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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法治化机制建设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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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南翔 王玉婷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1-111,共11页
当前“一带一路”倡议将签署备忘录作为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标志,这体现出以政治意愿为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式。该方式无法确保参与方切实作出“以诺为则”“有约必守”的可信承诺,也无法满足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成... 当前“一带一路”倡议将签署备忘录作为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标志,这体现出以政治意愿为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式。该方式无法确保参与方切实作出“以诺为则”“有约必守”的可信承诺,也无法满足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成为制度型国际公共产品的现实要求。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国际合作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可预期性。共建“一带一路”的机制建设,应彰显法治原则所要求的义务性、精准性和授权性特征。在实践中,“一带一路”法治化机制的建设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准则,努力提升机构建设的能力与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法治 共建机制 有约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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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必须遵守——作为WTO成员的中国实践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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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国华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30-39,共10页
中国加入WTO前后,在全国开展法律法规清理,使得经贸法律法规与WTO规则一致。正式成为WTO成员后,贸易政策合规成为中国政府工作的常规事项,并且为此专门制定了合规制度。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按照WTO规则解决与其他成员的争... 中国加入WTO前后,在全国开展法律法规清理,使得经贸法律法规与WTO规则一致。正式成为WTO成员后,贸易政策合规成为中国政府工作的常规事项,并且为此专门制定了合规制度。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按照WTO规则解决与其他成员的争议,并且认真执行裁决,调整涉案措施,包括修改法律。中国通过“实施型”“预防型”和“纠正型”等三种方式履行WTO义务,使得“条约必须遵守”名副其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TO 法律法规清理 贸易政策合规 争端裁决执行 “条约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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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条约性质研析——兼论中国的对策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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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42-150,共9页
长期以来,中美两国对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法律性质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中国认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有拘束力的条约,美国却否认这一点。这种争议的结果既严重损害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权威性,更严重阻碍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根据国际条... 长期以来,中美两国对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法律性质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中国认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有拘束力的条约,美国却否认这一点。这种争议的结果既严重损害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权威性,更严重阻碍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根据国际条约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特别是从条约的基本特征、美国国内法关于条约的定性、三个联合公报的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的深入分析表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确定无疑是有拘束力的条约。基于此,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寻求维护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权威性及其条约性质的法律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条约法 有约必守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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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路径考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2007—2017年的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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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宁 《时代法学》 2017年第4期114-121,共8页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中国法院审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满足《公约》的适用条件,则应当直接且优先适用《公约》。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存在着从国内法出发,以冲突法思路为先导,囿于...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中国法院审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满足《公约》的适用条件,则应当直接且优先适用《公约》。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存在着从国内法出发,以冲突法思路为先导,囿于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冲突法规范的问题。其原因在于没有严格遵守和执行条约,没有正确理解《公约》适用路径的法律渊源。通过"三步法"厘清《公约》的优先适用路径,通过填补法律空白规范国际条约的适用,是完善中国法院适用《公约》路径的有效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直接适用 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冲突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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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解除权”的再证成与省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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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凇纶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22-131,共10页
“违约方解除权”化为《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引发了学界较大争议。解除权应当是当事人的基本自由,因此反对违约方享有解除权的,需要负担证明这一点的“证明责任”。在否定违约方解除权的论证中,论及效率违约的功利论证并不成立,因为... “违约方解除权”化为《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引发了学界较大争议。解除权应当是当事人的基本自由,因此反对违约方享有解除权的,需要负担证明这一点的“证明责任”。在否定违约方解除权的论证中,论及效率违约的功利论证并不成立,因为效率违约与违约方解除权并无干系;对效率违约的批评,实是源自后者无视传统民法将实际履行作为违约救济的做法。但无论是“合同必须严守”的道德话语,抑或民法典的体系理由及其会引发“合同僵局”的固有认识,都难以证否违约方的解除权。不过,只要民法解释自我设限地拒斥“违约方享有解除权”,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同样难以实现其最初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解除权 效率违约 实际履行 合同必须严守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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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下国家责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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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茜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7期84-87,共4页
中国于 2 0 0 1年 12月 11日正式加入WTO。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我国将承担WTO条约下的国际义务。对WTO每一个成员来说争端解决机制既是一种保护其权益的手段 ,又是督促其履行应尽的条约义务 。
关键词 WTO 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 国家责任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国际法 D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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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新设立ADIZ的国际法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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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甦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133-139,共7页
设立ADIZ(防空识别区)是一国掌握空域战略主动权的国家行为。近年来,韩国和日本以地区局势变化为由重新设立本国ADIZ的行为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挑衅之举。重新设立ADIZ的国际法依据在于:情势变更原则、"政府利益分析说"和"... 设立ADIZ(防空识别区)是一国掌握空域战略主动权的国家行为。近年来,韩国和日本以地区局势变化为由重新设立本国ADIZ的行为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挑衅之举。重新设立ADIZ的国际法依据在于:情势变更原则、"政府利益分析说"和"错误就是错误"观点的国际法适用。但基于有约必守原则,重新设立ADIZ需满足一定条件的限制。即,一国领土的事实变更、国家实践和利益相关国的一致同意或者利益相关国对于一国第一次划定防空识别区存在"错误"的一致认可。对于因重新设立ADIZ而产生的重叠区域,我国应采取列入国家"灰名单"的方式表明立场,并坚持设立ADIZ时间的优先并不构成他国与本国ADIZ重叠区域无效的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空识别区 有约必守 情势变更 重叠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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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与规则导向“一带一路”的原则和方向 被引量:5
8
作者 王贵国 《经贸法律评论》 2019年第5期1-14,共14页
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兴起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日益受到削弱之际,国际社会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B&R)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加强经济全球化的令人钦佩的一项举措。"一带一路"是一个新的经济合作平台,承诺开展... 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兴起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日益受到削弱之际,国际社会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B&R)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加强经济全球化的令人钦佩的一项举措。"一带一路"是一个新的经济合作平台,承诺开展全球经济合作,特别是实现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惠益分享。本文认为,美国拒绝履行国际义务和退出一些国际组织的行为,将严重损害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多边主义和全球治理框架。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应推行自下而上、以规则为导向的治理架构,并忠实地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这些不仅对"一带一路"重要,而且对推进多边主义、分享经济全球化的成果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全球治理 经济全球化 贸易摩擦 世界贸易组织 条约必须信守 诚实信用 国际法院 国际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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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国际条约中的单方退出机制研究
9
作者 张九林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7-87,共11页
条约是国际法体系的构成基础,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维护着条约的稳定与持续。然而随着条约签订时间的变迁和缔约国利益的转变,条约的退出行为在所难免。单方退约行为会对多边合作体系带来消极的影响,在当今国际社会单边主义和民粹思想浮现... 条约是国际法体系的构成基础,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维护着条约的稳定与持续。然而随着条约签订时间的变迁和缔约国利益的转变,条约的退出行为在所难免。单方退约行为会对多边合作体系带来消极的影响,在当今国际社会单边主义和民粹思想浮现的情况下,如何维护互利共赢的多边体系是对国际条约体系的一次考验。从主权的角度出发,条约退出权是每个国家的固有权利,但与此同时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诚信原则等国际法基本原则也对其进行限制。因此,如何界定退约行为的合法性一直缺乏明确的标准,一方面是因为条约中退约条款规定简单缺乏明确的细则,另一方面则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例外条款较为主观,导致退约国能自圆其说。在肯定退约权存在的时候,应该从两个方面完善退约机制,首先是根据条约的性质制定具体详细的退约条款,同时细化国内退约程序以确保国内法与国际法相衔接。让单方退约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增强条约退出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也降低各成员国对投机主义的担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条约单方退出权 条约法 诚信原则 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退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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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WTO争端解决中的善意原则——以中诉美301条款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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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晨钰 《对外经贸》 2020年第12期24-28,共5页
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过程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理案件时除适用WTO相关协定外,也会涉及对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例如善意原则。在中国诉美国301条款案中美国在其第一次书面陈述中认为“中国行事不符合善意原则”,通过分析善意原则的可... 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过程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理案件时除适用WTO相关协定外,也会涉及对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例如善意原则。在中国诉美国301条款案中美国在其第一次书面陈述中认为“中国行事不符合善意原则”,通过分析善意原则的可能内涵,结合国际法原则,分析中国依据WTO规则启动争端解决程序,措施符合国际法的精神与国内法的要求,起诉行为与反制行为完全符合国际法上以及DSU项下对善意原则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原则 有约必守 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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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契约上之单方变更权-以德、法法制之比较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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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淳文(Chwen-Wen Chen) 《臺大法學論叢》
行政契约法长期爲我国法制所忽略,固然与其法律救济途径之结构有直接密切之关系;但更深远地说,实是我国行政法深受德国法制影响所致。 德、法两国行政契约法之主要差异,粗略而言,即在於德国法上之行政契约仍然强调当事人间“地位... 行政契约法长期爲我国法制所忽略,固然与其法律救济途径之结构有直接密切之关系;但更深远地说,实是我国行政法深受德国法制影响所致。 德、法两国行政契约法之主要差异,粗略而言,即在於德国法上之行政契约仍然强调当事人间“地位平等”的私法契约观,而法国之行政契约法自始即以行政机关基於公共利益之实现而享有优势地位,作爲行政契约不同於私法契约的主要特徵。基此,德国行政契约法侧重人民权利之保护面向,而法国法则着重行政契约的工具性效能。 我国行政程序法之制定,原以德国行政程序法爲主要范本;其中有关行政契约的部分,尤其与德国行政程序法之相关规定十分接近。惟学者研拟本法草案之际,特别将法国行政契约法上强调行政权优势的精神纳入考量;进而将此特色植入本法相关条文之中。其中第一百四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单方变更权的规定,即同时兼具法、德两国法制之特色:一方面强调行政权所代表的公益性,另一方面亦不忘缔约人民的权利保护。本文即以在常态情况下,行政机关所享有之单方变更权爲出发点,一方面探究单方变更权在行政契约法上的制度设计与其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则讨论其实际运用的可能领域及其适用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契約 單方變更權 契約必須遵守原則 公權力 公共服務之持續原則 公共服務之可變性原則 公權力職權不得讓渡原則 契約財務平衡原則
全文增补中
罗马法学与现代欧洲法中的情事变更制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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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尔多.贝特鲁奇 肖俊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5-22,共18页
情事变更是现代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它在罗马法中尚未系统成型,但是法学家已经开始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法定规则、习俗、诚信原则、不当得利等等分配突发情事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并给予重新协商、部分免除债务、单方解除等多... 情事变更是现代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它在罗马法中尚未系统成型,但是法学家已经开始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法定规则、习俗、诚信原则、不当得利等等分配突发情事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并给予重新协商、部分免除债务、单方解除等多元化的救济。中世纪的法学家在罗马法基础上抽象出"情事不变"规则。为了维护契约严守的立场,近代的人文主义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将之建构为与合同内容相关的默示条件,最终在潘德克吞学派中形成前提理论。随着社会和经济格局的变化,情事不变原则经由学理、判例而进入各国民法典,并在欧洲统一私法层面得以确认。在制度的抽象条文已经被普遍接受的情况下,罗马法中类型化的区分和多元化的救济方式对于在不同的情况下准确援用这一条文具有特殊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法 情事变更 风险分配 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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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条约实践:回顾、总结与展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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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晓斌 赵艳蕊 《国际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1期3-20,共18页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与条约产生了诸多互动,虽不是国际法上的条约主体,但深刻影响和塑造了中国的条约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条约工作,各个阶段的条约工作各...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与条约产生了诸多互动,虽不是国际法上的条约主体,但深刻影响和塑造了中国的条约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条约工作,各个阶段的条约工作各有侧重,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的条约观坚持以党的治国理政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主权平等为核心,以和平发展为价值取向,以国家利益、个体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统一为追求,以善意遵守和履行国际条约为基础。未来,可从科学合理布局双边条约、循序渐进引领国际立法进程、持之以恒完善条约国内法制等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条约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条约 不平等条约 主权平等 和平发展 人类共同利益 条约必须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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