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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犯情节要件解释要素之新探——揭开“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之面纱 被引量:2
1
作者 张庆立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31-49,共19页
对于情节犯的规定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但究竟何为情节犯,目前仍有争议,其中“犯罪成立说”相对可取。通过对90个情节犯罪名相关司法解释的梳理,情节犯情节要件解释主要包括数额、手段、后果等20个要素,大致呈现主客观综合性、客观主... 对于情节犯的规定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但究竟何为情节犯,目前仍有争议,其中“犯罪成立说”相对可取。通过对90个情节犯罪名相关司法解释的梳理,情节犯情节要件解释主要包括数额、手段、后果等20个要素,大致呈现主客观综合性、客观主要性、类别差异性、少量复合性、总体开放性等特点。就主观认识,主观情节要素是否需要主观认识是一个伪命题,主体情节要素需要主观认识但应采主观认识推定说,客观情节要素应在主观认识的范围之内,客体情节要素不要求在主观认识的范围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犯 情节要件 解释要素 解释特点 主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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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中“造成儿童伤害”型加重情节适用标准重释
2
作者 严励 方正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3年第5期83-94,共12页
修订后的猥亵儿童罪中的各种加重情节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争议,其中,尤以“造成儿童伤害”型加重情节的认定分歧为甚。相关刑事判例表明,该项加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并不统一。究其根源,在于刑事立法沿革中形成的以“轻伤”作... 修订后的猥亵儿童罪中的各种加重情节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争议,其中,尤以“造成儿童伤害”型加重情节的认定分歧为甚。相关刑事判例表明,该项加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并不统一。究其根源,在于刑事立法沿革中形成的以“轻伤”作为标准的司法惯性干扰了具体个案的实质判断。通过梳理我国“伤害标准”司法惯性形成的刑事立法脉络并对关涉学说予以辨正、榷扬,兼从规范条文、规范性文件、量刑规定三元维度进行考察,猥亵儿童罪之“造成儿童伤害”情节的适用标准应当突破司法惯性的藩篱与桎梏,以“轻微伤”作为标准能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此外,对于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猥亵儿童“造成儿童伤害”的,应当在加重刑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猥亵儿童罪 加重情节 司法惯性 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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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犯立法之随意性弊病与体系化修正 被引量:6
3
作者 张庆立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73-80,共8页
情节犯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由于以往规范性不足,长期面临存废之争,但立法不规范并不能成为废除情节犯的充足理由,情节犯在协调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的双重价值方面仍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情节犯立法罪名数量过多过滥,在侵害婚姻家庭犯罪... 情节犯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由于以往规范性不足,长期面临存废之争,但立法不规范并不能成为废除情节犯的充足理由,情节犯在协调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的双重价值方面仍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情节犯立法罪名数量过多过滥,在侵害婚姻家庭犯罪、贿赂犯罪、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侮辱国家犯罪和法定刑不满3年的轻罪中随意性突出。建议从刑法体系化角度入手,采用“总则要素限定+例示情节犯”的模式予以修正,注重罪名体系的构建,统筹协调相关罪名的情节犯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犯 存废之争 立法弊病 随意性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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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犯之情节要件中行为要素的类型与完善 被引量:3
4
作者 张庆立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11-18,共8页
从当前司法解释的规定看,行为数额、次数、对象等行为要素是情节犯情节要件中常见的解释内容。那种质疑行为数额、次数、对象要素正当性的观点,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其中,数额、次数、对象在不同情节犯罪名中又呈现不同的解释类型,... 从当前司法解释的规定看,行为数额、次数、对象等行为要素是情节犯情节要件中常见的解释内容。那种质疑行为数额、次数、对象要素正当性的观点,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其中,数额、次数、对象在不同情节犯罪名中又呈现不同的解释类型,通过对这些解释类型的梳理,发现部分数额规定存在不能准确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用语表述不一、谦抑过度的问题,部分次数规定存在不明确、不准确、标准不清楚的问题,部分对象规定存在定性把握不清、内部逻辑冲突的问题。建议秉持适当划定犯罪圈、尽量实现明确性、全面而不重复评价等原则,有针对性地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犯 情节要件 行为数额 行为次数 行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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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情节犯立法的历程与趋向 被引量:13
5
作者 张庆立 《犯罪研究》 2021年第2期72-84,共13页
与域外刑法往往坚持"立法定性而不定量"不同,情节犯是我国刑事立法的特色。我国的情节犯立法源起于1979年《刑法》,后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得以发展。经数次刑法修正后,截至目前,情节犯的数量已经达到135个罪名。除危害国... 与域外刑法往往坚持"立法定性而不定量"不同,情节犯是我国刑事立法的特色。我国的情节犯立法源起于1979年《刑法》,后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得以发展。经数次刑法修正后,截至目前,情节犯的数量已经达到135个罪名。除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没有情节犯外,其他章节均有情节犯的规定,且情节犯的法定刑已经涵盖了所有的主刑与附加刑。从趋势看,情节犯立法呈现的动向为:修正数量日益增多,且以增设新罪名为主;修正为情节犯和修正出情节犯并存,但修正为情节犯的数量居多;多为侵害非个人法益的犯罪;刑罚配置从重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犯 刑事立法 发展历程 立法特点 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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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犯罪概念的定量性探析犯罪未遂问题——兼谈知识产权犯罪未遂形态 被引量:5
6
作者 陈洪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10-13,共4页
根据我国犯罪概念含有定量因素的特点,数额犯和情节犯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均属于数额犯或者情节犯,故知识产权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关键词 数额犯 情节犯 知识产权犯罪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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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的立法窘境与消解——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量:1
7
作者 仝其宪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2-59,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作了重大修改,主要是因为修正前的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存在设罪模式滞后、行政处罚前置失当与刑事责任配置过轻等明显的立法缺陷,难以有效应对当前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大... 《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作了重大修改,主要是因为修正前的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存在设罪模式滞后、行政处罚前置失当与刑事责任配置过轻等明显的立法缺陷,难以有效应对当前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大程度上放纵了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行为的不法分子。为消解这些立法窘境,《刑法修正案(九)》修订了本罪的设罪模式,降低了入罪门槛,修正了行为要件,在立法理念上实现了从结果犯向行为犯的华丽转身,契合了"严而不厉"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向。并且修订后的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需要理清几个问题,即行为方式的正确理解、情节犯的准确把握以及本罪在司法适用时与相关罪名的界分与竞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 刑法修正案(九) 情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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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被引量:2
8
作者 武化吉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19-122,共4页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个被理论界忽视的罪名,然而,该罪在司法实务方面存在许多疑难问题,如本罪的行为对象、实行行为、主观方面、罪数等问题,以及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究,期...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个被理论界忽视的罪名,然而,该罪在司法实务方面存在许多疑难问题,如本罪的行为对象、实行行为、主观方面、罪数等问题,以及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究,期望对司法实务有所启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标识 实行行为 情节严重 行使目的 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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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情节犯立法的随意性与规范化--以不纯正情节犯为视角 被引量:2
9
作者 张庆立 《南海法学》 2022年第4期31-43,共13页
所谓情节犯是指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以“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作为犯罪成立必备要件的犯罪类型。情节犯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但现行情节犯立法随意性问题突出。即使是具有条文相对明确性优势的不纯正情节犯也难逃随意性弊病的宿命... 所谓情节犯是指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以“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作为犯罪成立必备要件的犯罪类型。情节犯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但现行情节犯立法随意性问题突出。即使是具有条文相对明确性优势的不纯正情节犯也难逃随意性弊病的宿命,表现在设置随意,“和”与“或”型区分随意,“或”型并列要素选择随意,以及数额并列类“或”型情节解释随意。究其原因,乃情节犯立法之立场不清所致。考虑到充抵风险刑法侵蚀的需要,建议以限缩犯罪圈为立场,从体系化的视角出发,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规范现行情节犯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犯 立法现状 随意性 应然立场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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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0
作者 党日红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4期57-60,共4页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中有诸多疑难问题: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情节认定问题、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划定问题、本罪的罪过形式问题等。本罪罪过形式具有复杂性,违法发放贷款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两种情况的罪过形式要相区别,违法向...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中有诸多疑难问题: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情节认定问题、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划定问题、本罪的罪过形式问题等。本罪罪过形式具有复杂性,违法发放贷款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两种情况的罪过形式要相区别,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的,而违法发放贷款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发放贷款 罪过 情节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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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情节抑或量刑情节:加重情节之刑法定位考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李佳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16-20,共5页
对于诸如轮奸等"加重情节"到底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争议,并带来对其认定应否考察主观罪过、因果关系等疑难问题。基于现行刑法为守护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拒绝加重量刑情节存在这一点,刑法立... 对于诸如轮奸等"加重情节"到底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争议,并带来对其认定应否考察主观罪过、因果关系等疑难问题。基于现行刑法为守护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拒绝加重量刑情节存在这一点,刑法立法和司法中的加重情节只能是定罪情节,具体为加重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立法上,定罪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的界分在于立法给该情节的刑罚配置不同。其中,对于定罪情节,立法给其配置的是相应的具体法定刑,而对于(法定)量刑情节,立法给其配置的是从轻、从重、减轻、免除处罚等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重情节 罪刑法定 定罪情节 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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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被引量:2
12
作者 周伟萍 《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392-394,共3页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属于渎职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该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客体、客观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在量刑上提出对本罪进行有关立法完善的建议,增设本罪的情节加重犯。
关键词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犯罪构成 情节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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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件中影响量刑因素的实证分析——以重庆地区为例
13
作者 李承阳 杨洪智 《潍坊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68-72,76,共6页
以重庆地区法院2016年审理的49例案件为样本,初步分析得出该地区受贿犯罪的社会危险性程度不突出,在刑罚上呈现量刑轻缓化特征的结论。通过SPSS建立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受贿金额对判处实刑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取保候审对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 以重庆地区法院2016年审理的49例案件为样本,初步分析得出该地区受贿犯罪的社会危险性程度不突出,在刑罚上呈现量刑轻缓化特征的结论。通过SPSS建立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受贿金额对判处实刑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取保候审对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同时,在法教义学与实证分析的双重考察下,受贿案件量刑中存在着犯罪情节虚置化、量刑过程异常化、财产刑适用模糊化等问题,通过刑事一体化的解决思路,提出了设置严密的量刑标准、构建科学的量刑方法、强化量刑说理机制的运用等解决方案,以期最终实现受贿案件量刑规范化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 数额 情节 量刑规范化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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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迷宫——论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魅力元素 被引量:4
14
作者 崔迪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70-73,共4页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西方社会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作家。随着其作品《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进入中国,其作品魅力逐渐折服了东方读者。情节上,作者创造了"最有可能的"、"最不可能的"和"圈内人&qu...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西方社会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作家。随着其作品《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进入中国,其作品魅力逐渐折服了东方读者。情节上,作者创造了"最有可能的"、"最不可能的"和"圈内人"三种侦探模式;推理中,作者对犯罪心理匠心独具;表达上,作者借用暗示、民谣、谚语,渲染气氛,烘托情节;人物上,作者塑造了"红玫瑰和白雪花"两种对立的女性。所有这些也许并不都符合传统的文学评价标准,但他们确实成了克里斯蒂小说不可或缺的魅力元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克里斯蒂 侦探小说 情节 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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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量刑情节研究——基于死刑判例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2
15
作者 王永兴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23-33,共11页
暴力犯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是死刑研究的典型样本。在"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司法实践如何运用量刑情节来限制暴力犯罪死刑适用就成为重要课题。通过对暴力犯罪死刑判例的分析,总结出司... 暴力犯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是死刑研究的典型样本。在"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司法实践如何运用量刑情节来限制暴力犯罪死刑适用就成为重要课题。通过对暴力犯罪死刑判例的分析,总结出司法实践常见的几种量刑情节。根据这些量刑情节对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影响程度,将量刑情节分为三个量刑等级的情节,即将量刑情节等级化。根据三个量刑等级的情节,运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来解决量刑情节竞合与冲突的问题,能够有效的从量刑情节方面来限制暴力犯罪的死刑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暴力犯罪 死刑适用 量刑情节 量刑等级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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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阴谋犯与预备犯的关系 被引量:1
16
作者 肖涵 黄欢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5期69-72,共4页
阴谋犯是指两人以上就实行特定的犯罪进行谋议、达成合意的犯罪形态。阴谋犯与预备犯在本质上都是着手前的未完成形态,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阴谋犯的阴谋行为与预备犯的预备行为是各自独立的准备行为。但它们的独立性仅体现在行为样态的... 阴谋犯是指两人以上就实行特定的犯罪进行谋议、达成合意的犯罪形态。阴谋犯与预备犯在本质上都是着手前的未完成形态,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阴谋犯的阴谋行为与预备犯的预备行为是各自独立的准备行为。但它们的独立性仅体现在行为样态的区分上,而不在于本质上的差异,即它们统一于"准备行为"这一本质——两者自然属性相同,社会属性等价。立法区分阴谋犯与预备犯有直接和深层次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阴谋犯 预备犯 概念 等质性 立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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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犯罪
17
作者 董杰 《兰州工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99-103,共5页
贿赂犯罪侵害的法益存在不同学说,其中"公正性"和"信赖"作为贿赂犯罪侵害的混合型法益更符合国情,基于此,非财产性利益成为贿赂犯罪侵害对象具有合理性。"感情投资""网络虚拟财产贿赂"等认定... 贿赂犯罪侵害的法益存在不同学说,其中"公正性"和"信赖"作为贿赂犯罪侵害的混合型法益更符合国情,基于此,非财产性利益成为贿赂犯罪侵害对象具有合理性。"感情投资""网络虚拟财产贿赂"等认定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严重困难,非财产性利益定量机制具有可行性,"情节"式立法应当逐步成为贿赂犯罪的定罪模式,应设立非财产性利益定量评价标准,建立非财产性利益定量评价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贿赂 法益 非财产性利益 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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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司法认定的规范化研究 被引量:4
18
作者 魏康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74-84,共11页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将我国宪法对于弱势群体的保障具现化,符合刑事立法对于弱势群体加强保护的立法趋势,有效弥补了社会上广泛发生的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虽然法条中没有明文指出,但是从...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将我国宪法对于弱势群体的保障具现化,符合刑事立法对于弱势群体加强保护的立法趋势,有效弥补了社会上广泛发生的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虽然法条中没有明文指出,但是从条文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虐待罪有着亲情因素考量的不同,其犯罪主体范围应排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类似的"情节恶劣"的行为定性也宜比虐待罪的认定更加严厉。可以参照虐待罪的认定标准,但应考虑到公众对于一般社会的监护、看护的认同度普遍低于亲情之间的生活关系,宜适度放宽认定标准,以达到对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从严规制的效果,主要体现在持续时间和造成身体和精神损伤的程度标准应当予以适度降低。对于未成年人、老人、患病的人和残疾人的标准来说,出于对被害人的有效保护宜采取较为宽松的认定标准,并且注意在条文中用"等"作了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因此应当认定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种类型,而是延伸至所有受监护、看护但是部分或者全部丧失生活能力的人。从而可以有效规制随着社会形态和社会关系的转变,而出现新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性的虐待行为,在避免出现处罚漏洞的基础上保持刑法的稳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立法肯定 主体认定 犯罪对象 情节恶劣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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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量要素调适:理念转变和趋势前瞻——以晚近刑法修正案为中心 被引量:3
19
作者 师晓东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第5期59-65,共7页
晚近的刑法修正案中出现了"数额犯情节化"的新趋势,即在原本以数额为主的罪量要素中提高情节要素的权重。这种现象背后涉及立法者的理念转变,认识到情节在规范技术上的开放性可以应对社会变动,能够满足刑事政策上的犯罪治理... 晚近的刑法修正案中出现了"数额犯情节化"的新趋势,即在原本以数额为主的罪量要素中提高情节要素的权重。这种现象背后涉及立法者的理念转变,认识到情节在规范技术上的开放性可以应对社会变动,能够满足刑事政策上的犯罪治理需求。但是,由情节要素的概括性带来的风险也是面临的挑战之一。因此,根据目前的趋势预测,未来具体数额犯必定会被修改,另一方面情节要素的适用也会受到数额的制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量要素 情节 数额 入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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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司法适用探析——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96份文书的考察 被引量:3
20
作者 古瑞华 黄思谦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27-33,共7页
高空抛物罪属于《刑法修正案》新增罪名,但在对高空抛物罪裁判文书的分析时发现高空抛物罪在司法适用上存在法益保护对象不明、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解释模糊和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阙如三个方面问题。因此,有必要从明辨法益保护对象、明晰犯... 高空抛物罪属于《刑法修正案》新增罪名,但在对高空抛物罪裁判文书的分析时发现高空抛物罪在司法适用上存在法益保护对象不明、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解释模糊和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阙如三个方面问题。因此,有必要从明辨法益保护对象、明晰犯罪构成要件和明确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入手,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法益 构成要件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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