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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人际交往的心理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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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苟萍 赵雪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122-124,共3页
负面人际交往是产生人际冲突的一大诱因。其原因在于这种交往无论从形式到行为都明显与人的尊重需要相冲突。负面交往时的印象管理行为表现复杂,人们常将其作为自我提升的手段。负面人际交往对心理健康水平要求更高。
关键词 负面人际交往 尊重需要 印象管理 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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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氮平联合高频经颅磁刺激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BPRS和CGI-SI评分的影响及安全性观察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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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蒲丽 汪艳 严国建 《中国医学装备》 2021年第2期69-72,共4页
目的:探讨奥氮平联合高频经颅磁刺激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简明精神病症状评分量表(BPRS)评分、总体印象量表(CGI-SI)评分的影响及安全性的观察研究。方法:选取86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3例。对照组采... 目的:探讨奥氮平联合高频经颅磁刺激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简明精神病症状评分量表(BPRS)评分、总体印象量表(CGI-SI)评分的影响及安全性的观察研究。方法:选取86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3例。对照组采用奥氮平进行治疗,观察组采用奥氮平联合高频经颅磁刺激进行治疗。比较两组治疗前后BPRS评分、CGI-SI评分的影响及安全性。结果:治疗后两组患者各项评分以及BPRS总分较治疗前显著降低,且观察组思维障碍、缺乏活力、焦虑抑郁以及BPRS总分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609,t=6.045,t=6.064,t=5.045;P<0.05);治疗后观察组激活性、敌对猜疑与对照组相当,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CGI-SI评分较治疗前显著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856,P<0.05);治疗后观察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23.26%,对照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37.21%,两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较为接近,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奥氮平联合高频经颅磁刺激治疗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可有效降低患者BPRS评分和CGI-SI评分,改善患者精神障碍症状,并有效缓解其病情严重程度,而且具有较高安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奥氮平 经颅磁刺激 精神障碍患者 简明精神病症状评分量表(BPRS)评分 总体印象量表(CGI-SI)评分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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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管理与心理健康表现之相关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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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瑾 林为 高尚仁 《心理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481-1483,共3页
本研究旨在考察中国人印象管理与心理健康表现的相关。研究采用印象管理问卷和一般健康问卷,对某石油国企员工进行调查,发现印象管理程度越高的人,其心理健康程度越差;自我推销和威胁策略与焦虑失眠呈正相关;迎合策略与躯体化症状呈正相... 本研究旨在考察中国人印象管理与心理健康表现的相关。研究采用印象管理问卷和一般健康问卷,对某石油国企员工进行调查,发现印象管理程度越高的人,其心理健康程度越差;自我推销和威胁策略与焦虑失眠呈正相关;迎合策略与躯体化症状呈正相关,但和严重抑郁呈负相关;示弱策略与社交障碍呈正相关;做秀策略与心理健康各维度均没有显著相关。结果表明不同的印象管理策略对心理健康有不同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印象管理 心理健康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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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对法官心证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案件移送制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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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杨 《鸡西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5年第11期90-92,4,共3页
2012年新刑诉法恢复了庭前移送案卷制度,使得庭审法官在庭前已经接触到了包括非法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而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和案件事实问题在我国是由同一审判庭进行审理的,使得非法证据对庭审法官心证形成的污染一直持续到后期整个庭审... 2012年新刑诉法恢复了庭前移送案卷制度,使得庭审法官在庭前已经接触到了包括非法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而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和案件事实问题在我国是由同一审判庭进行审理的,使得非法证据对庭审法官心证形成的污染一直持续到后期整个庭审过程。所以,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就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单独交由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切断非法证据与案件事实庭审法官的联系,是防止庭审法官"心证"受到污染的良策,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最低一级的审理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证据排除 案卷移送主义 法官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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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主义与审问制的逻辑——交叉询问技术的引入及可能性反思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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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鹏鹏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55-67,共13页
审问制源于欧洲中世纪甚至更早,最初仅是作为例外的存在,后来逐渐演变为职权主义的主要审判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在审问制下,法官处于主导地位,指挥庭审的运行,并有权对证人进行询问,控辩双方须经法官同意方可对证人进行质证,处于较被动... 审问制源于欧洲中世纪甚至更早,最初仅是作为例外的存在,后来逐渐演变为职权主义的主要审判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在审问制下,法官处于主导地位,指挥庭审的运行,并有权对证人进行询问,控辩双方须经法官同意方可对证人进行质证,处于较被动的地位,这与当事人主义下的交叉询问制度形成鲜明对比。在学理上,审问制主要立足裁判事实国家垄断的诉讼传统、实质真实的诉讼价值观以及以证实为导向的积极心证,这与交叉询问的内在机理存在较严重的冲突。因此尽管审问制也面临着一些批评,但职权主义各代表性国家对引入交叉询问均持十分谨慎的态度。中国亦奉行审问制传统,故引入交叉询问制度并不能解决时下控辩失衡、庭审虚化的现象,反而可能导致制度的排斥效应。因此,中国时下引入交叉询问制度的尝试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问制 交叉询问 法庭的证据 实质真实 积极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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