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完善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机制研究
1
作者 马保卫 胡艳萍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113-116,共4页
刑事审前程序分流对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价值。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环节单一、适用案件范围窄、适用对象少。我国应结合具体国情,汲取国外先进的经验,在立案、侦查中合理适用程序分流,在审查起诉环节扩大适用程序分流案... 刑事审前程序分流对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价值。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环节单一、适用案件范围窄、适用对象少。我国应结合具体国情,汲取国外先进的经验,在立案、侦查中合理适用程序分流,在审查起诉环节扩大适用程序分流案件和人群的范围;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的适用应附加条件,采取多样的分流方式,要加强监督,配套救济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前 程序分流 附条件不起诉
下载PDF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引入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重塑——以司法和谐为理念 被引量:2
2
作者 喻芳 《宜宾学院学报》 2008年第8期36-39,共4页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存在两种要求:程序的制度要求和纠纷的实体解决需要。由于价值体现不同,造成民事诉讼的内在矛盾和困境。本文以司法和谐为理念,通过建立独立审前程序和正式开庭并行结构模式,重塑民事审前程序,实现了制度化空间...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存在两种要求:程序的制度要求和纠纷的实体解决需要。由于价值体现不同,造成民事诉讼的内在矛盾和困境。本文以司法和谐为理念,通过建立独立审前程序和正式开庭并行结构模式,重塑民事审前程序,实现了制度化空间与非制度化空间的对接和合作,两种不同的价值平衡与共处,将达到民事诉讼自身内在的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纠纷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 审前程序 司法和谐 多元化
下载PDF
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被引量:2
3
作者 刘鲲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97-103,共7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一面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侦查阶段有其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程序从宽方面,应确立以非羁押措施为原则,羁押措施为例外的从宽格局,且非羁押措施应具有稳定性,非因漏罪、新罪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一面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侦查阶段有其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程序从宽方面,应确立以非羁押措施为原则,羁押措施为例外的从宽格局,且非羁押措施应具有稳定性,非因漏罪、新罪等法定影响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应变更为羁押措施。在实体从宽方面,撤案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应明确其适用标准,同时可考虑增加对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撤案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前分流程序。最后应通过完善值班律师的配备比例等方式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加强客观证据的搜集,避免无罪的人"自愿顶罪"混入刑事诉讼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宽严相济 认罪认罚从宽 非羁押措施 审前分流程序
下载PDF
论我国刑事庭前会议之程序分流功能
4
作者 戴紫君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60-66,共7页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我国不断探索与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这些机制均是合作性司法的表现形式,而如何确保在最低限度公正的基础上追求诉讼效率已成为其面临的头号难题。由于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自愿性保障机制不完善...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我国不断探索与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这些机制均是合作性司法的表现形式,而如何确保在最低限度公正的基础上追求诉讼效率已成为其面临的头号难题。由于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自愿性保障机制不完善、公诉审查程序功能定位失误以及司法审查流于形式,使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正当性受损。在庭前会议中审查被告人认罪的真实性、明智性及自愿性,以推进程序分流的做法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亟待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庭前会议 认罪答辩 程序分流
下载PDF
刑事诉讼中的审前程序分流——以轻罪治理为视角 被引量:3
5
作者 卞建林 肖峰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7-45,共19页
随着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轻罪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建立与轻罪治理相关的审前程序分流制度,实践中仍按照既往的重罪治理模式处理案件,引致诸多弊端。通过比较考察发现,审前程序分流在世界范... 随着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轻罪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建立与轻罪治理相关的审前程序分流制度,实践中仍按照既往的重罪治理模式处理案件,引致诸多弊端。通过比较考察发现,审前程序分流在世界范围内存在广泛的理论共识与制度设置。我国审前程序分流制度的构建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以及政策逻辑,但仍面临理念认识不足、侦查阶段程序分流缺失以及起诉阶段程序适用受限三重障碍。因此,结合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可探索从审前程序分流的理念更新、制度完善以及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因情施策,实现轻罪案件审前程序分流转处的体系化与精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前程序分流 轻罪治理 非刑罚化 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原文传递
构建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6
作者 卞建林 张可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3-26,共14页
从制定法展现出的制度架构来看,我国现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结构性缺陷,不但制度定位较为模糊,而且缺乏协商意蕴的制度表达和诉讼关系的有效调和,实际成为一种落实坦白从宽政策的程序方案,并未对我国传统的职权化诉讼模式作出实质... 从制定法展现出的制度架构来看,我国现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结构性缺陷,不但制度定位较为模糊,而且缺乏协商意蕴的制度表达和诉讼关系的有效调和,实际成为一种落实坦白从宽政策的程序方案,并未对我国传统的职权化诉讼模式作出实质性突破,距离比较法视野中的刑事诉讼“第四范式”更是相去甚远。鉴于此,有必要以即将到来的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对该项制度进行全面优化和系统改造,提倡轻罪治理、合意真实、协商司法及功能主义的司法理念,探索构建中国式的认罪协商制度。具体而言,可以将认罪协商制度的适用范围限定为轻罪案件,并对相关程序规则归纳整合,安放于“特别程序”一编,建立保障控辩实质协商的程序机制,探索更具分流意义的审前转处程序,选择更具功能性的诉审衔接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式认罪协商 认罪认罚从宽 轻罪治理 程序分流 审前转处 诉审衔接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