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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再审抗诉实证研究——以360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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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辞
纪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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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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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6期87-100,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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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慎诉刑事政策下公诉模式转型研究”(22BFX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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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的中心。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错误与量刑错误是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抗诉的主要理由。从再审抗诉结果上看,绝大多数抗诉意见都得到法院支持;从再审抗诉质量上看,检察机关对实体性问题提出再审抗诉的质量高于对程序性问题的抗诉质量;从再审抗诉功能的实践样态上看,再审抗诉的追诉色彩浓厚,纠错功能突出,检察机关的中立地位偏移,监督属性不足。检察机关应回归客观中立立场,严格控制不利于被告人再审抗诉的提起,实现再审抗诉“实体+程序”双轮驱动,提升再审抗诉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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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再审程序
刑事再审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
法律监督
检察官客观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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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criminal retrial counter-appeals
trial supervision process
legal supervision
procurator’s objective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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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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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检察官客观义务新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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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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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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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3期14-2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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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据研究,现代检察制度起源于13世纪至14世纪。检察官客观义务德国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它的内容和精神影响到世界上许多国家,联合国有关刑事司法准则也予以承认。受其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亦规定了较多的内容,它为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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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官
客观义务
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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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curator
objective obligation
a new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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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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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公诉检察官客观义务及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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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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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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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法学》
CSSCI
2010年第4期40-4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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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诉工作是我国检察机关各项职能中最重要的一种。公诉有广、狭二义之分。公诉检察官应当承担广义上的客观义务。检察官承担客观义务有着诸多重要价值。为此,检察官应当在行使追诉职权的同时,履行法定的客观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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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诉
检察官
客观义务
价值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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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blic prosecution
procurator
objective obligation
value
fulfill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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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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