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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型背景下的国家审计治理功能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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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骏 吴青川 《审计与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22-27,共6页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政府职能转型目标,然而成功转型取决于良好的国家治理。最新的世界银行评价报告反映我国国家治理水平偏低。在此背景下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型提供保证。为此,...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政府职能转型目标,然而成功转型取决于良好的国家治理。最新的世界银行评价报告反映我国国家治理水平偏低。在此背景下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型提供保证。为此,我国国家审计应强化国家审计的监督功能,推进国家审计的评价功能,提升国家审计的前瞻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审计 政府职能 公共受托责任 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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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002—2007年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 被引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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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子荣 马东山 《审计与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2-24,共13页
国家审计质量可以从揭示功能和抵御功能两个角度来解读。在充分考虑审计需求和审计供给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以2002—2007年30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样本,从国家审计质量链条的角度,构建了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我国国家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 国家审计质量可以从揭示功能和抵御功能两个角度来解读。在充分考虑审计需求和审计供给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以2002—2007年30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样本,从国家审计质量链条的角度,构建了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我国国家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探讨了我国国家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我国国家审计质量的对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审计功能 "免疫系统"论 审计质量 国家审计质量链条 政府审计 公共受托责任 审计需求 审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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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化规律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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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太辉 《审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3-17,共5页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家审计职能的内涵和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化特点。在此基础上,从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和功能性职能两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审计职能演化的一般规律,即国家审计本质性职能恒久不变,但其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国家审计功能...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家审计职能的内涵和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化特点。在此基础上,从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和功能性职能两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审计职能演化的一般规律,即国家审计本质性职能恒久不变,但其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国家审计功能性职能将被不断发掘和发现,具有发散性和收敛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受托责任 国家审计职能 演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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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反腐败的政府审计制度变迁及其优化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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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广礼 《审计与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9,共9页
政府审计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审计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驱动力正是不断提升其反腐败功能。通过案例研究考察基于反腐败的政府审计制度的现状,验证了政府审计在反腐败中作用发挥遇到的最大问题是问责不到位。接着从... 政府审计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审计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驱动力正是不断提升其反腐败功能。通过案例研究考察基于反腐败的政府审计制度的现状,验证了政府审计在反腐败中作用发挥遇到的最大问题是问责不到位。接着从完善问责制的视角,借助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的改革契机,提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健全运行机制的建议,寻找政府审计治理腐败的有效路径,将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审计 公共权力 审计公告 问责 监察体制改革 审计制度变迁 审计体制改革 审计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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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政府审计职能的发展谈大陆政府审计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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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恺 《财贸研究》 CSSCI 2011年第3期147-155,共9页
从历史脉络来观察,台湾地区政府审计制度与政治、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政府审计职权在台湾"五权宪法"架构下,监察院设审计长,综理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及考核财务效能等职权。研究分析台湾地区政府审计职能发... 从历史脉络来观察,台湾地区政府审计制度与政治、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政府审计职权在台湾"五权宪法"架构下,监察院设审计长,综理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及考核财务效能等职权。研究分析台湾地区政府审计职能发展的原因和背景,对完善大陆政府审计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审计职能 公信力 问责 公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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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应用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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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珂 腾延娟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24-34,共11页
环境保护作为公共事务,需要一种公共治理模式,在公共治理中政府、企业与公民社会团体都不是也不应该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是建立环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网络治理机制的最佳途径,是突破环境法律制度瓶颈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环... 环境保护作为公共事务,需要一种公共治理模式,在公共治理中政府、企业与公民社会团体都不是也不应该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是建立环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网络治理机制的最佳途径,是突破环境法律制度瓶颈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环境公共领域良好治理的重要保障。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在环境法治中能够并应该发挥"造法"功能,为环境法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创新提供合法性基础。环境法治需要依赖环境协商民主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程序机制,保障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团体以平等的身份通过民主协商设定各自的行动范围和有效边界,设定各自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实现环境公平正义。环境协商民主在中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应受到环境法学界的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治理 协商民主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 环境法治 造法功能 公众参与 责任追究机制 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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