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80篇文章
< 1 2 9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的反思与优化
1
作者 杨雅妮 《残疾人研究》 2024年第1期55-66,共12页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63条首次在国家立法层面专门规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该规定对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不特定主体无障碍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反思与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63条首次在国家立法层面专门规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该规定对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不特定主体无障碍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反思与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通过研究发现,要正确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实现维护不特定主体无障碍权益的目的,应以《立法法》第99条的规定为依据,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领域优先适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63条的规定,并通过科学界定违法行为的范围,赋予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民事公益诉权,确立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优先、以民事公益诉讼为补充的诉讼顺位以及明确检察建议的类型与制发对象等方式,全面优化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障碍环境 公益诉讼 起诉主体 诉讼顺位 检察建议
下载PDF
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生成与实践审视
2
作者 梁鸿飞 《求是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35-147,共13页
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意义在于更新治理方式,推求具有风险预防意义的客观法秩序,以及反向推动案件范围的拓展。就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实施而言,在类型维度,包括了秩序行政与服务行政、行政行为与事实行为;在空间维度,... 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意义在于更新治理方式,推求具有风险预防意义的客观法秩序,以及反向推动案件范围的拓展。就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实施而言,在类型维度,包括了秩序行政与服务行政、行政行为与事实行为;在空间维度,监督范围超越自然地理空间和行政区域界限;在功能维度,则会导致司法介入的功能重组,激发整序行政的展开,以及开拓法治化治理空间。然而,案件覆盖范围被不当切割、监督对象被不当限缩以及缺乏跨行政区域的专门性检察机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构成了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实施之隐忧,应当对此提出完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 风险预防 检察机关
下载PDF
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二元建构
3
作者 郭武 孙哲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18-29,共12页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为特殊环境诉讼类型,存在权源不清、内涵不明以及专项立法阙如等问题。探究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质,明确政府角色定位是完善海洋环境诉讼的逻辑前提。对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为特殊环境诉讼类型,存在权源不清、内涵不明以及专项立法阙如等问题。探究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质,明确政府角色定位是完善海洋环境诉讼的逻辑前提。对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进行二元建构,分别从海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和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两个方面展开,是完善未来我国海洋环境诉讼制度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将二元建构的海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和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分别结构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是我国环境诉讼类型整合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自然资源损害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所有权 监管权 海洋民事公益诉讼
下载PDF
陆海统筹视域下海洋与陆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协同研究
4
作者 李佩霖 邵丞玉 《中国环境管理》 2024年第2期129-135,共7页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系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海洋环境问题较强的涉外属性决定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适格主体、管辖法院等方面存在特殊的规定,此种特殊规定不宜废除。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双轨...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系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海洋环境问题较强的涉外属性决定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适格主体、管辖法院等方面存在特殊的规定,此种特殊规定不宜废除。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双轨并行的关系造成了海陆交叉污染案件存在适格主体、管辖等争议,且存在两诉协同上的挑战。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限制在地理概念上的海域,这割裂了同一污染行为下陆地与海洋的联系。陆海统筹理念要求打通陆地与海洋之间的联系,以陆海一体化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可对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进行陆海一体化调整,以克服陆地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双轨并行造成的协同问题。具体而言,在海陆交叉污染案件中可以损害发生地为判断标准,当损害发生地在海洋时,则以海统陆,属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当损害发生地在陆地时,则以陆统海,属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陆海统筹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海洋主权 陆源污染
下载PDF
集体自然资源损害救济的法治路径
5
作者 李兴宇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0-83,共14页
集体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未受到足够的关注,成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试点之间的“空白地带”,存在诸多现实困境。集体自然资源具有资源属性和生态环境价值,承载公共利益,应将其认定为法律上的公物,在损害救济制度... 集体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未受到足够的关注,成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试点之间的“空白地带”,存在诸多现实困境。集体自然资源具有资源属性和生态环境价值,承载公共利益,应将其认定为法律上的公物,在损害救济制度上不能完全适用民事规则。应构建农村内部的自然资源监督机制,集体经济组织为所有权行使主体,赋予村民委员会对集体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职责,例如对自然资源损害的发现与及时报告职责。应建立集体成员的派生诉讼制度,当集体经济组织怠于履行职责时,符合一定条件的集体成员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向行为人主张集体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救济上,形成“自然资源所有权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三阶链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集体所有 生态环境损害 公益诉讼
下载PDF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标准的界定
6
作者 张玉洁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72-76,共5页
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标准的界定对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及维护国家与社会环境资源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法律与司法实践没有形成统一的“全面履职”概念与判断标准,应在结合当前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实践的特点与问题... 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标准的界定对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及维护国家与社会环境资源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法律与司法实践没有形成统一的“全面履职”概念与判断标准,应在结合当前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实践的特点与问题基础上,正确认定履职主体、合理划定职责范围、灵活确定履职期限、适度审查履职效果,从而为行政机关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提供清晰的标准规范,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为法院的司法裁判活动提供判断依据,最终实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 全面履职
下载PDF
基于遥感影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方法研究
7
作者 尹杨 周毅 《时空信息学报》 2024年第1期57-64,共8页
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现势需求,本研究提出了一种基于遥感影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方法。利用U-Net++模型进行变化检测,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中公益诉讼对目... 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现势需求,本研究提出了一种基于遥感影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方法。利用U-Net++模型进行变化检测,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中公益诉讼对目标受损现状、变化情况等相关事实认定的要求,对变化检测图斑进行筛选,作为公益诉讼案件调查的线索或依据;并与已有方法卷积神经网络、U-Net模型进行比较实验;同时,以贵州省检察机关为试点,研发面向公益诉讼的卫星遥感与无人机联动辅助取证平台。结果表明:本方法得到的检测准确度为83.08%,精确度为93.91%,相较其他两种模型在精确度、召回率、F1分数三个指标上的表现更好;本方法已在贵州省检察机关进行了应用实践。研究成果表明可为检察机关快速发现线索、还原事实真相提供技术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公益诉讼 遥感影像 深度学习 变化检测 线索发现
下载PDF
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逻辑与优化进路
8
作者 董储超 《残疾人研究》 2024年第1期67-77,共11页
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所指涉的公共利益呈现出鲜明的社会性、公共性特质,此特质对监督行政机关提出了现实要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功能共同塑造了此类公益诉讼的制度机理。因此,应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履职... 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所指涉的公共利益呈现出鲜明的社会性、公共性特质,此特质对监督行政机关提出了现实要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功能共同塑造了此类公益诉讼的制度机理。因此,应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制度功能,以此破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因主体交错而存在的责任判别困境,亦需要通过类型化拓展受案范围的方式,分类别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领域的重点工作,以保障日益多元的无障碍权益。此外,应考虑赋予残疾人联合会等主体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并允许公民通过无障碍私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以此回应“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立法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权益 行政公益诉讼 受案范围 起诉主体
下载PDF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环保组织原告主体资格探析 被引量:2
9
作者 秘明杰 王梦晓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45-53,共9页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环保组织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各级各地人民法院基本持否定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对《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三部法律有关条款的解读适用所致。确定环保组织能否...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环保组织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各级各地人民法院基本持否定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对《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三部法律有关条款的解读适用所致。确定环保组织能否获得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需要对海洋环境利益属性、海洋环境公共利益判定标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原理、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进行综合分析,以厘清环保组织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诉讼角色、诉权依据与起诉顺位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组织 海洋环境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主体资格
下载PDF
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构建的实践与法理
10
作者 任世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126-139,共14页
我国环境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三种执行模式,均致力于帮助人民法院克服专业技术短板,无法真正解决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结构性困境。个案中创设的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将执行的事务性工作通过法定形式交由专业机构或组织代管,并以管理人为平台... 我国环境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三种执行模式,均致力于帮助人民法院克服专业技术短板,无法真正解决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结构性困境。个案中创设的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将执行的事务性工作通过法定形式交由专业机构或组织代管,并以管理人为平台回应公共利益代表的监督诉求,更加契合生态环境修复执行需求,具备作为一项专门性执行制度的价值。细化执行实施权的多元配置,是通过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破解“执行难”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该制度规范的内在逻辑。在制度构建过程中,有必要对管理人选定程序、代管费用的使用管理以及公众监督机制等核心规范予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生态修复管理人 执行实施权
下载PDF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的诉权基础:反思与重塑 被引量:4
11
作者 李晞萌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51-58,共8页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虽然已确立,但对其性质的认识并未统一。综合学界观点,发现分歧核心在于诉权基础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实质源于海域国家所有权私权化视角与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属性的矛盾。对相关论述进行分析后认为,海域国家所...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虽然已确立,但对其性质的认识并未统一。综合学界观点,发现分歧核心在于诉权基础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实质源于海域国家所有权私权化视角与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属性的矛盾。对相关论述进行分析后认为,海域国家所有权并非一种私法所有权,而是一种明示的公共财产权体制,其将海洋这种环境公共物品视为公共财产并防止其成为私法交易的对象,实质赋予国家的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中心的公权力。相似地,领海外国家管辖海域基于环境管制为公众保留了享有良好环境的公共利益,使海洋生态环境脱离自由获取,确立了一种隐含的公共财产权。因此,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是一种基于财产权的救济思路,其将海洋生态环境视作“公产”,政府基于对公共财产保护和管理的公权力诉请救济,是一种公益属性的“公产诉讼”。在功能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强调以“损害赔偿”完成生态修复,在诉讼顺位上应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需实现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完善诉讼前置程序,明确行政先于司法的救济顺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政府索赔 海域国家所有权 公共财产权 公产诉讼
下载PDF
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下中国气候民事诉讼的理论障碍与进路 被引量:3
12
作者 张挺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9-91,共13页
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具有间接性、不确定性以及间隔性等特点,导致气候民事诉讼在原告资格、权利基础、事实因果关系以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天然的理论障碍,狭义的气候民事诉讼并不多见。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害不具有同质性,... 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具有间接性、不确定性以及间隔性等特点,导致气候民事诉讼在原告资格、权利基础、事实因果关系以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天然的理论障碍,狭义的气候民事诉讼并不多见。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害不具有同质性,两者的规制方向应采双轨制。从损害属人性的角度来看,气候损害并不是生态环境损害的法定类型之一,故而中国气候民事诉讼不应采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形式。虽然气候诉讼的主要着力点还是在公法诉讼而非民事诉讼,但气候民事诉讼应建立独立的气候民事公益诉讼类型,设立专门的气候变化诉讼案由,赋予社会组织与检察院原告资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诉讼 气候稳定权 损害属人性 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下载PDF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刑民衔接的困境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3
13
作者 杨红梅 《学海》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80-190,共11页
《民法典》第1234条确定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为环境犯罪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但也引发了环境犯罪中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刑民衔接问题。在实体层面,由于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责任,相较于环境刑事责任具... 《民法典》第1234条确定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为环境犯罪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但也引发了环境犯罪中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刑民衔接问题。在实体层面,由于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责任,相较于环境刑事责任具有优位性,可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作为环境刑事案件的酌定从宽情节以保障其优位性的有效落实;在程序层面,基于当前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民事实现路径为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二元诉讼模式,应当在“刑主民辅”的司法背景下,统筹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衔接好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具体优化路径包括:在实体层面,应当把扩大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情节的适用范围,并确定其从宽幅度;在程序衔接层面,应当充分发挥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并充分尊重行政主体的环境保护和管理职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刑民衔接
下载PDF
从制裁到治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机制研究 被引量:13
14
作者 胡淑珠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1期95-106,共12页
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机制的现状考察,本文梳理了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制裁轻修复的司法理念偏差,判决不规范欠明确难执行、修复费用监管主体乱、修复执行问效差等问题;继而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应然发... 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机制的现状考察,本文梳理了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制裁轻修复的司法理念偏差,判决不规范欠明确难执行、修复费用监管主体乱、修复执行问效差等问题;继而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应然发展方向进行理论探讨和“江西模式”的实践经验考量后,分析得出司法理念应从实然的制裁为主转向应然的环境修复为主的结论,并据此提出了规范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判决执行标准、建立以治理为中心的“多元共执”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机制、设立统一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资金管理机构的具体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责任 生态环境修复 执行机制
下载PDF
论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被引量:2
15
作者 赵向华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36-43,共8页
支持法定主体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检察机关支持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依据应是《民事诉讼法》第58条及《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等司法解释的规定,... 支持法定主体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检察机关支持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依据应是《民事诉讼法》第58条及《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等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其他法律规定作为规范依据是对现行法的错误解读。关于支持起诉的对象,在解释上存在多元化与一元化之争。相较于多元化而言,以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为唯一支持对象的一元化更加契合当前的司法实践。为了约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制定明确的支持起诉标准,规定在该标准之下支持起诉既是检察机关的权力也是其职责所在,同时建立检察机关未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责的救济机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应及于诉前阶段,这将更有助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发挥预期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支持起诉
下载PDF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竞合 被引量:1
16
作者 熊敏瑞 王玮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3年第4期30-36,共7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高度相似,实质上是一种竞合。实践中,两诉讼制度纠缠不清、衔接不畅导致不能很好地发挥各自效能。学界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高度相似,实质上是一种竞合。实践中,两诉讼制度纠缠不清、衔接不畅导致不能很好地发挥各自效能。学界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存在“合并说”与“序位说”两种传统解法,两种学说各有千秋,但都未能很好地解决两制度的竞合问题。作为传统解法之外的“范围说”,能从源头上使两制度不再产生竞合,但作为新解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内容。文章通过分析“范围说”的理论基础与两制度的适用范围,提出构建“分散+系统”的双重立法模式,并沿用“定义+列举”的形式来重新确定具体适用范围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 竞合 合并说 序位说 范围说
下载PDF
完善海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实证研究——构建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中心的特殊执行规则体系
17
作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南海法学》 2023年第6期74-83,共1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成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重要力量。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和办案实践中存在执行规则缺失、案涉受损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效果不佳、替代性修复作用发挥不够且缺乏规范性、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成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重要力量。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和办案实践中存在执行规则缺失、案涉受损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效果不佳、替代性修复作用发挥不够且缺乏规范性、损害赔偿金收缴存在制度异化风险等问题,严重制约案件办理质效,影响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全面充分发挥。基于此,构建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中心的特殊执行规则体系,探索建立集中异地替代性修复制度,以“系统+关键”“基地+基金”“司法+行政+科研”的框架体系,搭建一个海洋检察公益诉讼执行平台解决上述实践难题尤为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检察公益诉讼 执行规则 生态修复基地
下载PDF
基于虚拟治理成本法的地表水污染类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审查要点研究
18
作者 郭超 王伟 +2 位作者 张博 马栋 吕俊岗 《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2787-2793,共7页
虚拟治理成本法是一种常用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对于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损害责任认定具有关键作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亟需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专业审查,避免因案件证据... 虚拟治理成本法是一种常用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对于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损害责任认定具有关键作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亟需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专业审查,避免因案件证据质量存在瑕疵而影响司法公信力。本文以一起典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分析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重难点问题,从检察机关审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角度,研究提出地表水污染类公益诉讼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审查要点,对于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治理成本法 地表水污染 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
下载PDF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实证分析
19
作者 张珂萌 《四川环境》 2023年第5期234-238,共5页
在我国,作为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制度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在实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立足于该制度整体框架和立法沿革的认知,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进行专门探讨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 在我国,作为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制度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在实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立足于该制度整体框架和立法沿革的认知,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进行专门探讨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当前造成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救济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公益起诉人”的职能定位不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界限模糊,以及制度的具体规则存在不足等。通过成因分析,继而提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即应当坚持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不变,明确公益起诉人的职能系“履行职责”;重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客观诉讼属性,加强内外制度衔接机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具体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公益诉讼 实证分析 制度设计
下载PDF
海洋检察多维度监督机制构建刍议——以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为视角
20
作者 孟亮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6-22,共7页
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集中体现,也是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机制构建的关键抓手。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视域下,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既有公益诉讼的一般性特点,亦有基于海洋和“一国两制三法域”区域特性... 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集中体现,也是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机制构建的关键抓手。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视域下,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既有公益诉讼的一般性特点,亦有基于海洋和“一国两制三法域”区域特性而产生的个性特征。基于对公益诉讼一般性发展阶段、海洋环境特性、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特性三个维度的检视,可以发现实践中存在着制约海洋检察制度效能的困境。对此,应当从完善检察内部机制建构、加强外部衔接协调、协调区际司法冲突、强化前沿理论研究四个维度发力,探寻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更加丰富的治理内涵,进而全方位推动其职能效能的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职能 海洋环境公益诉讼 粤港澳大湾区 监督机制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9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