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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理由效力的解构与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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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立群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134-145,共12页
行政判决理由效力在实践中存在裁判观点分歧,主要有既判力、争点效、预决效力、拘束力四种观点。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概括性的履行判决、答复判决等属于典型的“无色判决”,判决主文通常仅宣示裁判的... 行政判决理由效力在实践中存在裁判观点分歧,主要有既判力、争点效、预决效力、拘束力四种观点。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概括性的履行判决、答复判决等属于典型的“无色判决”,判决主文通常仅宣示裁判的结果而未完整包含审理和裁判的具体内容,因而必须通过判决理由中的判断才能明确判决效力的客观范围。行政判决理由效力的构建应摒弃“全有或全无”的二元确认模式,以防止程序空转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分解判决理由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区别化塑造。行政判决中的事实认定产生预决效力和既判力的遮断效。对于法律适用理由,撤销重作判决的理由具有法定的既判力,其他判决类型采用一体的既判力说作为解释基准,契合我国的诉讼结构和司法实践,即判决理由中对诉讼标的构成要素作出的判断产生既判力的拘束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判决理由 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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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仲裁“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多维解读与适用进路——以新《体育法》第97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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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杰 谭红露 《体育学刊》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7-93,共7页
新《体育法》中新增体育仲裁专章成为我国体育仲裁救济方式之开篇,该章第97条是“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体育仲裁中的法律规范,但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与进路尚不明晰。所以有必要先分析“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体育仲裁中的内在逻辑。其次,因新... 新《体育法》中新增体育仲裁专章成为我国体育仲裁救济方式之开篇,该章第97条是“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体育仲裁中的法律规范,但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与进路尚不明晰。所以有必要先分析“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体育仲裁中的内在逻辑。其次,因新《体育法》第97条在规范上存在概括性和模糊性,故须明确该原则的生效时间、作用对象、作用范围以及例外情况等内容。最后,分析体育仲裁实践中出现“重复仲裁”“重复诉讼”现象的多重诱因,结合体育纠纷的特殊性,借鉴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域外经验以及国内民事诉讼判定“重复诉讼”的标准,总结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进路应当遵守“三同说”基本原则,以及在涉兴奋剂案件和第三方主体案件中的特别标准。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多维解读与适用进路的确定,可有效减少甚至规避“重复仲裁”“重复诉讼”现象的产生,同时有力助推我国体育仲裁独立、公正、高效运行,更好地发挥体育仲裁在体育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一事不再理 重复仲裁 准既判力 适用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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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再审“不利于被告人利益启动规则”研究
3
作者 刘仁琦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3-111,共9页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有错必纠”,并不区分启动事由上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利益”或“不利于被告人利益”,刑事再审的启动主体、启动事由、运行规范等都为实现纠错功能而运转。为维护法的安定性、法的权威性,...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有错必纠”,并不区分启动事由上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利益”或“不利于被告人利益”,刑事再审的启动主体、启动事由、运行规范等都为实现纠错功能而运转。为维护法的安定性、法的权威性,应回归刑事诉讼客体理论,确立案件事实及其法律评价在刑事司法程序运行中的价值,夯实刑事再审的客体内容,厘定生效裁判效力的涵摄范围;为禁止法院、检察院为“不利于被告人利益”而启动再审程序。实质上,在《刑事诉讼法》总则中应确立不告不理原则、控审同一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形式上,明确“不利于被告人利益”的启动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的安定性 刑事再审 既判力 不利于被告人利益 启动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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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实责:民事检察和解的定位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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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思博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46-57,共12页
民事检察和解具有定分止争、维护审判权威和协助审判权实现、适度纠错与及时结案的功能。对于完全正确的生效判决和调解书、存在非重大性错误的生效判决及部分符合抗诉条件时的生效判决均可适用于民事检察和解。民事检察和解协议不具有... 民事检察和解具有定分止争、维护审判权威和协助审判权实现、适度纠错与及时结案的功能。对于完全正确的生效判决和调解书、存在非重大性错误的生效判决及部分符合抗诉条件时的生效判决均可适用于民事检察和解。民事检察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得损害原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时也不得作为另诉的依据。欲赋予民事检察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则应将其纳入司法确认程序,通过人民法院以审判权加以确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检察监督 民事检察和解 判决既判力 和解协议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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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修正后适用溯及力出罪化研究——从辽宁两司机未报备行程获刑案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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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丹 李光宇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134-144,共11页
我国刑法溯及力适用受既判力限制,新法出罪化规定效力低于裁判既判力。若出现既判力价值消减至难以完备保障人权、追求效益,就应重新审视并适当扩充溯及力的机能价值。行政犯法益目标区别于自然犯,使行政性构成要素应受国家刑罚权审慎... 我国刑法溯及力适用受既判力限制,新法出罪化规定效力低于裁判既判力。若出现既判力价值消减至难以完备保障人权、追求效益,就应重新审视并适当扩充溯及力的机能价值。行政犯法益目标区别于自然犯,使行政性构成要素应受国家刑罚权审慎解释与评价。行政犯的减轻修正变更法益保护目的,将直接导致行政犯被告人预防刑必要性丧失,成为适用溯及力出罪化的刑罚论基础。具体的出罪化构想为:将因前置法规则修改实现的行政犯修正类比判决生效后出台的行政犯司法解释,允许行政犯被告人以“法律适用错误”申请刑事再审,增设行政犯的处罚阻却事由,由法院酌情参照新法规定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裁定减刑免刑,但仍需保证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犯修正 溯及力 既判力 出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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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去试行化”:以民法典为参照 被引量:2
6
作者 任重 《法治社会》 2024年第3期28-45,共18页
民事诉讼法的编纂式法典化是“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2021年和2023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使其逐渐脱离法典化的时代浪潮,以解决“诉讼爆炸”“案多人少”为主要考量的法律修订使民事诉讼法面临与民法典脱钩的结构性风险。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的编纂式法典化是“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2021年和2023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使其逐渐脱离法典化的时代浪潮,以解决“诉讼爆炸”“案多人少”为主要考量的法律修订使民事诉讼法面临与民法典脱钩的结构性风险。民事诉讼法“试行化”的根本原因是“先程序,后实体”的民事立法模式,即以实体法的缺位为时代背景,以“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为立法来源,以“案多人少”“诉讼爆炸”为“实际情况”。1991年《民事诉讼法》及其不断加速的修正案并未最终实现“去试行化”,举证责任、起诉条件、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等诉讼构造未能与民法典保持同一精神。民事诉讼法“去试行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诉权、诉讼目的论和既判力本质论是首当其冲的希尔伯特之问。我国亟待完成从二元诉权论向权利保护请求权论的模式转型,民事权利保护亟需被确立为民事诉讼的首要目的,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不改动既有私法秩序。以上述本原问题的“去试行化”为起点,以民法典为参照,民事诉讼法将经由“去试行化”稳步实现编纂式法典化,由此开启民事诉讼法典与民法典协同融合的新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举证责任 起诉条件 诉权 既判力本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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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诉讼形态
7
作者 冯祝恒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92-101,共10页
民事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圆满解决需要探求其特定的诉讼形态。合同效力作为实体性先决问题具有“偏本土性”,其在我国民事程序中有着独特的角色承担。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传统处置,是根据合同效力之程序角色对应采取不同方式。当前,既判... 民事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圆满解决需要探求其特定的诉讼形态。合同效力作为实体性先决问题具有“偏本土性”,其在我国民事程序中有着独特的角色承担。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传统处置,是根据合同效力之程序角色对应采取不同方式。当前,既判力客观范围的肆意扩张与诉之合并形态的疏漏,是传统处置模式积弊丛生的主要根源。对此,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拉回至“诉讼标的—既判力”的认同之下,在对合同效力作“诉讼标的化”改造的同时,进一步根据实体法权利体系明确完整的诉之合并形态,是一条较为可取的模式重构之路。由此呈现的合同效力先决案件之合理诉讼形态,即是一个确认之诉与两个真正的预备合并之诉的搭配组合。这一诉讼形态本质上乃诉的合并制度的功能发挥,是对现有诉讼制度的“挖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效力先决案件 诉讼形态 既判力 确认之诉 诉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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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启动:路径选择与理论反思
8
作者 郭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41-56,共1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即,如何优化刑事再审的启动路径学界未有定论。结合官方统计数据和1818份再审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知,再审启动路径在实践中呈现出三重特征,依职权开启再审远甚于依申请开启、原审人民法院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即,如何优化刑事再审的启动路径学界未有定论。结合官方统计数据和1818份再审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知,再审启动路径在实践中呈现出三重特征,依职权开启再审远甚于依申请开启、原审人民法院启动多于上级人民法院启动、检察机关抗诉趋于主流。对这一现状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加以检视:从刑事既判力理论出发,再审启动应保持克制、审慎,依职权启动再审并不合于这一要求;从主体中立性角度切入,再审审查主体难以规避利益勾连、祛除主观预断,致使申诉驳回率较高;从职能复合性视角观之,再审抗诉兼具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能否直接启动再审有待考量。有鉴于此,应当剥离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之权力,重新配置“二元化”申诉审查主体,并依据抗诉事由区分再审抗诉效力。通过以上完善路径,可以构建再审与非常上诉并行的非常救济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再审启动 再审申诉 刑事既判力 再审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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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标准时后形成权的行使研究
9
作者 杨书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53-62,共10页
相较于大陆法系依据遮断效理论处理既判力标准时后形成权的行使的方式,我国目前依据“一事不再理”处理该问题的方式会产生诉讼标的内涵的相对化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问题,引入大陆法系遮断效理论更加合理。为了实现遮断效理论处理... 相较于大陆法系依据遮断效理论处理既判力标准时后形成权的行使的方式,我国目前依据“一事不再理”处理该问题的方式会产生诉讼标的内涵的相对化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问题,引入大陆法系遮断效理论更加合理。为了实现遮断效理论处理标准时后形成权行使的规则建构,需要对我国现有重复起诉规则改造的基础上,利用原有的“实质否定”规则的功能建立起我国的遮断效判断标准,最终实现对标准时后形成权行使的实质性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 形成权 遮断效 实质否定 重复起诉 一事不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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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si-Rational Canonical Forms of a Matrix over a Number Field
10
作者 Zhudeng Wang Qing Wang Nan Qin 《Advances in Linear Algebra & Matrix Theory》 2018年第1期1-10,共10页
A matrix is similar to Jordan canonical form over the complex field and the rational canonical form over a number field, respectively. In this paper, we further study the rational canonical form of a matrix over any n... A matrix is similar to Jordan canonical form over the complex field and the rational canonical form over a number field, respectively. In this paper, we further study the rational canonical form of a matrix over any number field. We firstly discuss the elementary divisors of a matrix over a number field. Then, we give the quasi-rational canonical forms of a matrix by combining Jordan and the rational canonical forms. Finally, we show that a matrix is similar to its quasi-rational canonical forms over a number field. 展开更多
关键词 MATRIX Jordan CANONICAL FORM Rational CANONICAL FORM quasi-rational CANONICAL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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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ulomb Resonances, the Quasi-Real Photons and Electro-Disintegration of Nuclei by High-Energy Electrons
11
作者 A. A. Pasichnyi O. A. Prygodiuk 《Open Journal of Microphysics》 2013年第3期85-105,共21页
Various aspects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quasi-real photons and the Coulomb resonances on the formation of the crosssection of inelastic scattering of high energy electrons on atomic nuclei are investigated. Emiss is t... Various aspects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quasi-real photons and the Coulomb resonances on the formation of the crosssection of inelastic scattering of high energy electrons on atomic nuclei are investigated. Emiss is the energy that disappears in the processes of knocking-on of protons in the reactions . A new hypothesis that interprets the origin of the energy losses is proposed. Specific experiments that can confirm or refute this hypothesis are proposed as well. The “regularized” cross-sections of electro-disintegration of nuclei by high-energy electrons are calculated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nuclear shell model. It is shown that for the experimental verific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Coulomb resonances, it is necessary to investigate the processes at relatively small angles of scattering. The peculiarities of numerical methods that are crucial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inelastic scattering of high-energy electrons on nuclei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nuclear shell model are analyzed in this work as well. The cross-sections of the scattering of high-energy electrons on the angle are calculated. It is shown that the orthogonality of the wave functions of a knocked-on proton in the initial and final state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is proces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OULOMB Resonance quasi-real Photon Inelastic Scattering High-Energy Electron Electro-Disintegration Nuclear Shell Model Numerical Method Quasi-Elastic P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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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上代位权实现的程序规制 被引量:5
12
作者 唐力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27-38,共12页
《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相对人的债权有损债权人债权之虞时,债权人可以代位通过诉讼请求相对人向自己履行以实现债权。代位权实现的过程中涉及三方主体两面法律关系,“入库原则”效果下与“优先受偿原则”效果... 《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相对人的债权有损债权人债权之虞时,债权人可以代位通过诉讼请求相对人向自己履行以实现债权。代位权实现的过程中涉及三方主体两面法律关系,“入库原则”效果下与“优先受偿原则”效果下的代位权诉讼之诉讼标的、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处分权行使、既判力客观范围等会存在差异;代位权行使之法律效果受制于《民法典》第537条“但书”规定的内容,其与民事诉讼保全程序、民事执行程序、破产程序等财产处置程序存在内在的勾连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 诉讼标的 当事人适格 权利限制 既判力客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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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漏罪或犯新罪后原减刑裁定效力之检视 被引量:1
13
作者 周洁 谭浩乾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83-89,共7页
罪犯服刑期间,做出减刑裁定后,又发现漏罪或犯新罪的,原减刑裁定是否继续有效引发了学界论争与司法实践分歧,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经历了从完全否定到分情形细化认可的演变。文章通过梳理与检讨学界学说,并检索近年来引用相关司法解释的案例... 罪犯服刑期间,做出减刑裁定后,又发现漏罪或犯新罪的,原减刑裁定是否继续有效引发了学界论争与司法实践分歧,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经历了从完全否定到分情形细化认可的演变。文章通过梳理与检讨学界学说,并检索近年来引用相关司法解释的案例,发现司法实践的处理情况为严格依司法解释部分否定原减刑裁定效力;之后从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裁判既判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肯定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角度对原减刑裁定效力进行分析,进一步得出原改变刑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应受漏罪、新罪影响而失效,削减刑期的减刑裁定不应受漏罪及过失新罪影响而失效,应根据罪犯故意犯的新罪轻重决定是否使其失效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刑裁定 效力 发现漏罪 犯新罪 刑事裁判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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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外人权益救济机制的立法展开——基于我国《仲裁法》《民事诉讼法》修订和《民事强制执行法》制定的协同考量 被引量:3
14
作者 毋爱斌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07-124,共18页
“虚假仲裁”等侵犯仲裁案外人权益的情形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 “虚假仲裁”等侵犯仲裁案外人权益的情形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分别为仲裁案外人设置不同的救济路径。不同的救济路径背后是既判力绝对效和相对效理论的争论。伴随着仲裁机构“民间性”回归和对仲裁裁决效力认识的深入,仲裁裁决既判力应当坚持相对效。因而,应摒弃构建仲裁案外人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申请不予执行等专门独立型救济机制,根据“侵犯物权型”、“虚构债务型”和“减少责任财产型”这三种可能侵害仲裁案外人权益的情形,挖掘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等规定的案外人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撤销权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侵权之诉等非专门独立型第三人救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案外人 既判力相对效 非专门独立型第三人救济路径 案外人异议之诉 分配表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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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一般债权人的司法救济——152号指导案例评析
15
作者 王娣 王蛮 《天津法学》 2023年第2期31-42,共12页
不同于传统观点,152号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指出,一般债权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要件。一般债权人基于查封就查封标的享有的具体受偿权益和保存权益可以支撑其成为既有诉讼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其权益受到既有诉... 不同于传统观点,152号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指出,一般债权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要件。一般债权人基于查封就查封标的享有的具体受偿权益和保存权益可以支撑其成为既有诉讼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其权益受到既有诉讼之生效法律文书发生的既判力或权利证书效力影响时其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于生效法律文书,债权人撤销权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二者适用的撤销客体不同。生效法律文书效力的制度化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案外人救济制度完善的首要步骤,我国应当尽快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效力的制度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撤销之诉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既判力 权利证书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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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惩罚性赔偿制度定位及程序问题 被引量:2
16
作者 魏振华 王璞钧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61-72,共12页
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与罚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具有不同的制度功能,环境公益主体主张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是代为实施潜在私益诉讼原告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请求,应将“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损害”作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 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与罚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具有不同的制度功能,环境公益主体主张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是代为实施潜在私益诉讼原告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请求,应将“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损害”作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要件。加入程序上应当比照2019年新《证券法》第95条第3款的规定,采取选择退出(opt-out)模式;举证责任上不应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同时不应当适用过高的证明标准;赔偿金的计算上应以“被告所造成的全部社会成本内部化”为导向。所获的赔偿金应专用于对私益损害的填补,建立诉讼外的申领机制,并在受害者申领后对其个别诉讼产生排除效果。环境公益诉讼判决和裁定发生的是既判力片面扩张的效果,预决事实对原告产生相对的预决效力而对被告则是产生绝对的预决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惩罚性赔偿 举证责任 加入程序 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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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发回仲裁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2
17
作者 马家曦 《南大法学》 2023年第6期111-125,共15页
发回仲裁可以减轻当事人另行起诉或仲裁的程序负担,缓解司法压力。但在现行立法中,发回仲裁并未针对需要纠正的程序瑕疵,而是指向伪证及隐瞒证据;其所谓的“自纠”导致仲裁未经撤销而就已决事项重复仲裁,亦与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既判力相... 发回仲裁可以减轻当事人另行起诉或仲裁的程序负担,缓解司法压力。但在现行立法中,发回仲裁并未针对需要纠正的程序瑕疵,而是指向伪证及隐瞒证据;其所谓的“自纠”导致仲裁未经撤销而就已决事项重复仲裁,亦与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既判力相悖;通知并等待仲裁机构表态才能终结或恢复撤销程序,则招致程序的迟延。究其原因,《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国内法转化应当符合本国实际,等待仲裁机构自纠源于英国普通法规则中的“发回仲裁”规则,简单移植将与大陆法系法理扞格。立法建议为,只要局部瑕疵未从根本上影响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发回仲裁较另行仲裁或诉讼更符合程序经济,法院应当合并裁定,即通过撤销裁定的形成力恢复仲裁程序。同时,撤销裁定使原本已经被终局仲裁裁决消耗的仲裁协议复苏,为仲裁的恢复奠定了协议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回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 既判力 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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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请求权与口头辩论终结后的受让人——对积极说的反驳 被引量:1
18
作者 王佳敏(译) 《南大法学》 2023年第1期161-171,共11页
返还原物判决确定后,其既判力是否应当向口头辩论终结后的标的物受让人扩张?围绕这一问题,日本形成了积极说和消极说。文章首先介绍了两个学说的基本观点,表明自己支持消极说,然后将积极说总结为纯粹失权效说、义务继受说和实体适格继受... 返还原物判决确定后,其既判力是否应当向口头辩论终结后的标的物受让人扩张?围绕这一问题,日本形成了积极说和消极说。文章首先介绍了两个学说的基本观点,表明自己支持消极说,然后将积极说总结为纯粹失权效说、义务继受说和实体适格继受说,借用四个设例,并区分原告胜诉判决和败诉判决,依次展开批判。最后,讨论了既判力的本质以及既判力与执行力的关系。文章讨论的问题在我国本就有很大争议,伴随着中国民事执行法修法工作的展开,既判力是否应当扩张?执行力扩张与既判力扩张关系如何?扩张的依据又何在?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修法议题。而文章详细介绍了日本的相关学说及各学说的正当化依据,是了解日本理论现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文章开创了用既判力冲突的可能性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对性为消极说证成的视角,颇具启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还原物判决 既判力扩张 受让人 执行力扩张 既判力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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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重复行为司法应对的路径转换 被引量:1
19
作者 刘海宇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40-151,共12页
行政机关重复行为是一个在实践中导致“循环诉讼”困境、理论上与既判力功能维护及撤销判决效力保障等紧密关联的重要问题。针对行政机关重复行为的司法应对,现行法仅明确规定“重为判决+强制措施”的应对路径,但通过对重复行为的性质认... 行政机关重复行为是一个在实践中导致“循环诉讼”困境、理论上与既判力功能维护及撤销判决效力保障等紧密关联的重要问题。针对行政机关重复行为的司法应对,现行法仅明确规定“重为判决+强制措施”的应对路径,但通过对重复行为的性质认定,依判决重作时强制执行的应对路径亦有适用余地,二者为择一适用关系。不过因前一路径为司法解释所明确致使后一路径在实践中基本未被运用。通过对两种路径进行分析和比较发现,“重为判决+强制措施”应对路径存在难以保障公民权益、无法避免“循环诉讼”以及削弱乃至架空既判力功能等缺陷,在制度功能上亦具有可替代性,应当予以摈弃。而单一的强制执行应对路径,不仅与重复行为的性质更相适配,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亦能避免“循环诉讼”的实践困境,而且还能有效维护既判力功能。另外,在前后两诉诉讼标的是否相同、撤销判决是否具有执行力等理论争点上,亦能做出合目的、合逻辑的解释,应将其确立为应对重复行为的唯一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复行为 循环诉讼 禁止重复效力 既判力 执行力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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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域外适用体系的构建:立法模式与司法模式的理性审视与理论阐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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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坚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1期188-200,共13页
实证研究表明,大规模造法运动的立法模式并不必然促进中国法域外适用体系的构建与强化。本文依托于“条约—互惠”关系这一语境,根据延伸效力的强弱对现有建构思路进行分析,归纳了立法模式效力和其制度风险,同时推导了人民法院运用司法... 实证研究表明,大规模造法运动的立法模式并不必然促进中国法域外适用体系的构建与强化。本文依托于“条约—互惠”关系这一语境,根据延伸效力的强弱对现有建构思路进行分析,归纳了立法模式效力和其制度风险,同时推导了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等强效力路径所能到达的应然状态。对于前述应然状态与实际状况之间存在的如协作不够、态度保守、审查僵化等结构性难题,作者建议重新解读冲突法经典理论中“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制度逻辑,充分借鉴执行攻坚期间积累的宝贵经验,利用递延启动域外判决审查,补强审查诉讼中对抗性,丰富审查结论等司法模式来间接扩张本国判决域外既判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空间效力 域外适用体系 既判力 互惠原则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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