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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家事协议的拘束力——以英国判例为借鉴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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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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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宜宾学院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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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4年第7期77-8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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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同法国际统一与区域整合研究"(12BFX08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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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家庭成员间订立的协议能否作为法律上具有拘束力的合同,需要审查当事人行为时有无"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英国判例法实践认为:采用证据法上的推定技术,原则上推定家事协议其无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故不成立合同,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是,这种推定是可以被反证推翻的: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说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协议是当事人意欲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的真实意思表示之结果,那么此类家事协议则具有法律拘束力。在家事协议的法律拘束力个案判定中,需要综合以下情况考量:协议的内容,尤其是义务性质是财产给付还是人身性行为的履行;协议订立的具体情境,当事人订立协议时的感情亲疏远近;当事人对协议有无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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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事协议
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
合意
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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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mily agreements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
meeting of mind
reliant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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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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