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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塑的民主权利主体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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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玉鸿 《法治现代化研究》 CSSCI 2024年第1期1-12,共12页
以往对“人民”的理解,常将之作为一个区隔性概念来使用,即用来指称社会上的多数人。然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人民”视为一个个具体生命所组织的人的集合,从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主体上的包容性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之... 以往对“人民”的理解,常将之作为一个区隔性概念来使用,即用来指称社会上的多数人。然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人民”视为一个个具体生命所组织的人的集合,从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主体上的包容性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之中,将人民视为具有政治权利能力和政治行为能力的享有民主权利的主体,无论是村民、居民抑或职工、学生,都能凭借法律所赋予的资格和法律所承认的能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当然,人民群众参与实际的民主管理过程,仍需具有关心公共事务、积极参与政治的公民美德,也需要在民主实践中锻炼民主技能、提升民主能力。为此,既需要通过教育增长人民群众的民主知识、提高民主素养,也需要在基层民主的政治实践中让人民群众有历练的机会,以此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会生活中的丰富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 民主权利主体 公民美德 民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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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德性与幸福生活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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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科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56-62,169,共7页
幸福一直是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与古代不同,当代人对幸福的讨论是通过权利来进行的,权利是人获得幸福的前提和关键。罗尔斯等人通过"基本善"来阐述权利,其实是指明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幸福的基本物质条件。阿玛蒂亚·... 幸福一直是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与古代不同,当代人对幸福的讨论是通过权利来进行的,权利是人获得幸福的前提和关键。罗尔斯等人通过"基本善"来阐述权利,其实是指明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幸福的基本物质条件。阿玛蒂亚·森把可行能力作为权利的关键概念,从而进一步指出了幸福不能仅仅是外在条件的满足,更是个人能力的应用和展示。森对能力的表达借助了亚里士多德的功能说,功能与德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功能从目的论意义上是人之为人的优秀性所在,因而能力与德性概念在价值意义上具有某些共性。从权利到能力最终到德性的论述说明,权利概念可以脱离现代规范伦理的抽象形式,回到对人的价值和生存意义的拷问,从而在德性维度下重新定义和理解幸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 能力 德性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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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指数:评价权利与法律制度的新标准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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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蕾 占红沣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92-97,共6页
幸福问题是值得法学界重视的问题。在人类观念史上,幸福存在着德性与感性的二元张力,但在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里,这种张力逐渐消失,幸福往往被等同为物质财富或形式上的权利的多少,这进而容易导致权利的异化以及从财富的绝对数量等单一... 幸福问题是值得法学界重视的问题。在人类观念史上,幸福存在着德性与感性的二元张力,但在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里,这种张力逐渐消失,幸福往往被等同为物质财富或形式上的权利的多少,这进而容易导致权利的异化以及从财富的绝对数量等单一维度评价法律制度的弊端。要正确评价法律制度在促进幸福实现中的作用,有必要探讨幸福指数这更客观、更丰富的评价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性幸福观 感性幸福观 权利 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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