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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and Assessment at the Local Level
1
作者 付子堂 张善根 Zhang Meichang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6年第1期93-112,共20页
Going beyond the analytical model of the holistic state in rule of law discussion, we can classify the rule of law into national and local levels based on the stages and increments of its execution. The phenomenon of ... Going beyond the analytical model of the holistic state in rule of law discussion, we can classify the rule of law into national and local levels based on the stages and increments of its execution. The phenomenon of the local rule of law reflects the stages and incremental progress of building a rule of law China. It has a realistic foundation in society and a profound basis in legal theory. Comprehensively advancing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necessitates giving encouragement and support to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t the local level. The attempts and experiments of local government enable us to explore and innovate the developmental model of the socialist 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rule of law at the local level is embodied in three dimensions: "text--action---concept." Assessment mechanisms and indicators for the local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should also be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framework. The building of the rule of law at the local level should be synchronized with assessment of the rule of law. We need to optimize top-level design, conduct evaluations of local legislation, improve local rule of law work performance assessment and use a nile of law index to assess the local rule of law in an overall manner. 展开更多
关键词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a rule of law China rule of law at the local level rule of law assessment rule of law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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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中的“三治融合”:地方实践、基本共识及规则安排
2
作者 杨骏 张雨莎 《安徽乡村振兴研究》 2024年第4期30-38,共9页
“三治融合”源于浙江桐乡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地方实践,具有浓厚的地方实践经验色彩。各地“三治融合”的共同点是通过内部自我创新与外部制度供给的联动,形成因地制宜的“三治融合”实践经验。在当前治理环境下,将“三治融合”从地方实... “三治融合”源于浙江桐乡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地方实践,具有浓厚的地方实践经验色彩。各地“三治融合”的共同点是通过内部自我创新与外部制度供给的联动,形成因地制宜的“三治融合”实践经验。在当前治理环境下,将“三治融合”从地方实践经验提炼形成规则安排,才能实现乡村治理的长期稳定。在桐乡、枫桥、曲阳、象山四地“三治融合”的实践经验中,其治理成效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其在增强利益机制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和治理要素流通等方面经验上均有可取之处。基于四地经验,得出“三治融合”的基础性原则、主体定位重构和创新机制保障等基本共识。以此为基础,从规则目标、手段和体系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整体规则安排的建议,在规则框架内推动“三治融合”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基层治理 三治融合 地方经验 基本共识 规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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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其历史经验 被引量:9
3
作者 张炜达 张腾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0-35,共6页
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源于对中央苏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延续,而且也源于中共局部执政地位的巩固以及根据地艰苦环境的需要。基于历史考察和文本梳理,认为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注重党员的学习与教育、党的组织建... 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源于对中央苏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延续,而且也源于中共局部执政地位的巩固以及根据地艰苦环境的需要。基于历史考察和文本梳理,认为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注重党员的学习与教育、党的组织建设、党对群众领导的工作方法、党员廉洁清正等方面。其历史经验在于:重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遵守党内法规上的模范作用;反映出党内法规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行为准则的专有性;针对党内突出问题助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党内法规建设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提供制度保障;以党内法规和成文法律确保从严治党的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延安时期 局部执政 党内法规 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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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地方法治试验:理论阐释与实践路径 被引量:15
4
作者 胡光志 苟学珍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218-230,共13页
数字经济的异军突起,给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依托的法治秩序带来了挑战,也产生了全新的法治需求。面对新出现的“治理赤字”,如何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构建有助于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的法治秩序,成为当务之急。但数字经济作为... 数字经济的异军突起,给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依托的法治秩序带来了挑战,也产生了全新的法治需求。面对新出现的“治理赤字”,如何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构建有助于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的法治秩序,成为当务之急。但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高度依赖科技创新,处于不断创新、发展与变化之中,具有创新性、跨界性、虚拟性以及平台性等典型特征,由中央层面进行统一的法治供给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也无法有效激活地方数字经济创新与发展的动力。为此,中央通过《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选择在部分地方进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与治理的试验,鼓励试验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地方性法规探索。此背景下,数字经济领域的法治建设,除了由中央统一推动诸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基础性法律制度的供给外,地方政府以法治试验的方式接入部分法治供给在理论层面何以可能,在实践层面是否具有现实基础、面临那些挑战以及如何克服,便成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基于此,文章借助逻辑推理和实证分析方法,对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法治试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数字经济的地方法治试验,是一种有效回应数字经济法治需求的经验性治理方式。其理论逻辑在于以国家整体法治为最终归宿,以地方数字法治探索为切入口,在注重地方试错和经验积累的同时,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作为数字经济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从中央和地方在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中各自所代表的利益及其所遭遇的现实困境出发,构建符合中国特色治理需求的数字法治格局。而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授予的地方法治创设权,中央对地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的授权与激励,以及部分省份“先行先试”的数字法治建设经验积累为该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地方法治试验提供了现实可能。当然,数字经济的这种经验性法治路径也面临地方数字法治边界扩张、地方数据保护主义、地方数字治理方式单一等的挑战,需要以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全国统一市场目标,以及多元共治格局的构建等为限度,以此克服数字经济地方法治试验中的弊病,发挥其优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治理 数字经济法治需求 地方法治试验 多元共治 数据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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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指数的全球经验与本土化构建 被引量:1
5
作者 游腾飞 高奇琦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22-27,共6页
国内外学者已经在法治功能和概念构成两个维度上对法治的内涵进行了数个世纪的讨论。近几十年来,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化和数量化趋势为法治这一传统研究领域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在数理量化技术进步的基础上,西方学界将法治知识进行了指数... 国内外学者已经在法治功能和概念构成两个维度上对法治的内涵进行了数个世纪的讨论。近几十年来,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化和数量化趋势为法治这一传统研究领域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在数理量化技术进步的基础上,西方学界将法治知识进行了指数化阐释,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是,西方现有的法治指数在价值观、测量规模、法治概念化、测量手段、数据聚合和功能导向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法治政府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学者进行了法治指标体系的相关研究。然而,现阶段国内的法治指数方案,在价值理念、社会功能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可改善空间。在吸收国内外法治指数成果的基础上,一些研究尝试推动了新的法治指数研发工作,该法治指数包括法治制度创设机制、法治手段实现机制、法治思维培育机制和法治政府效果评价等四个一级指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理论 法治指数 全球经验 本土化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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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法治化的制度成本 被引量:3
6
作者 杜维超 殷书建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30-35,共6页
地方先行先试是中国改革进程中重要的制度供给路径。当前改革实践中强调改革举措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先行先试法治化成为发展趋向。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改革中的“良性违法”在降低制度成本的同时削弱了改革的正当性;新区先行先试的法治化... 地方先行先试是中国改革进程中重要的制度供给路径。当前改革实践中强调改革举措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先行先试法治化成为发展趋向。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改革中的“良性违法”在降低制度成本的同时削弱了改革的正当性;新区先行先试的法治化推进则在重建正当性的同时抬升了改革的制度成本。应当在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的法治化推进中引入制度成本观念,平衡效率与正当。具体路径包括:法理观照现实,平衡统一性与多样性;扩大地方立法权限,鼓励差异化制度竞争;简化法律调整程序,提高制度供给效率;积极运用授权机制,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强化容错免责机制,降低制度试错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级新区 先行先试法治化 制度成本 区域法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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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区法治实践中的纵向博弈与横向制衡 被引量:2
7
作者 韩玉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25-30,共6页
国家级新区作为中央与地方法律关系纵向博弈以及区域法治内部生态与外部生态横向制衡的交汇点,其改革实践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必定是立体化的。就纵向博弈而言,法治中国蓝图需要国家级新区法治实践的价值整合及制度创新,国家级新区法治实... 国家级新区作为中央与地方法律关系纵向博弈以及区域法治内部生态与外部生态横向制衡的交汇点,其改革实践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必定是立体化的。就纵向博弈而言,法治中国蓝图需要国家级新区法治实践的价值整合及制度创新,国家级新区法治实践也需要法治中国蓝图的宏观指导及必要规范。就横向制衡而言,既要处理好国家级新区法治实践中内部生态之间的协调共生关系,也要处理好国家级新区法治实践中内部生态与外部生态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基于此种认识,预先授权与备案审查相结合的渐进反馈调整模式以及内部共生与内外联动相结合的多位一体推进模式,可能是实现国家级新区多元法律关系动态衡平的相对较优的路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级新区 法治实践 央地关系 区域法治 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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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地方法治——以地方立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功能定位为视角 被引量:42
8
作者 封丽霞 《地方立法研究》 2016年第1期21-33,共13页
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法治建设,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般性、宏观性的国家法治与具体性、微观性的地方法治相结合的产物。而法治的具体性、微观性主要是由法治的地方性来体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制国家,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在国家法治建设中... 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法治建设,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般性、宏观性的国家法治与具体性、微观性的地方法治相结合的产物。而法治的具体性、微观性主要是由法治的地方性来体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制国家,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有着不同的职能定位与各自优势。中国的法治发展必然充满着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与合作,面临统一、宏大的"国家法治"与分散、具体的"地方法治"之间的紧张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应在全国性、统一性与地方性、多样性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在"自上而下"的中央立法与"自下而上"的地方立法之间寻找某种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法治 地方法治 中央立法 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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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规范之适用 被引量:4
9
作者 覃珠坚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7-11,共5页
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其目的必须明确和正当,必须遵循法律原则、特色原则和科学原则,强化立法机关的能力和提高立法人员的素质,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突破法定范围,严格立法过程的提案、审议和通过等程序,依法进行审查和正确处理审查结果。
关键词 立法法 地方立法 设区的市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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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地方执法改进 被引量:1
10
作者 陈兵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7年第1期31-48,共18页
在我国步入“新常态”之际,法治经济建设比任何时期更为重要,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反垄断法治是法治经济建设的基石和核心。面对不断增多的反垄断地方执法需求,以消解地方反垄断执法困境为动因,协调整合地方行政... 在我国步入“新常态”之际,法治经济建设比任何时期更为重要,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反垄断法治是法治经济建设的基石和核心。面对不断增多的反垄断地方执法需求,以消解地方反垄断执法困境为动因,协调整合地方行政执法资源,在现行反垄断法框架下,通过以自动授权为原则,以特别授权为例外相结合的方式,确立地方执法机构的自主性,强调央地执法机构的协同性。在“一切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实践原理和检验标准的指引下,以透明化和专业化为方向,提高地方执法机构在地方和区域市场竞争规制中的作用,改进反垄断地方执法。在此过程中从系统论的维度推动地方法治经济建设,既保证法治经济建设的整体性,也尊重地方法治经济的特殊性与创新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常态 法治经济 地方法治经济 反垄断地方执法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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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域下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改进——基于英国财税法治早期经验的思考 被引量:1
11
作者 陈兵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91-96,共6页
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解决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矛盾指明了方向。财税法治与税收法定成为破解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出发点与着力点。透过对英国财税法治经验的考察,发现其地方财税制度的法治化进程,在&... 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解决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矛盾指明了方向。财税法治与税收法定成为破解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出发点与着力点。透过对英国财税法治经验的考察,发现其地方财税制度的法治化进程,在"税收法定原则"与"无代表不征税"的基础上,实现了公共财政的集中征收与合理支出,突显出英国代议制下中央集权主义与地方自治主义的博弈,体现为事权与税权的法定、央地财税关系的厘清、社会监督主体的参与以及央地财税权分享与共治的阶段性演化等特征。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际,强调财税法治化建设,以税收法定为基准,以财政民主为抓手,改进和完善法治化语境下的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关系,成为了当前深化经济改革的发力点与突破点。基于此,清醒看待域外经验,服务我国现实,从分享与共治的维度来提升中央与地方财税法治化建设的水平。在此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政治经验对央地财税法治建设的影响和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央地关系 财税法治 税收法定 分享与共治 政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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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治战略视角看“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德性底蕴——兼论社区警务的战略意义
12
作者 崔永东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116-122,共7页
揆诸古今中外之治理模式,可以说任何法治战略的设计都离不开德性支撑。广义的法治战略包括国家治理战略和社会治理战略两个方面。以今日标准观之,国家治理战略包括法治、德治、自治,且以法治为主;社会治理战略包括自治、法治、德治,且... 揆诸古今中外之治理模式,可以说任何法治战略的设计都离不开德性支撑。广义的法治战略包括国家治理战略和社会治理战略两个方面。以今日标准观之,国家治理战略包括法治、德治、自治,且以法治为主;社会治理战略包括自治、法治、德治,且以自治为主。两种战略均以德性为支撑。狭义的法治战略则是对法治发展模式及道德与法律之关系模式的一种设计和规划。法治战略的实施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和法律教育等在内,同样显示了德性支撑的特色。社区警务战略的设计应当服从于社会治理战略的设计,或者说前者就是后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们都应当以德性为支撑,都应当彰显一种人道和德性的力量。“枫桥经验”具有深厚的德性底蕴,在“枫桥经验”中孕育出来的社区警务新模式,就体现了明显的德性特质,并为整个社会治理战略的型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人道化、德性化起了重要的导向和支撑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战略 枫桥经验 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警务 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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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治竞争: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地方经验 被引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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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苟学珍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14-123,128,共11页
随着要素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我国地方间的竞争已经由政策性让利、税费补贴等模式走向了以“规则型治理”为核心的法治竞争阶段。在竞争动力学理论和超大型国家治理现实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地方围绕着产权保护规则和市场规则在法治层面... 随着要素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我国地方间的竞争已经由政策性让利、税费补贴等模式走向了以“规则型治理”为核心的法治竞争阶段。在竞争动力学理论和超大型国家治理现实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地方围绕着产权保护规则和市场规则在法治层面展开了一系列竞争。地方间持续进行的法治竞争优化了本地营商环境,提高了地方法治水平,也为国家层面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地方经验借鉴,但同时也出现了地方利益至上、地方保护主义法治化等负面效应。鉴于此,可通过中央层面的纵向激励与约束规则、地方层面的“自我技术”以及市场主体层面的“用脚投票”三种机制之间的相互配合,发挥地方法治竞争的优势,降低其产生的负面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竞争 营商环境 地方经验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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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价值及其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被引量:16
14
作者 赵秋雁 贾琛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13-119,共7页
“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原创治理经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提炼“枫桥经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 “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原创治理经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提炼“枫桥经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作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样板经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典范、基层治理现代化新实践的法治价值,同时,要针对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痛点、难点、重点,解决“社会规范与法律冲突的难题”以固根本,破解“信访不信法困境”以稳预期,打好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组合拳”以利长远,进而彰显“枫桥经验”的理论品格和时代价值,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枫桥经验 法治社会 基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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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改革关系的协调——以授权规则运用下的地方试验为进路 被引量:1
15
作者 彭浩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20-125,共6页
法治与改革的冲突并非当前二者关系的主要方面。短期讲,二者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长期看,法治是改革的目标,改革是法治的动力。在此前提下,当前法治与改革间的张力直接反映在如何协调法律本身的稳定性与变动上... 法治与改革的冲突并非当前二者关系的主要方面。短期讲,二者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长期看,法治是改革的目标,改革是法治的动力。在此前提下,当前法治与改革间的张力直接反映在如何协调法律本身的稳定性与变动上。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可以选择运用授权规则规范与引导改革的地方试验,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从而协调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改革 地方试验 授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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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设区的市”地方环境保护立法的完善——以广西地方环保立法为例
16
作者 马嘉艺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23年第3期132-135,共4页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所有“设区的市”都获得了地方环保立法权。在拥有地方环保立法权后,广西地方环保立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仍存在立法地方特色不足,不同地区立法同质化,立法时间成本投入不足,立法公众参与度不足...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所有“设区的市”都获得了地方环保立法权。在拥有地方环保立法权后,广西地方环保立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仍存在立法地方特色不足,不同地区立法同质化,立法时间成本投入不足,立法公众参与度不足,立法内容原则化、抽象化,立法偏重事后惩罚,没有做到以预防为主等问题。新时代地方环保立法的完善,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地方环保立法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优化民主立法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技术,并在立法之后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环境守法意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区的市 地方环境立法 环保立法 立法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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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问题与法治化构建 被引量:13
17
作者 景汉朝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6-97,共12页
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特定对象。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其内涵日益丰富,逐渐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模式。新时代新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全面系统研究其新特点、新挑战及新对策,谋... 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特定对象。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其内涵日益丰富,逐渐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模式。新时代新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全面系统研究其新特点、新挑战及新对策,谋划法治化制度构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是一项重大而紧要的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基层性、预防性、调解性、多元化、法治化等特点;研究和推广“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主、自治、法治等原则;要重视并妥善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道德观念发生的新变化、信息化带来的新风险、自治能力弱化等问题;正确处理好理论升华与实践研究、“枫桥经验”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矛盾预防与纠纷化解、非诉讼程序研究与诉讼程序研究、程序法研究与相关组织法研究等关系;大力推进纠纷预防、纠纷受理、纠纷化解、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方面法治化;推动纯民间调解、律师调解、专家调解、律师代理信访、基层人民法庭职能调整等法律制度创新。不断升华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瑰宝,为世界贡献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时代 枫桥经验 基层社会治理 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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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方 被引量:28
18
作者 于文豪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40-53,192,共15页
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目标,地方的意义不可替代。实践中,地方既表现出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其原因在于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地方双重角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以国家全面法治为目标。为此,必须重... 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目标,地方的意义不可替代。实践中,地方既表现出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其原因在于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地方双重角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以国家全面法治为目标。为此,必须重视地方的独特功能,从制度上塑造和规范地方自主。作为动态平衡过程的央地关系,应当以建构基于规则的、更具稳定性的法治秩序作为出发点与评价标准。着眼于宪法的规范体系,在中央层面,应当明确"中央统一领导"的规范内涵;在地方层面,应当为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供制度保障,形成民主的地方治理结构与自我负责的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 地方法治 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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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型国家治理中的地方法治试验及其制度约束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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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智航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39-50,共12页
地方法治试验既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创造性,又能够科学有效地规范地方政府权力运作。竞争动力学理论从经济发展产生的内生性驱动和官员晋升锦标赛产生的外在压力两方面,解释了地方法治试验的动力机制。中国采取“政府集权+行政集权”模... 地方法治试验既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创造性,又能够科学有效地规范地方政府权力运作。竞争动力学理论从经济发展产生的内生性驱动和官员晋升锦标赛产生的外在压力两方面,解释了地方法治试验的动力机制。中国采取“政府集权+行政集权”模式在促进国家统一同时,扩大了国家的治理规模,增加了国家的治理负荷,引发了超大型国家治理的结构性难题。中央试图通过允许地方进行法治试验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它能够在统护法律统一的前提下,及时调整中央集权与分权的程度。中央通过宪制约束、组织约束和政策调控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地方法治试验的约束,确保国家整体主义体制结构的实现。地方法治不是一个脱离中国整体法治而存在的本体论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强烈方法论意义的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法治 国家治理 地方竞争 集权-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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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一体建设地方试验型模式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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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8-97,共10页
我国法治建设实践样本观察显示,一种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辨证统一的地方试验型法治一体建设模式已初步生成。地方试验、中央认可、稳步推广和法治固化是其运作的基本逻辑,分别构成了这一模式的基... 我国法治建设实践样本观察显示,一种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辨证统一的地方试验型法治一体建设模式已初步生成。地方试验、中央认可、稳步推广和法治固化是其运作的基本逻辑,分别构成了这一模式的基础、关键、重心和归宿。只有从法律规范层面健全正向激励和反向豁免机制,才能激活地方创新试验动能,助推法治一体建设快速生长。科学的法治建设试验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地方创新试验获得中央认可进而形成固化的法律制度,助推法治一体建设良性生长。对中国特色地方试验型法治一体建设模式内在机理的法理阐释和实践观照,能够进一步证成我国法治建设的自主型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一体建设 地方试验型模式 运作机理 自主型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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