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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中的股东出资义务
1
作者 彭冰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3期39-48,共10页
新《公司法》以强化股东出资义务为导向,对公司出资制度进行了修改,新增了董事会核查和催缴、股东失权制度以及加速到期制度。这些新增制度在实践中如何适用,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补足和赔偿责任,其他股东和董... 新《公司法》以强化股东出资义务为导向,对公司出资制度进行了修改,新增了董事会核查和催缴、股东失权制度以及加速到期制度。这些新增制度在实践中如何适用,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补足和赔偿责任,其他股东和董事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出资义务 董事会核查和催缴义务 股东失权 加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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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失权制度的法理基础与体系展开
2
作者 赵旭东 邹学庚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3期29-38,共10页
作为新《公司法》创设的一项新制度,催缴失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及其解释适用亟待阐释。在适用范围上,应将催缴失权制度扩张适用于所有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货币或非货币出资以及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后未按期缴资的股东,可适用... 作为新《公司法》创设的一项新制度,催缴失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及其解释适用亟待阐释。在适用范围上,应将催缴失权制度扩张适用于所有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货币或非货币出资以及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后未按期缴资的股东,可适用失权制度。采取催缴书还是诉讼方式催缴、是否载明不少于60日宽限期、是否发出失权通知等,需借由董事商业判断;董事在判断时应遵循股东平等原则。在法律后果上,股东完全未出资或者抽逃全部出资导致丧失全部股权的,同时丧失股东资格;反之则否。在救济途径上,失权异议之诉排除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在失权异议中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催缴出资 股东失权 股东除名 出资义务 董事责任 股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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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股东补充责任合理性之检视——兼评《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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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晗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72-78,共7页
全面认缴制下,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中出资责任类型及其承担主体存在争议。《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在《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一审稿》)“股权受让股东担责”基础上增加“股权转让股... 全面认缴制下,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中出资责任类型及其承担主体存在争议。《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在《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一审稿》)“股权受让股东担责”基础上增加“股权转让股东补充责任”符合股东出资义务与出资责任属性的理论前提,有益于股权转让股东逃避出资义务道德风险的防范及相关法律主体利益平衡。但对其补充责任合理性检视,在我国《民法典》与《公司法》视域下,股东出资义务转移的履行程序仍需进一步完善,股权转让股东承担补充责任也与认缴制改革目的有所偏离。针对《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可以在一般情形下规定股权转让股东的补充责任,并以约定转让、发起人转让等情形承担其他类型出资责任为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届出资期限 股权转让 补充责任 股东出资义务 公司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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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资本制下股东失权制度的法律效果
4
作者 王艺璇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89-97,共9页
股东失权是针对欠缴出资股东所实施的惩戒措施,但并非股东出资义务消灭的法定事由。失权股东的责任应置于公司资本制度体系中予以观察确定。法定资本制下,失权股东应在其欠缴出资范围内,视公司对收回股权的处理路径而对公司承担兜底责... 股东失权是针对欠缴出资股东所实施的惩戒措施,但并非股东出资义务消灭的法定事由。失权股东的责任应置于公司资本制度体系中予以观察确定。法定资本制下,失权股东应在其欠缴出资范围内,视公司对收回股权的处理路径而对公司承担兜底责任。若公司选择将该部分股权转让,则应衔接股权转让规则,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失权股东应在其所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同时,若股权转让款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失权股东应承担补足责任。若公司选择将该部分股东注销,则应衔接实质减资规则,失权股东应在其所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公司 股东失权 出资义务 公司自治 法定资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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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
5
作者 王毓莹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3期49-59,共11页
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形式不明确等问题长期困扰着理论与实务工作者,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回应了前述争议问题,规定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出让人在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补充责任。但新法的出台也带来了... 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形式不明确等问题长期困扰着理论与实务工作者,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回应了前述争议问题,规定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出让人在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补充责任。但新法的出台也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新问题,如何理解责任主体的确定、责任的性质以及出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等问题在未来还可能困扰司法实践。受让人的义务来源于股权转让和不完全免责的债务承担两个方面,出让人的义务则来源于公司组织性要求、公司资本规制要求和风险分配三个层面,其责任属性为后顺位的补充责任。在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划分中,不宜考虑出让人与受让人的主观因素、公司债权形成时间、股权取得形式等,出让人在承担补充责任后对受让人享有追偿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届期股权转让 出资义务 补充责任 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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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冲突化解与制度完善
6
作者 沈子程 董安妍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62-70,共9页
2023年《公司法》第54条正式确立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在公司法层面确立了法律依据。纵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发展历程,问题起源于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认缴制引发对此问题的思考。出资义务的法定性与约定性合理证成出资加速,在具体情形... 2023年《公司法》第54条正式确立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在公司法层面确立了法律依据。纵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发展历程,问题起源于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认缴制引发对此问题的思考。出资义务的法定性与约定性合理证成出资加速,在具体情形下适用法定性优先原则。在此基础上,民法和公司法层面均存在制度上的解释路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形成的漏洞系商事漏洞,应在公司法中寻求解决路径。通过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九民纪要》对比,明确2023年《公司法》确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优势性,并进一步从催缴方式与期限、资本多数决、股东平等原则等角度完善该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速到期 认缴制 出资义务法定性 期限利益 公司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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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出资责任研究 被引量:7
7
作者 罗昆 刘伟 《南大法学》 2023年第4期18-29,共12页
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出资责任是公司法理论与实践富有争议的问题。股东责任可以区分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与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在公司内部,应当尊重转让股东与受让人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约定,但免除转让股东出资责任的约定应... 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出资责任是公司法理论与实践富有争议的问题。股东责任可以区分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与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在公司内部,应当尊重转让股东与受让人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约定,但免除转让股东出资责任的约定应当取得转让股东外的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股东的同意。无约定时,转让股东与受让人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外部,为了促使股东在持股期间理性行使表决权以及促进认缴制的合理运用,转让股东应当在受让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制 出资义务 可移转性 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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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失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7
8
作者 王东光 《法治研究》 2023年第4期33-45,共13页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正式引入了股东失权制度,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股东失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但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相关主体责任以及体系协调等方面都存在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股东失权制度...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正式引入了股东失权制度,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股东失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但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相关主体责任以及体系协调等方面都存在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股东失权制度的适用应当遵循股东同等对待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转让后的瑕疵股权、质押的股权应当适用股东失权制度,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进行了登记的资本溢价同样适用股东失权制度,但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时不适用股东失权制度。如股东失权违反法定条件或程序,股东可以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失权制度被滥用时,相关股东可以提起失权无效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失权 失权制度 出资义务 催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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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登记制度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问题研究--基于2017-2021年2457件加速到期案件大数据实证样态分析 被引量:1
9
作者 陈桂华 孟庆超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42-49,共8页
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资本认缴登记制,这一改革对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繁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公司认缴登记制以来,学者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有债权人权益保护和股东期限利益保护两个方面的分歧。股... 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资本认缴登记制,这一改革对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繁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公司认缴登记制以来,学者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有债权人权益保护和股东期限利益保护两个方面的分歧。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股东出资期限加速案件中,债权人行权成本较高;不同地方法院对涉及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件理解和适用不统一。规范股东出资期限加速的法律适用路径建议:降低加速股东出资到期案件中债权人的行权成本;统一适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标准;统一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件中“不能出资期限”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加速到期 资本认缴登记制 九民纪要 不能出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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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届期股权转让受让方出资责任规则之构造与缺漏填补——《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9条第1款释评 被引量:6
10
作者 薛波 《法治研究》 2023年第5期122-134,共13页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9条第1款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该款可以分解为五层意思:一是未届期股权可以转让;二是待转股权附有未届期出资义务;三是原则保护转让方的出资期限...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9条第1款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该款可以分解为五层意思:一是未届期股权可以转让;二是待转股权附有未届期出资义务;三是原则保护转让方的出资期限利益;四是转让后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五是未届期股权转让非瑕疵股权转让。未届期股权转让流程需结合《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7条解读,股东转让股权时对公司负有通知义务。《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9条第1款存在五点缺漏:一是忽视未届期出资义务约定情形;二是规范用语模糊不清;三是未区分股权全部和部分转让;四是忽视恶意串通等特殊情形下的股权转让;五是未明确发起人转让股权可否免责。针对这些缺漏,可以从五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尊重当事人对未届期出资义务之约定;二是将转让通知作为股权权属变动的时间点;三是未届期股权转让应重视公司意思介入但需注意其边界;四是特殊情形下转让股权可引致其他规范适用;五是对发起人转让未届期股权应予以特殊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届期 股权转让 出资义务 受让方责任 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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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失权制度功能定位与体系化适用——以《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为中心 被引量:10
11
作者 曾佳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95-104,共10页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首次规定股东失权规则,不同于除名制度旨在将违反重大义务或者不再具有所需资格从而威胁公司人格存续的股东驱逐出公司,失权制度并不直接指向股东身份,其制度目的在于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收回股东未缴出资...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首次规定股东失权规则,不同于除名制度旨在将违反重大义务或者不再具有所需资格从而威胁公司人格存续的股东驱逐出公司,失权制度并不直接指向股东身份,其制度目的在于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收回股东未缴出资部分对应的股东权利,丧失股东身份是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附带结果。股东失权制度的优势在于公司不必被动地等待身处债务人地位的股东的履行行为,而可以掌握收回股权并另行吸纳充实公司资本的主动权。股东失权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该规则设计的解释与适用具有直接关联。从要件构成、司法实践等方面来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总体指向的是股东除名规则,与第46条具有适用上的递进关系。部分未履行出资义务和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不仅具有量的差异,更存在适用股东失权与股东除名不同规则的质上的区别。两种规则在公司法体系下各自发挥不同的规范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失权 公司法修订 股东除名 违反出资义务 失权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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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资意义上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冲突适用规则 被引量:2
12
作者 张其鉴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21-31,共11页
司法实务中,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都可能成为股东出资义务履行的依据。公司章程终止股东协议的学说观点,是对股东协议功能的错误定位,既不合于国外立法,也与合同终止理论、国内的立法和司法判决不符。基于我国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 司法实务中,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都可能成为股东出资义务履行的依据。公司章程终止股东协议的学说观点,是对股东协议功能的错误定位,既不合于国外立法,也与合同终止理论、国内的立法和司法判决不符。基于我国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立法已经认可股东书面一致同意可以替代股东会决议等理由,补充股东协议、而非召开股东会表决的方式可以变更章程内容。在出资事项上,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本质上的约定性,决定了二者没有必然的效力优劣之分。由此,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当按照有效性规则、区分规则、真意探寻规则的逻辑顺序来判定适用何种依据。本轮公司法修订时,应当正视公司章程之外、作为非法定程式的股东协议的存在,应当正视股东协议并非仅仅涉及公司设立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安排,并妥善处理好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之间的适用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义务履行 股东协议 公司章程 冲突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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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碳达峰目标下缔约国信息通报义务的遵约规则 被引量:1
13
作者 杨博文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87-97,共11页
国家信息报告是各缔约国能否实现《巴黎协定》既定碳达峰目标的晴雨表。各缔约国充分履行国家信息通报义务对形塑气候治理责任维度极为重要。鉴于各缔约国在全球气候谈判和磋商中针对信息通报遵约规则议题的争诉焦点,应当明确通报义务... 国家信息报告是各缔约国能否实现《巴黎协定》既定碳达峰目标的晴雨表。各缔约国充分履行国家信息通报义务对形塑气候治理责任维度极为重要。鉴于各缔约国在全球气候谈判和磋商中针对信息通报遵约规则议题的争诉焦点,应当明确通报义务国履行信息通报义务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制定国家信息通报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并构建通报义务国信息通报内容审查和问责机制,以此维护全球气候治理的秩序。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积极履行国家信息通报义务。在后巴黎时代,中国应当倡导规范国家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在过程责任和结果责任的双重约束下,促导缔约国真实、充分地履行国家信息通报义务,增强国家间的互信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巴黎协定》 国家自主贡献 信息通报义务 气候责任 程序气候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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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义务履行不正常的债法评价及其公司法衔接 被引量:1
14
作者 张其鉴 《经贸法律评论》 2023年第5期105-124,共20页
股东出资义务履行及相关责任的研究,应当在债法与公司法二元系统下进行,这是由出资义务的法律构造既有债的一般性又有公司法上的特殊性决定的。针对实务中各种出资义务履行不正常现象,在债法系统下,对其抽象概括和形态划分,应当结合债... 股东出资义务履行及相关责任的研究,应当在债法与公司法二元系统下进行,这是由出资义务的法律构造既有债的一般性又有公司法上的特殊性决定的。针对实务中各种出资义务履行不正常现象,在债法系统下,对其抽象概括和形态划分,应当结合债的不履行理论、《民法典》划分法、出资之债不履行的自身特性进行,在将抽逃出资界定为出资义务已履行但构成侵权基础上,出资义务履行不正常可以抽象划分为两类四种形态,即出资义务不履行(不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履行不符合法定)与抽逃出资。进而,在责任定性和责任范围上,不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承担继续出资、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法定不构成违约,但仍对出资不足负补足等责任;抽逃出资构成侵权,承担返还出资、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衔接到公司法系统的结果是,以上两类四种形态都构成出资亏空,有适用各种法定出资亏空责任之可能,其中,以给付为内容的出资亏空责任的填补范围取决于债法确定的责任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之债履行不正常 形态划分 不履行 抽逃出资 公司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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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加速到期问题实证研究——以陕西秦龙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15
作者 徐海艳 《中国乳业》 2023年第6期117-120,125,共5页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本充实的前提,它关系着公司设立的成败,间接影响着广大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是维护公司良好经营、保障市场经济平稳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以陕西秦龙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秦龙”)为例,分析陕西秦龙与文...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本充实的前提,它关系着公司设立的成败,间接影响着广大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是维护公司良好经营、保障市场经济平稳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以陕西秦龙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秦龙”)为例,分析陕西秦龙与文武及西安博康兴业食用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相关案件纠纷,探讨我国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建设情况,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如建立合理的股东出资催缴制度,赋予董事会权利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股东出资的时间,从而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旨在为陕西秦龙此类债权人求偿途径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陕西秦龙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秦龙”) 股东出资义务 现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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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被引量:54
16
作者 朱慈蕴 《北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1期31-38,共8页
关于公司成立之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值得进一步探讨。《公司法》第28条、第31条和第84条、第94条的规定,均涉及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但存在体系上不一致及逻辑上的不严密之处,其... 关于公司成立之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值得进一步探讨。《公司法》第28条、第31条和第84条、第94条的规定,均涉及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但存在体系上不一致及逻辑上的不严密之处,其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殊值质疑。显然,股东出资义务之性质是股东因违反出资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公司法人性等方面对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而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 公司 出资义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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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定性及其制度构建 被引量:39
17
作者 董保华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43-48,共6页
作为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应当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帮助的义务化或法定化。在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立法讨论中,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最集中地体现了社会法的立法思路。劳动者层次的差异性反映出了... 作为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应当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帮助的义务化或法定化。在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立法讨论中,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最集中地体现了社会法的立法思路。劳动者层次的差异性反映出了劳动者由"抽象人"向"具体人"的转变过程,应该是经济补偿金制度重构的理论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补偿金 贡献补偿 帮助义务 被动解除 劳动者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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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引量:5
18
作者 李新天 关帅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95-101,共7页
公司法上的出资义务是发起人、认股人以及股东依法向公司履行的一项给付义务。违反该项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但其股东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制约。股东权限制理论是从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角度... 公司法上的出资义务是发起人、认股人以及股东依法向公司履行的一项给付义务。违反该项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但其股东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制约。股东权限制理论是从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角度作出的制度安排,但这一理论安排没有考虑到具体的违反出资行为对公司及守约股东的损害程度,而且不能明确何种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受到限制。事实上,赋予公司和守约股东抗辩权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守约股东的利益。在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下,股东转让股权的,无论受让人善意与否,均应当连带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在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启动失权程序,终局性地解除违约股东的股东资格,以达到维护公司稳定、保护公司资本真实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违约责任 出资抗辩权 股权转让 失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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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农村义务教育买单?——从政府间财政关系看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体系 被引量:9
19
作者 邵锋 《教育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34-37,共4页
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困难的根本原因是经费短缺 ,那么谁应该为农村义务教育买单呢 ?首先应该明确义务教育筹资中各级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才能建立一个稳定规范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地方投入的能力以及中央投入的力度 ,依据公平... 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困难的根本原因是经费短缺 ,那么谁应该为农村义务教育买单呢 ?首先应该明确义务教育筹资中各级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才能建立一个稳定规范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地方投入的能力以及中央投入的力度 ,依据公平的原则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义务教育 财政经费 投入体系 保障机制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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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技术入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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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双庆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92-100,共9页
技术出资方式迥然不同于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技术入股股东不仅具有其他股东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而且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权利、特殊义务与特殊法律责任。从技术入股角度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东权利、义... 技术出资方式迥然不同于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技术入股股东不仅具有其他股东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而且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权利、特殊义务与特殊法律责任。从技术入股角度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东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规定需要充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入股型公司 技术入股股东 权利 义务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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