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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画道畅神——从顾恺之“以形传神”到石鲁“以神造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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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六庆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32-34,83,共4页
"畅神"的画道追求,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共性所决定。对于"神"的追求之始终不渝,成为了中国画论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千余年前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到现当代石鲁提出"以神造型",即为明证。与&qu... "畅神"的画道追求,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共性所决定。对于"神"的追求之始终不渝,成为了中国画论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千余年前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到现当代石鲁提出"以神造型",即为明证。与"以形写神"相比,"以神造型"的含义更深,视野更阔,容量更大。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发展,两者相比,后者是更高的里程碑,因为后者更得中国绘画"画道畅神"的本质的理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形传神 以神造型 石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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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文人画的“不求形似”与“墨戏之作”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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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益民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56-158,共3页
元代文人画的"不求形似"之说并非放松对"形似"的追求,更非认为绘画表现事物可以任意勾画,而是对"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的另一角度强调,是为了追求画中的形象和笔墨呈现更能写人之真心、传自然... 元代文人画的"不求形似"之说并非放松对"形似"的追求,更非认为绘画表现事物可以任意勾画,而是对"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的另一角度强调,是为了追求画中的形象和笔墨呈现更能写人之真心、传自然之真性的"绝似"。其探索与开拓,本质上依旧遵循着中国画的艺术发展规律。后人的片面理解,根源在于理解的角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代文人画 不求形似 以形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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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论中的“尽态极妍”及其写人评赏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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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瑞 《临沂大学学报》 2020年第5期108-118,共11页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美学范畴,"态"存在于各类艺术理论中,有书画触笔之神态,有诗文行文之气态,也有小说写人之尽态。所谓"尽",乃无所不包,淋漓尽致。而所谓"尽态极妍",大约有三层内涵:一曰"丰&...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美学范畴,"态"存在于各类艺术理论中,有书画触笔之神态,有诗文行文之气态,也有小说写人之尽态。所谓"尽",乃无所不包,淋漓尽致。而所谓"尽态极妍",大约有三层内涵:一曰"丰",即人情物态极尽多样,"繁类成艳"之量多,"体物摛文"之态详,铺陈累炼,纤密壮采,其文本由赋笔而成;二为"奇",即奇姿异态,包括"逐新趋异"之新态,"因变取会"之变态;三为"细",即细致入微,无所不至,包括"精雕写照"之真态,"同质异构"之变态,仿佛戏曲表演之灵感互会。中国传统小说写人之"态"无所不入,形态纷变离奇、神态会聚凝练,故曰:尽态极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写人 赋笔 传奇 活画 形神 审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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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写人“玄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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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泊宁 《荆楚学刊》 2022年第1期38-44,共7页
作为中国第一部志人小说,《世说新语》善于以象比人、以形传神。在魏晋玄学“言意之辨”与“形神之鉴”的语境下,它不再将人物置于功利视角加以剖析品评,而是既注重立象尽意的诗性表达,又注重以形传神的画意营造,以充满诗性画感的美学... 作为中国第一部志人小说,《世说新语》善于以象比人、以形传神。在魏晋玄学“言意之辨”与“形神之鉴”的语境下,它不再将人物置于功利视角加以剖析品评,而是既注重立象尽意的诗性表达,又注重以形传神的画意营造,以充满诗性画感的美学笔触达到以玄韵为宗的审美境界,开创了世说体写人风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象尽意 以形传神 诗画 玄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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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体例中商法规则的编内与编外安排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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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健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26-134,共9页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民法基于法律的体系性,需要对民商法规则作出一体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内安排;在民法和商法不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则需要在民法体例之外另行立法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外安排,商法典及大量商事单行法属此情形。因立法例的差异,民法与商法互动存有程度上的不同。民事立法编内安排商事规则应当以私法统一规则需求为前提基础,以具有法律适用意义为必要条件,以保持民法的"纯洁性"为核心。以该标准审视我国的《民法总则(草案)》,该草案对商事规则的安排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需要及时修正以使民法为商事制度创新留有充分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商法规则 民商分立 编内安排 编外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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