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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平台流量补贴的直播电商供应链协同激励契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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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芬 徐琪 陈海军 《运筹与管理》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44-150,共7页
针对直播电商供应链的收益分配问题以及直播平台与品牌商对主播的协同激励问题,考虑平台对主播的流量补贴,运用双层委托代理理论分别构建主播与直播平台不签约时仅品牌商提供激励情形和签约时直播平台与品牌商协同激励情形下的激励契约... 针对直播电商供应链的收益分配问题以及直播平台与品牌商对主播的协同激励问题,考虑平台对主播的流量补贴,运用双层委托代理理论分别构建主播与直播平台不签约时仅品牌商提供激励情形和签约时直播平台与品牌商协同激励情形下的激励契约模型,研究两种情形下的最优契约,并作对比分析。研究表明,当直播平台与主播不签约时,随着主播影响力的增加,直播平台的收益分成比例固定不变,品牌商的收益分成比例先减小后趋于常值,主播的收益分成比例先增加后趋于常值;当直播平台与主播签约时,存在一个签约门槛使得直播电商供应链各成员的最优期望利润均增加,且随着主播影响力的增大,主播与品牌商的收益分成比例均随之增加,而直播平台的收益分成比例随之减少。此外,直播平台对高风险厌恶主播进行流量补贴能够发挥更大的激励作用,因此,直播平台应加大对高风险厌恶主播的流量补贴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电商供应链 带货努力 流量补贴 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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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主播带货努力与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供应链激励契约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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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芬 徐琪 孙中苗 《管理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78-286,共9页
直播电商供应链中,针对主播带货努力和影响力双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考虑主播议价能力,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信息不对称下的激励契约模型,提出甄别主播真实影响力以及激励主播提高带货努力的契约条件。研究表明... 直播电商供应链中,针对主播带货努力和影响力双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考虑主播议价能力,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信息不对称下的激励契约模型,提出甄别主播真实影响力以及激励主播提高带货努力的契约条件。研究表明:①品牌供应商不得不额外支付高影响力主播一定的信息租金;②高影响力主播的坑位费增加但佣金率不变,低影响力主播的佣金率降低但坑位费视情况而定,当低影响力主播的影响力值大于一定阈值时,坑位费适当提高,反之则坑位费降低或采用纯佣金模式;③品牌供应商对主播影响力的不同事前信念将导致最优契约的不同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电商供应链 主播影响力 主播带货努力 道德风险 信息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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