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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论诠释主体的境界层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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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馨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95-97,106,共4页
在对古代文论的诠释中,诠释主体应该具有不同层次的境界:知识境界、道德境界、心灵境界。它们分别构成意义还原的基石、合理诠释的规范、审美交往的保障;且三种境界融合协作对古代文论进行和谐贯通、生生不息的诠释。诠释主体的诠释境... 在对古代文论的诠释中,诠释主体应该具有不同层次的境界:知识境界、道德境界、心灵境界。它们分别构成意义还原的基石、合理诠释的规范、审美交往的保障;且三种境界融合协作对古代文论进行和谐贯通、生生不息的诠释。诠释主体的诠释境界对古代文论的诠释及当代文论的建构具有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代文论 诠释主体 境界 建构 当代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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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主体情感与客体世界的互动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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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第11期1-7,共7页
写作创造进程中,写作主体和写作客体各自的特点,只有在相互关系中才能确证。同时它们在写作活动中又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写作的这种主客体的双向运动,首先是主体情感能动地审美地反映客体,即主动地选择客体和加工处理客体的有... 写作创造进程中,写作主体和写作客体各自的特点,只有在相互关系中才能确证。同时它们在写作活动中又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写作的这种主客体的双向运动,首先是主体情感能动地审美地反映客体,即主动地选择客体和加工处理客体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情感体验,把主体自我的意识、情感对象化,即客体的"主观化",在观念中创造出源于客体又超越客体的审美形象。在这个过程中,创作主体情感始终处于主导性、主动性的地位,并且显示出能动性创造性的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写作主体情感 主客交融基础 客体主体化 主客建构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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