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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犯罪中基于PageRank的嫌疑人犯罪影响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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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俊豪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1-88,共8页
如何准确评估嫌疑人的影响力是侦破团伙犯罪的关键,为此,在PageRank算法的基础上,结合团伙犯罪的网络结构特性,提出团伙犯罪中嫌疑人犯罪影响力评估模型.该模型首先结合已掌握的作案信息将团伙犯罪网络转化为有向加权网络,再根据中间中... 如何准确评估嫌疑人的影响力是侦破团伙犯罪的关键,为此,在PageRank算法的基础上,结合团伙犯罪的网络结构特性,提出团伙犯罪中嫌疑人犯罪影响力评估模型.该模型首先结合已掌握的作案信息将团伙犯罪网络转化为有向加权网络,再根据中间中心度、接近中心度两大网络特性确定罪犯影响力转移矩阵,最后该模型以实际的案例为实验数据得出具体的嫌疑人犯罪影响力,并以两种成熟的模型为对比模型,实现结果显示该模型的评估结果与实际案件结果拟合度较高,且准确率也高于对比模型,验证了该模型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aGERaNK 网络结构特性 团伙犯罪 嫌疑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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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跨行政区划职务犯罪办案基地中的犯罪嫌疑人应急救护机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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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庆 兰平 +1 位作者 王路艳 汤华军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5期107-110,共4页
我国人民检察院跨行政区划职务犯罪办案基地中的犯罪嫌疑人应急救护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应急救护的相关规定不完善、获得犯罪嫌疑人医疗健康信息的途径受限、应急救护基础条件差和传统办案模式应急救护风险较大。应针对性地完善应急救护... 我国人民检察院跨行政区划职务犯罪办案基地中的犯罪嫌疑人应急救护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应急救护的相关规定不完善、获得犯罪嫌疑人医疗健康信息的途径受限、应急救护基础条件差和传统办案模式应急救护风险较大。应针对性地完善应急救护的相关规定、建立犯罪嫌疑人医疗健康信息获得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应急救护能力、加强应急救护基础条件建设以及通过演练不断健全应急救护机制;其中由应急救护专家帮助设计应急救护机制和建立“基地+医院”联动机制的经验值得推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跨行政区划职务犯罪办案基地 犯罪嫌疑人 生命健康权 应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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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Probit的犯罪嫌疑人判定方法研究 被引量:7
3
作者 罗森林 刘峥 +2 位作者 郭亮 闫广禄 张蕾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1337-1341,共5页
为了在涉案人群中实现计算机识别犯罪嫌疑人,协助办案并提高办案效率,提出了一种基于Probit模型的犯罪嫌疑人判定技术.采用聚类的分离算法、关联算法以及Probit模型的显著性水平参数发现重要属性,通过对重要属性提取后的数据进行训练得... 为了在涉案人群中实现计算机识别犯罪嫌疑人,协助办案并提高办案效率,提出了一种基于Probit模型的犯罪嫌疑人判定技术.采用聚类的分离算法、关联算法以及Probit模型的显著性水平参数发现重要属性,通过对重要属性提取后的数据进行训练得到犯罪风险判定模型.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对嫌疑人判定的平均准确率达到90.5%,平均查全率达到92.7%,判定效果较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判定 PROBIT模型 聚类 犯罪风险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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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与“犯罪行为”之辩——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读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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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玉胜 贾学胜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9-83,共5页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该款规定的是八种具体犯罪的罪名,有人认为是八种犯罪行为。但是从文义解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立法精神和规范目的、“犯罪行为说”的弊端以及“罪名说”能满足实...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该款规定的是八种具体犯罪的罪名,有人认为是八种犯罪行为。但是从文义解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立法精神和规范目的、“犯罪行为说”的弊端以及“罪名说”能满足实践需要四个方面可以证明,“罪名说”的观点是正确的。应该立足成文刑法的特点,站在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上去理解现实中存在的值得科处刑罚却不能解释到《刑法》第17条第2款中去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名 犯罪行为 规范目的 实践需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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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纠弹:唐代官吏犯罪的侦控程序考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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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大轩 原立荣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78-83,共6页
御史纠弹是唐朝追诉官吏犯罪的程序。“纠察”为调查程序 ,指御史依职权对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官吏的各项职事进行主动监督 ,以发现犯罪并进行调查。“弹奏”为控诉程序 ,指御史将其所发现并已核实的案件事实直接向最高统治者提起弹劾。纠... 御史纠弹是唐朝追诉官吏犯罪的程序。“纠察”为调查程序 ,指御史依职权对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官吏的各项职事进行主动监督 ,以发现犯罪并进行调查。“弹奏”为控诉程序 ,指御史将其所发现并已核实的案件事实直接向最高统治者提起弹劾。纠与弹是相互联系的两个阶段 ,前者是手段 ,后者是目的。御史纠弹制度中的一些合理设置 ,可为当今追诉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提供史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官吏犯罪 御史纠弹 “弹奏” 控诉程序 御史纠弹制度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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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被引量:5
6
作者 彭辅顺 谭志君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8年第1期104-109,共6页
《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的犯罪的罪名应确定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是本罪犯罪构成的本质特征;司法实践中本罪与他罪发生关联时应按照罪数理论进行认定和处理。
关键词 组织残疾人 儿童乞讨罪 罪名确定 构成特征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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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不诉的证据问题探讨 被引量:2
7
作者 冯卫国 冯耀辉 +1 位作者 宋志军 肖力波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45-154,共10页
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现行疑罪不诉证据运用中存在存在这样一些问题:(1)对疑罪不诉案件缺乏类型化的研究;(2)对疑罪不诉的适用条件存在认识误区;(3)对疑罪不诉的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4)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不强;(5)对疑... 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现行疑罪不诉证据运用中存在存在这样一些问题:(1)对疑罪不诉案件缺乏类型化的研究;(2)对疑罪不诉的适用条件存在认识误区;(3)对疑罪不诉的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4)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不强;(5)对疑罪不诉决定作出后发现"新证据"如何处理意见不一。对于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面的制度完善来加以解决:细化公诉证明标准、完善疑罪不诉条件、赋予辩护律师广泛的调查取证权、建立证人保护和经济补偿制度以及证据开示制度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疑罪不诉 证据 证据标准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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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立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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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高峰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39-43,共5页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罪状、定罪量刑标准、追诉要件等几个方面,原偷税罪罪名亦应随之修改为逃税罪。新逃税罪立法在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定罪标准等几个方面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讨,以期正确适用法律。...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罪状、定罪量刑标准、追诉要件等几个方面,原偷税罪罪名亦应随之修改为逃税罪。新逃税罪立法在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定罪标准等几个方面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讨,以期正确适用法律。实践中亦应对逃税罪实施后的刑事政策问题予以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罪名 不作为 主观方面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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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比较研究 被引量:5
9
作者 吕伟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8-62,共5页
体育领域内出现的贿赂犯罪,成为继兴奋剂、赛场暴力、运动歧视、青少年球员转会问题后又一大毒瘤。体育贿赂犯罪可以分为赌博型贿赂与竞赛利益型贿赂。运用文献分析和逻辑推理分析,对美国联邦和地方16个州、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俄罗斯和... 体育领域内出现的贿赂犯罪,成为继兴奋剂、赛场暴力、运动歧视、青少年球员转会问题后又一大毒瘤。体育贿赂犯罪可以分为赌博型贿赂与竞赛利益型贿赂。运用文献分析和逻辑推理分析,对美国联邦和地方16个州、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俄罗斯和日本的体育贿赂刑事立法进行实证研究和归类分析。研究认为,存在三种模式的刑事处罚方式,即体育贿赂专有罪名模式、刑法解释学适用模式和体育法立法模式。完善的刑事立法,有助于打击体育贿赂犯罪行为,保障体育竞赛秩序有序开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贿赂行为 犯罪 操纵比赛 刑罚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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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诈骗”的法理质疑与实践批判 被引量:16
10
作者 杨兴培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55-69,共15页
“三角诈骗”是一个伪命题。正像要证明一个人的父亲是个女人一样,其命题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如果说,“三角诈骗”的观点和理论给中国的刑法理论带来了某种虚假的繁荣景象也值得欣赏的话,那么这种理论热闹之后能否得出理性的结论而又... “三角诈骗”是一个伪命题。正像要证明一个人的父亲是个女人一样,其命题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如果说,“三角诈骗”的观点和理论给中国的刑法理论带来了某种虚假的繁荣景象也值得欣赏的话,那么这种理论热闹之后能否得出理性的结论而又经得起证伪的质疑?这是中国刑法理论应该直面、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说,“三角诈骗”给中国的刑法实践带来了快刀斩乱麻的“爽快”结果,那么这种没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理论自洽支撑的刑法结论,是否是中国刑法实践一种背离法律轨道的盲人骑瞎马现象?“三角诈骗”理论违背了最基本的刑事法律关系构造,违背了刑事司法实践应当遵守的“循名责实”、从形而上到形而下的操作原则,违背了刑法设定诈骗罪基本概念内在的规范要素和外在的认定要求。因此,从刑法基本理论的层面对其进行必要的质疑,从而在刑事司法实践的层面对其进行必要的批判,是我国刑法学的职责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骗罪 三角诈骗 法律关系 法理质疑 实践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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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的成因及对策 被引量:1
11
作者 黄烨 白春辉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43-47,共5页
审视近年来不断披露的冤假错案,不难发现任何一起冤假错案的形成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各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尤其是应当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起着重要防范作用的审判环节,却因未能将程序公正的价值根植于法官内心,导致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 审视近年来不断披露的冤假错案,不难发现任何一起冤假错案的形成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各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尤其是应当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起着重要防范作用的审判环节,却因未能将程序公正的价值根植于法官内心,导致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审判依法独立等原则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无法实现,是一批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根源。需要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三大原则,以求将冤假错案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冤假错案 证据 疑罪从无 成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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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立法模式研究 被引量:14
12
作者 陈洪兵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52-60,共9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属于实害犯,均非选择性罪名,生产行为并非实行行为,仅生产而未销售的,不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属于实害犯,均非选择性罪名,生产行为并非实行行为,仅生产而未销售的,不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属于准抽象危险犯,四个罪名均为选择性罪名,生产行为系实行行为,可单独成立生产上述伪劣商品犯罪的既遂。为有效保护法益和节省司法资源,无论经过多少中间销售环节,应统一以正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销售金额。陆勇代购未经批准进口的具有同样疗效的药品的行为,不具有实质违法性,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立法模式 选择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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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原则的证据学之维 被引量:11
13
作者 谢进杰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54-59,共6页
“疑罪从无”以人权维护理念为价值导向 ,从证据学维度 ,其本质是一项刑事证据规则。“疑罪从无”原则从宏观上表征一种“以人权为本”理念的刑事证明责任 ,同时 ,它在刑事证明活动的技术层面上 ,也面临一个证明标准的确定问题。只有从... “疑罪从无”以人权维护理念为价值导向 ,从证据学维度 ,其本质是一项刑事证据规则。“疑罪从无”原则从宏观上表征一种“以人权为本”理念的刑事证明责任 ,同时 ,它在刑事证明活动的技术层面上 ,也面临一个证明标准的确定问题。只有从程序的角度来审视“疑罪从无”原则的运作和“疑罪”的界定 ,以程序为依托 ,以证据为依据 ,才能引导法官“疑罪”心证的合理形成并导演一个“看得见的正义”的过程 ,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提供宏观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疑罪从无”原则 刑事证据制度 刑事证据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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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体”到“分层”: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历史嬗变与时代跨越 被引量:8
14
作者 魏昌东 张笑宇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63-79,共17页
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与治理结构的构建,是“中国式”腐败治理理念、智慧、资源与立法技术的结晶。中国特色贿赂犯罪体系的发展,始终围绕扩张犯罪主体类型而展开,由此创立形成的“分体式”发展模式,忽视了对行为类型的重新识别、拓展以及规... 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与治理结构的构建,是“中国式”腐败治理理念、智慧、资源与立法技术的结晶。中国特色贿赂犯罪体系的发展,始终围绕扩张犯罪主体类型而展开,由此创立形成的“分体式”发展模式,忽视了对行为类型的重新识别、拓展以及规制对象的有效性等问题。在“分体式”罪名体系中,贿赂犯罪的治理结构以对价关系为基础设定罪名结构;以结果本位为基础设定评价基准;以差异化治理策略为基础设定配刑原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对罪名体系建设原理的代际更新提出了全新要求:在体系建构基础上,应当实现由单一“分体式”立法向“分体+分层”立法的转型,引入行为类型的立法导向;在要件设定基础上,实现从以对价关系为中心向以公权伦理为基础转向的完善;在犯罪治理结构上,实现从“差异式”治理走向“全链条式”“同一性”治理的更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罪名体系 “分体式”体系 对价关系 “分层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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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4
15
作者 冯兆蕙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76-80,共5页
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罪名创制之初,便引起刑法理论界的广泛争议,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点,为了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认定标准,迄今为止,有关机关共作出了4个有权解释,解释虽然一再出台,但仍存在理解上的不一... 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罪名创制之初,便引起刑法理论界的广泛争议,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点,为了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认定标准,迄今为止,有关机关共作出了4个有权解释,解释虽然一再出台,但仍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尤其是解释中的“以个人名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谋取个人利益”及“如何确定多次挪用公款的数额”等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有进一步探讨和谋求取得共识的必要,以求得司法的精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挪用公款罪 司法适用 罪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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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犯罪刑法治理的完善研究 被引量:4
16
作者 高媛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1期95-101,共7页
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涉嫌犯罪的情形,具体包括经营资质类犯罪和经营手段类犯罪。前者主要违反的是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通常表现为没有取得一定资格或者未获批准而从事特定的金融活动;后者指的是利用互联网实... 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涉嫌犯罪的情形,具体包括经营资质类犯罪和经营手段类犯罪。前者主要违反的是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通常表现为没有取得一定资格或者未获批准而从事特定的金融活动;后者指的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通过欺诈等不正当经营手段损害金融交易安全或者金融市场稳定的行为。当前我国刑法在规制互联网金融犯罪方面还存在若干不足之处,可以从罪名和刑罚两个维度进行完善。就罪名的完善而言,应当区分犯罪类型采取不同的举措,对待经营资格类犯罪,刑法应当保持谨慎,通过刑法解释和"二次违法性"原则限缩刑法的适用;对待经营手段类犯罪,则需要扩充刑法罪名,严密刑事法网。就刑罚的完善而言,则需要从罚金刑的改革和资格刑的优化两个方面进行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涉罪情状 罪名完善 刑罚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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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3
17
作者 刘杰 《河北法学》 2002年第4期74-77,共4页
金融凭证诈骗罪从无到有 ,从不独立到独立罪名 ,罪名的表述宜以“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诈骗罪”。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范围包括法定的和概括性规定的两类。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本罪的罪与非罪、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区别。
关键词 金融凭证诈骗罪 罪名 立法完善 司法认定 中国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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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若干检讨——基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分析 被引量:10
18
作者 吴光升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2年第3期17-23,共7页
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解决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在适用范围方面,立法从案件性质与逃匿时间两方面加以限制,实无必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解决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在适用范围方面,立法从案件性质与逃匿时间两方面加以限制,实无必要性。在案件证明方面,应当在检察机关与利害关系人之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明确相应的证明标准。为保证没收裁判具有可执行性,应当建立体系性的财产保全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匿、死亡案件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涉案财物 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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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罪现场的概念及其意义 被引量:6
19
作者 贾永生 《武警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42-45,共4页
疑罪现场是指可能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场所。疑罪现场从现象上往往具有犯罪现场的疑似现象,是现场与犯罪现场之间的一个认知层次与过程。疑罪现场需要通过现场勘查与研究才能确定其事件性质。确立疑罪现场概念的学理意义是科学地界定现场... 疑罪现场是指可能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场所。疑罪现场从现象上往往具有犯罪现场的疑似现象,是现场与犯罪现场之间的一个认知层次与过程。疑罪现场需要通过现场勘查与研究才能确定其事件性质。确立疑罪现场概念的学理意义是科学地界定现场勘查学科的基础概念。在现场勘查专业理论和教育培训中引入疑罪现场的概念,可以使现场勘查学科体系中对现场勘查等概念的描述更科学。疑罪现场概念的确立与运用也可以使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的认识与把握更精确更客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疑罪现场 犯罪现场 犯罪行为 事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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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责任的评定 被引量:7
20
作者 高流程 孙凌 潘建章 《四川精神卫生》 2000年第1期32-33,共2页
目的 阐明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责任能力评定的原则。方法 对天津市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委员会 1986年至 1998年间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 3 6例犯罪嫌疑人的鉴定材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3 6例犯罪嫌疑人中有责任能力者 10... 目的 阐明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责任能力评定的原则。方法 对天津市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委员会 1986年至 1998年间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 3 6例犯罪嫌疑人的鉴定材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3 6例犯罪嫌疑人中有责任能力者 10例 ,占 2 7 78% ;有限定责任能力者 9例 ,占 2 5 % ;无责任能力者 17例 ,占 47 2 %。结论 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责任能力评定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颅脑创伤 精神障碍 犯罪嫌疑人 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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