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逻辑与效力体系
1
作者 刘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6期56-66,共11页
离婚财产分割关涉“分割比例”及“所有权归属”两大问题。在份额分割层面,立基于婚姻保护的理念,离婚共有财产不得依据贡献力分割。利他主义能够弥补婚姻保护理念的不足,使共有财产可被均等分割。“生产生活需要”“财产来源”皆不得... 离婚财产分割关涉“分割比例”及“所有权归属”两大问题。在份额分割层面,立基于婚姻保护的理念,离婚共有财产不得依据贡献力分割。利他主义能够弥补婚姻保护理念的不足,使共有财产可被均等分割。“生产生活需要”“财产来源”皆不得成为突破财产均分的正当理由,但为了弥补机会利益损失,以及对法律作体系解释的要求,“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可构成突破均等分割的正当理由。“生产生活需要”可成为确认所有权归属的原则,但对于家具、住宅的分配,应当让位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照顾子女”填补的系一方照顾孩子所丧失的期待利益以及相应的生理和心理成本,不可被囊括到抚养费范围之内。“照顾女方”起到照顾弱者的作用,作为参引规范,应指向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经济帮助。即使一方仅存在一般过错,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也可令其少分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应劣后于照顾子女原则,但可优先于照顾女方原则适用。根据债务性质的不同类型,共同财产分割也可产生不同的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保护 生产生活需要 照顾子女 照顾女方 照顾无过错方
下载PDF
体系视角下《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的规范构造 被引量:2
2
作者 徐耀铭 刘征峰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2年第4期98-107,共10页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旨在保护婚姻家庭之圆满利益,填补无过错方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害,系法律特别规定的责任,与侵权责任本属两轨,互不干涉。过错是否“重大”,应以目标行为与法定情形进行利益相似性比较,以足以动摇婚姻家庭稳定性为必要。...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旨在保护婚姻家庭之圆满利益,填补无过错方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害,系法律特别规定的责任,与侵权责任本属两轨,互不干涉。过错是否“重大”,应以目标行为与法定情形进行利益相似性比较,以足以动摇婚姻家庭稳定性为必要。无过错方之非重大过错虽不影响权利行使,但会对损害结果有相抵效果。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信赖利益损失),这与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并无交涉,同时并不排斥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赔偿数额进行合理约定。“过错”在离婚救济体系中可经程度划分而呈现出轻重不同的层次状态,并被法律赋予不同评价,从而自体系上厘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的适用边界。诚然,实务中夫妻双方在离婚纠纷方面会有更为复杂的过错配置,此时便需要区分情况借助叠加或抵减的评价方法以保证救济周全与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重大过错 赔偿范围 照顾无过错方
下载PDF
百色市村级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实践探索
3
作者 李兰 《桂海论丛》 2008年第2期41-43,共3页
党组织服务党员,是新时期党建工作创新的一个着眼点。村级党组织是我党最基层的组织,农村党员是党员队伍中最基础的成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因此,抓好"服务党员"的工作,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更为重要。
关键词 村级党组织 服务 党员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