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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收益的税收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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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红彦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99-102,共4页
从2006年年底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的大门正式开启,由此引起的该基金境内外投资收益税负不均的问题,不仅违反了税收中性原则,而且不利于该基金的保值增值。对此,主张"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并不可行。可行的方法是将其... 从2006年年底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的大门正式开启,由此引起的该基金境内外投资收益税负不均的问题,不仅违反了税收中性原则,而且不利于该基金的保值增值。对此,主张"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并不可行。可行的方法是将其纳入到双边税收协定中,通过对将该基金的股息、利息以及资本利得适用协定的特别条款,从而免除来源国的征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投资收益 双边税收协定 来源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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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抑或“多边”: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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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伟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92-96,共5页
以“积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为主要内容的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体系肇始于上个世纪20年代,实践证明,上述规则的固有缺陷滋生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为此,G20和OECD主自2013年起实施BEPS一揽子行动计划,并取得一... 以“积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为主要内容的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体系肇始于上个世纪20年代,实践证明,上述规则的固有缺陷滋生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为此,G20和OECD主自2013年起实施BEPS一揽子行动计划,并取得一定成果。然而,上述行动计划并不能彻底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建议以跨国企业集团整体为纳税主体,采用公式分配方法,改采“积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消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的方法,构建新的多边税收协定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公约 受益原则 积极所得在居民国征收 消极所得在来源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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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香港地区离岸被动收入免税制度改革评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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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镜先 王可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62-69,共8页
2021年10月,欧盟将我国香港地区列入“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中的“观察名单”为了维护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避免被欧盟进一步列入“黑名单”,我国香港地区修订了离岸被动收入免税制度,并已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的核心内容是跨... 2021年10月,欧盟将我国香港地区列入“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中的“观察名单”为了维护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避免被欧盟进一步列入“黑名单”,我国香港地区修订了离岸被动收入免税制度,并已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的核心内容是跨境企业集团的香港地区成员实体在我国香港地区获取的四类离岸被动收入,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才可继续享受免税待遇。此次税制改革是对来自欧盟的持续外部压力的立法回应,不仅对我国香港地区的税制竞争力带来一定挑战,而且将对部分跨境企业造成影响。为此,在港跨境企业应全面审视和调整在港搭建的税务架构,充分利用中国香港政府提供的配套简化措施,合理运用香港地区全面性双边税收协定网络,强化应对欧盟税收制裁的风险规避意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岸被动收入免税制度 属地税制 经济实质要求 税收制裁 税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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