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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遗产税纳税人的职业化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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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忠
马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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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大学
铜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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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铜陵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9-2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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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公平视角下的我国遗产税制度设计研究"(11BJ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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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遗产税纳税人职业化的必要性在于:由具有中立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的组织担当遗产税的纳税人,综合、积极、公平、协调、一体化地处理遗产的需要,是遗产利益各方共同的要求。遗产税纳税人职业化的可行性在于:纳税人的确定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遗产税纳税人的职业化在理论上并无障碍,确定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为遗产税的纳税人是各国普遍做法,而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职业化在财税法律服务发达的国家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改革实践表明,我国的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的遗产税纳税义务及其职业化问题的解决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分析遗产税纳税人职业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能认识其必然性,在此基础上,就可勾画出我国遗产税纳税人职业化的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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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产税
纳税义务人
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
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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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state tax
taxpayer
estate administrator
testament executor
profession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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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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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遗嘱执行人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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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英萍
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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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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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33-3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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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遗嘱执行人不仅可以发挥保护遗产、保障限制继承实现的作用,而且也是我国未来遗产税制度实施的必不可少的必备条件之一。与之独立的法律地位相适应,遗嘱执行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论在程序法还是实体法上,都应享有法定权利,承担法定义务,如参与诉讼或仲裁、维护遗嘱继承人权益、清理与管理遗产等,以确保遗嘱内容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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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执行人
执行遗嘱
法律地位
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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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stamentary executor
execute testament
legal status and qualification
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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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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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完善我国遗嘱执行人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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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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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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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1期45-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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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遗嘱执行人制度具有保障遗嘱执行,体现遗嘱人意志和公平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便于遗产分配的作用。由于现实国情和法理的需要,我国亟需在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任职资格、就职和拒绝、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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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
遗嘱执行
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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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stament
testament implement
testament ex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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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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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遗嘱执行人的概念辨析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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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江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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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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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陵学刊》
2018年第5期104-11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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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典继承编与其他各编的制度协调和规则契合研究"(18BFX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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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遗嘱执行人"是遗嘱执行制度的核心,其既可以由遗嘱人直接指定,也可以由其指定他人间接指定。而界定遗嘱执行人概念,厘清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辨析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是建构遗嘱执行人法律制度的前提。将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定位为遗嘱人的代理人,并不会产生所谓"死者存在人格"的问题,亦符合我国现行代理规则。尽管遗嘱执行人的职责与遗产保管人、遗产信托人等相似概念存在着一定的交叉,但其职责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无法被其他制度替代,相较于现行《继承法》的概括规定,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理应对该制度予以更为精细化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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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
继承法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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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stamentary executor
testament execution
Inheritance Law
China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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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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