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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十二)》修正内容之规范解读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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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宪权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3期129-144,共16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主要涉及贿赂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两个方面。相关背信犯罪的犯罪主体由公领域(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向私领域(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延伸。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背信行为,我们不能仅因为受损企业所有权性...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主要涉及贿赂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两个方面。相关背信犯罪的犯罪主体由公领域(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向私领域(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延伸。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背信行为,我们不能仅因为受损企业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而对相关行为作刑法上的区别对待。《刑法修正案(十二)》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背信犯罪中对不同犯罪主体实施相同背信行为的规制体现了横向对称立法方式。《刑法修正案(十二)》调整单位受贿罪等贿赂犯罪的法定刑,体现了纵向对称立法方式。修正条文增加的全新罪状不能溯及既往,调整个罪法定刑等内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溯及既往。“司法消极”根本无法消除“立法积极”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在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之间不断寻求动态平衡的同时,应当在修正刑法条文时继续反思非对称性立法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背信犯罪 贿赂犯罪 适用标准 立法反思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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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的反恐立法引入——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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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琨益 《科学.经济.社会》 2016年第3期74-79,共6页
《刑法修正案(九)》以风险刑法观作为指导完善我国反恐立法,是对风险社会的必然应对,它与普通刑法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所以不会破坏传统刑法教义学精神;完善手段包括处罚预备犯、处罚后继犯、补充抽象危险犯、处罚持有犯和增加公民提供... 《刑法修正案(九)》以风险刑法观作为指导完善我国反恐立法,是对风险社会的必然应对,它与普通刑法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所以不会破坏传统刑法教义学精神;完善手段包括处罚预备犯、处罚后继犯、补充抽象危险犯、处罚持有犯和增加公民提供情报的义务;其中,处罚预备犯是出于对犯罪计划威胁法益的考虑,处罚后继犯、抽象危险犯和持有犯是出于对创设不受控制的客观危险状态的规制,增加公民提供情报的义务是出于对集体法益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刑法修正案(九)》 反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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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侮辱诽谤行为的刑法规制及完善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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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宗金 《科学.经济.社会》 2018年第3期94-98,共5页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该类犯罪在证据收集上存在困难,有必要将其区别于传统侮辱诽谤犯罪。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对该罪的修正并没有触及侮辱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和自诉案件的本质,修正案提出的"...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该类犯罪在证据收集上存在困难,有必要将其区别于传统侮辱诽谤犯罪。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对该罪的修正并没有触及侮辱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和自诉案件的本质,修正案提出的"公安机关协助"模式不但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新的问题。对于信息网络侮辱诽谤行为的刑法干预,应从打破亲告罪和自诉案件之间的必然联系上入手。具体而言,在不改变侮辱诽谤犯罪属于亲告罪的前提下,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1项修改为:"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罪的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网络 侮辱诽谤 刑法修正案(九) 亲告罪 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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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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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登维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第5期54-60,共7页
为切实保障人们“头顶上的安全”,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单独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相应地,高空抛物罪的法益也由原来的“公共安全”调整为“社会管理秩序”,可以肯定,... 为切实保障人们“头顶上的安全”,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单独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相应地,高空抛物罪的法益也由原来的“公共安全”调整为“社会管理秩序”,可以肯定,这一变化对于实践中认定该罪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范围涉及较广,司法实务中,应对该罪中的“情节严重”这一要素进行严格把握,防止高空抛物罪的成立范围过于宽泛。高空抛物罪的主观罪过应为故意而非过失。高空抛物行为符合其他犯罪构成的,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高空抛物罪 社会管理秩序 情节严重 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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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贿犯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的刑法修正——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相关条款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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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宪权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4-53,共10页
现行刑法与司法解释在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的规定上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现行刑法有关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内容不包含“特别自首”,而只包含“特别坦白”。司法解释有关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不属于引用性条文,而... 现行刑法与司法解释在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的规定上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现行刑法有关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内容不包含“特别自首”,而只包含“特别坦白”。司法解释有关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不属于引用性条文,而应理解为形式上的提示性规定。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实质上应该为“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司法机关必须“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单位行贿罪的减轻处罚不宜由法定最低刑的拘役减轻为管制,如果存在可供选择的量刑情节则可以分别选择“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等量刑情节。最新刑法修正案在对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等行贿犯罪法定刑幅度进行调整的同时,却未对所有的行贿犯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做体系性的规定。在以后刑法修正时应考虑在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刑法规定中分别增加条款,明确将“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特殊从宽量刑情节规定在刑法条文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特殊从宽量刑情节 特别自首 特别坦白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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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体系——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切入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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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储陈城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6-74,共19页
从1997年《刑法》制定到十二次刑法修正,有关刑法分则第三章经济犯罪的修改最为活跃,这一过程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刑事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可以发现,我国刑法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式在零散... 从1997年《刑法》制定到十二次刑法修正,有关刑法分则第三章经济犯罪的修改最为活跃,这一过程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刑事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可以发现,我国刑法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式在零散性立法中隐含着体系性路径。刑法先后通过规范民营企业营商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产权、纾解民营企业发展困境和促进民营企业现代化转型四种路径,有规律、成体系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以此为基础,未来我国刑法立法应沿着这四个方向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发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刑法担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营企业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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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营企业背信犯罪的立法拓展与司法限定——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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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军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9-55,共17页
民营企业内部背信行为的发生呈现高发扩张的态势,为践行平等公正的企业产权保护政策,《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内部背信行为纳入专属规制国有企业的罪名涵摄范围。实现民营企业内部背信犯罪的高效惩治,需要明确此类犯罪的保护法... 民营企业内部背信行为的发生呈现高发扩张的态势,为践行平等公正的企业产权保护政策,《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内部背信行为纳入专属规制国有企业的罪名涵摄范围。实现民营企业内部背信犯罪的高效惩治,需要明确此类犯罪的保护法益和可罚性根据,抓住背信行为的本质——客观上违反坦诚义务,主观上须以图利或加害为目的。立法设置普通背信罪,不利于防止罪名适用扩大化的风险,先行设立公司企业层面的背信罪方为当前稳健务实的优选方案,同时注意畅通民营企业内部背信犯罪的出罪路径。在司法实操领域限缩犯罪对象、适用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追诉机制、贯彻内外协同系统惩治的司法准则,以框定民营企业内部背信行为入罪的合理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民营企业 背信犯罪 告诉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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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贿犯罪从严治理的刑事一体化回应——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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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33-147,共15页
对行贿犯罪从严治理的刑罚立场与反腐败的时代背景相关,其背后蕴涵着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罚从而有效遏制腐败增量的犯罪治理诉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为行贿从严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对合犯罪的关系维度并不支撑行贿系源头犯罪的立论... 对行贿犯罪从严治理的刑罚立场与反腐败的时代背景相关,其背后蕴涵着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罚从而有效遏制腐败增量的犯罪治理诉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为行贿从严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对合犯罪的关系维度并不支撑行贿系源头犯罪的立论基点,治理行贿需要有限度且均衡的刑罚进行犯罪反制。受贿行贿的刑罚并重论既不具备犯罪学层面的合理依据,也与腐败的核心本质不相一致。行贿犯罪从严的实体面向需要在明确性基础上落实刑法修正案的制度效力,同时注重该宽则宽的立法协调。行贿从严的程序面向需要从立案查处与移送起诉、违法所得追缴处置、刑罚变更执行等维度予以贯彻,打通程序运行各环节并确保从严要求的前后一致。行贿犯罪从严应尽力实现刑事一体化的体系性兼顾,使从严要求与治理实效相对接,实现严格性与严厉性之间的彼此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治理 行贿犯罪 从严政策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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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的刑法防治:《刑法修正案(十二)》的新亮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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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粤兴 谭健强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23-41,共19页
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需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建构起民营企业事后腐败犯罪处罚机制,以期有效遏制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故而探析《刑法修正案(十二)》缘何及应何防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的论题应运而生。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是指民营... 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需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建构起民营企业事后腐败犯罪处罚机制,以期有效遏制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故而探析《刑法修正案(十二)》缘何及应何防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的论题应运而生。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是指民营企业管理层利用自身职权,为私人或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其经历由民企自治到国家与民企协同共治的规范演变历程。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入罪具有科学理据,一是符合宪法规定的必要性依据;二是契合刑法谦抑性原则的正当性依据;三是有政策扶持的可行性依据。关于新增刑法条款重点构成要素的理解,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需厘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含义。在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需理解“亲友”和非法牟利行为的意蕴。在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中,需弄懂“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和“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的释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内部腐败 《刑法修正案(十二)》 企业平等 刑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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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平等保护——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分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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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印波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0-38,共19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在立法伦理方面集中体现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平等保护。我国涉企业产权刑事立法呈现出“公职犯罪先行,显现治理成效后再立私营犯罪”且两者趋于平等化的立法规律。无论是从常识、常理、常情方面,或是从立法意志... 《刑法修正案(十二)》在立法伦理方面集中体现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平等保护。我国涉企业产权刑事立法呈现出“公职犯罪先行,显现治理成效后再立私营犯罪”且两者趋于平等化的立法规律。无论是从常识、常理、常情方面,或是从立法意志与使命方面,还是从立法原理与技术方面来看,都需要确定刑法的平等保护原则。鉴于刑法审慎介入市场经济的立场,应基于“差异化平等”的思路,合理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以及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三项舞弊犯罪。在司法上,需要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构建公私有别的差序平等保护格局,通过司法政策建立必要的民营企业决策出罪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等保护 民营企业 企业产权 舞弊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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