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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事故
1
作者 赵瑜菲 《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 2024年第2期40-49,共10页
当前司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上的交通事故存在概念不清、定义不明等问题,导致交通肇事罪认定困难。应该以《刑法》的规范性保护目的为出发点,对交通事故概念元素进行实质性解释;将设计和使用目的作为车辆的判断标准,将影响交通运输安全... 当前司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上的交通事故存在概念不清、定义不明等问题,导致交通肇事罪认定困难。应该以《刑法》的规范性保护目的为出发点,对交通事故概念元素进行实质性解释;将设计和使用目的作为车辆的判断标准,将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危险性作为机动车的判断标准;明确行人、乘客等犯罪主体的适格性,按照体系解释将不特定的多数人作为公共通行的判定标准,以此作为界定道路的关键;将交通事故罪的罪过形式限定为过失,使行政法上的概念更好地运用在交通肇事罪案件的认定中,以减少交通肇事罪错案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 刑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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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法定刑升格条件的教义学限缩
2
作者 王小源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39-49,共11页
在刑法客观主义与法秩序统一的价值立场下,必须对交通肇事罪中两档升格法定刑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缩。认定“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不履行刑法所规定的救助义务为限;《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为逃避法... 在刑法客观主义与法秩序统一的价值立场下,必须对交通肇事罪中两档升格法定刑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缩。认定“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不履行刑法所规定的救助义务为限;《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宜作为认定“逃逸”的充分条件,而应理解为在《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构罪客观要件的基础上,为实现对成立“逃逸”范围的进一步限缩而增设的主观要件。另外,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当以肇事者的行为满足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为前提;就罪数关系的处理,该档法定刑升格条件宜定位为包容型结合犯。因此,在被害人死亡结果用于构成该罪基本犯的场合下不应适用升格法定刑,否则即构成对刑法中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违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 法定刑升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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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 被引量:106
3
作者 张明楷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24-35,共12页
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是具体的危险犯:当危险驾驶行为产生了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具体公共危险,行为人对该危险具有故意时,即使没有发生伤亡实害结果,也应适用刑法第114条。刑法第115条第1款包含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危险驾驶的行为人对伤... 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是具体的危险犯:当危险驾驶行为产生了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具体公共危险,行为人对该危险具有故意时,即使没有发生伤亡实害结果,也应适用刑法第114条。刑法第115条第1款包含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危险驾驶的行为人对伤亡实害结果具有故意时,或者对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对现实发生的伤亡实害结果仅有过失时,都应当适用刑法第115条第1款;当然,对二者的量刑必须有明显区别。行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虽然具有公共危险,但不具有与放火、爆炸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或者虽然具有与放火、爆炸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但行为人对该具体的公共危险仅有过失的,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发生了伤亡实害结果,且行为人具有过失的,成立交通肇事罪;当前,有必要扭转对交通肇事罪量刑过轻的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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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47
4
作者 黎宏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24-128,F003,共6页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修改了现行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交通肇事罪中,具有共同犯罪的形式;责任的认定,应从刑法处罚的立场出发;"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是定罪情节,也是量刑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中,包括对...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修改了现行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交通肇事罪中,具有共同犯罪的形式;责任的认定,应从刑法处罚的立场出发;"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是定罪情节,也是量刑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中,包括对他人死亡有认识的情况;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现场的行为是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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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133条“逃逸”的逻辑解释——以加重犯为视角 被引量:6
5
作者 楼伯坤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06-113,共8页
刑法第133条第二段和第三段规定的两处"逃逸",在罪刑理论上意义不同。各处"逃逸"的法律属性及功能应根据交通肇事基本罪的成立与否来决定。当基本罪成立时,第二段的"逃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第三段的"... 刑法第133条第二段和第三段规定的两处"逃逸",在罪刑理论上意义不同。各处"逃逸"的法律属性及功能应根据交通肇事基本罪的成立与否来决定。当基本罪成立时,第二段的"逃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第三段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其中,在基本罪无死亡结果情形下的"逃逸"又导致死亡结果时,为基本罪的(行为结果的)复合加重犯。当基本罪不成立时,第二段的"逃逸"是以交通肇事行为为基础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具有被独立评价的地位;第三段的"逃逸致人死亡"是以第二段"逃逸"为原因力的结果加重犯。现行的立法规定是以"逃逸"为重叠要素的两个加重结构的简化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 逻辑解释 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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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中的具体—抽象危险犯——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罚根据入手 被引量:11
6
作者 王泽群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6期630-634,640,共6页
具体—抽象危险犯理论的出现是刑法理论实质化倾向的体现之一。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为例,其可罚性既不是建立在作为加重情节的基础之上,也不是建立在妨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而是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而处于不能自我支配的危险... 具体—抽象危险犯理论的出现是刑法理论实质化倾向的体现之一。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为例,其可罚性既不是建立在作为加重情节的基础之上,也不是建立在妨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而是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而处于不能自我支配的危险之中。行为人基于保证人的地位而负有防止被害人的处境进一步恶化的作为义务,这才是逃逸行为的可罚性基础。只有被害人存在着被进一步损害的危险、需要被救助时,才应当惩罚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从这一立场出发,可以得出逃逸行为属于具体—抽象危险犯的结论:对于逃逸犯罪的成立,虽然不需要具体的危险性结果的出现,但是应当允许对不存在危险进行反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肇事逃逸 可罚性根据 具体-抽象的危险犯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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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赖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 被引量:2
7
作者 任彦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405-408,共4页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确定过失责任的重要理论,旨在分配注意义务,限制过失犯罪的成立范围。在我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就体现了信赖原则。对于有些学者提出的医疗事故罪和业务过失犯罪也应该适用信赖原则的观点,笔者持否定观点。
关键词 信赖原则 过失论 危险分配理论 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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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交通肇事罪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被引量:1
8
作者 杨惠梅 谢沁 《学术探索》 2004年第9期67-70,共4页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比较简单,而现实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非常复杂,从而导致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大量的分歧。作者以刑法理论为指导,对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比较简单,而现实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非常复杂,从而导致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大量的分歧。作者以刑法理论为指导,对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和法律性质以及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等问题作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 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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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共犯质疑 被引量:3
9
作者 周雪艳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1年第5期55-57,共3页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 ,将指使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 ,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这一规定存在不足。因为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 ,而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规定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司法解释虽然间接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 ...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 ,将指使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 ,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这一规定存在不足。因为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 ,而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规定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司法解释虽然间接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 ,但对指使逃逸的行为人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还是有失妥当的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 指使逃逸 罪过 共同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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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肇事罪中指使人构成共犯问题的新解读 被引量:3
10
作者 吴刚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117-119,共3页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是在正确解读《刑法》第133条规定下作出的。在现行《刑法》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立法者以法律拟制的方式规定的犯罪行...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是在正确解读《刑法》第133条规定下作出的。在现行《刑法》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立法者以法律拟制的方式规定的犯罪行为,该条司法解释对司法人员来说是个注意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行为 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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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以杭州胡斌案为切入点 被引量:2
11
作者 罗开卷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63-68,共6页
在定罪中,应根据飙车行为是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间接故意来决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在量刑中,对以间接故意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飙车犯罪被告人,... 在定罪中,应根据飙车行为是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间接故意来决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在量刑中,对以间接故意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飙车犯罪被告人,即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一般也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属于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应结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从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同样需要结合案件情况慎重把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飚车 定罪 量刑 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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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共犯问题解析 被引量:1
12
作者 李卫红 程国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32-35,41,共5页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共犯的相关司法解释仅规定了四种主体,但对实践中出现的其他主体的类似行为如何处理?对该问题的解析需要从司法解释的性质入手,若要明确司法解释的性质,需要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及其客观表...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共犯的相关司法解释仅规定了四种主体,但对实践中出现的其他主体的类似行为如何处理?对该问题的解析需要从司法解释的性质入手,若要明确司法解释的性质,需要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及其客观表现着手。只有在明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观罪过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基础上,就各个罪过类型的客观表现进行区分,才能在此基础上将相关解释定性为"注意规定",并以此对疑题进行解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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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司法困境及其解决思路 被引量:1
13
作者 詹国文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8年第4期18-20,共3页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议和歧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适应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需要,设立...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议和歧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适应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需要,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罪 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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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被引量:1
14
作者 王军明 姜俊山 《辽宁警专学报》 2007年第4期70-74,共5页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在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上,众说纷纭,可谓百家争鸣。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分地一律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在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上,众说纷纭,可谓百家争鸣。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分地一律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结合行为人的主客观情况,作出正确的定罪与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 作为义务 结果加重犯 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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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 被引量:1
15
作者 覃祖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72-74,81,共4页
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是指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因肇事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共同过错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时,被害人对损害结果的产生具有原因力的过失违章行为。它具有不同于其它类型案件被害人过错的特点。其不影响罪的构成,最高人民法... 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是指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因肇事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共同过错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时,被害人对损害结果的产生具有原因力的过失违章行为。它具有不同于其它类型案件被害人过错的特点。其不影响罪的构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实际上是夸大被害人过错在定罪中的作用,并违背了犯罪构成理论。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并且对加害人刑事责任大小的影响是相对确定的,应将其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从轻情节予以法定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被害人过错 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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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原则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6
作者 李英 《河南社会科学》 2004年第5期56-58,共3页
信赖原则实质上是过失责任理论从旧过失理论发展到新过失理论熏用以调和科技发展与社会公共安全之间矛盾过程中产生的理论成果;信赖原则的理论渊源,是以“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为基础而演化的“危险分配”理论。在德、日等国家,信赖原则... 信赖原则实质上是过失责任理论从旧过失理论发展到新过失理论熏用以调和科技发展与社会公共安全之间矛盾过程中产生的理论成果;信赖原则的理论渊源,是以“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为基础而演化的“危险分配”理论。在德、日等国家,信赖原则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肇事案件中,在我国,信赖原则应该在那些经济发达、具备基本条件的地区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原则 被允许的危险 危险分配 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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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无价值逻辑的实务透视——以交通肇事逃逸为视角展开 被引量:1
17
作者 薛铁成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46-52,共7页
交通肇事逃逸以行为无价值为核心和思考起点的进路,不仅导致了交通肇事基本罪刑单位与逃逸罪刑单位的割裂,而且影响了刑法目的的贯彻,不利于被告人的刑事推定推动实务中"唯行为论"与行为无价值的内在逻辑契合;同时行为无价值... 交通肇事逃逸以行为无价值为核心和思考起点的进路,不仅导致了交通肇事基本罪刑单位与逃逸罪刑单位的割裂,而且影响了刑法目的的贯彻,不利于被告人的刑事推定推动实务中"唯行为论"与行为无价值的内在逻辑契合;同时行为无价值论也为"唯行为论"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是沿着结果无价值进路进行的,故不应将行为无价值理论作为逃逸的正当化根据,不应破坏交通肇罪刑法理论的体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推定 行为无价值 交通肇事 法益保护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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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之争议问题再研究——兼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被引量:5
18
作者 杨毓显 《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2期81-83,共3页
对交通肇事罪来说 ,尽管刑法有明确规定 ,特别是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 ,值得商权之处也不少 ,这样一来 ,又引起了一些新的、更大的歧义和司法适用上的混乱 ,因此 ,笔者遴选几个争议问题加以研讨 ,以求对些问题作出恰... 对交通肇事罪来说 ,尽管刑法有明确规定 ,特别是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 ,值得商权之处也不少 ,这样一来 ,又引起了一些新的、更大的歧义和司法适用上的混乱 ,因此 ,笔者遴选几个争议问题加以研讨 ,以求对些问题作出恰当的理解和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 故意杀人罪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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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探讨 被引量:1
19
作者 蒋小燕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38-41,共4页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进行了比较重要的修改,涉及到的“逃逸致人死亡”问题,在理论上争议颇多。本文将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最终死亡的具体情形一一作了分析、排除,借鉴日本刑法中的有益理论,将“逃逸”行为单独评价,以结合犯观点来理...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进行了比较重要的修改,涉及到的“逃逸致人死亡”问题,在理论上争议颇多。本文将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最终死亡的具体情形一一作了分析、排除,借鉴日本刑法中的有益理论,将“逃逸”行为单独评价,以结合犯观点来理解新刑法中所作的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致人死亡 同种数罪 结果加重犯 结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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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 被引量:1
20
作者 林黄鹂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3期80-82,共3页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危害较大的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的容纳限度,具有独立的犯罪构成,应当将之确定为新的罪名。
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罪 危险犯 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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