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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egislation: Consensus, Problems and Options——Taking Commercial Agency as an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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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ng Kai Ge Hongquan 《Contemporary Social Sciences》 2019年第4期75-99,共25页
In the context of the codification of China's Civil Code, the academic consensus has been to make commercial legislation systematic and establish commercial norms with proper legislative expression. Many direct an... In the context of the codification of China's Civil Code, the academic consensus has been to make commercial legislation systematic and establish commercial norms with proper legislative expression. Many direct and indirect commercial norms in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provide evidence that civil law has been turned into commercial law. However, a general overview shows that the absence of related norms, including agency in duty, reveals that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is lacking commercial law's characteristics. In addition to the Civil Code, using General Rules of Commercial Law is a relatively reasonable choice for commercial legislative arrangements, such as norms in relation to agency in duty. Taking commercial agency as an example, legislators should adopt problem-oriented and limited systematic patterns of "residue law" instead of unified patterns of codifica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GENERAL Rules of commercial law AGENCY in DUTY commercial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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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oes the Civil Code Process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Relations According to the Insurance Law
2
作者 WANG Rong 《International English Education Research》 2015年第12期68-73,共6页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 is a long-standing issue of controversy in the area of private law, and it is also an issue of unavoidably legislative selection during the codification the ci...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 is a long-standing issue of controversy in the area of private law, and it is also an issue of unavoidably legislative selection during the codification the civil code in almost every country.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China has carried out 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code for four times, and since the part^s eighteen plenary session officially proposed 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code', the issue of the civil and conmaercial relation draws the attention again, either unification or divis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irectly affects the system and content of the civil code, and affects how to proce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 during the codification of the civil code as well. The codification of the civil code should not only consider the legislative tradition of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legislation and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but also pursu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mercial law, in a system of combining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through adding commercial law into the general principle of civil law; the existing commercial law should be separately retained.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he civil code unificat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ivis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commercial cus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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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动产与权利担保制度的商法属性解释论 被引量:1
3
作者 汪振江 贺中正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1期78-88,共11页
《民法典》第388条对功能主义担保立法模式的引入,使动产和权利统一担保体系具有了较为鲜明的商法属性。但囿于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其商事元素大多隐藏在民事规范之下,不得彰显。现行担保体系对商事担保的特殊性及商事交易实践需求不能... 《民法典》第388条对功能主义担保立法模式的引入,使动产和权利统一担保体系具有了较为鲜明的商法属性。但囿于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其商事元素大多隐藏在民事规范之下,不得彰显。现行担保体系对商事担保的特殊性及商事交易实践需求不能及时作出回应,对商事交易实践造成影响。故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需通过法律适用在实质上实现一般化一体规制,特殊化区分规制的立场。对此,商法视角的引入极为必要。商事担保以效益优先为价值理念,以功能主义为底层逻辑,在制度设计上具有更多的商事元素。利用区分原则,对担保体系中的民商事担保规范进行区分、整合,以形成担保体系“形式民商合一,实质统分结合”的体例。同时,商法思维的适用应兼顾商事规范的个性及民事规范的稳定,从而对动产和权利统一担保体系的商法属性作出回应,以期促进商事金融的发展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动产与权利担保 商事担保 商法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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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贷款制度的理论反思及其功能化构造
4
作者 冉克平 张仪昭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78-192,共15页
企业委托贷款制度是企业融资创新与金融监管政策结合的产物,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制度中的角色定位既有监管属性又有代理人特征。商业银行在金融法与民商法中的二元定位为委托贷款法律关系的厘清造成了混乱,不仅未能发挥更好的监督能效,... 企业委托贷款制度是企业融资创新与金融监管政策结合的产物,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制度中的角色定位既有监管属性又有代理人特征。商业银行在金融法与民商法中的二元定位为委托贷款法律关系的厘清造成了混乱,不仅未能发挥更好的监督能效,而且引发了不容小觑的金融风险。因此,规制委托贷款需要从民商法与金融法结合视角,通过厘清委托贷款中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内外部法律关系,合理安排委托贷款法律关系各方权利格局,实现商业银行民事责任的归位与强化,以维护主体间利益平衡。推动委托贷款立法与司法规制系统适配,行政监管与金融司法协调互补,以促进委托贷款理论革新与制度优化,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制度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托贷款 监管属性 代理特征 民商法与金融法交叉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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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则衔接的示范法路径:以合同法为例
5
作者 李可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4年第2期184-193,共10页
从粤港澳大湾区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一国两制”原则下构建统一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民商事法律制度及规则的衔接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必然趋势。在践行法律衔接的过程中,除了灵活使用冲突法规则、加强跨境司法合... 从粤港澳大湾区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一国两制”原则下构建统一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民商事法律制度及规则的衔接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必然趋势。在践行法律衔接的过程中,除了灵活使用冲突法规则、加强跨境司法合作等方式外,通过起草示范法来推进不同法域间民商事规则的趋同对国家区域法治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本文以合同法领域为例,通过梳理、比较及归纳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中的“同类项”,探索通过示范法路径实现琴澳民商事规则衔接的可能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规则衔接 区域法治 示范法 合同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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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未生效商事条约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1
6
作者 吴永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2期103-120,共18页
未生效商事条约的法律适用不仅可以增强准据法的灵活选择与商事裁决的可执行性,还可以进一步扩展条约适用范围并不断促进国际商事规范的统一。而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失效后,未生效商事条约得以“国际贸易惯例”适用的唯一表征性条... 未生效商事条约的法律适用不仅可以增强准据法的灵活选择与商事裁决的可执行性,还可以进一步扩展条约适用范围并不断促进国际商事规范的统一。而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失效后,未生效商事条约得以“国际贸易惯例”适用的唯一表征性条款也失去了法律依据。为完善私法性条约的国内法律适用理据,并建立国内法与涉外法多元统一的私法条约适用模式,我国一方面应确立依职权适用未生效条约的准据法调适制度,强化替代性商事条约的补充适用功能;另一方面,我国还应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对“交易习惯”的最新识别与认定,准确理解《民法典》第10条“习惯法”的含义,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确立国际通用未生效商事条约的“习惯法”地位,为司法机关扩大适用未生效商事条约提供权威的正式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生效商事条约 准据法 国际商事法庭 《民法典》第10条 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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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民商区分规范之检讨
7
作者 郭庆伟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9期60-64,共5页
中世纪时期商法和民法各自独立发展,近现代以来,各国将商法与民法进行统一立法,民商区分的问题因此产生。无论是采取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都需要也都可以解决民商区分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则的全面检讨,... 中世纪时期商法和民法各自独立发展,近现代以来,各国将商法与民法进行统一立法,民商区分的问题因此产生。无论是采取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都需要也都可以解决民商区分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则的全面检讨,发掘其中应进行民商区分的具体规范,指出可通过在《民法典》特定规则之后加入商法特殊性规范的方式解决民商区分问题。总则编和合同编中存在大量需要进行民商区分的规则,物权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中仍存在部分需要进行民商区分的规则,而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专属于民法,与商法相互独立,无需考虑民商区分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民商区分 商法特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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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公信力:互动困局及突破路径
8
作者 张芯萍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4年第1期58-74,共17页
在国际民商事诉讼市场中,尽管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已经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但是当事人对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的选择意愿仍然不高,这是当事人与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的一个阶段性互动困局。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不... 在国际民商事诉讼市场中,尽管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已经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但是当事人对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的选择意愿仍然不高,这是当事人与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的一个阶段性互动困局。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不具备外国当事人单方面选择时所需的诉讼优势,故而难以吸引其认可和选择。此外,我国当前的律师服务市场也处于割裂状态,可向当事人提供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相关信息的集中传播渠道不畅,增加了当事人选择的难度。我国宜调整在国际民商事诉讼市场中的竞争目标,向更广泛的外国当事人和国际案件拓展,使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系统更具开放性;同时,还需加快我国涉外律师的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以畅通集中信息传播渠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法治 国际民商事司法公信力 国际司法竞争 国际民商事诉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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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视角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研究
9
作者 刘海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10期94-99,共6页
在社会经济水平快速增长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产生的消费行为也逐渐增多,而在数字化时代,人们在消费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里面会蕴含消费者的一些个人信息或隐私数据,但是随着隐私数据的暴露,逐渐给人们的... 在社会经济水平快速增长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产生的消费行为也逐渐增多,而在数字化时代,人们在消费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里面会蕴含消费者的一些个人信息或隐私数据,但是随着隐私数据的暴露,逐渐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受商业环境的影响,一些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会私自使用消费者信息,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还会侵犯公民的各项权利,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应该加强对消费者信息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信息权的不正当行为。基于此,阐述民商法对消费者信息权保护的原则,分析消费者信息权被侵犯的表现形式,并提出民商法视角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措施,从而为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法 消费者 信息权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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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问题探讨
10
作者 谢若兰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11期65-70,共6页
伴随市场经济体系的迅速壮大,格式合同因其实用性和高效率被广泛采纳,然而,其中蕴含的免责条款常成为引发权益失衡与商业活动非公正性的争议核心。在分析格式合同及免责条款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民商法相关理论,探讨如何有效规制免责条... 伴随市场经济体系的迅速壮大,格式合同因其实用性和高效率被广泛采纳,然而,其中蕴含的免责条款常成为引发权益失衡与商业活动非公正性的争议核心。在分析格式合同及免责条款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民商法相关理论,探讨如何有效规制免责条款,详细阐述强制性条款与任意性条款的规制路径,以期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维护合同公平性,保障市场经济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格式合同 免责条款 民商法 规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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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的范式转型 被引量:2
11
作者 李建伟 李亚超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86-94,共9页
传统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表现出较强的内生性特点,强调概念构造的商事特性以及抽象性,却未能明晰其背后的法律属性以及功能性等,这种范式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下暴露出更多危机。在商法产生早期,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专注于自身特... 传统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表现出较强的内生性特点,强调概念构造的商事特性以及抽象性,却未能明晰其背后的法律属性以及功能性等,这种范式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下暴露出更多危机。在商法产生早期,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专注于自身特性的归纳与总结并形成完备理论有其必要性,有利于商法理论的系统化、成熟化。但是在寻求制度、规则层面的一般原理建构时,如一味强调其抽象性、价值性等特点,反与民法体系甚至是整个法体系隔绝。在《民法典》确立了民商合一体例的背景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应逐渐向外向型转型,一方面要注重借鉴民法基本原则的建构思路,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其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分与关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生型 外向型 法逻辑 民商区分 民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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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中的选法推理谬误及其矫正 被引量:1
12
作者 颜林 《法治现代化研究》 CSSCI 2023年第5期162-176,共15页
在涉外民商事争议的法律适用中,对争议定性、确定相应的冲突法规则、查明外国法内容并予以适用构成了一个严密的推理过程。当前部分裁判在这一推理过程中的逻辑存在瑕疵,主要表现为对争议“涉外性”的认定不够统一、对法律关系的识别不... 在涉外民商事争议的法律适用中,对争议定性、确定相应的冲突法规则、查明外国法内容并予以适用构成了一个严密的推理过程。当前部分裁判在这一推理过程中的逻辑存在瑕疵,主要表现为对争议“涉外性”的认定不够统一、对法律关系的识别不够准确、对争议事项的分割不尽合理、对我国冲突法规则体系存在误读、对外国法内容的理解不够充分等。现有立法的国际化取向和制度体系的内在不足,以及裁判人员在思维及知识层面的欠缺是导致上述逻辑瑕疵的基本原因。对此,应考虑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涉外民商事立法及选法实践,完善国际私法立法,加强类案裁判制度和外国法查明制度的建设,并提高司法机关专门化和裁判人员专业化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商事裁判 法律选择推理 冲突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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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民商法的信用卡法律问题分析 被引量:3
13
作者 李善鹏 《理论观察》 2023年第5期106-109,共4页
信用卡是当今社会非常常见的一种外出支付方式,由于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在近几年被广泛使用。不过,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国内在法律法规方面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信用卡保护机制,以至于面对使用信用卡时出现法... 信用卡是当今社会非常常见的一种外出支付方式,由于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在近几年被广泛使用。不过,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国内在法律法规方面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信用卡保护机制,以至于面对使用信用卡时出现法律纠纷,缺乏足够的法律规范来对人们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一旦出现关于信用卡的个人信息泄露、挂失、冒用等问题就会引发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尤其是对于那些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管是信用卡的使用者还是商业银行都难以找到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对事件纠纷进行合适的处理。要是涉及的金额过大,还会严重损害信用卡持卡者和银行的利益。本文从民商法入手分析了有关信用卡的法律问题,并以此来对如何在信用卡全民化时代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卡法律保障体系进行了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法 信用卡 法律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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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律规避制度的演进、实践及其完善
14
作者 唐金翎 马忠法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56-67,共12页
“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入法后,我国法律规避制度的适用位阶和功能定位更加模糊。观照立法意旨,法律规避制度应不再适用于涉外担保合同纠纷,且其“强制性规定”相关表述与“直接适用的法”在范围上构成补集,强调对当事人规避行为的惩治以... “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入法后,我国法律规避制度的适用位阶和功能定位更加模糊。观照立法意旨,法律规避制度应不再适用于涉外担保合同纠纷,且其“强制性规定”相关表述与“直接适用的法”在范围上构成补集,强调对当事人规避行为的惩治以及对国内民商事实体强行性规范适用的维护。实然状态下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审判路径依赖和构成要件认定复杂,法律规避制度客观性特征阙如,主观性特征遭到消解,成为“直接适用的法”制度的子集,丧失了其作为一般性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基础。然而,在涉外同性婚姻法律适用以及同等规制规避内、外域法行为等典型国际私法场景下,法律规避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预期,应以单行立法的方式予以保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避制度 “直接适用的法” 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 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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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安全的作用及完善措施 被引量:1
15
作者 李善鹏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3年第3期168-172,共5页
在网络信息化和技术转型背景下,网络交易安全日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民商法旨在维护平等与自由的市场运行秩序,通过设置虚拟网络交易过程中的基本法规来约束相关市场主体,切实防范和杜绝侵害平台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对于网络交易安... 在网络信息化和技术转型背景下,网络交易安全日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民商法旨在维护平等与自由的市场运行秩序,通过设置虚拟网络交易过程中的基本法规来约束相关市场主体,切实防范和杜绝侵害平台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对于网络交易安全,应当给予立法层面的监管,因而需要民商法提供最根本的立法规范支撑。基于此,本文探讨了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的价值,并结合民商法在网络交易中的具体实施状况及应用要点,探析了民商法的完善措施,进而提出了健全民商法的规范制度体系、严格维护网络交易中的信息数据隐私安全等具体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法 网络交易安全 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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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修改与应用
16
作者 曹守晔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3年第1期107-117,共11页
《民法典》采纳“民商合一”编纂体例,在形式和内容上使得民商事法律科学化,从而为民商事审判体系化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票据法》是传统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典》颁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 《民法典》采纳“民商合一”编纂体例,在形式和内容上使得民商事法律科学化,从而为民商事审判体系化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票据法》是传统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典》颁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本文坚持司法解释的初心,主张区分《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押和民法物权上的票据质押,认可民法权利质权中票据质押所具有的独立应用价值,并对民间票据“贴现”后续问题及其与民间借贷质押效力之分野,对票据质权保护路径之选择诸问题详加阐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商事 票据法 票据纠纷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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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综合实训》课程“非诉讼法律实务实训”模块设计——以贵州警察学院为例
17
作者 周莹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16-121,共6页
贵州警察学院针对本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民商法综合实训》课程的目的 ,在于让学生转变思维模式,通过不断训练,把书本中的知识转化为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解决法律问题的技能。“民商事非诉讼法律实务实训”模块围绕常见的五大类民商事非... 贵州警察学院针对本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民商法综合实训》课程的目的 ,在于让学生转变思维模式,通过不断训练,把书本中的知识转化为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解决法律问题的技能。“民商事非诉讼法律实务实训”模块围绕常见的五大类民商事非诉讼实务展开设计,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带领学生进行五个阶段的学习实训,不断提升学生相关业务技能,为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打下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法综合实训 民商事非诉讼法律实务 实训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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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释论视野下商事担保的规制进路构建
18
作者 贺中正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34-44,共11页
《民法典》构建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体系沿袭“民商合一”的一体规制立场,致使其商事元素与“大民事概念”统摄的统一民事担保制度难以协调。立法层面的法律漏洞引起司法层面裁判思维单一、标准混乱、制度障碍等问题,不利于商事金融的发展... 《民法典》构建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体系沿袭“民商合一”的一体规制立场,致使其商事元素与“大民事概念”统摄的统一民事担保制度难以协调。立法层面的法律漏洞引起司法层面裁判思维单一、标准混乱、制度障碍等问题,不利于商事金融的发展创新。基于目前现状及惯性原理,商事担保规制问题的解决宜通过典外的法律适用途径解决。解释论进路以商法思维为认知脉络,超越商事担保裁判中的民法逻辑,通过利益衡量、价值判断影响法律适用全程。以法律解释为媒介,构筑以法律文本、事实构造、制度体系为框架的逻辑分析体系能实现商法思维、法律规范、商事担保实践的有效协调。实践中,以实体性法律文本为基础,程序性论证分析体系为外在形式,发挥能动司法的法律续造作用,有利于解决商事担保的规制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商事担保 担保体系 商法思维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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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O2O混融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以《民商疑难案例》课程为例
19
作者 杨晓培 文玺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第1期117-128,共12页
互联网+背景下,O2O混融教学为当下教学改革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视角。当前,O2O混融教学课程存在两种模式:一是基于资源的O2O混融教学模式;二是基于活动O2O混融教学模式。基于资源的O2O混融教学模式,强调混融教学中资源的设计和支持,教师... 互联网+背景下,O2O混融教学为当下教学改革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视角。当前,O2O混融教学课程存在两种模式:一是基于资源的O2O混融教学模式;二是基于活动O2O混融教学模式。基于资源的O2O混融教学模式,强调混融教学中资源的设计和支持,教师有效运用资源开展教学的活动,为学生学习供给足够资源成为关键。基于活动的O2O混融教学模式,要求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情景,通过让学生参与活动来进行学习,灵活地选择和设计各种学习活动。以《民商疑难案例》课程为例,“互联网+”驱动下,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情境灵活选择和设计各种学习活动,综合考虑“以资源导向的O2O混融教学模式”和“以活动导向的O2O混融教学模式”的特点,对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优化,以此促使学生开展高质量、效率化学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O2O混融教学 民商法疑难案例 多元评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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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商法律总纲"完善民商法律体系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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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能斌 余立力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648-653,共6页
中国不必制定民法典,而应立足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制定民商法律总纲,并以此为指导完善现有的民商事单行法律,从而建立以民商法律总纲为统帅、以各单行法为骨干的民商法律网络。
关键词 法典化反思 民商法律总纲 民商法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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