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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家事判决安排》的协商与适用 被引量:2
1
作者 江保国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8-119,共12页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家事判决安排》尚未完成生效程序,它在适用范围、判决终局性以及对自由裁量权的引导和规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有利于解决两地司法实践中有关婚姻家事判决认可和执行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等性问题。在其协商和...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家事判决安排》尚未完成生效程序,它在适用范围、判决终局性以及对自由裁量权的引导和规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有利于解决两地司法实践中有关婚姻家事判决认可和执行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等性问题。在其协商和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协商和生效程序的错位以及安排途径与其他途径的关系问题等仍待进一步探索优化。当前两地法院仍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制度和途径,在互惠互利、造福两地民众的基础上认可和执行对方法域的相关判决,构建和谐的区际民商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地婚姻 《家事判决安排》 区际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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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问题探究 被引量:1
2
作者 殷敏 冶利亚 《港澳研究》 2020年第4期51-60,95,共11页
为解决内地与香港特区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问题,两地先后签署了三份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其中最新的两份至今仍未生效。三份安排对于内地和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司法观念差异以及香港特区对内地司法水平的质疑等障碍,... 为解决内地与香港特区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问题,两地先后签署了三份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其中最新的两份至今仍未生效。三份安排对于内地和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司法观念差异以及香港特区对内地司法水平的质疑等障碍,安排的生效进展缓慢。新签署的两份安排相较于最早的安排,扩大了适用范围,解决了判决终局性问题,规定了原审法院管辖权的审查标准。但也存在新安排之间未明确先后适用顺序、部分案件无法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仍为原则性规定、审查期限不明、缺乏沟通机制、制度与实践脱节等问题。需规定新安排之间重叠部分的适用顺序,针对遗留问题签署新的安排,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规定审查期限,建立两地司法机关交流机制,以尽快推进安排的生效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议管辖安排 婚姻家庭判决安排 民商事判决安排 区际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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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的规则衔接问题及应对 被引量:1
3
作者 张淑钿 《国际法研究》 2023年第1期145-160,共16页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文简称《婚姻家事安排》)成功构建了内地与香港之间婚姻家事判决认可和执行的成文法机制。但在适用范围、参照适用事项的程序规则、认可和执行程序的转化...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文简称《婚姻家事安排》)成功构建了内地与香港之间婚姻家事判决认可和执行的成文法机制。但在适用范围、参照适用事项的程序规则、认可和执行程序的转化以及未尽事宜的规则适用等方面,两地仍需进一步为该安排的有效实施构建衔接规则。香港制定《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和《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规则》,明确该安排在香港的具体适用。为更好实施《婚姻家事安排》,避免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认可和执行机制的碎片化,进一步统一裁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可出台补充性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可以规定参照适用条款,使受认可和执行的判决涵盖全部婚姻家事案件,构建独立且更简便的协议离婚认可程序,明确未尽事宜的规则,细化司法合作内容,从而为跨境婚姻家事纠纷解决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家事安排 香港 婚姻家事判决 承认 执行 区际司法协助 区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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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二元分化困境及化解 被引量:3
4
作者 张淑钿 《国际法研究》 2019年第4期117-128,共12页
部分婚姻家事判决可以认可执行,部分婚姻家事判决不能认可执行的二元分化现象是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流通制度的突出特征,实践中造成内港婚姻家事案件的诉讼困局。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 部分婚姻家事判决可以认可执行,部分婚姻家事判决不能认可执行的二元分化现象是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流通制度的突出特征,实践中造成内港婚姻家事案件的诉讼困局。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安排》尽力化解两地婚姻家事领域条约、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的差异,详尽的适用范围列举和有进有退的审查事项,将大部分婚姻家事判决纳入安排适用范围。2019年《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进一步接纳了个别的婚姻家事判决。但仍有小部分婚姻家事判决无法根据两项安排获得认可执行,内港婚姻诉讼困局得以舒缓但未能完全解决。安排之外的内港婚姻家事判决能否得到认可和执行将取决于两地对安排与域内法之间效力关系的认识。基于安排的性质和以往的实践,可以考虑借助司法解释出台的时机,规定参照安排适用条款从而一揽子解决内港婚姻家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司法协助 判决认可与执行 内港婚姻家事判决 区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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