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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启示
被引量:
6
1
作者
靳彤
卜君玉
马建忠
《西部林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8,共8页
作为就地保护措施的重要手段,与人们所熟知的建立保护地(protected areas, PAs)相比,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s)近五年来在国际上逐渐得到重视,被认为是能够兼顾经济社会因素、...
作为就地保护措施的重要手段,与人们所熟知的建立保护地(protected areas, PAs)相比,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s)近五年来在国际上逐渐得到重视,被认为是能够兼顾经济社会因素、大幅增加陆地和海洋受保护面积、推动“3030目标实现”的新型保护工具。为了探索OECMs的保护机制,本文在概述OECMs发展历程、概念辨析、认定和报告流程的基础上,重点梳理OECMs在全球范围内的研究进展、认定和报告现状,以加拿大的海洋庇护所为例,详细解读OECMs在推动受保护面积目标实现中的典型应用,以及全球视角下OECMs的价值、挑战及其2020年后的发展机遇,最后结合中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现状,对未来OECMs在中国的应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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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就地保护
“3030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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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有关农药化肥减量化要求及我国的对策建议
被引量:
13
2
作者
刘鑫
王蕾
+5 位作者
胡飞龙
马月
于赐刚
卢晓强
刘立
郑苏平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1129-1136,共8页
化肥农药的长期、不合理施用,导致环境污染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引发越来越多缔约方、非政府组织和专家的关注。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化肥农药问题对环境污染、农业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供应链、激...
化肥农药的长期、不合理施用,导致环境污染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引发越来越多缔约方、非政府组织和专家的关注。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化肥农药问题对环境污染、农业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供应链、激励措施和主流化等议题具有实践意义。通过系统搜集、对比国内外化肥农药施用现状,梳理与《公约》相关目标的进展及演变进程,深入分析该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下4点建议:(1)建立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平衡《公约》3大目标,提升化肥农药利用效率;(2)完善可持续供应链体系,减少供应链过程产生的污染和生物多样性损失;(3)明确我国在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以及在该领域已不存在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补贴政策的客观事实;(4)将化肥农药因素纳入国家农业政策,并将其与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等其他部门战略相结合。作为《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东道国和候任主席国,中国将以COP15召开为契机,实现污染与主流化、有害补贴、可持续供应链等重难点议题的协同和有效解决,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达成奠定基础,也为中国农业可持续转型提供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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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有害补贴
可持续供应链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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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建立新的资金机制
被引量:
11
3
作者
魏伟
申小莉
刘忆南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59-268,共10页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有进展,审议并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后者是实现2050愿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物多...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有进展,审议并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后者是实现2050愿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物多样性资金机制现在是将来也是实施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保证。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交换所的数据,目前各缔约方每年对本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额度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比较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2015年时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占GDP比例为0.255%,在世界各国中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近年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连年增加,2019年时已经达约0.6%。有研究表明,目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至少500亿美元,未来十年还有更大的资金缺口,而且当前已有生物多样性资金渠道比较单一,并存在一些短板,远远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要求,急需建立新的资金机制,调动更多资源,推动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和目标的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资金机制可以与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内的其他相关环境公约协同增效,比如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减缓等环境目标联系起来。中国作为COP15的东道国,有积极协调磋商的责任,力求在大会上推动形成一个新的资金机制,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保驾护航。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将独立于现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具有多样化投资渠道并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将经费与任务目标关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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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资金机制
全球生物多样性新基金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原文传递
简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谈判进展
被引量:
12
4
作者
罗茂芳
郭寅峰
马克平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13,共13页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将审议通过正在编制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该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由于生...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将审议通过正在编制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该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持续丧失,只有通过变革式的转型,才能实现到2050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框架以变革理论为基础,拟制定雄心勃勃又务实平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生物多样性与人类息息相关,目标的制定将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消费等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约》机制和框架磋商的复杂性等多种原因,仅极少数人完整地了解框架的内容和谈判进程。经过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下简称“OEWG”)4次会议的磋商,框架结构和要素已基本确定,其中最受关注的是22个2030年行动目标,包括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行动目标1-8)、通过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来满足人的需求(行动目标9-13)和执行工作和主流化的工具和解决方案(行动目标14-22)3个部分。本文介绍了OEWG第四次会议磋商的框架草案中行动目标的谈判进展,对框架中30×30目标、资源调动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为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从事生物多样性教育和保护的广大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了解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对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塑提供视角和方法上的参考,从而更好地把握参与科技、贸易、投资、制造等领域国际竞争的环境政治动态与方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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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生物多样性公约》
保护目标
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执行机制
原文传递
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进展
被引量:
13
5
作者
王伟
周越
+1 位作者
田瑜
李俊生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48-61,共14页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总体来看,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主要围绕关键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等保护对象的状态以及变化两个层面进行,并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保护了多少重要生态系统和...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总体来看,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主要围绕关键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等保护对象的状态以及变化两个层面进行,并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保护了多少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能否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一系列科学问题。然而,在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方面,还缺少针对上述研究领域的系统性综述。为此,本文系统梳理了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及其与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系、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及其保护成效等近20年来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布局以及与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系主要围绕自然保护地与生物多样性在某一阶段的状态开展研究,致力于探究自然保护地“保护多少”“代表性如何”“在哪儿保护”等一系列关键科学问题。同时,自然保护地内的生物多样性会随着气候变化、人类活动以及自身演替等发生时空动态变化,基于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分析,各国学者在全球尺度、国家尺度和单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大量的保护成效评估研究,并逐渐发展出了自然保护地内外配对分析方法以提升保护成效评估的精度,进而识别出不同自然保护地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提出了展望,主要包括:(1)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状态和变化;(2)开展多目标协同的自然保护地空间优化布局;(3)强化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的识别、调查与监测;(4)提升自然保护地的质量和连通性;(5)探究自然保护地管理措施与保护成效的关联机制。本文可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制定与实施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优化方面提供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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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爱知目标
保护成效
代表性
国家公园
生物多样性关键区
自然保护区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原文传递
《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的现状、挑战和展望
被引量:
10
6
作者
于书霞
邓梁春
+1 位作者
吴琼
王真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38-246,共9页
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执行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而推进审查机制建设则是强化执行的一项重要议题,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已初步建立起一...
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执行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而推进审查机制建设则是强化执行的一项重要议题,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涉及多个维度的审查机制,不断审查《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有关议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然而,审查机制面临着参与审查并强化问责的政治意愿尚显不足、国家信息投入有待加强、审查结论有待助力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各类审查工具需加强统筹协调等主要问题,由此也制约了审查工作的完善性和有效性。本文概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的执行机制,并重点梳理了审查机制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障碍,并就审查机制的进一步建设与强化提出建议,以期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与制度建设,以及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参考。在战略层面,本文认为应当在整体、全面和平衡地推进构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前提下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建设,应当加强高层政治推动并调动各方行动意愿,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一定的和必要的灵活性;在技术层面,本文认为应当强化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前端的国家信息汇报,应鼓励缔约方参与具有促进性的审查工作,为国家自主评估执行情况提供重要补充,并且审查内容也应当全面和平衡,可以考虑采取全球盘点机制助力各方弥合执行差距并提升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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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公约
爱知目标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执行机制
审查机制
原文传递
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履约进展及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被引量:
6
7
作者
高磊
王蕾
+1 位作者
胡飞龙
杨礼荣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77-183,共7页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核心议题之一,对世界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和饮食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农业扩张已成为生物...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核心议题之一,对世界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和饮食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农业扩张已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本文基于《公约》条款、第二次至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相关决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与政策平台评估报告、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GBO-5)等内容,系统梳理了《公约》谈判中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履约进展和演变进程,分析了农业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深入农业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研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非国家利益相关方参与等层面,就加强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建议,以期有利于塑造中国良好对外形象,也为维护世界农业稳定和粮食安全、推动《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顺利召开和成果达成奠定科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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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指标
COP决定
利益相关方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原文传递
以经济手段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被引量:
2
8
作者
赵阳
李宏涛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4-22,共9页
当前各国协调经济与生态的关系呈加速态势,主要表现在:(1)深化。从“发展优先,兼顾保护”到二者并重,“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再到“保护优先”,越来越强调统筹协同“以保护优化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2)分化。发展中国家大多...
当前各国协调经济与生态的关系呈加速态势,主要表现在:(1)深化。从“发展优先,兼顾保护”到二者并重,“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再到“保护优先”,越来越强调统筹协同“以保护优化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2)分化。发展中国家大多依赖财政与金融,发达国家则将市场作为主要资金渠道,逐步形成以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契约化的公私合作模式和市场化交易为主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3)多元化。自然价值的多元性决定政府需要综合运用多种举措,以减少单一政策的局限性;(4)市场化。加强市场解决财政在环保投入不足的主体作用已成为主流。本文为探索我国向“自然受益型”经济转型,梳理了30多个国家在不同行业实施经济手段的150个实例,以多元化视角归纳为8种举措:顶层设计、环经核算、生态转型、绿色金融、市场认证、激励改革、气候协同和实施配套;并从10个方面分析以经济手段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经验和趋势,各国之间的共性及分化;最后提出利用“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供协调各国行动一致的平台机制,以外促内,内外结合,通过创新政策工具和组合应用,促进我国经济政策与生态环境政策融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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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20
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自然受益”经济转型
以经济手段保护生物多样性
经济政策与生态环境政策融合
协调发展与保护
原文传递
题名
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启示
被引量:
6
1
作者
靳彤
卜君玉
马建忠
机构
大自然保护协会
昆士兰大学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出处
《西部林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8,共8页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1670539)。
文摘
作为就地保护措施的重要手段,与人们所熟知的建立保护地(protected areas, PAs)相比,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s)近五年来在国际上逐渐得到重视,被认为是能够兼顾经济社会因素、大幅增加陆地和海洋受保护面积、推动“3030目标实现”的新型保护工具。为了探索OECMs的保护机制,本文在概述OECMs发展历程、概念辨析、认定和报告流程的基础上,重点梳理OECMs在全球范围内的研究进展、认定和报告现状,以加拿大的海洋庇护所为例,详细解读OECMs在推动受保护面积目标实现中的典型应用,以及全球视角下OECMs的价值、挑战及其2020年后的发展机遇,最后结合中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现状,对未来OECMs在中国的应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
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就地保护
“3030目标”
Keywords
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OECMs)
post-
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area-based conservation
“3030 target”
分类号
D815 [政治法律—国际关系]
X176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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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有关农药化肥减量化要求及我国的对策建议
被引量:
13
2
作者
刘鑫
王蕾
胡飞龙
马月
于赐刚
卢晓强
刘立
郑苏平
机构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大学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出处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1129-1136,共8页
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YFC0507201,2020YFC180630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961144022)。
文摘
化肥农药的长期、不合理施用,导致环境污染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引发越来越多缔约方、非政府组织和专家的关注。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化肥农药问题对环境污染、农业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供应链、激励措施和主流化等议题具有实践意义。通过系统搜集、对比国内外化肥农药施用现状,梳理与《公约》相关目标的进展及演变进程,深入分析该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下4点建议:(1)建立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平衡《公约》3大目标,提升化肥农药利用效率;(2)完善可持续供应链体系,减少供应链过程产生的污染和生物多样性损失;(3)明确我国在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以及在该领域已不存在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补贴政策的客观事实;(4)将化肥农药因素纳入国家农业政策,并将其与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等其他部门战略相结合。作为《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东道国和候任主席国,中国将以COP15召开为契机,实现污染与主流化、有害补贴、可持续供应链等重难点议题的协同和有效解决,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达成奠定基础,也为中国农业可持续转型提供重要支持。
关键词
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有害补贴
可持续供应链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Keywords
mainstreaming
subsidy harmful to
biodiversity
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post-
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分类号
X-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S-01 [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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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建立新的资金机制
被引量:
11
3
作者
魏伟
申小莉
刘忆南
机构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植被与环境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59-268,共10页
基金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政策项目
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议程及资金机制课题。
文摘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有进展,审议并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后者是实现2050愿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物多样性资金机制现在是将来也是实施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保证。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交换所的数据,目前各缔约方每年对本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额度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比较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2015年时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占GDP比例为0.255%,在世界各国中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近年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连年增加,2019年时已经达约0.6%。有研究表明,目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至少500亿美元,未来十年还有更大的资金缺口,而且当前已有生物多样性资金渠道比较单一,并存在一些短板,远远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要求,急需建立新的资金机制,调动更多资源,推动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和目标的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资金机制可以与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内的其他相关环境公约协同增效,比如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减缓等环境目标联系起来。中国作为COP15的东道国,有积极协调磋商的责任,力求在大会上推动形成一个新的资金机制,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保驾护航。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将独立于现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具有多样化投资渠道并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将经费与任务目标关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关键词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资金机制
全球生物多样性新基金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Keywords
the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financial mechanism
new
global
biodiversity
fund
nature-based solutions
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简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谈判进展
被引量:
12
4
作者
罗茂芳
郭寅峰
马克平
机构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植被与环境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中国科学院大学
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13,共13页
基金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专项(80016F2005)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专项(KFJ-COP0-001)。
文摘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将审议通过正在编制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该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持续丧失,只有通过变革式的转型,才能实现到2050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框架以变革理论为基础,拟制定雄心勃勃又务实平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生物多样性与人类息息相关,目标的制定将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消费等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约》机制和框架磋商的复杂性等多种原因,仅极少数人完整地了解框架的内容和谈判进程。经过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下简称“OEWG”)4次会议的磋商,框架结构和要素已基本确定,其中最受关注的是22个2030年行动目标,包括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行动目标1-8)、通过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来满足人的需求(行动目标9-13)和执行工作和主流化的工具和解决方案(行动目标14-22)3个部分。本文介绍了OEWG第四次会议磋商的框架草案中行动目标的谈判进展,对框架中30×30目标、资源调动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为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从事生物多样性教育和保护的广大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了解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对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塑提供视角和方法上的参考,从而更好地把握参与科技、贸易、投资、制造等领域国际竞争的环境政治动态与方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生物多样性公约》
保护目标
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执行机制
Keywords
biodiversity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
fifteenth meeting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targets
post-
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Q16 [生物学—普通生物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进展
被引量:
13
5
作者
王伟
周越
田瑜
李俊生
机构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与功能评估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48-61,共14页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2171664)。
文摘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总体来看,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主要围绕关键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等保护对象的状态以及变化两个层面进行,并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保护了多少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能否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一系列科学问题。然而,在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方面,还缺少针对上述研究领域的系统性综述。为此,本文系统梳理了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及其与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系、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及其保护成效等近20年来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布局以及与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系主要围绕自然保护地与生物多样性在某一阶段的状态开展研究,致力于探究自然保护地“保护多少”“代表性如何”“在哪儿保护”等一系列关键科学问题。同时,自然保护地内的生物多样性会随着气候变化、人类活动以及自身演替等发生时空动态变化,基于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分析,各国学者在全球尺度、国家尺度和单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大量的保护成效评估研究,并逐渐发展出了自然保护地内外配对分析方法以提升保护成效评估的精度,进而识别出不同自然保护地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提出了展望,主要包括:(1)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状态和变化;(2)开展多目标协同的自然保护地空间优化布局;(3)强化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的识别、调查与监测;(4)提升自然保护地的质量和连通性;(5)探究自然保护地管理措施与保护成效的关联机制。本文可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制定与实施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优化方面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爱知目标
保护成效
代表性
国家公园
生物多样性关键区
自然保护区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Keywords
the Aichi
biodiversity
targets
conservation effectiveness
representativeness
national parks
key
biodiversity
areas
nature reserves
post-
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分类号
Q16 [生物学—普通生物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的现状、挑战和展望
被引量:
10
6
作者
于书霞
邓梁春
吴琼
王真
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世界自然基金会
环境进步中心
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38-246,共9页
基金
华中农业大学新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生物多样性公约》倡导项目。
文摘
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执行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而推进审查机制建设则是强化执行的一项重要议题,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涉及多个维度的审查机制,不断审查《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有关议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然而,审查机制面临着参与审查并强化问责的政治意愿尚显不足、国家信息投入有待加强、审查结论有待助力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各类审查工具需加强统筹协调等主要问题,由此也制约了审查工作的完善性和有效性。本文概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的执行机制,并重点梳理了审查机制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障碍,并就审查机制的进一步建设与强化提出建议,以期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与制度建设,以及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参考。在战略层面,本文认为应当在整体、全面和平衡地推进构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前提下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建设,应当加强高层政治推动并调动各方行动意愿,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一定的和必要的灵活性;在技术层面,本文认为应当强化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前端的国家信息汇报,应鼓励缔约方参与具有促进性的审查工作,为国家自主评估执行情况提供重要补充,并且审查内容也应当全面和平衡,可以考虑采取全球盘点机制助力各方弥合执行差距并提升执行力度。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公约
爱知目标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执行机制
审查机制
Keywords
biodiversity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Aichi Target
post-
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review mechanism
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履约进展及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被引量:
6
7
作者
高磊
王蕾
胡飞龙
杨礼荣
机构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77-183,共7页
基金
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00094671)。
文摘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核心议题之一,对世界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和饮食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农业扩张已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本文基于《公约》条款、第二次至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相关决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与政策平台评估报告、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GBO-5)等内容,系统梳理了《公约》谈判中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履约进展和演变进程,分析了农业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深入农业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研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非国家利益相关方参与等层面,就加强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建议,以期有利于塑造中国良好对外形象,也为维护世界农业稳定和粮食安全、推动《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顺利召开和成果达成奠定科学基础。
关键词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指标
COP决定
利益相关方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Keywords
targets of
the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indicator
COP decision
stakeholders
Nature based Solution
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S18 [农业科学—农业基础科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以经济手段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被引量:
2
8
作者
赵阳
李宏涛
机构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4-22,共9页
文摘
当前各国协调经济与生态的关系呈加速态势,主要表现在:(1)深化。从“发展优先,兼顾保护”到二者并重,“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再到“保护优先”,越来越强调统筹协同“以保护优化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2)分化。发展中国家大多依赖财政与金融,发达国家则将市场作为主要资金渠道,逐步形成以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契约化的公私合作模式和市场化交易为主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3)多元化。自然价值的多元性决定政府需要综合运用多种举措,以减少单一政策的局限性;(4)市场化。加强市场解决财政在环保投入不足的主体作用已成为主流。本文为探索我国向“自然受益型”经济转型,梳理了30多个国家在不同行业实施经济手段的150个实例,以多元化视角归纳为8种举措:顶层设计、环经核算、生态转型、绿色金融、市场认证、激励改革、气候协同和实施配套;并从10个方面分析以经济手段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经验和趋势,各国之间的共性及分化;最后提出利用“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供协调各国行动一致的平台机制,以外促内,内外结合,通过创新政策工具和组合应用,促进我国经济政策与生态环境政策融合的建议。
关键词
2020
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自然受益”经济转型
以经济手段保护生物多样性
经济政策与生态环境政策融合
协调发展与保护
Keywords
post-
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Nature-positive economic transition
economic instruments for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integrate economic policy with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economic growth harmonized with eco-conservation
分类号
Q16 [生物学—普通生物学]
F113.3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启示
靳彤
卜君玉
马建忠
《西部林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22
6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有关农药化肥减量化要求及我国的对策建议
刘鑫
王蕾
胡飞龙
马月
于赐刚
卢晓强
刘立
郑苏平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
1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建立新的资金机制
魏伟
申小莉
刘忆南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
11
原文传递
4
简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谈判进展
罗茂芳
郭寅峰
马克平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
12
原文传递
5
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进展
王伟
周越
田瑜
李俊生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
13
原文传递
6
《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的现状、挑战和展望
于书霞
邓梁春
吴琼
王真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
10
原文传递
7
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履约进展及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高磊
王蕾
胡飞龙
杨礼荣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
6
原文传递
8
以经济手段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赵阳
李宏涛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
2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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