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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常家事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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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方红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13-15,共3页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配偶权的一项派生权利。本文阐述了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含义及性质、行使与限制以及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民事责任;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日常家事代理权 配偶权 派生权利 民事责任 中国 《婚姻法》 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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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从“妻子以丈夫名义买房也需授权委托证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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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峰 《安康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38-40,45,共4页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已受到广泛关注,如何界定家事代理权的性质、范围是处理夫妻之间财产关系以及与第三人利益关系的前提,而我国法律对此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在对夫妻家事代理权的含义、性质和范围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相关法...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已受到广泛关注,如何界定家事代理权的性质、范围是处理夫妻之间财产关系以及与第三人利益关系的前提,而我国法律对此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在对夫妻家事代理权的含义、性质和范围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常家事代理权 日常家事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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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打赏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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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季裕玲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43-47,共5页
网络直播打赏涉及直播平台、打赏人和主播三类主体,各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具体而言,平台与主播之间存在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打赏人与主播、平台与打赏人之间均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网络直播打赏主体不同且打赏形式多... 网络直播打赏涉及直播平台、打赏人和主播三类主体,各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具体而言,平台与主播之间存在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打赏人与主播、平台与打赏人之间均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网络直播打赏主体不同且打赏形式多样,可能引发诸多法律问题。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未成年人打赏、夫妻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用户因对主播外貌存在认识偏差而打赏的情况不在少数。不同情形下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差异,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应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并采用不同的法律规制路径加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直播 打赏 追认权 撤销权 日常家事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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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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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璐娜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47-51,共5页
目前,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适用规则等规定不够明确。文章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适用困境出发,根据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规则、家事代理规则、用途规则和合意规则等内容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在夫妻共同... 目前,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适用规则等规定不够明确。文章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适用困境出发,根据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规则、家事代理规则、用途规则和合意规则等内容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适用上较为合理可行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 用途 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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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人身权利义务的发展和我国《婚姻法》的完善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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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忆南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41-54,共14页
我国已婚妇女普遍使用自己的姓名。夫妻双方平等的住所决定权的实质是夫妻共同决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同居义务时,还应规定夫妻同居义务的免除事由。夫妻应当在婚姻共同生活中相互照顾、相互协助。当代英美法上配偶权仅有对外的作... 我国已婚妇女普遍使用自己的姓名。夫妻双方平等的住所决定权的实质是夫妻共同决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同居义务时,还应规定夫妻同居义务的免除事由。夫妻应当在婚姻共同生活中相互照顾、相互协助。当代英美法上配偶权仅有对外的作用,配偶另一方可利用其提起配偶权损失之诉。我国《婚姻法》不宜用配偶权指称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或特指夫妻忠实或性的权利义务。婚姻法应继续倡导"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不是确立"夫妻忠实义务"。对单纯通奸行为的干预,《婚姻法》所表达的克制态度应予尊重。主张夫妻平等的就业权、家庭事务管理权和承认家务劳动价值,避免妇女就业率低于男性、家务劳动负担重于男性的事实导致对妇女贡献的低评价。夫妻对于日常家事可由一方行使法定代理权,以便利日常生活。我国《婚姻法》应当确认夫妻有平等的生育权,并将重点放在行使生育权冲突的解决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人身权利义务 配偶权 家庭事务管理权 日常家事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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