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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中广告推广行为的辨析与实践认定
1
作者 冯梓桐 王瑞恒 《阴山学刊》 2024年第4期83-92,共10页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为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广告推广”行为属于该罪客观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为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广告推广”行为属于该罪客观行为表现之一。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并梳理了广告推广型帮信罪认定的情形,提出广告推广型帮信罪认定的困境包括主观“明知”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厘清、客观行为范围相对模糊、外围犯罪与核心犯罪关联度低,延伸司法职能不充分等。在此基础上探索广告推广型帮信罪认定的路径并提出:应当全面准确把握“明知”标准,厘定广告推广行为的边界,综合打击外围犯罪与核心犯罪,以检察建议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等解决路径,希冀为司法实践中广告推广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辨析与认定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广告推广型帮信罪 行为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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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扩张的反思与限缩
2
作者 潘文戈 史立梅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10-121,共12页
为了依法打击借助互联网实施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但在司法适用中,该罪的构成要件存在司法扩张现象。主观要件“明知”在实务中被扩张为“应当知道”甚至“可能知道”。客观要件的“帮助”行为在... 为了依法打击借助互联网实施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但在司法适用中,该罪的构成要件存在司法扩张现象。主观要件“明知”在实务中被扩张为“应当知道”甚至“可能知道”。客观要件的“帮助”行为在实务中被扩张至对从犯、胁从犯乃至对帮助者行为的帮助,“帮助”对象被扩张至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帮助。入罪标准“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与司法实务仅对数额作出规定或判断,而缺乏对“情节严重”进行实质判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扩张易使帮信罪沦为互联网时代的口袋罪,也有悖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因此,应对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加以限缩。“主观明知”宜理解为“明确知道”,并通过主客观综合认定来确定“明确知道”。“客观帮助”宜限定为对正犯的帮助,且正犯必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或至少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宜在客观数额的基础上增添其他考量因素,且实务认定亦需基于综合标准,同时“情节严重”的出罪通道也必须畅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实质出罪 主观明知 客观帮助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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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活动中师生存在样态的三重诠释
3
作者 韩雪童 《教学研究》 2024年第2期25-32,共8页
教学活动的本源廓清为师生存在样态的澄明提供了三重新释:从“教”与“学”差异的维度来看,为了脱离被压迫的生存境况,教师应成为“教”的能动主体,学生应成为“学”的能动主体,有差别的师生在主体性存在中“相异”;从“教”与“学”关... 教学活动的本源廓清为师生存在样态的澄明提供了三重新释:从“教”与“学”差异的维度来看,为了脱离被压迫的生存境况,教师应成为“教”的能动主体,学生应成为“学”的能动主体,有差别的师生在主体性存在中“相异”;从“教”与“学”关联的维度来看,作为“先觉革命者”的教师在“学”的制约下成为“以教导学”的相对主体,作为“尚待觉醒者”的学生在“教”的制约下成为“以学定教”的相对主体,有差别的师生在以“启发式对话”展开的关系性存在中“相合”;从“教”与“学”转化的维度来看,师生没有主客体之分,无差别的师生在以“平等性对话”展开的关系性存在中“相长”,走向推翻压迫者、重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行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师生关系 教学活动 相异 相合 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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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共犯的界分
4
作者 李江贞 王志晴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26-30,共5页
近年来,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的持续推进和“断卡行动”的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井喷之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同认识,主要体现在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行为是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 近年来,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的持续推进和“断卡行动”的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井喷之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同认识,主要体现在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行为是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是上游诈骗犯罪的共犯。通过对裁判文书的整理分析可以发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共犯认定的标准不统一,究其原因在于理论上没有厘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故意认定及与上游诈骗罪共犯明知的区分边界。在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共犯时,应借鉴《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以共犯原理为基本落脚点,从主观罪责与客观行为两个方面来认定。主观方面,以诈骗罪共犯论处的宜限于通谋情形;对于主观上仅具有明知,原则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客观方面,帮助行为与上游诈骗犯罪行为联系紧密,对上游诈骗犯罪起到实质推动作用的,以诈骗罪共犯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诈骗罪共犯 电信网络诈骗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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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标准
5
作者 杨新绿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0-23,共14页
帮信罪与掩隐罪危害行为竞合、侵害法益交叠、历史沿革相继,具有高度相似性。帮信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引发“口袋罪”担忧,学界主张以掩隐罪分流处置,亦契合掩隐罪作为洗钱犯罪适度扩张趋势。帮信罪与掩隐罪区分理论包括时间节点、客观... 帮信罪与掩隐罪危害行为竞合、侵害法益交叠、历史沿革相继,具有高度相似性。帮信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引发“口袋罪”担忧,学界主张以掩隐罪分流处置,亦契合掩隐罪作为洗钱犯罪适度扩张趋势。帮信罪与掩隐罪区分理论包括时间节点、客观行为、主观认识、犯罪对象、查证程度区别说。经过实践检验,时间节点区别说因无法达成两罪区分目的被排除,客观行为区别说衍生出三个判断要素与犯罪对象区别说、主观认识区别说、查证程度区别说相呼应,最终形成以客观行为为统摄,主要侵害法益、主客观相一致、罪责刑相适应三位一体区分原则,三者形成层层递进规则为帮信罪与掩隐罪区分供给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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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探析——以宜春市2021年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
6
作者 邓晔 何运鸿 《宜春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24-28,106,共6页
以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罪名性质、刑罚适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进行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性质采取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非帮助行为正犯... 以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罪名性质、刑罚适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进行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性质采取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非帮助行为正犯化,本罪的成立仍以主犯实施犯罪为前提,同时帮助他人实施本罪的帮助行为也将构成本罪。但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也有对“帮助行为”“明知”进行扩张解释的嫌疑以及“情节严重”认定不统一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况,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得随意扩张解释本罪的帮助行为的类型并统一认定“情节严重”的条件,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司法,确保公民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司法适用 主观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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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治化治理研究
7
作者 潘月德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43-50,共8页
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高发、多发,具有犯罪主体特征明显、上游犯罪查证困难、行为以提供“两卡”为主、违法所得与涉案数额差异巨大、处罚结果呈“轻刑中的重刑化”等突出特点。有效推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治化治理,应当... 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高发、多发,具有犯罪主体特征明显、上游犯罪查证困难、行为以提供“两卡”为主、违法所得与涉案数额差异巨大、处罚结果呈“轻刑中的重刑化”等突出特点。有效推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治化治理,应当从司法打击、司法认定和司法治理三个层面探究:司法打击层面存在当严未严、该宽未宽的偏差,应突出打击重点、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认定层面存在对“明知”、“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支付结算帮助”的扩张倾向,应严格罪刑法定原则,统一司法适用标准,准确认定犯罪构成要件;司法治理层面存在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办案机关工作延伸不够到位、相关职能部门欠缺联动思维的堵点,应推动溯源治理,从强化多元普法、加强源头监管、加强协同联动方面,着力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司法打击 司法认定 司法治理 破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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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限缩
8
作者 洪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38-42,共5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一个刑法新型罪名,在长期休眠状态后,随着断卡行动的推出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的样态。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两卡”类帮信罪,在实践操作中大有沦为“口袋罪”的趋势。本罪的司法适用在主观上中存在“明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一个刑法新型罪名,在长期休眠状态后,随着断卡行动的推出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的样态。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两卡”类帮信罪,在实践操作中大有沦为“口袋罪”的趋势。本罪的司法适用在主观上中存在“明知”认定过于宽松等问题,客观上存在忽视共犯从属性要求、虚置“情节严重”等问题。从本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本罪的司法限缩路径,规范本罪在司法中的适用,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限缩本罪的定罪处罚,宽严并用,科学量刑,有助于避免刑法对新兴技术的过度规制给公众的日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限制从属性说 量刑规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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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及其治理对策分析 被引量:1
9
作者 王彬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57-66,共10页
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是帮信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有其自身的表现形式与特点。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既有社会、学校方面的,也有在校大学生家庭和个人方面的。从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的发生、发展来看,该类犯... 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是帮信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有其自身的表现形式与特点。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既有社会、学校方面的,也有在校大学生家庭和个人方面的。从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的发生、发展来看,该类犯罪有其内在的发展逻辑性和生成机理。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虽然大多为轻罪,处罚也比较轻缓,但其涉及面广,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且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必须针对在校大学生帮信犯罪的具体情况与生成机理,采取事前预防、事中阻断、事后惩治相结合的方法,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从根本上加以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校大学生 帮信犯罪 联动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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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限制
10
作者 李淑娟 张佳雨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第4期71-76,共6页
近两三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数量出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有口袋化之嫌。本罪的规范属性是帮助行为正犯化,该帮助行为确具有独立性,但是只承认独立性容易滥用该罪名,从属性是帮助行为固有的属性,对本罪的研究不可忽视该属性。以... 近两三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数量出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有口袋化之嫌。本罪的规范属性是帮助行为正犯化,该帮助行为确具有独立性,但是只承认独立性容易滥用该罪名,从属性是帮助行为固有的属性,对本罪的研究不可忽视该属性。以帮助行为的从属性为出发点对本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合理解释,该帮助行为不包括间接帮助和主观模糊的中立帮助行为。明知的时间节点,在帮助对象着手实施犯罪之后,实行行为结束之前成立,谨慎适用明知的推定,禁止根据推定的事实进行再次推定,允许提出合理怀疑。同时,遵循情节严重双重限制的标准,贯彻情节严重限制入罪的机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从属性 帮助行为 明知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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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边缘性网络犯罪的可罚性边界——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参照
11
作者 贾宜璇 王勇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3年第2期25-32,共8页
边缘性网络犯罪可罚性边界的明确应建立在厘清网络犯罪圈外延罪名的基础之上。随着传统犯罪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与新型网络犯罪的不断涌现,在纯正网络犯罪与不纯正网络犯罪二分法下,对网络犯罪涵盖罪名的梳理为探讨边缘性网络犯罪可罚性边... 边缘性网络犯罪可罚性边界的明确应建立在厘清网络犯罪圈外延罪名的基础之上。随着传统犯罪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与新型网络犯罪的不断涌现,在纯正网络犯罪与不纯正网络犯罪二分法下,对网络犯罪涵盖罪名的梳理为探讨边缘性网络犯罪可罚性边界设立了逻辑前提。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网络犯罪圈的外延罪名,是积极刑法观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具体体现,同时完善了刑法治理体系。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参照,前置义务的违反、“明知”的有无、综合考量下的罪量因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皆为划定边缘性网络犯罪刑事处罚边界的考量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边缘性网络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事可罚性 犯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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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犯罪中的公共秩序法益研究——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独立性切入 被引量:2
12
作者 李明鲁 皮勇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132-144,共13页
网络空间作为犯罪场域滋生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代表的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的犯罪,这类网络空间犯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网络虽然具有虚拟性,但与现实空间需要维护公共秩序一样,网络空间也存在公共秩序价值。信... 网络空间作为犯罪场域滋生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代表的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的犯罪,这类网络空间犯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网络虽然具有虚拟性,但与现实空间需要维护公共秩序一样,网络空间也存在公共秩序价值。信息网络公共秩序法益具有相对于现实空间公共秩序法益的独立性,不应以扰乱现实空间中的公共秩序作为认定行为构成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的标准。《刑法修正案(九)》将一些具有预备、未遂、帮助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这类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是对于现实空间公共秩序法益的前置化保护。为了防止公共秩序法益的不当扩张对个人法益造成损害,应当明确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的认定标准,界定信息网络公共秩序法益的保护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空间 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公共场所 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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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帮信行为的犯罪心理学分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张保强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64-69,共6页
帮信罪的出台是对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引发电信诈骗犯罪激增这一社会现实的法治回应。在校大学生逐渐成为帮信罪的高发人群,在校大学生的帮信行为主要呈现案件牵涉面广及涉案金额大、学生的帮信行为复杂多样、行为人多被所谓“熟人”利... 帮信罪的出台是对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引发电信诈骗犯罪激增这一社会现实的法治回应。在校大学生逐渐成为帮信罪的高发人群,在校大学生的帮信行为主要呈现案件牵涉面广及涉案金额大、学生的帮信行为复杂多样、行为人多被所谓“熟人”利用、行为人案发后悔罪意识明显等特征。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在校大学生的帮信行为主要受逐利心理、侥幸心理、享乐心理、极端利己心理以及法不责众心理影响。高校预防大学生帮信犯罪,要在强化“三观”教育、破除“侥幸”心理,提升法律思维、纠正“法不责众”错误认识,重塑法律信仰、形成法律敬畏之心,织密预防监管大网、消除大学生犯罪意向四个方面着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犯罪心理学 在校大学生 法律思维 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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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益气活血法“传帮带”的教学效果研究
14
作者 张武平 王春凤 +2 位作者 王琪琪 曹亦楠 杨燕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 2023年第21期161-165,共5页
目的探探讨“传帮带”教学法在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益气活血法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铜川市2021年1月—2022年12月参与培训学习的40名市级、区县级医疗单位妇产科年轻医师为对象,按随机数分法将其分为常规组与研究组,每组20名。... 目的探探讨“传帮带”教学法在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益气活血法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铜川市2021年1月—2022年12月参与培训学习的40名市级、区县级医疗单位妇产科年轻医师为对象,按随机数分法将其分为常规组与研究组,每组20名。常规组采用传统教学模式,研究组采用“传帮带”教学模式,为期2年,待教学计划完成后,对两组学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然后对两组学员各项得分及总分与对教学模式的满意度等指标进行比较。结果研究组理论成绩为(47.29±2.39)分,高于常规组的(44.56±2.08)分,技能考核成绩为(46.85±3.14)分,也高于常规组的(40.25±1.98)分;研究组总成绩[(94.14±5.53)分]也较常规组高[(84.81±1.06)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学员对多维互动教学模式的满意率为95.00%,高于常规组的55.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益气活血法“传帮带”模式的科学应用可显著提升学员学习积极性,锻炼其专科临床实践能力,有效保证了教学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孕症 输卵管阻塞 益气活血 传帮带 层级制度 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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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之限缩
15
作者 古瑞华 周心怡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26-31,40,共7页
近年来,网络犯罪及其帮助行为发生异化,相关司法解释随之发布施行。在此背景下,网络犯罪主体日趋“平民化”,立法执法系统呈现“松绑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大幅扩张。这不符合刑法理论的内在逻辑,也无法回应司法实践的... 近年来,网络犯罪及其帮助行为发生异化,相关司法解释随之发布施行。在此背景下,网络犯罪主体日趋“平民化”,立法执法系统呈现“松绑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大幅扩张。这不符合刑法理论的内在逻辑,也无法回应司法实践的需求。对此,应该强化“明知”的罪责自负属性以及被帮助行为的严格构罪属性,对本罪的司法适用进行限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行为正犯化 明知 中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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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法性认识的出罪功能——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视角
16
作者 吴雪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93-98,共6页
风险社会下刑法的规制机能日益扩张,侵犯了个人法益保护的边界。有必要通过违法性认识出罪来缓解刑法规制和个体法益保护的紧张关系。基于理论服务于实践的导向,不同于学界对该理论在刑法体系中存在位置正当性的争论,本文将违法性认识... 风险社会下刑法的规制机能日益扩张,侵犯了个人法益保护的边界。有必要通过违法性认识出罪来缓解刑法规制和个体法益保护的紧张关系。基于理论服务于实践的导向,不同于学界对该理论在刑法体系中存在位置正当性的争论,本文将违法性认识的研究重点放在具体犯罪的出罪功能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视角,探究违法性认识在该罪中出罪的可能性和正当性,以实现个体正义。帮信罪因刑事政策需要、定罪证明的不合理及犯罪主体的特点决定了该罪存在违法性认识出罪的可能。根据责任非难的观点,帮信罪中的支付结算类行为以违法性认识出罪也具有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性认识 出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责任论 非难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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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明知标准的限缩理解
17
作者 孙常啸 《西部学刊》 2023年第17期83-86,共4页
明确《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知标准,对于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有着重要意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性质争议集中于共犯行为正犯化论和“从属于总则共同犯罪体系之下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论。司法实务明知认定... 明确《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知标准,对于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有着重要意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性质争议集中于共犯行为正犯化论和“从属于总则共同犯罪体系之下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论。司法实务明知认定问题表现为逆转证明责任,降低证明标准,逻辑链条中断,推定说理模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的认定,推定方式的应当应为知道既能有效认定涉案人员责任,又不过度加重涉案人员权利负担和司法机关的人权保障负担。要准确理解司法解释辅助标准的核心精神,在案件适用相应标准的同时进行实质判断,防止明知认定形式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行为正犯化 明知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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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视角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探究模式创新
18
作者 刘欣旎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84-91,共8页
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日益泛滥,人民的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增设,有利于从根本上斩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帮信罪设立后经历了沉寂到激活再到井喷的增长过程,利用成本收益模型及弹性理论分析发现,高投资回报比是... 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日益泛滥,人民的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增设,有利于从根本上斩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帮信罪设立后经历了沉寂到激活再到井喷的增长过程,利用成本收益模型及弹性理论分析发现,高投资回报比是该罪迅猛增长的重要原因,而帮信罪在司法适用中陷入了“缺乏弹性”困境。为有效治理帮信罪,可以从提高犯罪成本和促使帮信在实践中向“富有弹性”转变两个角度完善帮信罪防范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犯罪经济学 成本收益分析 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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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实践立场与解释进路
19
作者 余哲豪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80-88,共9页
从我国《刑法》和相关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可以抽象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范定性,为帮助行为正犯化。本罪在规制对象上,兼有普通帮助行为和中立帮助行为两类;在构成要件行为类型上,本罪构成要件行为仍然属于狭义共犯中的帮... 从我国《刑法》和相关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可以抽象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范定性,为帮助行为正犯化。本罪在规制对象上,兼有普通帮助行为和中立帮助行为两类;在构成要件行为类型上,本罪构成要件行为仍然属于狭义共犯中的帮助行为。在帮信罪的认定中,应回归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基本立场,从主客观两方面着手,以共犯从属性说为限制处罚范围的工具,以主观明知为认定重点,以行为对他人网络犯罪行为的促进为不法结果,从而限缩犯罪圈。在适用上,确定行为人行为时主观明知的程度,运用《刑法》第287条之二第3款分流而制;明确本罪的兜底性质,以成立共犯为原则,成立本罪为补充,以达到规范适用罪刑均衡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可罚的中立帮助行为 主客观认定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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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沙酮维持治疗患者的健康问题和就医行为 被引量:7
20
作者 王鹏 朱军红 +1 位作者 严峻 王朔 《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 CAS CSCD 2011年第1期53-57,共5页
目的:了解美沙酮维持治疗患者的健康问题和就医行为。方法:问卷调查;分项统计人数及百分比,并计算标准差、中位数、众数、极差。结果:90.1%的患者报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疾病,其中丙型肝炎患病率为84.8%;98.4%的患者报告近3个月有健康问... 目的:了解美沙酮维持治疗患者的健康问题和就医行为。方法:问卷调查;分项统计人数及百分比,并计算标准差、中位数、众数、极差。结果:90.1%的患者报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疾病,其中丙型肝炎患病率为84.8%;98.4%的患者报告近3个月有健康问题,其中报告性欲减退(80.7%)、便秘(77.0%)、多汗(67.1%)的患者最多,73.0%的男性患者有勃起障碍,56.8%的女性患者月经不规则;60.4%的患者会首选咨询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医生,其次是综合医院医生(14.3%)和其他服药人员(10.2%);54.4%的患者因经济原因未能得到规范治疗,其次是因为不愿向医生坦白吸毒史(43.3%)和认为自行服药可以解决问题(39.5%)。结论:美沙酮维持治疗患者普遍存在健康问题,而患者的就医意识不强,大部分患者没有接受正规的医疗服务,应在门诊内开展积极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医疗援助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沙酮维持治疗 健康问题 就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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