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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区分制对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认定的纠偏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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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卫国 陈本正 《中州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73-81,共9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规范属性的界定问题上存在悖论,且章节设置不尽合理,在“口袋罪”倾向日趋严重的现实情况下,理应限缩适用甚至非必要不适用《刑法》第287条之二。通过双层区分制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认定为共同犯罪,符合我国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规范属性的界定问题上存在悖论,且章节设置不尽合理,在“口袋罪”倾向日趋严重的现实情况下,理应限缩适用甚至非必要不适用《刑法》第287条之二。通过双层区分制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认定为共同犯罪,符合我国刑法的现行体例,在维护共犯从属性对构成要件定型意义的同时,也妥当处理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法益侵害严重程度升格的现象。作为对《刑法》第287条之二的纠偏,双层区分制在犯罪事实无法查明等定罪问题、主犯与从犯难以确定等量刑问题上均能有效应对,是回应认定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实践难题的合理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规范属性 网络空间秩序法益 双层区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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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防治中的轻罪扩张及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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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旨龙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0-68,共9页
网络犯罪的防治目标导致刑法不断扩张。当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如何理性认识并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防治功能及其限度。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应当认为本罪的出台和适用基本符合刑事正义,但需要... 网络犯罪的防治目标导致刑法不断扩张。当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如何理性认识并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防治功能及其限度。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应当认为本罪的出台和适用基本符合刑事正义,但需要做出一定的调适。其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基本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被帮助的行为类型属于刑法上规定的行为类型即可,这平衡了应对网络社会风险和满足公民可预见性的需求,是在网络空间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最新趋势。其二,根据罪刑相当理念,从一重罪论处不应当仅仅看重可能判处的刑罚,还应当考虑罪名标签是否适当、全面评价了帮助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在帮助多种犯罪行为类型时,认定为本罪更加适当、全面,但可能需要法定刑幅度的增设与匹配。其三,在程序正义上,客观罪量和主观“明知”可以通过严格的程序得以确认,但在打击“两卡”犯罪导致案件“井喷”的态势下,需要调适“两卡”犯罪线下帮助行为的入罪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罪刑法定 罪刑相当 正当程序 “两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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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与拒履网安义务罪适用差异研究——以刑法网络治理模式为视角
3
作者 马松建 孙常啸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46-56,共11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案件数量和学术讨论热度远超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教义学分析无法充分解释二罪差异。实证分析二罪理论文献及司法解释文件,发现国家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网络治理效能抱有期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案件数量和学术讨论热度远超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教义学分析无法充分解释二罪差异。实证分析二罪理论文献及司法解释文件,发现国家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网络治理效能抱有期待。适当转变司法治理思维,减少直接性控制,承认社会个体治理能力,建立“共建共享公治”的多元网络治理格局,既符合我国的社会发展趋势也具备政策基础。多元治理利于调动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人网络专长,及时处理信息。即使无法完全采取多元治理模式,也应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体系突破进行限缩,防止其持续膨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网络社会治理 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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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从属性否定与独立性证成——基于规范论的立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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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子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106-118,共13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帮助”的帮助下,案件量急速膨胀,出现向“口袋罪”发展的倾向。其根源在于从属性学说的魅惑,致使该罪在明知的认定和责任的归属上不断泛化。而学界基于共犯理论立场的解读,不仅无法解决此罪的泛化问题,反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帮助”的帮助下,案件量急速膨胀,出现向“口袋罪”发展的倾向。其根源在于从属性学说的魅惑,致使该罪在明知的认定和责任的归属上不断泛化。而学界基于共犯理论立场的解读,不仅无法解决此罪的泛化问题,反而进一步加剧此罪的口袋化危机。故需要对该罪进行从属性祛魅,实现从存在论向规范论的立场转换,在规范违反说的理论体系下指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独立性,并经由义务犯理论,强化此类行为的规范违反性,以实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独立性证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共犯从属 规范违反 义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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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中广告推广行为的辨析与实践认定
5
作者 冯梓桐 王瑞恒 《阴山学刊》 2024年第4期83-92,共10页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为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广告推广”行为属于该罪客观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为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广告推广”行为属于该罪客观行为表现之一。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并梳理了广告推广型帮信罪认定的情形,提出广告推广型帮信罪认定的困境包括主观“明知”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厘清、客观行为范围相对模糊、外围犯罪与核心犯罪关联度低,延伸司法职能不充分等。在此基础上探索广告推广型帮信罪认定的路径并提出:应当全面准确把握“明知”标准,厘定广告推广行为的边界,综合打击外围犯罪与核心犯罪,以检察建议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等解决路径,希冀为司法实践中广告推广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辨析与认定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广告推广型帮信罪 行为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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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限缩解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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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宇辰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3期117-123,共7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基于司法实务和解决我国传统共犯理论框架难题的需要,而体现出打击范围极大、入罪边界极宽且不明确的扩张性的特点,导致了诸多理论上与现实中的争议,已经逐渐不符合当前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入罪审慎的要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基于司法实务和解决我国传统共犯理论框架难题的需要,而体现出打击范围极大、入罪边界极宽且不明确的扩张性的特点,导致了诸多理论上与现实中的争议,已经逐渐不符合当前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入罪审慎的要求,亟须对其入罪边界进行限缩的解释。在明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独立的保护法益价值并区分了同其他犯罪共犯的竞合之后,对其进行限缩解释的关键在于明确“明知”的内涵与判断标准。尽管中立的帮助行为本身并不能完全排除其可罚性,但是通过对中立的帮助人主观故意层面与“明知”的判断标准的分析,故意的二分法理论仍然可以通过划分确定故意和未必故意的方式,在厘清“明知”的内涵后将未必故意的情形排除出“明知”而对未必故意的中立帮助行为进行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立帮助行为 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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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扩张的反思与限缩
7
作者 潘文戈 史立梅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10-121,共12页
为了依法打击借助互联网实施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但在司法适用中,该罪的构成要件存在司法扩张现象。主观要件“明知”在实务中被扩张为“应当知道”甚至“可能知道”。客观要件的“帮助”行为在... 为了依法打击借助互联网实施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但在司法适用中,该罪的构成要件存在司法扩张现象。主观要件“明知”在实务中被扩张为“应当知道”甚至“可能知道”。客观要件的“帮助”行为在实务中被扩张至对从犯、胁从犯乃至对帮助者行为的帮助,“帮助”对象被扩张至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帮助。入罪标准“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与司法实务仅对数额作出规定或判断,而缺乏对“情节严重”进行实质判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扩张易使帮信罪沦为互联网时代的口袋罪,也有悖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因此,应对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加以限缩。“主观明知”宜理解为“明确知道”,并通过主客观综合认定来确定“明确知道”。“客观帮助”宜限定为对正犯的帮助,且正犯必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或至少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宜在客观数额的基础上增添其他考量因素,且实务认定亦需基于综合标准,同时“情节严重”的出罪通道也必须畅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实质出罪 主观明知 客观帮助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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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实践问题
8
作者 王志刚 徐亚琼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63-74,共12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2015年入刑后,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被大量认定。学界认为此举有违刑法的谦抑性。通过整理100个样本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的“重罪行为轻罚化”以及“过度扩张”两种观点,发现该罪在具体适用时存在“明知”的认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2015年入刑后,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被大量认定。学界认为此举有违刑法的谦抑性。通过整理100个样本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的“重罪行为轻罚化”以及“过度扩张”两种观点,发现该罪在具体适用时存在“明知”的认定不明确、与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存在争议、刑罚的适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当前,为了有效治理信息网络犯罪,应从明确“明知”的认定、正确区分该罪与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统一刑罚适用标准等方面入手,确保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实现应有的治理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重罪行为轻罚化 网络犯罪 司法实践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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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实践检视及一体化治理
9
作者 谢扬强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88-94,共7页
支付结算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实践中存在适用主体扩张、责任判断模糊以及量刑结果失衡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轻罪立法不断扩张以及配套金融监管乏力等原因密切相关。需立足于多维一体的治理理念,在刑法之... 支付结算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实践中存在适用主体扩张、责任判断模糊以及量刑结果失衡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轻罪立法不断扩张以及配套金融监管乏力等原因密切相关。需立足于多维一体的治理理念,在刑法之内严格限缩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客观要件,完善刑法的具体适用;在刑法之外优化各法域间的协同治理,形成有序衔接的规范体系;在刑法之上发挥数字赋能技术优势,共筑多元联动的防治共同体,由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一体化治理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支付结算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实践检视 一体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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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兜底罪名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0
作者 曹波 朱珊霖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62-71,共10页
随着网络产业在新时期的迅猛发展,我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数量逐年上涨,由此引发对该罪名立法设定与司法适用广泛而激烈的反思和质疑,批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为兜底罪名的见解层出叠见。为规范该罪名的现实运行以及释放... 随着网络产业在新时期的迅猛发展,我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数量逐年上涨,由此引发对该罪名立法设定与司法适用广泛而激烈的反思和质疑,批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为兜底罪名的见解层出叠见。为规范该罪名的现实运行以及释放该罪名的内在价值,我国应立足该罪的本质意涵,肯定该罪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立法本质,科学看待其兜底罪名的性质特征,重新审视过往对于兜底罪名全然否定的标签,明确该罪的积极意义。在立法设计方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网络犯罪非接触性、去地域性以及分工离散性的特点,以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支援为核心要旨,体现“围点打援”的犯罪打击策略,实现对网络犯罪本身的治罪和治理,在立法技术与立法策略方面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在司法实践方面,首先,应当保障罪名适用的处罚正当性,精确罪名的可罚性等价程度,实现罪名处罚的正当性;其次,应建立定罪量刑的归类模型,对行为定罪量刑进行归类分析,构建使法秩序得到统一的结构模型;再次,应规范不同层级罪名适用条件,拒绝随意化与扩张化地认定犯罪;最后,应准确把握明知要件的适用条件,防止帮助行为自身类型化特征不足而诱发的罪刑法定原则危机,充分释放该罪在信息网络犯罪治理中的积极价值,实现刑法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的动态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兜底罪名 帮助行为正犯化 罪刑法定原则 司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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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性质
11
作者 朱慕尧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50-57,共8页
立足纯粹理论视角,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性质的研究,呈现出曲解实践现状,忽略实践价值,欠缺理论共识等诸多缺陷。为构建符合犯罪治理需求的刑事立法,应回归“实践导向”的研究视角,从网络与现实生活融合的真实场景出发,针对... 立足纯粹理论视角,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性质的研究,呈现出曲解实践现状,忽略实践价值,欠缺理论共识等诸多缺陷。为构建符合犯罪治理需求的刑事立法,应回归“实践导向”的研究视角,从网络与现实生活融合的真实场景出发,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引发的正犯行为缺位、犯罪共同性消解、帮助行为社会危害性增强等问题和挑战,应先将“正犯行为共犯化”,再回归正犯立场,承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性质的独立性,实现刑法对帮助行为的客观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犯 信息网络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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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共犯的界分
12
作者 李江贞 王志晴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26-30,共5页
近年来,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的持续推进和“断卡行动”的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井喷之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同认识,主要体现在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行为是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 近年来,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的持续推进和“断卡行动”的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井喷之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同认识,主要体现在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行为是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是上游诈骗犯罪的共犯。通过对裁判文书的整理分析可以发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共犯认定的标准不统一,究其原因在于理论上没有厘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故意认定及与上游诈骗罪共犯明知的区分边界。在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共犯时,应借鉴《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以共犯原理为基本落脚点,从主观罪责与客观行为两个方面来认定。主观方面,以诈骗罪共犯论处的宜限于通谋情形;对于主观上仅具有明知,原则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客观方面,帮助行为与上游诈骗犯罪行为联系紧密,对上游诈骗犯罪起到实质推动作用的,以诈骗罪共犯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诈骗罪共犯 电信网络诈骗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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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标准
13
作者 杨新绿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0-23,共14页
帮信罪与掩隐罪危害行为竞合、侵害法益交叠、历史沿革相继,具有高度相似性。帮信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引发“口袋罪”担忧,学界主张以掩隐罪分流处置,亦契合掩隐罪作为洗钱犯罪适度扩张趋势。帮信罪与掩隐罪区分理论包括时间节点、客观... 帮信罪与掩隐罪危害行为竞合、侵害法益交叠、历史沿革相继,具有高度相似性。帮信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引发“口袋罪”担忧,学界主张以掩隐罪分流处置,亦契合掩隐罪作为洗钱犯罪适度扩张趋势。帮信罪与掩隐罪区分理论包括时间节点、客观行为、主观认识、犯罪对象、查证程度区别说。经过实践检验,时间节点区别说因无法达成两罪区分目的被排除,客观行为区别说衍生出三个判断要素与犯罪对象区别说、主观认识区别说、查证程度区别说相呼应,最终形成以客观行为为统摄,主要侵害法益、主客观相一致、罪责刑相适应三位一体区分原则,三者形成层层递进规则为帮信罪与掩隐罪区分供给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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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入罪标准完善路径
14
作者 许林逸 《宜宾学院学报》 2024年第8期18-25,共8页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要包括三个入罪标准,即行为类型、违法犯罪和情节严重。《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入罪标准进行了明晰,但实践中司法适用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要包括三个入罪标准,即行为类型、违法犯罪和情节严重。《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入罪标准进行了明晰,但实践中司法适用仍存在困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入罪标准改进路径应当对三项标准进行优化,对“标准一:行为类型”进行限制解释,在“标准二:违法犯罪”中坚持并完善“部分违法+犯罪”学说,对“标准三:情节严重”的认定应采用综合认定和实质认定的方式,从而实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正确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行为类型 违法犯罪 情节严重 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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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综合认定法在帮信罪“明知”认定中的运用
15
作者 梅贺 钱晓伟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91-98,共8页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呈现出了网络犯罪的新特点。学界、实务界多将司法解释中的帮信罪“明知”认定条款视作推定,实属理解偏差。通过对条款性质的拨乱反正和对印证证明的剖析,提出了基于...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呈现出了网络犯罪的新特点。学界、实务界多将司法解释中的帮信罪“明知”认定条款视作推定,实属理解偏差。通过对条款性质的拨乱反正和对印证证明的剖析,提出了基于补助证据进行综合认定的方法,以期解决帮信罪主观“明知”认定的实践难题。综合认定主张摒弃证明标准印证化的观念,但并不排斥印证方法的使用;其不是印证证明的补充,也不存在适用的先后顺序。在综合认定中,裁判者应始终坚持法定证明标准,通过补助证据显示出的细节信息,结合经验法则综合且审慎地认定“明知”,从而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司法公信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认定明知 印证证明 综合认定 补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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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犯罪的刑事合规实现
16
作者 郭竞帆 陈彦均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学报》 CAS 2024年第1期68-73,共6页
我国刑事合规在经历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后,越来越有展现向实体法充分拓展的需要。所谓将刑事合规拓展至实体法领域,实务中拓展至审判领域,具体来讲就是,要将刑事合规作为一种量刑情节或刑罚激励的措施加以施行。作为量刑的刑事... 我国刑事合规在经历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后,越来越有展现向实体法充分拓展的需要。所谓将刑事合规拓展至实体法领域,实务中拓展至审判领域,具体来讲就是,要将刑事合规作为一种量刑情节或刑罚激励的措施加以施行。作为量刑的刑事合规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立足于刑事合规理论和实践的反思,最高检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中已具有将刑事合规作为审判中从宽情节的雏形,从这个角度看刑事实体法对于刑事合规具有容纳空间。不仅如此,关于企业责任和网络平台的管理义务方面,刑法中也有教义学基础。但是,刑法凭何将一行为作为一种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呢?其中便涉及到刑事合规作为量刑之正当性的问题。以往对于量刑正当性的研究存在一定局限,其正当性需要深入考察。刑事合规作为从宽情节的正当性在于,合规整改是控辩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一种合意或对价,在此基础上才会有有效整改后的刑罚减轻。在网络平台(以在线职业教育机构为例)刑事合规的场合下,预防犯罪应当旨在织密法网,将更多的风险行为纳入刑法规制,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修订便是风险刑法的理念映射,可通过刑事合规等措施扩大出罪以减少过度犯罪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正当性 量刑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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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视野下“两卡”型帮信罪的治理路径研究
17
作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打击与治理”课题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44-53,共10页
从刑事一体化视角考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急剧扩张适用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落实上因片面适用“从严从重”而易突破成文法;在犯罪认定上因割裂了实质与形式要件而降低入罪门槛;在行刑界分上多以“量”为标准而阻碍了案件分流至行政... 从刑事一体化视角考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急剧扩张适用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落实上因片面适用“从严从重”而易突破成文法;在犯罪认定上因割裂了实质与形式要件而降低入罪门槛;在行刑界分上多以“量”为标准而阻碍了案件分流至行政处罚;在犯罪预防上因相关措施缺乏针对性而难以使民众产生抑制动机即预防效果不佳。由此,刑事一体化下的“两卡”型帮信罪治理路径,既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要坚持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等原则,予以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既合理又合法的定罪处刑与刑行分流分治,积极采取多维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两卡”型帮信行为的滋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刑事政策 刑法适用 行刑界分 犯罪预防 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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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范属性与解释纠偏
18
作者 曾磊 靳媛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52-61,共10页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犯罪参与结构由传统犯罪层级式的金字塔结构向扁平式的链条结构转变,使得立法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应对犯罪参与模式的改变,解决网络犯罪行为不适应传统共同犯罪理论的难题。立法者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犯罪参与结构由传统犯罪层级式的金字塔结构向扁平式的链条结构转变,使得立法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应对犯罪参与模式的改变,解决网络犯罪行为不适应传统共同犯罪理论的难题。立法者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规制“不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但未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加以说明。理论界关于该罪性质的探讨主要着眼于共犯性的视角,但是以共犯性解释该罪的性质又会产生正犯不存在或者难以查证时归责标准阙如、意思联络趋弱而难以认定共犯、共犯与正犯危害性异化致使按照共犯理论归责违背罪刑均衡原则等适用困境。量刑规则说、共犯正犯化等以完全共犯性为着力点的学说,忽视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正犯属性,造成了适用困境并违背了对该罪的立法初衷。故此,跳出传统的对罪名性质解释单一的桎梏,承认部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正犯性,根据“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与“不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的不同,在“共犯性”与“正犯性”双重视角下区分认定该罪的性质,使得同一罪名在不同的适用情形下呈现动态的性质解读,以突破现有理论的适用困境。这对于契合司法实务向多元性与不可预测性发展,应对因传统刑法理论相对滞后而导致适用冲突不断的现实难题,对纠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等,尤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不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 规范属性 解释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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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限缩适用
19
作者 马丰凯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10期111-116,共6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体现了立法者对网络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的决心,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当正犯达不到定罪标准时,帮助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时不需要正犯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且违...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体现了立法者对网络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的决心,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当正犯达不到定罪标准时,帮助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时不需要正犯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且违法,只要现有证据表明他人(正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根据限制从属性说的原理,实施帮助行为的人就成立帮助犯。本罪名在刚刚出台时的认定并不多,但是在近几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数量有所增加,甚至有滑入“口袋罪”的风险,值得深入思考。因此强调本罪是对网络犯罪刑法体系的补充,限缩本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谦抑性 刑法规制 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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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探析——以宜春市2021年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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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晔 何运鸿 《宜春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24-28,106,共6页
以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罪名性质、刑罚适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进行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性质采取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非帮助行为正犯... 以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罪名性质、刑罚适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进行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性质采取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非帮助行为正犯化,本罪的成立仍以主犯实施犯罪为前提,同时帮助他人实施本罪的帮助行为也将构成本罪。但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也有对“帮助行为”“明知”进行扩张解释的嫌疑以及“情节严重”认定不统一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况,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得随意扩张解释本罪的帮助行为的类型并统一认定“情节严重”的条件,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司法,确保公民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司法适用 主观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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