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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ile of Managers of Public Funds and Accounting Misappropriations in Camer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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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douamai Souleymanou Samuel Pala 《Journal of Modern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2019年第2期80-103,共24页
In order to curb accounting embezzlements,the key idea supported in this paper recommends a revolution from the top and from the bottom.The paper is interested in the managerial policy whose accounting practices serve... In order to curb accounting embezzlements,the key idea supported in this paper recommends a revolution from the top and from the bottom.The paper is interested in the managerial policy whose accounting practices serve as launch pad for embezzlement.To succeed in this,the theory of structuro-managerial embezzlement of public funds is mobilized.The subject is the analysis with a view to present the face of managers-embezzlers of public funds and their accounting mechanisms of embezzlement.The loopholes that these actors-embezzlers exploit are judiciously presented.It is therefore important to explain the determining profiles of public funds embezzlers and the accounting mechanisms used.The positivist approach of accounting thus constitutes a second theoretical backing in support of the first one to answer these questions.In order to oppose the idea of embezzlement without accounting evidence,this article adopts an interpretative and explanatory approach of cases of embezzlement of public funds of which accountancy is the secular lever. 展开更多
关键词 MANAGERS EMBEZZLEMENT ACCOUNTING misappropriations PUBLIC funds Camer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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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存款犯罪定性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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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铭川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102-119,共18页
传统刑法用存款占有理论解释涉存款犯罪的定性问题,认为存款人已经丧失对存款的占有权和所有权,仅享有请求银行支付存款本息的债权。这种理论既违背社会观念,又误将债权当成占有权,使得财产犯罪认定重心从侵犯所有权转换到侵犯占有。实... 传统刑法用存款占有理论解释涉存款犯罪的定性问题,认为存款人已经丧失对存款的占有权和所有权,仅享有请求银行支付存款本息的债权。这种理论既违背社会观念,又误将债权当成占有权,使得财产犯罪认定重心从侵犯所有权转换到侵犯占有。实际上,货币是广义物的价值表征,存款是存款人将相应价值出租给银行但保留所有权的行为,存款账户中的记录则是对价值金额的记账记录而不是种类物,不能适用“占有即所有”理论来确定价值的所有权人,必须分开考虑价值与价值载体。在解决侵占存款、错误汇款、挂失取款、秘密转账等涉存款犯罪的定性问题时,应从整体上实质性地把握行为是否侵犯所有权以及以何种手段侵犯谁的所有权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存款犯罪 事实上占有 侵占罪 价值所有权 错误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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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资金分析师队伍建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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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晓全 程小白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4年第6期5-10,共6页
在“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经济犯罪侦查理念和模式转变过程中,建设专业化的违法资金分析师队伍,以切实提升违法资金分析和查控能力,是一项尤为重要的任务。建设违法资金分析师队伍是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优化经济犯罪侦查与治理... 在“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经济犯罪侦查理念和模式转变过程中,建设专业化的违法资金分析师队伍,以切实提升违法资金分析和查控能力,是一项尤为重要的任务。建设违法资金分析师队伍是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优化经济犯罪侦查与治理模式、补齐违法资金分析人才短板的客观需要。当前建立违法资金分析师队伍已经具备了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制度保障、较为成熟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和经侦资金查控技术支撑等一系列较为理想的条件。要加快推动违法资金分析师获得国家职业认可,促成其入列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合理设置违法资金分析师的等级和能力要求,并适时推动这一职业的社会化综合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资金 分析师 经济犯罪侦查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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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犯罪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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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格屏 佟欣 《警学研究》 2024年第1期71-81,共11页
近年来,虽然证券投资基金犯罪行为层出不穷,但学术界对其相关犯罪的研究似乎并未同步增长,主要表现是:相关学术作品和论文的数量较少,研究的深入程度有待加强,以及犯罪学角度的探索相对缺乏等。从当前学术研究重点关注领域来看,主要集... 近年来,虽然证券投资基金犯罪行为层出不穷,但学术界对其相关犯罪的研究似乎并未同步增长,主要表现是:相关学术作品和论文的数量较少,研究的深入程度有待加强,以及犯罪学角度的探索相对缺乏等。从当前学术研究重点关注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基金“老鼠仓”,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犯罪的刑法规制等视角,证券投资基金犯罪的特征、成因、危害、治理策略也略有涉及。为了对其有更深入的了解和研究,需要更多研究人员的参与和更充足的资源投入,需要犯罪学者与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的共同努力。深入探讨证券投资基金犯罪不仅是理论层面的追求,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全面理解这一问题对于有效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与稳定都至关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金犯罪 非法集资 基金“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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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ISSUE: ANTI-CORRUPTION STRATEGIES IN TRANSITIONAL CHINA --The Guidance Function of Cases of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in Transitional ChinamWith the Reference to Criminal Trial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as a Sample of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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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 Wanhuai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1年第4期192-206,共15页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offenses of embezzlement, bribe-taking and so on, the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is not a routine charge but a result of the response of criminal law to social transition. The fact ...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offenses of embezzlement, bribe-taking and so on, the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is not a routine charge but a result of the response of criminal law to social transition. The fact that a number of difficulties have arisen in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procedures relating to this offense makes the value of case reference material significant.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ublication of cases of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which offer guidance and reference for real-life adjudication. Cases publicized in the last decade reflect a judicial emphasis-- they focus on the official nature of the duties performed by the subject, on understanding "for individual use" from the viewpoint of formal rationality and on a cautious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notations of "public funds." Publicizing such cases facilitates reaching the same verdict in similar cases and at the same time acts as a catalyst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social transition CASES Reference to Criminal Trials
原文传递
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研究
6
作者 于龙 杜修品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92-99,共8页
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具有专业性高、隐蔽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主要包括伪私募和私募转化两种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通过伪装为合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集资经营中不规范运作等手段,游走在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边缘,使公众难... 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具有专业性高、隐蔽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主要包括伪私募和私募转化两种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通过伪装为合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集资经营中不规范运作等手段,游走在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边缘,使公众难以辨别。私募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是由民间投、融资渠道单一,监管机制不完善,行业法律规范缺失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打击此类犯罪存在侦查协作难、证据获取难、追赃挽损难等难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以下简称经侦部门)可通过进一步优化侦查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相关证据体系、明确追赃挽损举措等途径打击此类犯罪,以提升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治理能力,开拓经济犯罪侦查新视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募基金 公安机关 金融秩序 非法集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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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反腐背景下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的责任追究研究
7
作者 邹浩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2期47-55,共9页
医疗保障领域欺诈违法违规犯罪行为频发,按其行为主体可划分为参保人欺诈和定点医药机构欺诈两种类型,现行法律体系对之存在协议管理、行政监管和刑事制裁三个层次的规制体系,在医疗反腐大背景下更是要求对后一类骗保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医疗保障领域欺诈违法违规犯罪行为频发,按其行为主体可划分为参保人欺诈和定点医药机构欺诈两种类型,现行法律体系对之存在协议管理、行政监管和刑事制裁三个层次的规制体系,在医疗反腐大背景下更是要求对后一类骗保行为进行有效规制,然而现行刑法规制体系缺乏相应法律依据,行政监管体系也存在法条适用模糊、进而产生行刑衔接难题,故在法院被动执法失灵时行政机关的事前规制便具有必要性;引入企业合规理论中单位犯罪主体关系结构理论及单位归责理论,有助于厘清医疗机构及其组织体成员的责任分配关系,促进准确适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对相应违法行为所作的处罚罚则,也有助于探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专项合规的完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保基金监管 企业合规 单位犯罪 行政监管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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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金帐户型”洗钱罪的规范解读与司法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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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家林 吴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5期45-56,共12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部分构成要件进行了“松绑”,扩大了洗钱罪的适用范围。其中,“提供资金帐户”是洗钱罪的主要行为方式之一。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资金帐户行为的性质与司法适用边界的认识不尽合理,究其原因在于对法益内涵...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部分构成要件进行了“松绑”,扩大了洗钱罪的适用范围。其中,“提供资金帐户”是洗钱罪的主要行为方式之一。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资金帐户行为的性质与司法适用边界的认识不尽合理,究其原因在于对法益内涵、构成要件事实的理解存在模糊之处。有鉴于此,应明确国家司法权能属于洗钱罪法益保护的核心内容;厘清“提供”与“资金帐户”的规范内涵,肯定“为自己提供资金帐户”的情形具有实质处罚的必要性;以充足的掩饰、隐瞒效果为基准框定提供资金帐户行为司法适用的扩张力。在司法适用上,明确提供资金帐户的时间节点不必在前置犯罪完成之后;用明知推定的方法和差异化的明知认定标准解决行为人主观认定的难题;应依据前置犯罪的完成情况,将其分为事前、事中与事后阶段,并根据提供资金帐户行为介入的不同阶段分别讨论其与前置犯罪的共犯与罪数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罪 提供资金帐户 国家司法权能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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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及其治理——以江浙沪92份裁判文书为实证样本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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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泽刚 朱品翰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39-50,共12页
近年来涉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频发,社会危害越来越大。其具有组织分工复杂、犯罪扩散路径多元、利诱形式多样、涉案金额高、案件持续时间短、吸收对象广泛、犯罪出现跨国趋势等特点。其犯罪模式主要可以分为由虚拟货币充当“价值客体... 近年来涉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频发,社会危害越来越大。其具有组织分工复杂、犯罪扩散路径多元、利诱形式多样、涉案金额高、案件持续时间短、吸收对象广泛、犯罪出现跨国趋势等特点。其犯罪模式主要可以分为由虚拟货币充当“价值客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和虚拟货币主要充当“权益凭证”的非法集资犯罪两种。在此类犯罪治理中面临法律定性存在争议、调查取证困难、刑事治理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不易等难点。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标准、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基础制度、构建多元监管格局等多种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多维遏制涉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货币 非法集资 涉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收益模式 多元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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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刑事司法视域下生态修复制度的建构与运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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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帅帅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55-66,共12页
目前环境刑事司法中的生态修复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修复措施与环境刑事司法割裂、生态修复碎片化、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等问题,原因在于:缺乏贯穿环境刑事司法全程的生态修复制度对于生态修复责任的全流程约束。因此,应当构建统一的生态修... 目前环境刑事司法中的生态修复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修复措施与环境刑事司法割裂、生态修复碎片化、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等问题,原因在于:缺乏贯穿环境刑事司法全程的生态修复制度对于生态修复责任的全流程约束。因此,应当构建统一的生态修复制度以期问题的克服。生态修复制度立足于司法规律与生态规律的平衡,内含三种递进逻辑:“惩罚”与“修复”的权衡是其二元价值追求,即以生态修复责任的附加补强环境刑法威慑的不足,从而实现刑事司法与生态修复的良性互动;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及时调整是对二元价值的递进实现,即以轻刑结果的激励与程序回流的威慑倒逼犯罪人积极、持续地承担生态修复义务,保证修复结果的最优化;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全流程调整是对价值的再递进,即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循环检视对生态修复过程全程跟进,实现制度的动态优化与修复措施的及时调整。生态修复制度的内在逻辑生成了制度架构,具象为整体架构中的三个主要机制:类别化机制是在环境犯罪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确定生态修复措施的着力点,实现生态修复的优化功能;预防机制着眼于生态修复责任增加犯罪人义务的法律属性,以生态修复过程的展示减少环境犯罪的发生,扩充环境法益增量;匹配机制在立足于环境刑事司法特殊性的基础上,实现生态修复效果的最优化,从而达到生态修复效果与刑事司法的高度匹配。生态修复制度外接三条路径:技术路径保证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的科学性;资金路径保证生态修复方案在充足的财力支撑下不折不扣地落实;监督路径保证公众全程参与生态修复,倒逼第三方以最低成本博得最优修复效果。运行路径的科学稳固是保障制度落地的重要抓手,因此,只有依靠这样科学高效的生态修复制度,并以稳定的路径完成“应然—实然”的转换,才能形成修复措施的咬合力,进而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的优化修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修复 环境刑事司法 惩罚 犯罪预防 修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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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涉网经济犯罪资金溯源中的应用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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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思爽 《警学研究》 2023年第5期82-88,共7页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社会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经济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案金额逐渐增大,犯罪特点向隐蔽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对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如何对涉案资金进行查控、筛选、穿透,实现资金溯源是侦查实践面临的技...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社会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经济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案金额逐渐增大,犯罪特点向隐蔽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对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如何对涉案资金进行查控、筛选、穿透,实现资金溯源是侦查实践面临的技术难题。结合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CA体系技术、共识机制等技术优势进行分析,运用区块链技术结合密码学、电子签名等网络技术所特有的去中心化、安全系数高、信任程度高等特征,对区块链技术在网络经济犯罪资金溯源侦查取证、固证技术方面相关理论及核心优势加以探索分析,进而提出以区块链技术为架构的数据共享中心搭建基础数据模型和迭代模型完成区块链在资金溯源路径的构建,以期对侦查实践作出理论指导,对打击和预防网络经济犯罪,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技术 涉网经济犯罪 资金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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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资金查控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12
作者 郑瑞鹏 刘丹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45-52,共8页
大数据时代,资金查控是侦破洗钱犯罪案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资金查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有所突破,但这一手段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据获取条件差,二是查控思维受限、被动,三是数据分析、研判能力不佳,四是风险预警能力不足... 大数据时代,资金查控是侦破洗钱犯罪案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资金查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有所突破,但这一手段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据获取条件差,二是查控思维受限、被动,三是数据分析、研判能力不佳,四是风险预警能力不足,五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不力。公安机关应当创造更多、更好的数据获取条件、转变查控思维模式、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增强洗钱风险感知敏感性、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为洗钱犯罪侦查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犯罪 侦查工作 资金查控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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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中非法资金认定规则的构建
13
作者 杨丽 赵晨伊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28-33,共6页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因网络犯罪行为较为隐秘、银行流水走向复杂等特点,对于非法资金存在综合认定方式应用障碍、刑事推定正当性有待探究、刑事推定具体规则有待明确等困境。对此,需完善非法资金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法,对非法资金...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因网络犯罪行为较为隐秘、银行流水走向复杂等特点,对于非法资金存在综合认定方式应用障碍、刑事推定正当性有待探究、刑事推定具体规则有待明确等困境。对此,需完善非法资金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法,对非法资金认定可以采用刑事推定,但应当确立控方承担兜底证明责任、辩方承担产生“合理怀疑”说明义务的基础规则。帮信罪中的非法资金认定规则,包括:单向流水确定规则、综合认定时点规则、多重比对剔除规则、资金混同区分规则。通过这四项具体规则,避免数额认定的恣意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非法资金 推定 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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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警与治理
14
作者 张博为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69-74,共6页
在分析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现状的基础上,利用“冒烟指数”模型,对重点领域、企业运营、资金流、关联企业以及人员投资活动等五个方面的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同时提出,为提高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监控质量:要优化数据处理路径... 在分析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现状的基础上,利用“冒烟指数”模型,对重点领域、企业运营、资金流、关联企业以及人员投资活动等五个方面的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同时提出,为提高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监控质量:要优化数据处理路径,多维度收集情报信息;加强预警研判,构建立体化打击格局;打造多元化犯罪处置策略,明确犯罪治理重点;引导侦查模式转型,提高打击犯罪精准度;重视电子证据的取证,完善证据链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非法集资犯罪 互联网犯罪 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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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犯罪案件数据化侦查探析
15
作者 陈英仟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63-71,共9页
逃税犯罪手段智能性的增强,给侦查工作带来了犯罪隐案难发掘、犯罪证据难获取、共同犯罪行为难认定和犯罪手段难破解等更大难题。侦查机关要积极探索逃税犯罪案件数据化侦查的实现路径,发挥数据化侦查的优势,提高收集犯罪线索和案件证... 逃税犯罪手段智能性的增强,给侦查工作带来了犯罪隐案难发掘、犯罪证据难获取、共同犯罪行为难认定和犯罪手段难破解等更大难题。侦查机关要积极探索逃税犯罪案件数据化侦查的实现路径,发挥数据化侦查的优势,提高收集犯罪线索和案件证据、追踪违法资金流向、打击非法网络支付平台、建立企业人物关系图谱,以及还原显性和隐性犯罪网络等工作能力,持续保持打击逃税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数据化侦查 数据挖掘 违法资金查控 企业基因测序 社会网络分析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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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债权转让行为的刑法定性
16
作者 杨文涵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86-96,共11页
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本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台大多实质性地参与借贷法律关系,对债权金额与期限进行拆分,由此引发非法集资犯罪风险。债权转让行为的刑法定性应当以类型化为基础,将债权转让分为纯中介型债权转让、债... 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本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台大多实质性地参与借贷法律关系,对债权金额与期限进行拆分,由此引发非法集资犯罪风险。债权转让行为的刑法定性应当以类型化为基础,将债权转让分为纯中介型债权转让、债权归集型转让和虚构债权转让三种类型,再综合考量资金池的形成原因、债权拆分行为的基本性质等关键因素。纯中介型债权转让模式中平台并未脱离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债权归集型转让中平台拆分、转让未到期债权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而转让逾期债权则应具体判断;虚构债权进行转让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网贷 债权拆分转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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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追赃挽损的实践探析
17
作者 罗丹 曹俊梅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2-20,共9页
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多发,传销主体公司化、集团化;具备涉众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显著特点;手段、形式多样,案件办理难度较大;被害人也是传销活动的参与者,涉及人员众多、分布地域广。追赃挽损受困于案件本身特征、具体执行方... 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多发,传销主体公司化、集团化;具备涉众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显著特点;手段、形式多样,案件办理难度较大;被害人也是传销活动的参与者,涉及人员众多、分布地域广。追赃挽损受困于案件本身特征、具体执行方面法律规定、部门之间协作能力、执法合力、互联网企业监管等因素。建议完善并细化追赃挽损具体执法规定,促使司法机关针对涉案财产处置范围达成共识;增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执法合力,探索跨区域追赃挽损机制;切实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互联网公司的社会责任,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协作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网络传销 追赃挽损 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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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法律适用研究 被引量:8
18
作者 宣炳昭 江献军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121-128,共8页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包括公款和特定公物 ,其中 ,公款具体包括五种 ,特定公物除法定七种外 ,还包括“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物资。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 ,属于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 ,既混淆了“单位”与“个人”的概念 ...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包括公款和特定公物 ,其中 ,公款具体包括五种 ,特定公物除法定七种外 ,还包括“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物资。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 ,属于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 ,既混淆了“单位”与“个人”的概念 ,又与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不相一致。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行为性质 ,应根据行为人在使用公款时有无造成公款在客观上不能退还的主观心态来具体加以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物 挪用公款罪 司法解释 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数额 私有企业 行为性质 公司 物资 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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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探析 被引量:27
19
作者 刘仁文 田坤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24-130,共7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结构关键是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个关键词的内涵。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要从宽处理。行为人非法集资后,没有将资金用于可以回报投资者的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结构关键是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个关键词的内涵。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要从宽处理。行为人非法集资后,没有将资金用于可以回报投资者的经营活动,而是肆意挥霍、携款潜逃、逃避返还的,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重合的,故可参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方式的阐释来认定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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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还序接型”多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计算标准——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被引量:5
20
作者 魏昌东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64-79,共16页
“挪-还序接型”多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计算标准,关涉刑罚的具体适用,司法实务中裁判规则的差异,酿生出“同案不同判”的严重问题。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计算,并非简单的技术与方法问题,而是涉及数额犯、多次犯的基础理论问题,不能简单地... “挪-还序接型”多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计算标准,关涉刑罚的具体适用,司法实务中裁判规则的差异,酿生出“同案不同判”的严重问题。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计算,并非简单的技术与方法问题,而是涉及数额犯、多次犯的基础理论问题,不能简单地将刑法在个别罪名中所规定的“数额累计计算原则”以注意规定的理据作为普适性规则。对于“挪-还序接型”多次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计算,应当立足于法益内涵、损害判断识别标准及属性揭示的基础,着重考虑挪用型犯罪法益属性的特殊性,以及法益损害判断的不可累积性与法益的可恢复性特征,兼顾数额犯、多次犯的数额认定原理,坚持罪刑均衡原则的导向,合理评价具有法益恢复性行为的损害计算标准,将刑法对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全面评价的要求确定于“多次性”而非“累计性”之上。应当将“公款流失实际最大危险”标准作为犯罪数额的计算原则,并审慎处理不同挪用行为模式下的计算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挪用公款罪 “挪-还序接型” 多次挪用 犯罪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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