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不可杀人”的现代阐析——从基耶斯洛夫斯基《杀人短片》看文艺与法律的关系 被引量:1
1
作者 何云波 李欣仪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6-100,105,共5页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对作为宗教戒律的"不可杀人",作了全新的现代阐析,由此也引出一个文艺与法律的关系的问题。法律有它自身的立场,而艺术的叙事也有它特有的逻辑。但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这是《"不可杀人"的现代阐析》的基本观点。《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则认为,依据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二分原则,借用已有作品表达进行再创作的后现代挪用艺术要么被拒之于版权保护的门外,要么深陷侵权的泥潭。然而,从认识论来说思想/表达间并不存在通常认为的明确界限,表达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思想与形式的重合。机械割裂思想/表达,既不利于艺术繁荣,又损害了版权法的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耶斯洛夫斯基 文艺作品 现代人 杀人 短片 法律 《十诫》 中西小说
下载PDF
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 被引量:2
2
作者 邓春梅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0-105,共6页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对作为宗教戒律的"不可杀人",作了全新的现代阐析,由此也引出一个文艺与法律的关系的问题。法律有它自身的立场,而艺术的叙事也有它特有的逻辑。但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这是《"不可杀人"的现代阐析》的基本观点。《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则认为,依据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二分原则,借用已有作品表达进行再创作的后现代挪用艺术要么被拒之于版权保护的门外,要么深陷侵权的泥潭。然而,从认识论来说思想/表达间并不存在通常认为的明确界限,表达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思想与形式的重合。机械割裂思想/表达,既不利于艺术繁荣,又损害了版权法的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现代艺术 法律保护 困境 20世纪 发展趋势 艺术作品 艺术形式 艺术创新
下载PDF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 被引量:2
3
作者 胡平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1-95,105,共5页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对作为宗教戒律的"不可杀人",作了全新的现代阐析,由此也引出一个文艺与法律的关系的问题。法律有它自身的立场,而艺术的叙事也有它特有的逻辑。但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这是《"不可杀人"的现代阐析》的基本观点。《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则认为,依据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二分原则,借用已有作品表达进行再创作的后现代挪用艺术要么被拒之于版权保护的门外,要么深陷侵权的泥潭。然而,从认识论来说思想/表达间并不存在通常认为的明确界限,表达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思想与形式的重合。机械割裂思想/表达,既不利于艺术繁荣,又损害了版权法的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艺 判词艺术 形态学分析 基耶斯洛夫斯基 《杀人短片》 挪用艺术 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
下载PDF
试论著作权保护中的“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
4
作者 黄王宁 《法学(汉斯)》 2024年第5期2860-2868,共9页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自美国明确规定,经各国实践运用后,得到各国司法的普遍认可。我国虽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原则予以适用,在适用过程中发现思想与表达的界限难以区分、立法缺位...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自美国明确规定,经各国实践运用后,得到各国司法的普遍认可。我国虽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原则予以适用,在适用过程中发现思想与表达的界限难以区分、立法缺位、独创性标准难以把握以及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等诸多问题。通过剖析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以综合认定区分思想与表达、通过立法完善二分法原则、明确独创性认定标准以及以开放性条款顺应时代发展,由此推进我国立法进程,以期改善我国司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思想 表达 著作权法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