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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alationship between Damage Compensation and 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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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 LU Liu Xiaozhe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2017年第5期1-2,共2页
compensation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most widely used form of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one of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whole contract legal system. The research on the compensation ... compensation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most widely used form of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one of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whole contract legal system. The research on the compensation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ensure the, full and accurat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obligations. However,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damages, the principle of liability, the elements and whether to deal with non property damage compensation has been controversial, the new contract law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blem still exists. It should be clear that the general principle of compensation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to fill the damage, the principle of liability shoul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principle of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non property damage clearly compensa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amages breach of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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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G下交付不符货物根本违约的认定与违约赔偿——对最高人民法院107号指导性案例及其类案的再审视
2
作者 何鹰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36-144,208,共10页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内,卖方交付不符货物时,认定根本违约客观标准的核心在于,违约实际上剥夺了非违约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07号指导性案例蒂森克虏伯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内,卖方交付不符货物时,认定根本违约客观标准的核心在于,违约实际上剥夺了非违约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07号指导性案例蒂森克虏伯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买方只要在不存在不合理麻烦的情况下能使用或转售货物(甚至打些折扣),那么交付质量不符货物并不构成根本违约,仅是非根本违约的判定,为交付不符货物时根本违约的认定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使CISG根本违约客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具象化,而转售成功与否是重要判断因素。利益衡量理论对CISG第25条法律解释的目的性限缩、法律适用的个案判定和具体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意义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根本违约 客观标准 损害程度 合同目的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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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违约责任制度的亮点与盲点
3
作者 刘承韪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5-76,共12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未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在解释之外也创新发展了《民法典》规则,尤其是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替代交易、违约金酌减等违约责任制度呈现诸多亮点与盲点。在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问题上,司法部门犹若“摇晃的钟摆”,...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未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在解释之外也创新发展了《民法典》规则,尤其是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替代交易、违约金酌减等违约责任制度呈现诸多亮点与盲点。在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问题上,司法部门犹若“摇晃的钟摆”,长期摇摆于通知解除与司法解除之间。解释的方案貌似折中调和,却违背违约方终止的司法解除性质,又产生与同属司法解除的情势变更规则不一致的“精神分裂症”。替代交易是“虚拟的强制履行”,该规则不意味着替代交易行为只能在合同解除后实施。替代交易规则受到合理性规则限制和减损规则制约,但替代交易本身并非义务。解释“以旧瓶装新酒”,实现了对违约金酌减规则的升级再造。特别是在违约金不得调整约定之效力、违约金酌减的计算基础与考量因素、违约金不得酌减之情形等几个方面积极作为,虽尚有探讨斟酌之处,但进取创新精神仍值赞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终止 替代交易 违约金酌减 恶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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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违约可得利益的类型化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高郦梅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2期37-51,共15页
根据交易的给付特征和目的,数据交易合同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合同和以提供数据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合同。不同类型的数据交易合同在可得利益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差异。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 根据交易的给付特征和目的,数据交易合同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合同和以提供数据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合同。不同类型的数据交易合同在可得利益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差异。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交易主要适用市场价格法和替代交易法,当二者都难以适用时,可以考虑引入合理许可费标准。以提供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具有鲜明的定制化属性,尚不具备普遍适用市场价格法的条件,更可能的选择是以替代交易法为基础、以获利返还法为补充。数据许可和数据服务违约可得利益的酌定赔偿数额都需要注重对数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违约金条款以及合比例性的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交易 违约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 市场价格法 替代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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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难题与纾解之道——以《民法典》第996条为中心
5
作者 周锦宇 丁洁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4年第8期67-70,共4页
《民法典》第996条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令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以《民法典》第996条为中心,对其在学界和实践中的争议进行研究,发现该条存在责任属性不明确、对人格权外的精神利益保障不够完备以... 《民法典》第996条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令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以《民法典》第996条为中心,对其在学界和实践中的争议进行研究,发现该条存在责任属性不明确、对人格权外的精神利益保障不够完备以及相关标准界定模糊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适用等问题。以责任竞合规则界定本条款有利于第996条与第186条的互相协调,对该条的“人格权”所包含的精神利益的范围予以适当扩大,能够使守约方的精神利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对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细化,能够使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更易于适用,也能使该制度更加完善具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 责任竞合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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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交易的中国景象
6
作者 孙良国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4期48-62,共15页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第2款首次确定了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这是重要的观念变革与制度进步。本款具有很好的商事实践以及司法实践基础,并非简单的比较法借鉴。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合乎道德...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第2款首次确定了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这是重要的观念变革与制度进步。本款具有很好的商事实践以及司法实践基础,并非简单的比较法借鉴。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合乎道德,适当地分配了市场风险,有助于提升交易效率,能够实现完全赔偿原则。同一性是替代交易的通常要求,基于功能的考量,不具同一性的交易在特定语境下也可能是适格的。替代交易也存在两种特殊的案型。替代交易法律效果的核心是非违约方可以请求赔偿差额损失。基于完全赔偿,非违约方也可以索赔附随损失,同时须减去已经获得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替代交易 违约损害赔偿 替代性 差额损失 完全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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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观众擅闯体育赛场的民事责任--以观众擅闯足球赛场为例
7
作者 王晗 《浙江体育科学》 2024年第4期7-13,77,共8页
“球迷擅闯球场拥抱梅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现行法规,其涉及组织者的安全保护义务与球场观众的文明观赛义务,二者需承担行业处罚与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但实践中观众擅闯体育赛场依然屡禁不止,尤其表现在足球比赛,其危害性不言而... “球迷擅闯球场拥抱梅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现行法规,其涉及组织者的安全保护义务与球场观众的文明观赛义务,二者需承担行业处罚与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但实践中观众擅闯体育赛场依然屡禁不止,尤其表现在足球比赛,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德国法院在球场观众擅闯体育赛场构成违约的基础上,以组织者额外所受处罚为依据计算损害赔偿范围并论证其因果关系的成立,厘清球场观众承担违约责任的逻辑径路,有效实现对球场观众暴力的震慑作用。有鉴于德国司法实践,在民法典视域需明确球场观众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以及组织者支出罚没款的可追偿,同时在体育法视域应虑及体育特殊性,参考体育文化等因素对其民事赔偿金额做适当限制,实现体育赛事的秩序维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球场观众 擅闯体育赛场 违约损害赔偿 因果关系 行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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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法律责任探究——基于相关规范之比较视角
8
作者 崔凯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69-73,共5页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实质为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与《民法典》第593条之规定相冲突。若认定抵押人应承担补充责任,则意味抵押人通过违约取得了先诉抗辩权,较之抵押权有效设立状态下的责...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实质为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与《民法典》第593条之规定相冲突。若认定抵押人应承担补充责任,则意味抵押人通过违约取得了先诉抗辩权,较之抵押权有效设立状态下的责任反而有所减轻,侵害了守约方之权益;若直接认定抵押人承担连带责任又无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约定之依据。在不突破现有违约规则,又避免抵押人仅承担补充责任对债权人之损害,可考虑基于违约补救规则,以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案例明确债权人可请求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予以补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九民纪要” 担保制度 指导案例 无过错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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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后返还清算与违约责任之衔接——以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为分析对象
9
作者 张宇倩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48-160,共13页
要合同因违约解除后,标的物的变化在逻辑上可分为利益维持型、利益增量型与利益损耗型。增益的分配与损耗的承担皆需要实质理由。由于《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在文义上未体现任何评价因素,该款本身无法提供分配增益或承担损耗的实质理由... 要合同因违约解除后,标的物的变化在逻辑上可分为利益维持型、利益增量型与利益损耗型。增益的分配与损耗的承担皆需要实质理由。由于《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在文义上未体现任何评价因素,该款本身无法提供分配增益或承担损耗的实质理由。又因为返还清算的法效果对称发生,双方的返还皆等价对应,不妨限缩返还清算的法效果,故将分配增益与承担损耗的重任交与足够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的违约责任规范。这样一来,恢复原状的法效果仅为请求对方返还已方的给付,且该返还以能够返还者为限。恢复原状的独立意义在于为守约方提供了一个反悔至合同缔结前的机会。增量利益的分配需交由履行利益标准判断。无法返还者皆纳入价值偿还的范畴。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价值偿还的基准应采主观说。判断价值偿还的思维方法是先进行价值偿还,进而依《民法典》第584条检验,考察已方的价值偿还是否由对方违约所致。若是,则已方的价值偿还之债便可与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之债相互抵销,意味着已方的价值偿还责任相应全部或部分免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还清算 恢复原状 价值偿还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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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损害赔偿制度的中国问题与体系构建 被引量:15
10
作者 刘承韪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16-127,共12页
中国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已经承认在某些情境下可以通过非法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即所谓获益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的获益赔偿制度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实践,已经成为实践中对私权进行救助和赔... 中国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已经承认在某些情境下可以通过非法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即所谓获益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的获益赔偿制度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实践,已经成为实践中对私权进行救助和赔偿的重要制度工具。但遗憾的是,中国获益赔偿制度的法律实践较之法律表达尚严重滞后,不仅没有一个统一的获益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而且已有的知识产权法、侵权法、证券法相关规则也因为其替补角色和缺乏操作性的弊端只能流于表面,很少被应用于法律实践,成为形同虚设的、无多少实践价值的制度。要充分发挥中国获益赔偿制度的功能,就需统一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建构其富有层次的内部结构体系、强化获益证明的操作性标准,并回归私法的当事人中心主义的本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益赔偿 侵权获益 违约获益 公司归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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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同法与CISG 被引量:40
11
作者 韩世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13,187,共7页
《合同法》无疑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中最为成功的立法,该法在诸多方面受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影响。比较《合同法》与《公约》,在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与免责、买卖合同等方面,既可以看出前者对于后者的继受,... 《合同法》无疑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中最为成功的立法,该法在诸多方面受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影响。比较《合同法》与《公约》,在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与免责、买卖合同等方面,既可以看出前者对于后者的继受,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存在的若干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订立 合同解除 根本违约 损害赔偿 减少价款 风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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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裁判实践与理论应对--以《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的司法适用为中心 被引量:7
12
作者 杨立新 扈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6期1-14,共14页
《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法院以《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作为裁判依据的民事纠纷案件共236件,呈现出非合同案由占一定比例、所涉合同类型多样、对精神损害赔偿支持力度较大、法律适用存在矛盾冗余等特点,与理论研讨关注问题有共性,更... 《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法院以《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作为裁判依据的民事纠纷案件共236件,呈现出非合同案由占一定比例、所涉合同类型多样、对精神损害赔偿支持力度较大、法律适用存在矛盾冗余等特点,与理论研讨关注问题有共性,更有分歧。综合其异同,可将现存问题在解释论层面划归为对《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体系定位认识不充分和对该条规定的适用条件共识不足这两个方面。《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规范群在违约领域保护精神利益的重要条款,具有体系效应。其适用条件为:存在因违约行为侵害人格权导致严重精神损害、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情形,以及当事人选择违约之诉。在具体适用中,应当注意不对其适用条件做当然的反对解释,通过协调适用包括该条在内的精神损害赔偿规范群,对当事人的精神损害进行全面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责任竞合 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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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立法上违约金性质比较研究 被引量:12
13
作者 郭丹云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48-152,共5页
违约金诞生于罗马法,至今理论界仍存在很大分歧,这集中表现在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态度上。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性质做了专门规定,但在理论上依然有一些问题引发争论。如何吸收两大法系的经验,及时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避免国... 违约金诞生于罗马法,至今理论界仍存在很大分歧,这集中表现在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态度上。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性质做了专门规定,但在理论上依然有一些问题引发争论。如何吸收两大法系的经验,及时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避免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条款因违背各国的国内强行法而无效,实有必要对各国违约金的性质进行比较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 合同条款 惩罚性 赔偿性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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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立法问题探讨——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七百七十九条为对象 被引量:32
14
作者 柳经纬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57-65,共9页
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七百七十九条存在态度暧昧、限制条件不当等问题。应当在合同编违约损害赔偿责任项下予以规定,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违约损害赔偿制度。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应限于违约损害人格权的... 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七百七十九条存在态度暧昧、限制条件不当等问题。应当在合同编违约损害赔偿责任项下予以规定,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违约损害赔偿制度。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应限于违约损害人格权的场合,合同本身存在精神利益、违约损害自然人亲属关系的情形,也应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编 合同编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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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分析 被引量:3
15
作者 秦旋 王付海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CSCD 2003年第5期113-117,共5页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形成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加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违约责任条款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义务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对合同当事人双...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形成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加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违约责任条款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义务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对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都十分重大,因此合同对此应给予明确。本文主要论述了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方式———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点,重点分析了三种方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最后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阐述了建筑工程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的具体特征和应用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工程合同 定金 违约金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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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同领域惩罚性赔偿研究 被引量:2
16
作者 郑言 杨秋霞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8-24,共7页
惩罚性赔偿在美国合同领域的适用范围经历了兴起、扩张、回归的过程。美国大多数州只有在合同案件中存在独立于违约的侵权行为时才能对被告判处惩罚性赔偿金。有的州允许对特殊关系的合同或一般商业合同中被告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适用惩... 惩罚性赔偿在美国合同领域的适用范围经历了兴起、扩张、回归的过程。美国大多数州只有在合同案件中存在独立于违约的侵权行为时才能对被告判处惩罚性赔偿金。有的州允许对特殊关系的合同或一般商业合同中被告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美国合同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具有违约主体的强势性、违约行为道德上的可谴责性以及危害后果的开放性等特点。我国合同领域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突破消费合同的范围。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不宜采用定额赔偿,应由法官依据一定原则自由裁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惩罚性赔偿 适用范围 独立侵权行为 恶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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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违约责任中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竞合与适用 被引量:3
17
作者 蔡永民 高志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1期32-35,共4页
本文从违约责任的一般理论入手 ,着重论述了违约责任中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责任形式之间的关系 ,旨在解决现实生活中三者如何具体运用、能否一并适用等法律问题 ,分析了在适用三者的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违约责任 定金 违约金 赔偿损失 民事责任 补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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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被引量:35
18
作者 薛军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91-100,共10页
《民法典》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作出了重要发展,认可在违约责任的框架之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认可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的损害,如果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确认刑事责任的承担与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民法典》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作出了重要发展,认可在违约责任的框架之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认可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的损害,如果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确认刑事责任的承担与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承担互不影响。通过《民法典》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的发展,可以发现《民法典》在制度革新,法渊源整合以及解释论框架建构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具有人身意义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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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84条(违约损害赔偿范围)评注 被引量:20
19
作者 孙维飞 《交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1期33-44,共12页
《民法典》第584条为有关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可从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视角进行分析。事实因果关系视角下,应注意区分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在因解除而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中,应注意履行利益和返还利益的... 《民法典》第584条为有关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可从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视角进行分析。事实因果关系视角下,应注意区分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在因解除而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中,应注意履行利益和返还利益的关系,避免重复计算。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决定中,确定性问题位于事实因果关系层面,是事后判断;而可预见性问题位于法律因果关系层面,是事前判断。若涉及确定性问题,确定性问题的探讨应在可预见性问题之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赔偿 事实因果关系 法律因果关系 履行利益 返还利益 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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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理论剖析与审视 被引量:10
20
作者 郑佳宁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69-78,共10页
快递服务合同作为一种不同于邮寄服务合同的新型合同,理应受《合同法》等民事立法的调整。寄件人和收件人对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不履约行为,享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收件人作为利益第三人,只有在寄件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请求权时,方... 快递服务合同作为一种不同于邮寄服务合同的新型合同,理应受《合同法》等民事立法的调整。寄件人和收件人对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不履约行为,享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收件人作为利益第三人,只有在寄件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请求权时,方可独立行使请求权。当出现不可抗力、寄递物品的自然性质、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过错或其他免责事由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在快递服务合同中,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债务之外,违约损害赔偿应遵循限额赔偿,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保价制度来排除其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违约损害赔偿 免责事由 限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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