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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bona fide acquisition under possession reformulation
1
作者 Huochenche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2017年第3期23-25,共3页
The system of bona fide acquisition of movables is a very important system in civil law since modem times. However, in modem society,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oncept delivery makes the phenomenon of separation betw... The system of bona fide acquisition of movables is a very important system in civil law since modem times. However, in modem society,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oncept delivery makes the phenomenon of separation between possession and ownership become more and more universal. There is a potential conflict between possession reform and the announcement of property right of property as a sign of delivery, which has been brought up again in civil law circles. Based on the measure of interest and value analysis, on the possession case of bona fide acquisition system is discussed and reflection, in under the bona fide possession of the application, the modified say. With a view to China' s ongoing property rights legislation to benefit.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ossession modification bona fide acquisition PUBL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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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存货动态质押案外人异议之诉权利判定及对抗效力
2
作者 冉克平 候曼曼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6-46,共11页
存货动态质押质物具有流动性且以共同占有为公示方式,较之传统质押模式具有显著灵活性优势,但也蕴含权利冲突风险。除正常设立存货动态质押权外,善意取得规则也可适用于因无权处分设定质权等担保物权或所有权的情形,受让人若为专业信贷... 存货动态质押质物具有流动性且以共同占有为公示方式,较之传统质押模式具有显著灵活性优势,但也蕴含权利冲突风险。除正常设立存货动态质押权外,善意取得规则也可适用于因无权处分设定质权等担保物权或所有权的情形,受让人若为专业信贷机构或其他商事主体,则其注意义务更高,“善意”的认定标准较普通民事主体更为严格。案外人异议之诉中,判断是否足以排除强制执行,应当综合考虑申请强制执行人与案外人享有的实体性权益,以及双方的利益衡平。案外人享有的存货动态质押权原则上不得排除申请强制执行人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除非此时强制执行会大幅减损存货价值;案外人享有的所有权与申请强制执行人的存货动态质押权对抗时,优先保护合理信赖权利外观公示一方的利益,丧失利益的一方可以基于基础关系寻求内部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货动态质押 强制执行 质押监管 善意取得 案外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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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执行关系的处理规则与法理
3
作者 郝川 袁瑞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5-14,共10页
刑民交叉执行关系的实践处理,缺乏明确的基本原则与具体的操作规则。以刑民交叉诉讼关系的原则作为处理前提,既存在程序上的不适应性,也无法合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实现。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存在本质上的不同,“重刑轻民”的理念难以为刑... 刑民交叉执行关系的实践处理,缺乏明确的基本原则与具体的操作规则。以刑民交叉诉讼关系的原则作为处理前提,既存在程序上的不适应性,也无法合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实现。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存在本质上的不同,“重刑轻民”的理念难以为刑事执行优先提供有力的法理基础。刑民交叉执行关系的处理原则,应坚持以权利为基础,明确权益保护上的优先性,以此作为选择执行依据与决定执行顺位的根据。在权益保护上,需要对善意取得制度作出扩大解释,不仅适用于标的物所有权的取得,也包括其他物权的取得。刑民交叉执行关系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是被执行主体竞合的交叉执行,二是执行标的物竞合的交叉执行。基于不同的交叉类型,需要在基本事实与法律关系上,以当事人权利作为判断标准,一方面维护社会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实现对犯罪人的刑事制裁,保障执行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交叉 刑事优先 权利基础 权益保护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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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在直播打赏中的适用
4
作者 杨艺凡 陈旭玲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6-60,共5页
网络用户因直播打赏行为存在效力瑕疵而请求主播返还打赏时,主播可以利用善意取得制度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在网络直播打赏中,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认定与一般交易模式中对其认定有所区别。此外,善意取得的适用有时还会受到公序良俗原则... 网络用户因直播打赏行为存在效力瑕疵而请求主播返还打赏时,主播可以利用善意取得制度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在网络直播打赏中,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认定与一般交易模式中对其认定有所区别。此外,善意取得的适用有时还会受到公序良俗原则和社会整体效益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打赏 善意取得 合理对价 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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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野下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性——基于对股权性质、变动模式和法律适用的分析
5
作者 李丹妮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79-84,共6页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将善意取得制度引入了涉股权案件的司法审判,使我国股权的善意取得也有法可依,但股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以及具体应如何适用仍被不少学者质疑,其主要困境在于股权性质不明、股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将善意取得制度引入了涉股权案件的司法审判,使我国股权的善意取得也有法可依,但股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以及具体应如何适用仍被不少学者质疑,其主要困境在于股权性质不明、股权变动模式存在争议、法律适用不清晰等。在后民法典时代,厘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性仍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股权性质的明确,将股权流通性和物权流通性进行类比,结合民法典框架下股权变动模式的现实选择以及法律适用,对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进行补强论证,力图探寻股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股权 善意取得 股权性质 股权变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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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不动产谦抑适用善意取得的司法续造
6
作者 王丽美 《商洛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91-96,共6页
2007年的《物权法》确立了优先保护第三人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司法实践中有粗放、机械适用情形,不当损害了原权利人利益。民法典时代,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立法未变的前提下,为实现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平衡,司法续造必不可少。续... 2007年的《物权法》确立了优先保护第三人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司法实践中有粗放、机械适用情形,不当损害了原权利人利益。民法典时代,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立法未变的前提下,为实现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平衡,司法续造必不可少。续造的核心是进一步厘清适用要件的认定标准,如限缩无处分权人为表见权利人,明确合同有效是适用前提,确定合理价格的要素等,严格遵循“非吻合,不适用”的谦抑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善意取得 谦抑适用 利益衡量 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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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中心主义:涉第三人房屋权属纠纷的司法续造逻辑
7
作者 王丽美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4年第1期242-260,309-310,共21页
生活中存在大量涉第三人房屋权属纠纷,为保护交易安全,立法倾向于保护第三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即是明证。但反观司法实践,此类纠纷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即有的判决体现“第三人中心主义”,有的判决体现“原权利人中心主义”... 生活中存在大量涉第三人房屋权属纠纷,为保护交易安全,立法倾向于保护第三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即是明证。但反观司法实践,此类纠纷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即有的判决体现“第三人中心主义”,有的判决体现“原权利人中心主义”。随着时间推移,司法保护重心转向“原权利人中心主义”,转向的路径是“制度类推+法理”模式的司法续造,原因是法官对原权利人和第三人进行了个案利益平衡,明确了原权利人的“事实物权人”、第三人的“法律物权人”地位,基本遵循“事实物权优先于法律物权受保护”的主旨,即原权利人一般不因瑕疵转让失权,除非第三人完全符合严苛的取得条件,为此,司法续造了“无归责,不失权”“‘善意’的双重标准”“房与证一体化转移”“长期占有的强公示效力”等适用逻辑,共同指向“原权利人中心主义”的保护宗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所有权 司法续造 利益平衡 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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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效制度的适用性研究 被引量:19
8
作者 甘功仁 白彦 丁亮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138-142,共5页
本文回顾了取得时效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产生的原因 ,评价了我国应否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不同观点 ,指出不同观点争论的核心是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本文着重从取得时效适用的范围和取得时效制度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两个方面进... 本文回顾了取得时效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产生的原因 ,评价了我国应否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不同观点 ,指出不同观点争论的核心是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本文着重从取得时效适用的范围和取得时效制度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一排除了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民法上的适用空间 ,从而得出我国民法中不应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取得时效制度 适用性研究 民法 中国 国民 范围 历史沿革 观点 结论 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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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8
9
作者 李仁玉 陈敦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83-86,共4页
动产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上一项重要制度,学者对之探讨也颇多,然在相关问题上仍存在不同认识,在我国制定物权法之际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本文中,作者对善意取得的制度价值、遗失物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善意的标准、受让人应否实际支... 动产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上一项重要制度,学者对之探讨也颇多,然在相关问题上仍存在不同认识,在我国制定物权法之际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本文中,作者对善意取得的制度价值、遗失物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善意的标准、受让人应否实际支付价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善意取得 物权法 制度 遗失物 赃物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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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辨析 被引量:5
10
作者 郝秀辉 王锡柱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54-62,共9页
在符合善意取得成立条件时,绝对价值和体积并未作为其适用的否定性条件,民用航空器价值高、体积大的特性因而并不成为阻碍其适用善意取得的实质性条件。在《物权法》体系中,民用航空器属于动产范畴,视其为不动产从而否定其适用善意取得... 在符合善意取得成立条件时,绝对价值和体积并未作为其适用的否定性条件,民用航空器价值高、体积大的特性因而并不成为阻碍其适用善意取得的实质性条件。在《物权法》体系中,民用航空器属于动产范畴,视其为不动产从而否定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论述不成立。无论是将善意取得与登记对抗的关系进行何种建构,民用航空器登记对抗制度都未造成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困局。在法律上和事实上,民用航空器均具有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用航空器 善意取得 动产善意取得 登记对抗 所有权转移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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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冲突及其解决——以文化为视角 被引量:7
11
作者 郭玉军 王秀江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69-75,共7页
文化差异使得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相关冲突加剧,因此,以文化为视角,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考察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外国公法适用、善意取得以及时效等相关法律制度所体现的文化背景和法律传统,认为应将文化财产作为区别于其... 文化差异使得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相关冲突加剧,因此,以文化为视角,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考察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外国公法适用、善意取得以及时效等相关法律制度所体现的文化背景和法律传统,认为应将文化财产作为区别于其他一般物品的特殊物对待,并对既有规则进行相应修改或发展,使得在扬弃既有规则的前提下形成一套更具灵活性和更注重文化意义考量的综合性方法,同时在解决文化财产国际争议时使文化意义得到尊重,各方主体间的利益得到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财产 文化认同 善意取得 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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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一般结构 被引量:9
12
作者 朱晓娟 姚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45-55,共11页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实施,使得对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探究从理论延伸到立法,甚至到司法实践的回应与检讨。在肯定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价值及对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现行规范进行分析后,认为现行立法并未固定股权流转的模式,...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实施,使得对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探究从理论延伸到立法,甚至到司法实践的回应与检讨。在肯定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价值及对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现行规范进行分析后,认为现行立法并未固定股权流转的模式,这不是法律漏洞,而是在私法自治的精神下还原学说的工具价值。以分离原则为基础解析股权变动的一般结构,是构建股权善意取得一般结构的基础。基于股权的特殊性与商法外观主义设置前置条件、考虑股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并结合当事人是否承认无因性原则来构建股权善意取得的一般结构是非常必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公司 股权善意取得 意思自治 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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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他物权的善意取得探析 被引量:17
13
作者 叶金强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13-118,共6页
动产质权可经设定而善意取得 ,但在构成上有其特殊性。留置权的构成与善意取得的构成存在结构性冲突 ,故不可能经“设定”而善意取得。动产抵押权可经设定而善意取得 ,并且该取得不以取得占有为要件 。
关键词 动产他物权 善意取得制度 动产质权 留置权 动产抵押权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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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要件——《物权法》第24条及相关条款的解释与完善 被引量:60
14
作者 杨代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24-136,共13页
通过对《物权法》第24条及相关条款进行文义解释与逻辑解释可知,准不动产物权(抵押权除外)的设立与转让实行"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规范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导致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解释结论限制了准不动产善意... 通过对《物权法》第24条及相关条款进行文义解释与逻辑解释可知,准不动产物权(抵押权除外)的设立与转让实行"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规范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导致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解释结论限制了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将来把《物权法》编入民法典时,应当对第24条、106条进行相应的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动车 准不动产 物权变动 善意取得 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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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中第三人保护的基本规则 被引量:61
15
作者 于海涌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3-11,共9页
由于善意取得制度本身的缺陷 ,无法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其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功能不如公示公信原则周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均坚持物权变动须经公示 ,且物权公示具有公信力 ,二者在保护第三人利益方面具有一致性 ... 由于善意取得制度本身的缺陷 ,无法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其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功能不如公示公信原则周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均坚持物权变动须经公示 ,且物权公示具有公信力 ,二者在保护第三人利益方面具有一致性 ,但两者之间无法相互替代。他们具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 ,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和抽象原则为物权变动的公示以及公示的公信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应以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基础 ,以公示公信制度为原则 ,以善意取得制度为补充构建我国物权法的第三人保护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善意取得制度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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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私权论 被引量:26
16
作者 李建星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1-94,共14页
数字人民币发行与流通的技术框架,可以归纳为"一币、二元、三中心"。依据货币的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功能,数字人民币具有私权属性。根据技术可控性与物理的独立性,数字人民币可以作为物之客体。用户可以通过直接占有,实现对数... 数字人民币发行与流通的技术框架,可以归纳为"一币、二元、三中心"。依据货币的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功能,数字人民币具有私权属性。根据技术可控性与物理的独立性,数字人民币可以作为物之客体。用户可以通过直接占有,实现对数字人民币的绝对性支配。数字人民币可纳入物权的调整范围,并可据此架构其私权体系。存放在数字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应归属于用户。在用户间判定权利归属,还需要超越"占有即所有"规则,实质性审查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借助公开密钥或密码之实际控制,可以作为占有的依据,减轻权利归属的举证成本。作为权利人的用户享有物上请求权。数字人民币遵循一般动产的权利变动规则,包括应采取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的意定取得公示方式,也会因混合、抛弃等事由而消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民币 数字钱包 区块链 善意取得 占有即所有 私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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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研究——以转让合同的效力确定为基点 被引量:9
17
作者 贾先川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I CSSCI 2012年第1期127-134,共8页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而在转让合同被重新确定为无效的前提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应当重新界定:法律应认可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交易关系,从而由原权利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 法律效力 转让合同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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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相关规定 被引量:18
18
作者 吴光荣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02-113,共12页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关系到所有权的保护与交易安全的实现,对善意取得制度予以正当化的过程就是界定其适用范围的过程;善意取得制度系动产占有公信力的表现,而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式,采登记公信力制度,故无善意取得制...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关系到所有权的保护与交易安全的实现,对善意取得制度予以正当化的过程就是界定其适用范围的过程;善意取得制度系动产占有公信力的表现,而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式,采登记公信力制度,故无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之余地;观念交付因其自身的局限并不当然构成善意取得制度所要求之“交付”,法律应限制观念交付时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物权行为独立性与善意取得制度相辅相成,分别给予受让人以债权保护和物权保护,而物权行为无因性之功能可为善意取得制度所替代,无存在的价值;善意取得制度可类推适用于其他动产物权或其他民事权利的取得,但须满足占有作为权利外观之基本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 公示公信 观念交付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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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的立法协调 被引量:16
19
作者 房绍坤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6-28,共13页
在编纂民法典时,物权编与合同编应当做好立法协调。物权编应当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删除,物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合同编应当删除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和适用... 在编纂民法典时,物权编与合同编应当做好立法协调。物权编应当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删除,物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合同编应当删除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和适用。民法典应规定添附制度,《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关于添附的规定应加以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编 合同编 物权变动合同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添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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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利益分离机制下隐名出资问题之再阐释 被引量:16
20
作者 周游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52-160,共9页
《公司法解释(三)》对隐名出资问题进行了规定,引发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之新一轮省思。在隐名出资场合不仅存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还有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与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公司法解释(三)》的... 《公司法解释(三)》对隐名出资问题进行了规定,引发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之新一轮省思。在隐名出资场合不仅存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还有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与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公司法解释(三)》的破局尝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反映出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反思股权本质,理顺股权当中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建构股权利益分离机制,兼顾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意思,将有可能寻求更为理性的破局之道,也符合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品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际出资人 股东资格 人身利益 财产利益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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