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4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Environmental Issues in the Mining Sector of Mongolia
1
作者 Ikhbayar Batmunkh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21年第6期415-427,共13页
This research is the summary of the results of the environmental damage assessment and rehabilitation cost estimation works carried out involving in total, 242 gold-placers’ licensed areas,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im... This research is the summary of the results of the environmental damage assessment and rehabilitation cost estimation works carried out involving in total, 242 gold-placers’ licensed areas,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n Prohibiting Exploration and Mining of Minerals at Sources of Rivers and Streams, within Protected zones of Water basins and Forest funds”, adopted by the Parliament of Mongolia, in 2009.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nvironmental damage and Its Rehabilitation Open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Zones with Water Basins and Forest funds
下载PDF
论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机制——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为例 被引量:25
2
作者 王晓丽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49-52,共4页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分散环境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西方国家实行的几种环境责任保险模式各有其特点,我国应...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分散环境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西方国家实行的几种环境责任保险模式各有其特点,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并立足于现实国情,建立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损害赔偿法和环境损害救济基金为组成要素的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的完整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损害赔偿法 环境损害救济基金 风险责任
下载PDF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环保NGO法律地位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6
3
作者 李玉娟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7-102,共6页
环保NGO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然而现行的登记管理体制不仅阻碍了环境NGO的发展,更直接导致了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缺位。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环保NGO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只能是诉讼支持者和诉讼代理人。要更大地发挥环境... 环保NGO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然而现行的登记管理体制不仅阻碍了环境NGO的发展,更直接导致了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缺位。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环保NGO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只能是诉讼支持者和诉讼代理人。要更大地发挥环境保护的"公民参与性",必须重构环保NGO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仅要赋予其原告资格,还需要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使其成为诉讼赔偿归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NGO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
下载PDF
关于设立环境污染损害国家补偿基金的建议——以重金属污染损害为中心的思考 被引量:5
4
作者 刘士国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11-118,共8页
对重金属环境污染,实行个别地区企业整体搬迁或关闭,由于历史等复杂原因,难以追究环境污染责任。对企业已破产倒闭或因资源枯竭关闭遗留的环境损害,污染者责任也不能适用。因此,必须由国家和当地政府筹资解决。建议设立环境污染损害国... 对重金属环境污染,实行个别地区企业整体搬迁或关闭,由于历史等复杂原因,难以追究环境污染责任。对企业已破产倒闭或因资源枯竭关闭遗留的环境损害,污染者责任也不能适用。因此,必须由国家和当地政府筹资解决。建议设立环境污染损害国家补偿基金并制定相关法律。补偿基金应由国家出资并向污染企业征收。对完全市场化经营的企业所致污染,由现在的行政罚款改为民事罚金,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和惩罚性赔偿原则。基金使用应依因果关系确定补偿比例,实行定型化和定额化补偿。环境污染损害国家基金补偿法应就基金额度、使用对象、申请程序、补偿范围、执法机关作出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污染损害 重金属 国家补偿基金
下载PDF
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兼论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机制 被引量:5
5
作者 王晓丽 《行政与法》 2005年第6期112-114,共3页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最早适用西方国家的特殊保险制度。它可以分散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文章总结了西方...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最早适用西方国家的特殊保险制度。它可以分散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文章总结了西方国家实行的环境责任保险模式,分析了该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指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法以及环境损害救济基金共同构成了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的完整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损害赔偿法 环境损害救济基金 风险责任
下载PDF
我国生态损害社会化救济的实现方式探索 被引量:2
6
作者 诸江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74-77,共4页
生态损害在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完整的生态损害不仅包括通过环境对某些权利主体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还包括生态环境本身遭受到的损害。生态损害依靠传统的民事侵权赔偿手段已经不能充分予以救济... 生态损害在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完整的生态损害不仅包括通过环境对某些权利主体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还包括生态环境本身遭受到的损害。生态损害依靠传统的民事侵权赔偿手段已经不能充分予以救济,必须综合采用环境责任保险、生态损害填补基金和财务保证等社会化救济方式进行有效赔偿和修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损害 社会化救济 环境责任保险 生态损害填补基金 财务保证
下载PDF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金的制度分析 被引量:2
7
作者 刘小冰 纪潇雅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2期13-21,共9页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增加,使得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资金也急剧增加。然而,该笔资金向谁支付、如何使用、谁来监督等一系列问题仍未被厘清,致使资金使用混乱,未能实现应有的生态修复等功能。因此,应细化&q...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增加,使得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资金也急剧增加。然而,该笔资金向谁支付、如何使用、谁来监督等一系列问题仍未被厘清,致使资金使用混乱,未能实现应有的生态修复等功能。因此,应细化"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公益金"这一概念,以专门账户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金",明确资金使用主体、使用方式、使用程序、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将环境类诉讼和生态修复衔接起来,以加强资金监督,发挥资金效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司法保护 环境保护公益金 环境损害赔偿 生态环境保护
下载PDF
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责任资金机制探讨 被引量:1
8
作者 何卫东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65-68,共4页
资金保证是跨界海洋环境损害责任中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资金保证在海事赔偿责任方面一般有保险和基金两种方式。但目前这两种方式只是主要适用于民事赔偿责任,对公法性质的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赔偿责任及对海洋公域造成损害责任... 资金保证是跨界海洋环境损害责任中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资金保证在海事赔偿责任方面一般有保险和基金两种方式。但目前这两种方式只是主要适用于民事赔偿责任,对公法性质的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赔偿责任及对海洋公域造成损害责任似乎并不适用。本文拟借鉴国际民事责任基金机制,探讨构筑一种广泛适用于责任主体为国家的跨界海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用 损害责任 保证 国家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 公域 公法 损害赔偿 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
下载PDF
长株潭实验区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探析 被引量:2
9
作者 王小飞 《云梦学刊》 2011年第4期68-72,共5页
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给经济社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长株潭实验区应当积极作为,探索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模式,率先建立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长株潭实验区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建构,应在国内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给经济社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长株潭实验区应当积极作为,探索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模式,率先建立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长株潭实验区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建构,应在国内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域外损害赔偿制度,从基金筹集、基金申请、基金管理、基金监管等方面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株潭实验区 环境损害 赔偿基金
下载PDF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费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
10
作者 杨翠柏 钱永涛 《中国司法鉴定》 2021年第2期1-6,共6页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中是关系责任认定和赔偿额度的关键证据。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81件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收费不规范、不公开、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高昂鉴定费已经成为...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中是关系责任认定和赔偿额度的关键证据。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81件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收费不规范、不公开、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高昂鉴定费已经成为当事人申请鉴定或者法院委托鉴定的难题。为破解该困境,环保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尽快从厘清鉴定费的性质入手,合理确立鉴定费负担原则,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同时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资金保障机制,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真正成为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助推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损害 司法鉴定 专项基金 法律援助 诉讼费用保险
下载PDF
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探讨 被引量:4
11
作者 杨萍 《江苏环境科技》 2008年第A01期165-167,共3页
从完善我国环境损害赔偿体系的角度出发,以我国环境损害赔偿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在保护受害人发挥着一定的作用,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和国内实践经验的分析,对该制度在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民事赔偿 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损害补偿基金
下载PDF
论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的构建
12
作者 郝慧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9年第10期79-82,共4页
经济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使得我国环境侵权事件不断出现,传统的民事侵权救济已无法应对新时期环境侵权纠纷。综述环境侵权损害补偿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化救济方式,能弥补传统环境侵权救济补偿的不足,缓解救济不及时导致的社会矛盾,使... 经济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使得我国环境侵权事件不断出现,传统的民事侵权救济已无法应对新时期环境侵权纠纷。综述环境侵权损害补偿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化救济方式,能弥补传统环境侵权救济补偿的不足,缓解救济不及时导致的社会矛盾,使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提出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应尽快构建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社会化救济 损害补偿基金
下载PDF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去向的经验归纳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10
13
作者 张陈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51-66,共16页
实践中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产生的大额损害赔偿金多用于受侵害生态环境的修复,但规范层面关于赔偿金管理的制度迄今付之阙如。案例归纳显示,各地在摸索中形成了“赔偿金交付审理法院指定账户”、“赔偿金上缴至国库”、“赔偿金交付政... 实践中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产生的大额损害赔偿金多用于受侵害生态环境的修复,但规范层面关于赔偿金管理的制度迄今付之阙如。案例归纳显示,各地在摸索中形成了“赔偿金交付审理法院指定账户”、“赔偿金上缴至国库”、“赔偿金交付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的专用账户”以及“赔偿金交付至第三方专项基金账户”四种路径。前三种路径由公权力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不失为“摸着石头过河”的有益经验,但对救济受损环境公益的实效性、赔偿金去向的合目的性、实现“吸收社会公众不满”等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目的,难以平衡兼顾。为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价值预期和规范预期,应当立足于上述实践经验、吸收比较法营养,完善环境公益赔偿金管理的制度建构。本文提出应当在第四种路径的经验基础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实际运营,以检察机关监督为主、民间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的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模式,并发展配套机制,以保证正当性、合理性与实效性为前提力求从实践智慧积累逐步过渡到规范制度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损害赔偿金 环境修复金 公益基金 监督
下载PDF
论环境侵权损害中致害人负担与基金救济的衔接 被引量:1
14
作者 林雨新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第7期62-65,共4页
环境侵权损害填补基金在我国尚未建立,其具体构建方案也有待学界加以探讨,其中关键在于致害人负担与基金救济的衔接问题。文章在参考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环境侵权损害填补基金应有的性质及目的入手,提出制度构建的相应对策,以... 环境侵权损害填补基金在我国尚未建立,其具体构建方案也有待学界加以探讨,其中关键在于致害人负担与基金救济的衔接问题。文章在参考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环境侵权损害填补基金应有的性质及目的入手,提出制度构建的相应对策,以期取得抛砖引玉之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致害人负担 损害填补 基金救济
下载PDF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7
15
作者 林煜 《中国环境管理》 CSSCI 2019年第4期124-131,共8页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归属,我国实践中有环保部门主管、纳入国库、纳入法院指定账户、纳入专项账户等不同归属模式,但在其管理与使用方面,我国尚且存在诸如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名称不统一、资金使用系统不透明、社...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归属,我国实践中有环保部门主管、纳入国库、纳入法院指定账户、纳入专项账户等不同归属模式,但在其管理与使用方面,我国尚且存在诸如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名称不统一、资金使用系统不透明、社会公众査询难、地方行政机关干预过多、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拟建议设立"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对环境公益诉讼产生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各地方未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资金等相关资金进行统筹与规范,以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完善。为此,需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构建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组织的监督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并指导基金的有效运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基金会 监督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量:3
16
作者 李刚 鲁玉龙 +1 位作者 徐金泉 齐建明 《环境科学与管理》 CAS 2017年第12期151-154,共4页
介绍了绍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特点和实际使用管理的实践情况,分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在管理使用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建议拓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筹集渠... 介绍了绍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特点和实际使用管理的实践情况,分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在管理使用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建议拓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筹集渠道,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资金追缴的司法保障机制,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强制投保责任险,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办法应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以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为主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资金 资金管理 存在问题 对策与建议
下载PDF
谈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被引量:1
17
作者 王兰 《环境与发展》 2013年第8期5-8,共4页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就是环境风险预防机制中很重要的一环。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环境损害转嫁给社会的环境治理成本,同时增加行为人的行为成本。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补救对侵害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功能的下降方面起到非常重要...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就是环境风险预防机制中很重要的一环。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环境损害转嫁给社会的环境治理成本,同时增加行为人的行为成本。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补救对侵害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功能的下降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例,阐述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损害 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救济机制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下载PDF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裁判与基金理赔程序间的协调 被引量:2
18
作者 潘涔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年第3期41-51,共11页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已正式开始理赔,相关法律实践问题亟需完善。通过案例从法院裁判与基金理赔的不同认定、实践问题两个角度探析船舶油污损害的不同赔偿层次,区分与识别各自实践中的不同实体与程序问题,协调二者间的承启关系,通...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已正式开始理赔,相关法律实践问题亟需完善。通过案例从法院裁判与基金理赔的不同认定、实践问题两个角度探析船舶油污损害的不同赔偿层次,区分与识别各自实践中的不同实体与程序问题,协调二者间的承启关系,通过提出应对不同程序所应采取的适当申请,提升理赔实践效率,促进完善理赔法律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油污 油污基金 环境损害 理赔
下载PDF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的构建——以加拿大联邦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为视角 被引量:5
19
作者 尧羽珍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65-69,共5页
生态环境一旦发生损害,对生态环境的赔偿数额是巨大的。私人责任主体往往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生态环境损害是长期性、积累性和多方性的原因造成的,通常会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的情况;另外在生态环境损害中,也有可能出现责任主体免责... 生态环境一旦发生损害,对生态环境的赔偿数额是巨大的。私人责任主体往往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生态环境损害是长期性、积累性和多方性的原因造成的,通常会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的情况;另外在生态环境损害中,也有可能出现责任主体免责的事由。考虑到生态环境损害的特殊性,传统的救济方式已经不适合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而社会化救济的方式似乎能解决这一困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就是社会化救济的一种途径,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对我国治理和修复生态环境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
下载PDF
论城市地表径流损害的赔偿
20
作者 杨清海 郑存德 李富祥 《丹东纺专学报》 2003年第1期44-45,42,共3页
城市地表径流污染有其独特的特征,现行的环境法律规范对此缺乏规范指导。本文分析了城市地表径流造成的损害与传统环境问题的不同特性,以及适用法律的特点,说明完善立法。
关键词 地表径流 环境损害 污染特征 污染源 环境赔偿基金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