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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特点与重点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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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宏明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32-37,共6页
为应对快速城市化发展引起的诸多生态、环境、健康、安全问题,我国在21世纪初提出了森林城市的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欧美发达国家提出的城市林业理论,创造性地将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我国城市建设、改造、拓展和管理的一种全新... 为应对快速城市化发展引起的诸多生态、环境、健康、安全问题,我国在21世纪初提出了森林城市的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欧美发达国家提出的城市林业理论,创造性地将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我国城市建设、改造、拓展和管理的一种全新发展模式,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在国内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其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系统回顾了我国森林城市建设发展的历程,梳理了我国森林城市建设从宣传发动到宣传发动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再从规范管理上升到国家战略的3个发展阶段;从森林城市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和建设目标4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特点;提出了我国森林城市建设应抓好规划编制、强化组织领导、扩量提质增效、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和搞好宣传发动5项重点工作,以期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科学、有序、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森林城市 生态 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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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伦理基础——兼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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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永君 李宇遐 《医学与哲学(A)》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4,共4页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冲击与影响,陷入伦理精神缺失、公益性质淡化、价值目标扭曲、整体效率低下的窘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当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伦理基础建设,努力实现行业伦理精神回归。新医改...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冲击与影响,陷入伦理精神缺失、公益性质淡化、价值目标扭曲、整体效率低下的窘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当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伦理基础建设,努力实现行业伦理精神回归。新医改只有将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最大现实难题与合理规划长远发展战略相协调,着重从微观层面上提出切中要害的可操作性实施方案、监管制度、政策法规措施,才能切实引导医疗卫生事业摆脱困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改革 伦理基础 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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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背景下的医患关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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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珂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9-12,共4页
医患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宏观医疗卫生政策不相协调,以及社会环境、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与患方诸多因素的影响,医患关系出现紧张的态势,不仅影响到... 医患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宏观医疗卫生政策不相协调,以及社会环境、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与患方诸多因素的影响,医患关系出现紧张的态势,不仅影响到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也成为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了解医患关系的属性,分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对于在新医改背景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的主体 新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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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主体动态模型”的康养城市协同建设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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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依妍 朱颖 《现代农业研究》 2022年第11期6-10,共5页
康养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通过对康养城市建设主体的解读,得出三大主体:政府、企业、社区。基于主体协同建设的合理性,构建康养城市协同建设“三主体动态模型”,分析其运行机制。由此表明:政府作为“掌舵者”,引导企业和... 康养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通过对康养城市建设主体的解读,得出三大主体:政府、企业、社区。基于主体协同建设的合理性,构建康养城市协同建设“三主体动态模型”,分析其运行机制。由此表明:政府作为“掌舵者”,引导企业和社区协同共建康养城市;企业是市场的主导力量,基于政府政策主导康养城市建设,为社区提供相应的康养服务;社区是康养城市建设的基础主体,借助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康养服务资源,造福康养群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康养城市建设主体 协同建设 三主体动态模型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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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63家妇幼保健院孕期营养门诊建设状况和妊娠结局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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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群 乔亚萍 +3 位作者 王爱玲 狄江丽 鲁泽春 宋波 《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 CSCD 2022年第3期235-238,共4页
目的 了解城市妇幼保健院孕期营养门诊建设状况及妊娠结局。方法 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自行设计问卷,抽取全国28个省48个大中城市63家妇幼保健院,对其孕期营养门诊房屋设施、人员、设备等配置情况及胎儿出生体重及剖宫产率进行调查。结果... 目的 了解城市妇幼保健院孕期营养门诊建设状况及妊娠结局。方法 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自行设计问卷,抽取全国28个省48个大中城市63家妇幼保健院,对其孕期营养门诊房屋设施、人员、设备等配置情况及胎儿出生体重及剖宫产率进行调查。结果 配备专职人员、同时配备产科及营养科专业人员及门诊人数≥4人的机构分别占61.90%、46.03%和49.21%,各项基本设备的配备率最高为80.95%,有49.21%和41.27%的机构同时配备基本设备和全部设备;东部地区人员专业、数目及基本设备配置符合要求的均高于中、西部地区(P <0.05);配备专职人员、同时配备两类专业人员及门诊人数≥4人、分别配备或同时配备基本设备的机构,其剖宫产率、巨大儿发生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均低于配备不足的机构(均P <0.05)。结论 孕期营养门诊规范化建设对降低巨大儿、低出生体重儿、剖宫产率有促进作用,调查机构存在孕期营养门诊的基础建设、人员和基本设备配置不足等情况,亟待规范及完善,进一步促进孕期营养门诊的规范化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 妇幼保健院 孕期营养门诊 建设状况 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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