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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罪刑事立法的完善——基于意大利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罪立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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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武耀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5期107-123,共17页
在经过25年的实施之后,伴随社会、经济、法治等领域的持续发展和变化,我国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罪刑事立法需要基于刑法谦抑性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进行修正,该罪保护的法益也应当理解为国家有效掌握、监督企业等组织的活动信息和经营状... 在经过25年的实施之后,伴随社会、经济、法治等领域的持续发展和变化,我国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罪刑事立法需要基于刑法谦抑性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进行修正,该罪保护的法益也应当理解为国家有效掌握、监督企业等组织的活动信息和经营状况。参考意大利相关立法经验,修正的主要内容包括:从刑事处罚上特别考量以逃骗税为目的的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行为;明确为目的犯,犯罪主观要件增加“为了使自己或者他人获得不正当利益或使他人利益受损”;以会计资料的不可支配性或不可查寻性来界定犯罪客观行为的特征,严格限制具有刑事处罚意义的隐匿、销毁行为;摒弃行为犯的认定,严重情节统一界定为“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致使相关经济活动及成果情况无法重构”;适当增加刑事处罚力度,处以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罪 目的犯 具体危险犯 刑法谦抑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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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为犯罪化的司法实现 被引量:2
2
作者 蒋岩波 孙浩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17-120,F0003,共5页
在现代社会,垄断行为犯罪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尽管我国早已实现垄断行为犯罪化,但至今我国仍然鲜有相关规范司法机构行为的规范。司法权在垄断行为犯罪化的过程中应该保持一定的克制,这要求立法机构必须进一步明确对垄... 在现代社会,垄断行为犯罪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尽管我国早已实现垄断行为犯罪化,但至今我国仍然鲜有相关规范司法机构行为的规范。司法权在垄断行为犯罪化的过程中应该保持一定的克制,这要求立法机构必须进一步明确对垄断行为犯罪化的态度及司法机构不能肆意扩大犯罪圈。要使垄断行为犯罪化在司法中恰当实现,除了必须在司法过程中秉持刑法谦抑的理念,并要借鉴宽恕制度及承诺和解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如何定罪及如何量刑的具体操作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垄断行为 犯罪化 司法权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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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向何方?——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 被引量:10
3
作者 黄伟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11-16,共6页
刑法修正案正越来越成为刑法修改的常态方式。刑法修正案(一)到(六)以严密刑事法网,提高刑罚力度为特色。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延续了以往修正案的重刑思想,但有自己的特色。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在立法目的的强调上值得肯定,在刑罚轻缓方... 刑法修正案正越来越成为刑法修改的常态方式。刑法修正案(一)到(六)以严密刑事法网,提高刑罚力度为特色。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延续了以往修正案的重刑思想,但有自己的特色。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在立法目的的强调上值得肯定,在刑罚轻缓方面有所突破,但仍然存在诸多可探讨之处。强调反腐,但忽视了与刑法基本理论的契合;修法技术有缺陷,行为构成不规范;配套法律不健全,入罪理由太勉强。因此,刑法修正应把握好定位,严格坚持必要性原则、谦抑性原则,规范刑法修正的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 立法趋势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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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必要性与正当性评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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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玉庭 黄大威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16-19,共4页
增设危险驾驶罪是在没有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效用的情况下作出的立法选择,是没有理性分析民意的结果,因而立法的必要性并不充分。基于对刑法最后手段性的违背,危险驾驶罪的设立违背刑法的谦抑精神;危险驾驶罪的设立意味着投入高昂的刑法成... 增设危险驾驶罪是在没有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效用的情况下作出的立法选择,是没有理性分析民意的结果,因而立法的必要性并不充分。基于对刑法最后手段性的违背,危险驾驶罪的设立违背刑法的谦抑精神;危险驾驶罪的设立意味着投入高昂的刑法成本,而收获较低的刑法效益,因而违背刑法的经济性;危险驾驶罪的设立缺乏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控制 国民欲求 刑法谦抑 刑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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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司法适用:现状检思与路径优化 被引量:2
5
作者 张益刚 安然 《齐鲁学刊》 CSSCI 2021年第3期107-117,共11页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本应成为刑法规制虚假信息的利器,但本罪自问世以来的司法适用情况远未达到理想状态。究其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长期以来存在理念滞后、内容不清、认定标准阙如等问题,极大地妨碍了本罪司法效能的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本应成为刑法规制虚假信息的利器,但本罪自问世以来的司法适用情况远未达到理想状态。究其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长期以来存在理念滞后、内容不清、认定标准阙如等问题,极大地妨碍了本罪司法效能的发挥。不应以刑法谦抑性等为由,一味限制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适用。在中国语境下,刑法谦抑性不等于非犯罪化,刑法谦抑性应在以“限制”为主的精神内涵中引入“妥当”的考量要素。同时,通过相关罪名内容的厘清、网络秩序可罚性的认可、认定标准的制定等方式,有效提升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司法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信息 司法适用 刑法谦抑性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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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刑法立法重刑政策评析及反思 被引量:2
6
作者 赵运锋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97-102,共6页
考察历年的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可知,对金融刑法的修改体现了严厉刑事政策;严厉性立法政策的贯彻,不但背离刑法的谦抑性精神,还与罪刑配置规律相违背,并加大了我国金融刑法立法与国外立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差距;惩治金融犯罪,刑罚的严厉... 考察历年的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可知,对金融刑法的修改体现了严厉刑事政策;严厉性立法政策的贯彻,不但背离刑法的谦抑性精神,还与罪刑配置规律相违背,并加大了我国金融刑法立法与国外立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差距;惩治金融犯罪,刑罚的严厉性不是全部,加强刑事介入的确定性、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及加大经济系统自身的调整等,才能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犯罪 严厉刑事政策 刑法谦抑性 经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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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司法逻辑——基于106件裁判文书的考察 被引量:1
7
作者 刘金祥 毕劲松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4-91,共8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劳动者职业安全权刑法保护机能扩张的表现,但是刑罚介入的关口和量刑幅度与劳动刑法出场的应然姿态不符。司法处理这一难题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出"前置违法"的重刑化和"事后态度"的轻缓化,淡化了...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劳动者职业安全权刑法保护机能扩张的表现,但是刑罚介入的关口和量刑幅度与劳动刑法出场的应然姿态不符。司法处理这一难题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出"前置违法"的重刑化和"事后态度"的轻缓化,淡化了安全生产单位自我管理的实现和事故预防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刑事司法逻辑上,一方面应当通过对犯罪情节加重的认定,强化事故的预防和自我管理的实现,有效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另一方面,还应当通过适度地重刑化来实现刑罚的保障功能。如此,在现有制度规范内,有助于变"注重实害处罚"为"强化危险消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司法逻辑 刑法谦抑性 刑法保护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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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的得与失 被引量:1
8
作者 付晓雅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68-72,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经济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刑事犯罪的立法内容进行的修改与完善,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彰显刑法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权、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功能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经济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刑事犯罪的立法内容进行的修改与完善,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彰显刑法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权、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功能与作用,反映时代的诉求,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七) 宽严相济 谦抑性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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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在我国适用之否定 被引量:4
9
作者 扈晓芹 樊刘佳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27-31,共5页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问世,以及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再度回到公众的视野。在英美法系国家,同样致力于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成为重点研究对象,有观点主张将该规则引入并适...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问世,以及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再度回到公众的视野。在英美法系国家,同样致力于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成为重点研究对象,有观点主张将该规则引入并适用于我国刑事司法中,以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但此种观点过于狭隘且缺乏相关理论支撑。首先,两大法系的本质区别决定了该规则与我国刑法存在互斥性;其次,该规则的性质特点与我国相关法律原则相违背;再次,我国当前国情与该规则的适用性引入存在冲突。因此,通过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来解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非可行之举,对此应保持谨慎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犯罪 恶意补足年龄规则 《刑法修正案(十一)》 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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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刑事立法完善--基于意大利不申报罪刑事立法及适用的启示 被引量:1
10
作者 翁武耀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4期45-68,共24页
我国现行逃税罪刑事立法存在犯罪主体范围狭小、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定罪量刑的不公平差别对待、主观要件缺乏逃税目的的明确规定、逃税金额的累计规则不当,以及不申报逃税行为的界定过于简化、针对不申报逃税行为的入罪门槛相对过低、... 我国现行逃税罪刑事立法存在犯罪主体范围狭小、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定罪量刑的不公平差别对待、主观要件缺乏逃税目的的明确规定、逃税金额的累计规则不当,以及不申报逃税行为的界定过于简化、针对不申报逃税行为的入罪门槛相对过低、刑事处罚相对过重等问题,由此形成逃税定罪处罚立法的结构性失衡。《刑法修正案(七)》出台至今已经过去十多年,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税收法治建设也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在此背景下,可借鉴意大利不申报(逃税)罪刑事立法及相关司法判决和学说观点。我国税收犯罪刑事立法理念应当转变为以打击逃税等税收实害行为为基准,而逃税犯罪刑事立法需要在严密刑事打击法网、充分维护国库利益的同时,强调刑法谦抑性原则并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我国不申报行为的逃税罪立法完善具体包括以具有申报义务来限定犯罪主体、限制逃税比例入罪门槛的应用范围、原则上不加总不同税种的逃税金额、主观要件增加逃税目的、消除扣(收)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逃税定罪处罚方面的差异,以及针对不申报逃税行为明确界定构成条件、在入罪门槛与处罚标准上差别化对待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不申报 犯罪主体 入罪门槛 刑法谦抑性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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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几个问题的探讨
11
作者 肖松平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6期76-77,共2页
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自主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视为单位犯罪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和要求。对单位实施的刑法分则未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危害行为以个人犯罪论处,是完全正当的,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关键词 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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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及其对我国犯罪控制的启示
12
作者 夏娜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14年第3期43-47,共5页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以实用主义哲学与社会控制学说作为其理论的基石,以社会利益学说作为其社会控制理论思想的核心。该理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发展起来的,影响颇深。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中的刑法谦抑性这一理论的实质精神...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以实用主义哲学与社会控制学说作为其理论的基石,以社会利益学说作为其社会控制理论思想的核心。该理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发展起来的,影响颇深。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中的刑法谦抑性这一理论的实质精神也不谋而合。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建设中,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对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尤其是在现代化的社会进程中,以利益博弈为核心的骤变与聚合,使得犯罪组织化、多元化和复杂化等等,进一步使控制犯罪这个社会越轨行为的难度加大。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这一理论相结合正好给予了我国犯罪控制的理论指引,最终达到减少犯罪的社会控制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明 社会控制 犯罪控制 刑法谦抑性 刑法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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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中刑法谦抑精神之贯彻
13
作者 邓小刚 《武汉商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70-73,共4页
刑法在扫黑除恶斗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刑法自身的缺陷决定了刑法应当具有谦抑精神,谦抑精神也应当贯彻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扫黑除恶斗争中主要通过严格控制黑恶势力犯罪的刑法处罚范围和刑法处罚力度来贯彻刑法的谦抑精神。
关键词 扫黑除恶 刑法 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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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死刑研究
14
作者 贾佳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6期95-100,共6页
集资诈骗犯罪是金融诈骗犯罪中唯一保留死刑的一个罪名,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集资诈骗罪是否应当适用死刑仍存在很大争议。从刑法的价值、我国的现实和世界刑罚发展的趋势来看,对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刑罚轻缓化的潮流... 集资诈骗犯罪是金融诈骗犯罪中唯一保留死刑的一个罪名,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集资诈骗罪是否应当适用死刑仍存在很大争议。从刑法的价值、我国的现实和世界刑罚发展的趋势来看,对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刑罚轻缓化的潮流,我国应当取消该罪的死刑,并对集资诈骗的刑罚配置进行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打击犯罪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资诈骗罪 死刑 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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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观念的现代省思 被引量:2
15
作者 严磊 梅传强 《行政与法》 2018年第9期108-117,共10页
古代"乱世重典"的社会治理需要、"诸法合一"的刑法功能越位、"维护统治"的刑法工具观念等共同塑造了我国传统的重刑观念。在倡导刑罚轻缓化、保障人权的现代社会,重刑观念依旧存在于我国相关领域,表现为... 古代"乱世重典"的社会治理需要、"诸法合一"的刑法功能越位、"维护统治"的刑法工具观念等共同塑造了我国传统的重刑观念。在倡导刑罚轻缓化、保障人权的现代社会,重刑观念依旧存在于我国相关领域,表现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不当突破、过度刑法化的社会治理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量刑现状的不尽人意、外源性法治发展的局限,表现为仍存在刑罚观念的严重脱节、刑罚常识普及匮乏、刑法实施的社会评价偏低等典型问题。因此应从科学刑罚观念的宣扬与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两方面入手,提高刑法实施的社会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刑观念 刑罚轻缓化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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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谦抑性对我国刑法实践的影响 被引量:1
16
作者 赵泓翔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第4期11-15,共5页
刑法谦抑性是刑法的内在价值追求,是限制国家暴政、保障人权的手段之一,承载着自由、公正、秩序、效率等多重价值。国家体系成熟化、法治化的今天,刑法由于其特有的严厉性,任何一点变动都会影响着公民权利的实现。刑法谦抑性不能只局限... 刑法谦抑性是刑法的内在价值追求,是限制国家暴政、保障人权的手段之一,承载着自由、公正、秩序、效率等多重价值。国家体系成熟化、法治化的今天,刑法由于其特有的严厉性,任何一点变动都会影响着公民权利的实现。刑法谦抑性不能只局限在刑法某一部分,应该全局性地适用。文章首先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概念出发进行辨析,厘清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价值内涵,其次分析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并进一步探讨了与之密切相关的两个热点问题:刑事政策与谦抑性、死刑适用与谦抑性。在此基础上分析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对我国刑法实践的价值,论证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应当具有谦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性 价值内涵 刑事政策 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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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法律规制的不足及调整 被引量:1
17
作者 万瑾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39-45,共7页
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愈演愈烈,其原因在于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与计划经济时代的法律规制体系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对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制主要依赖于行政上的取缔和刑事上的严惩。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不利于金融体制改革... 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愈演愈烈,其原因在于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与计划经济时代的法律规制体系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对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制主要依赖于行政上的取缔和刑事上的严惩。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不利于金融体制改革,还违背了法律规制体系的阶梯性要求。因而有必要进行改革,对我国非法集资法律规制体系进行调整:增设民事规制,注重行政措施前期的介入,限制刑事规制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集资 法律规制 行政介入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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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刑法介入问题研究 被引量:2
18
作者 贺晨霞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106-112,共7页
为了在促进金融创新与防控刑事风险中寻求平衡,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应保持合理的限度:在立法方面,应以刑法的谦抑性为总体指导原则,让前置法与刑法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对金融犯罪的保护法益重新审视与调整;在司法方面,应以罪刑法定原则... 为了在促进金融创新与防控刑事风险中寻求平衡,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应保持合理的限度:在立法方面,应以刑法的谦抑性为总体指导原则,让前置法与刑法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对金融犯罪的保护法益重新审视与调整;在司法方面,应以罪刑法定原则为总体制约机制,恪守二次违法性理念,采用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双重入罪标准,厘清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金融创新 金融犯罪 刑法介入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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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性刑事立法反思——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被引量:3
19
作者 曹叶 《中州大学学报》 2021年第2期46-51,共6页
随着社会发展,刑法规范随之发生变化是必然的,但是刑法修正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不应当随意被民意影响而动摇其立法价值。回应性刑事立法旨在解决当下社会中已经发生且引发广泛关注的问题,屈从民意在刑法中作出回应的非理性立法模式。... 随着社会发展,刑法规范随之发生变化是必然的,但是刑法修正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不应当随意被民意影响而动摇其立法价值。回应性刑事立法旨在解决当下社会中已经发生且引发广泛关注的问题,屈从民意在刑法中作出回应的非理性立法模式。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针对近年来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包括长生疫苗问题、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性侵幼女案件问题,回应性刑事立法的应急性使其仓促、粗浅,并且非理性,在刑法体系中时常会出现兼容难问题,而且容易使得刑法沦为社会治理的工具,所以刑事立法应当坚持其自身规律,保证立法品质,维护法律权威,坚持谦抑主义,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回应性立法 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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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处罚范围适度扩张的合理性及其限制 被引量:4
20
作者 钱叶六 《警学研究》 2020年第5期46-57,共12页
晚近刑法处罚范围的不断扩张是转型社会时期有组织地合理应对犯罪的现实需要,不仅具有实践合理性,亦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为了防止刑法过于介入社会日常生活,造成刑法的不当扩张,有必要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进行合理的限制。立法上的路... 晚近刑法处罚范围的不断扩张是转型社会时期有组织地合理应对犯罪的现实需要,不仅具有实践合理性,亦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为了防止刑法过于介入社会日常生活,造成刑法的不当扩张,有必要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进行合理的限制。立法上的路径主要是:坚守刑法谦抑性原则,去重刑化和适度的犯罪化应予并行;无处罚必要性的个别犯罪应予除罪化。司法上则应当做到:刑法的解释和适用须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对抽象危险犯的认定应允许反证、要合理区分共犯行为的正犯化规定和特定共犯的量刑规则、运用阶层式犯罪构成体系检验可能有违“常识、常情、常理”的有罪结论以及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要坚持目的解释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处罚范围 扩张 实践合理性 刑法谦抑性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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