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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证据规定》视角下鉴定人制度定位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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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小利 《中国司法鉴定》 2020年第2期1-9,共9页
鉴定人角色定位是鉴定人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它决定着鉴定人的制度设计及鉴定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从比较法角度看,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属于证人,具有党派性的特征。大陆法系国家在鉴定人角色定位问题上有不同... 鉴定人角色定位是鉴定人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它决定着鉴定人的制度设计及鉴定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从比较法角度看,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属于证人,具有党派性的特征。大陆法系国家在鉴定人角色定位问题上有不同的观点。通过梳理发现,这些观点可总结为证据方法说、证据调查说和折衷说三种。在我国,经过民事诉讼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鉴定人定位问题的脉络越来越清晰。2019年12月,新《民事证据规定》颁布,鉴定人定位的明晰成为理解、适用新《民事证据规定》鉴定人制度的前提。术语上的届分、内容上的区别是制度完善的基础,"双重属性"下其他专家制度的配套适用也是问题解决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证据规定 鉴定人 证据方法 证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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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陷阱取证”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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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38-39,共2页
陷阱取证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陷阱取证”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应根据民事案件“陷阱取证”的涵义、种类和特点以及它与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关键词 陷阱取证 民事诉讼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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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举证制度的完善
3
作者 尹丽华 《河北法学》 CSSCI 2004年第11期75-78,共4页
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共同构成举证责任的完整涵义 ,其中结果责任属于实质性涵义 ,反映了举证责任的本质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的内容完善了法院在审前程序的功能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与条件厘定了当事人和法院权利和职责各自行使的边... 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共同构成举证责任的完整涵义 ,其中结果责任属于实质性涵义 ,反映了举证责任的本质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的内容完善了法院在审前程序的功能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与条件厘定了当事人和法院权利和职责各自行使的边界。《证据规定》无疑完善了民事举证制度 ,但在许多内容上构成对现行民诉法的突破 ,使两者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 ,为此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 ,以解决《证据规定》与民诉法的协调与效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举证制度 行为责任 结果责任 举证责任 证据交换 民事诉讼 举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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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对民事抗诉的影响
4
作者 吴青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2004年第6期76-79,共4页
《民诉证据规定》对抗诉的积极影响有 :强化落实结果责任 ,当事人举证相矛盾 ,无法认定事实时 ,法院依举证责任判决一方败诉 ,不属错误 ;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的确立 ,促进检察机关坚持原审案卷审查 ,弱化职权调查 ,排斥新证据 ;严重... 《民诉证据规定》对抗诉的积极影响有 :强化落实结果责任 ,当事人举证相矛盾 ,无法认定事实时 ,法院依举证责任判决一方败诉 ,不属错误 ;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的确立 ,促进检察机关坚持原审案卷审查 ,弱化职权调查 ,排斥新证据 ;严重违反质证规则 ,应属适用程序法错误 ,强化程序公正观念 ;确立法律真实证明要求、证据裁判主义、自由心证理念和“高度盖然性”最低证明标准 ,审查抗诉也应遵循这些规范。消极影响有 :造成法律适用的冲突和混乱 ,赋予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缩小了抗诉范围 ,且难以认定法官枉法裁判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抗诉 法官 确立 认定 高度盖然性 自由心证 败诉 案卷 裁判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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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析 被引量:1
5
作者 邵艳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S1期157-160,共4页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得以正式确立。然而,实务中对该规则一直有所误解。目前,不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立法和司法理论上...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得以正式确立。然而,实务中对该规则一直有所误解。目前,不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立法和司法理论上都有不同的做法。在我国虽然立法上有禁止非法获取证据的规定,但对非法证据有无证明力则没有明确规定,这里有必要借鉴两大法系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探讨如何建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民事诉讼 内涵 价值 历史沿革 比较法考察 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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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及其启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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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大扬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83-96,共14页
日本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义务,属于一般化义务。无论文书持有人是当事人还是案外第三人,只要其没有拒绝提出文书的除外事由,均应负担文书提出义务。当事人申请文书提出命令后,裁判所对双方的主张进行审理,进而作出文书提出命令决定或驳... 日本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义务,属于一般化义务。无论文书持有人是当事人还是案外第三人,只要其没有拒绝提出文书的除外事由,均应负担文书提出义务。当事人申请文书提出命令后,裁判所对双方的主张进行审理,进而作出文书提出命令决定或驳回文书提出命令申请的决定。日本知识产权诉讼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是基于日本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发展形成,但二者又存在诸多不同。日本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特殊规则,对当事人申请中提出文书的必要性作出了限定;裁判所可以利用秘密调查程序对文书提出的必要性、文书持有人是否存在拒绝提出文书的正当事由进行审理;在裁判所认为需要听取当事人或专门委员对文书的意见时,可以向其开示文书,并发布保守秘密命令。我国新颁布的知产证据规定对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提出命令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与普通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规定相比,并未充分反映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规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更高要求也需进一步增强。因此,可以借鉴日本的有关成熟制度,建议通过完善法院对文书提出必要性的审查程序、规范拒绝提出文书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扩大文书提出命令的主体范围、适用文书最小接触范围原则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充分发挥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在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证据规定 文书提出命令 秘密调查程序 技术调查官 证据保全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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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 被引量:3
7
作者 黄经纬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68-71,共4页
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可以在主体、目的、手段、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解构,从而从不同角度把握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行为。而从认定与防范角度来讲,具体情形下实体证据的认定不可或缺。就行为规制而言,民事诉讼规则在诉讼的各个阶段的规制亦... 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可以在主体、目的、手段、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解构,从而从不同角度把握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行为。而从认定与防范角度来讲,具体情形下实体证据的认定不可或缺。就行为规制而言,民事诉讼规则在诉讼的各个阶段的规制亦不可少,同时,诉讼监督及立法上完善对规制这一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虚假诉讼 证据认定 程序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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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证据规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被引量:1
8
作者 王建徽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26-28,共3页
民事证据规则体现了先进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价值理念,但其实施的外部条件不够,规则自身也存在不足。正视问题,对民事证据规则坚持和改进,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是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途径。
关键词 民事证据规则 问题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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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陷阱取证
9
作者 邱睿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25-27,51,共4页
民事陷阱取证是诉讼法学的前沿问题,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为防止该取证方式被滥用,应以合法性、必要性为原则,限定民事陷阱取证的适用条件,强化民事陷阱取证的程序保障机制。与此同时,为保障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 民事陷阱取证是诉讼法学的前沿问题,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为防止该取证方式被滥用,应以合法性、必要性为原则,限定民事陷阱取证的适用条件,强化民事陷阱取证的程序保障机制。与此同时,为保障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应赋予被取证人一定的救济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陷阱取证 存在基础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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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明妨碍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以民事诉讼为参照 被引量:4
10
作者 于鹏 冯亦浓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28-143,共16页
行政诉讼证明妨碍易发生于证据形成过程中,且通常与严重的行政程序违法行为竞合。行政诉讼证明妨碍的典型特征主要表现为,当事人双方实施妨碍行为的动机和机会不均等、不作为妨碍行为更为普遍和妨碍法律后果的承担者特定情况下与妨碍主... 行政诉讼证明妨碍易发生于证据形成过程中,且通常与严重的行政程序违法行为竞合。行政诉讼证明妨碍的典型特征主要表现为,当事人双方实施妨碍行为的动机和机会不均等、不作为妨碍行为更为普遍和妨碍法律后果的承担者特定情况下与妨碍主体分离等。以民事诉讼为参照,应从程序法、证据法和实体法三方面入手,构建行政诉讼证明妨碍制裁与救济规则体系。其制度要点包括:确立权力控制、回复真实和补偿之法律规制目标,服务于争议解决、权利救济和行政监督之诉讼目的;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进行改进,加大公法上的不利评价;在证据自由评价说的理论框架内选择适用制裁与救济手段,同时为法官评价设置若干标准;完善民事、刑事责任以及行业规范制裁等实体法层面的规制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妨碍 法律规制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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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自认的类型化分析—《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理论阐释 被引量:5
11
作者 陈国欣 《证据科学》 2022年第2期145-158,共14页
《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适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判断限制自认能否构成自认。因为限制自认的实践形态多样,所以《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理论阐释应采用类型化分析的方式。限制自认成立自认须得满足自认成立要件中的不利益性要求,此不利益性... 《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适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判断限制自认能否构成自认。因为限制自认的实践形态多样,所以《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理论阐释应采用类型化分析的方式。限制自认成立自认须得满足自认成立要件中的不利益性要求,此不利益性的判断应聚焦于当事人“限制主张”对其“自认主张”效力的影响。以“限制主张”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广义限制自认分为部分自认、附理由的否认、附请求条件的自认和狭义限制自认。一般情形下,部分自认可以成立自认;附理由的否认不应成立自认;附请求条件的自认如果是原告作出的,一般不可成立自认,如果是被告作出的则可能成立自认;至于狭义限制自认,一般只有附权利受制抗辩的“自认主张”有可能成立自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证据规定 限制自认 部分自认 附理由的否认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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