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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要件的重构——兼评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相关请求权竞合 被引量:11
1
作者 魏盛礼 张小萍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65-71,共7页
由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欠缺清晰化,在理论上导致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违约得利之债难以区分,并使得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和物权的返还请求权、侵权之债的请求权产生竞合,也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的滥用,或是由于适用结果将... 由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欠缺清晰化,在理论上导致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违约得利之债难以区分,并使得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和物权的返还请求权、侵权之债的请求权产生竞合,也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的滥用,或是由于适用结果将违反法律最基本的公平正义而不敢适用。因此,应该从不当得利制度的物权变动理论基础视角分别对给付型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物权变动原因进行分析,重新构建其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 构成要件 给付型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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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失权规则的价值分析 被引量:5
2
作者 眭鸿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97-102,共6页
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并... 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并非没有限度。不过,缺憾的存在并不可怕,我们可以通过造就恶意失权制度,以矫正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的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失权规则 物权 法律效力 公信力 立法 善意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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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理论纲要 被引量:14
3
作者 孙宪忠 《法治社会》 2022年第6期1-24,共24页
本文意在提纲挈领,分析法律行为理论的内涵及重点问题,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效果意思与情谊行为、动机作为构成要件的学术争议、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制度的内在制度联系、法律行为理论的政治伦理意义、意思表示的本质和效力以及法律行为... 本文意在提纲挈领,分析法律行为理论的内涵及重点问题,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效果意思与情谊行为、动机作为构成要件的学术争议、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制度的内在制度联系、法律行为理论的政治伦理意义、意思表示的本质和效力以及法律行为的类型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之区分的生活逻辑、法理基础以及实践价值进行了讨论,并且回应了若干质疑物权行为理论的学术观点,最后总结了潘德克顿学说的主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物权行为理论 潘德克顿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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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行为性质论 被引量:3
4
作者 刘少军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31-35,共5页
法行为的本质属性是不同行为的权利(权力)义务(职责)关系的组合,不存在某法部门专有的法行为,任何法行为都同时由各法部门进行调整。经济法所调整的行为关系与相关法部门调整的行为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最终结果来看,它们是在各自... 法行为的本质属性是不同行为的权利(权力)义务(职责)关系的组合,不存在某法部门专有的法行为,任何法行为都同时由各法部门进行调整。经济法所调整的行为关系与相关法部门调整的行为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最终结果来看,它们是在各自价值目标基础上的一种不同法行为关系之间的边际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条件论 本质属性论 权义(责)统一论 经济法行为论 边际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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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与展开:古典与现代情境中的“物权行为”理论 被引量:1
5
作者 刘经靖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53-59,85,共8页
"物权行为"理论是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进行解读的法教义学工具。制度进化论意义上的物权行为存在古典与现代之分,前者以"仪式——交付"为代表,后者以诺成合同为典型。物权变动制度演进的意识流向差异导致了物... "物权行为"理论是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进行解读的法教义学工具。制度进化论意义上的物权行为存在古典与现代之分,前者以"仪式——交付"为代表,后者以诺成合同为典型。物权变动制度演进的意识流向差异导致了物权行为解释的不同际遇。近代无因性物权行为理论的根源在于其承认了物权变动的二元结构以及诺成合同的法律效力,却否认了合同的基本物权属性。物权私有化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与管制型登记制度之间的冲突是我国无因性理论的又一重要原因。祛除强加在登记和交付上的物权行为假想,回归诺成合同物权属性的本来面目,是澄清我国当代物权行为理论本质认识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 无因性理论 对抗主义 相对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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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功能的重新审视 被引量:1
6
作者 陈永强 《行政与法》 2006年第6期113-115,共3页
学界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大多集中在该理论对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上。本文认为物权行为理论的真正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益平衡;二是统一阐释所有权的移转问题;三是意思自治功能。并指出,物权行为抽象原则正确性的基础不是交易安全... 学界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大多集中在该理论对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上。本文认为物权行为理论的真正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益平衡;二是统一阐释所有权的移转问题;三是意思自治功能。并指出,物权行为抽象原则正确性的基础不是交易安全论,而是平衡论。利益平衡是该理论正确性的基础和界线。在利益失去平衡的情况下,应对抽象原则的适用予以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 平衡论 分离原则 抽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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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权法律性质研究 被引量:2
7
作者 张胜 翟小良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67-71,共5页
房屋租赁权是一种债权的物权化还是一种债权或者物权,历来争论很大,通过正反论证、类比论证、利益衡量的方法,对将房屋租赁权定位为债权的物权化这一学说进行质疑,可以认为房屋租赁权是用益物权。
关键词 租赁权 物权行为 公示公信 物权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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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上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8
作者 贾盛荣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16-21,共6页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制度中的基本范畴,其源于"抽象物权契约"理论,成为德意志法系样式的标志,被视为民法上的"任督二脉"。此"任督二脉"的概念、区别、存在的理论基础及效力认定,均为物权行为理...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制度中的基本范畴,其源于"抽象物权契约"理论,成为德意志法系样式的标志,被视为民法上的"任督二脉"。此"任督二脉"的概念、区别、存在的理论基础及效力认定,均为物权行为理论的展开。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与立法的实践,对于我国未来物权法是否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 负担行为 物权行为理论 处分行为 物权法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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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构成的理论探讨
9
作者 皮锡军 《河北法学》 2002年第4期87-92,共6页
萨维尼在创立物权行为理论时 ,并未明确物权行为的概念 ,故人们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在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 ,就物权行为的标的、物权行为的当事人、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及物权行为的形式要件做一些理论探讨 ... 萨维尼在创立物权行为理论时 ,并未明确物权行为的概念 ,故人们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在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 ,就物权行为的标的、物权行为的当事人、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及物权行为的形式要件做一些理论探讨 ,以供商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 物权公示制 物权变动制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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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物权行为
10
作者 杨秋生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5期458-460,共3页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否应引入物权行为制度是现今法律界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从民法典体例的选择与物权制度的关系入手,提出中国民法典应采用德国体例,选择德国体例就应引入物权行为制度。这是德国民法的体系性、逻辑性和科学性所决定的。
关键词 物权行为 中国 民法典 物权制度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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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之基础问题研究
11
作者 綦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1期66-69,共4页
物权行为理论作为德意志法系独特样式之标志,备受国内外学者之关注。揆诸史实,物权行为理论所承载的思想可追溯至罗马法,而非萨维尼一人之力。物权行为理论是建立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以及物从泛财产中分离的基础之上。《德国民... 物权行为理论作为德意志法系独特样式之标志,备受国内外学者之关注。揆诸史实,物权行为理论所承载的思想可追溯至罗马法,而非萨维尼一人之力。物权行为理论是建立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以及物从泛财产中分离的基础之上。《德国民法典》规定物权行为理论的原初性宗旨并非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而是在更高层面维护和保证权利人之意思自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理论 起源 立法基础 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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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区分原则与物权行为理论的关系
12
作者 李林林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78-80,共3页
《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是整部法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重大意义的具体规则之一,对本条的规定应作深入的理解才能深刻把握其所蕴含的法律价值。物权行为是对法律行为依其法律效果进行分类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物权法》中规定的区... 《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是整部法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重大意义的具体规则之一,对本条的规定应作深入的理解才能深刻把握其所蕴含的法律价值。物权行为是对法律行为依其法律效果进行分类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物权法》中规定的区分原则表明我国已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并未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即整个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还尚未完全确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分原则 物权行为理论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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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有关问题探讨 被引量:1
13
作者 吴瑜 杜晓智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25-28,共4页
文章明确了物权变动的三大主义与两大区分原则 ,指出可以用“物权行为”指称一些物权法上特有的行为 ,坚持我国民法不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立法选择 ,但也肯定对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有一定价值。
关键词 物权行为理论 物权行为独立性 物权行为无因性 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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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以绝对物权行为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1
14
作者 魏燕珍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68-77,共10页
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领域是否适用,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然而立法者对此却做出了肯定的选择。善意取得制度的出发点在于保障第三人利益,保护交易秩序,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仍然无法掩盖其理论的不足和价值的偏差。笔者以绝对物权行为理... 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领域是否适用,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然而立法者对此却做出了肯定的选择。善意取得制度的出发点在于保障第三人利益,保护交易秩序,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仍然无法掩盖其理论的不足和价值的偏差。笔者以绝对物权行为理论为视角,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理论做了一点修正,以填补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和价值缺陷,最大限度的平衡交易各方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行为 绝对物权行为 不动产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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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之探讨 被引量:1
15
作者 李研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5期83-86,共4页
优先购买权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本文在借鉴相关立法例及学说判例的基础上 ,对优先购买权的制度价值 ,法律性质 ,民法典中的定位 ,权利行使 ,权利效力进行探讨 。
关键词 优先购买权 形成权 法定优先购买权 约定优先购买权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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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与民法制度构造 被引量:3
16
作者 袁小彬 钟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46-49,共4页
本文从民法制度的构造与演进入手 ,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了实质性的价值分析判断 ,进而认为 ,物权行为理论确实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 。
关键词 物权行为 民法 所有权 不正得利 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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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效力区分原则的理论基础
17
作者 李壮壮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20-22,共3页
《物权法》第十五条体现了效力区分原则,效力区分原则与德国民法中物权行为理论下的分离原则并不相同,但是效力区分原则与德国民法中的分离原则关系密切。文章从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效力区分原则出发,探讨效力区分原则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 效力区分原则 物权行为理论 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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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之区分原则
18
作者 王焜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54-58,共5页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决定了区分原则的必然存在。区分原则,不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而是引起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与原因行为即债权行为的区分。区分原则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即将通过的物权法中,应确立区分原...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决定了区分原则的必然存在。区分原则,不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而是引起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与原因行为即债权行为的区分。区分原则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即将通过的物权法中,应确立区分原则的重要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分原则 物权行为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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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变动模式的实然与应然 被引量:1
19
作者 叶名怡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2-140,共19页
对于现行法确立的物权变动之形式主义,至少有五种解释论。解释论对揭示我国实然物权变动模式的作用相当有限,但有两点相对清楚:其一,现行法多处明确规定有因原则;其二,现行法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中包含意思表示。自审判实务而言,有因原... 对于现行法确立的物权变动之形式主义,至少有五种解释论。解释论对揭示我国实然物权变动模式的作用相当有限,但有两点相对清楚:其一,现行法多处明确规定有因原则;其二,现行法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中包含意思表示。自审判实务而言,有因原则普遍被各级法院所认可,同时很多判决点明登记合意、交付合意及物权变动合意。从应然角度看,但凡采形式主义,买卖合同的清偿就不可能是纯粹事实行为,它必然含有或伴有主观意思,具体包括公示合意(登记合意或交付合意)、清偿意思(清偿决定)以及物权变动意思;物权变动意思不仅是事实因素,而且是规范要素。物权合意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及采登记生效主义的无体财产权转让中,体现在登记申请,在动产交易中体现在交付,在合意主义模式下则与债权合意合体存在。有因原则对出卖人保护更有利,“对称说”不能成立;于交易安全而言,善意取得制度要比无因原则更科学精准。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意义主要在于,鉴于其作为物权变动要件之一,应单独考察其成立与效力。总体而言,借鉴瑞士法和奥地利法,采有因物权形式主义,承认一种有节制的物权行为理论,更契合我国实证法,是解释论上的最佳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行为理论 有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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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的科学性与统一性 被引量:8
20
作者 李永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29-134,共6页
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 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性。统一性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性,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 债权 独立性 无因性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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