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间仪式音乐“大歌”研究之二 灌阳县丧葬仪式“大歌”生动魅力的解读 被引量:1
1
作者 陆栋梁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11-14,共4页
灌阳县丧葬仪式中的大歌充满生活气息,语言朴实、生动感人。它擅长于人物的刻画、事件的描写和环境的渲染,使听众如见其人,如历其事,如临其境,具有逼真的艺术魅力。
关键词 生动魅力 见其人 历其事 临其境
下载PDF
生死悬隔的悲哀和超越幽明的幻想──悼亡赋的抒情模式及心理期待
2
作者 李炳海 《北方论丛》 2000年第4期54-60,共7页
古代悼亡赋在抒发作者的悲哀时,有的睹物思人,或写物存人亡,或写因人亡而物变;有的展示作者本身由于深哀巨痛所发生的显著变化,或迅速衰老消瘦,或精神恍惚,出现反常。悼亡赋还通过营造幻想境界,力图超越幽明界域的阻隔,在此过... 古代悼亡赋在抒发作者的悲哀时,有的睹物思人,或写物存人亡,或写因人亡而物变;有的展示作者本身由于深哀巨痛所发生的显著变化,或迅速衰老消瘦,或精神恍惚,出现反常。悼亡赋还通过营造幻想境界,力图超越幽明界域的阻隔,在此过程中,原始宗教、文明社会的中土宗教以及佛教都渗入作品,成为心灵的慰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悼亡 悼亡赋 抒情模式 心理期待因素
下载PDF
understand,realize等不能用于现在进行体吗?(上)
3
作者 廖文渊 《语言教育》 1988年第3期8-10,共3页
翻开语法书籍,常常见到这样的错误结论,象understand,realize等这一类动词,不用于现在进行体。在实际应用中真的是这样的吗?现在让我们对这类动词的使用,作一次较全面的探讨: 一、表示感官、思维活动,心理或感情状态的动词,通常不用于... 翻开语法书籍,常常见到这样的错误结论,象understand,realize等这一类动词,不用于现在进行体。在实际应用中真的是这样的吗?现在让我们对这类动词的使用,作一次较全面的探讨: 一、表示感官、思维活动,心理或感情状态的动词,通常不用于现在进行体,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进行体。 A、强调上述诸动作的未完成状态,因而常常含有(开始)渐渐地或差一点就要完成的意义。如: 1.Now we’re understanding this a little better. 2.I’m just realizing how hard it is to speak another languag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PEAK 一般现在时 think FEELING 时间短语 intend things mountains SPEND seeing
下载PDF
睹物思人 情理兼胜——苏轼《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赏析
4
作者 姜光斗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论丛》 2005年第3期82-84,共3页
这是一篇睹物思人情理兼胜的妙文,文中所阐述的画竹理论,体现了苏轼崇尚"自然"的美学思想。文中还出色地描写了文同的性格及他跟作者亲密无间的情谊。这是一篇"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散文杰作,它将永远放射出耀眼的... 这是一篇睹物思人情理兼胜的妙文,文中所阐述的画竹理论,体现了苏轼崇尚"自然"的美学思想。文中还出色地描写了文同的性格及他跟作者亲密无间的情谊。这是一篇"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散文杰作,它将永远放射出耀眼的艺术光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睹物思人 情理兼胜 画竹理论 崇尚“自然” 亲密无间 文理自然 姿态横生 散文杰作
原文传递
类型思维下“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之认定——以《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为中心
5
作者 杜嘉树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22年第2期135-183,共49页
针对《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下“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之认定问题,司法实践状况不容乐观,总体而言裁判上缺少科学的认定方法。既有研究对特殊类型财产进行了概念化的初步尝试具有一定启发性,但却存在严重逻辑问题,有动摇外在体系之... 针对《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下“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之认定问题,司法实践状况不容乐观,总体而言裁判上缺少科学的认定方法。既有研究对特殊类型财产进行了概念化的初步尝试具有一定启发性,但却存在严重逻辑问题,有动摇外在体系之嫌。在“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确立过程中存在着穷尽特征的困难,立法上呈现出概念空洞化之危险倾向,而在司法裁判中则存在着以“归属”替代“涵摄”的现象。本文认为应将“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作为类型予以考察。作为“规范性的现实类型”,“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系立法者对准外观的描述,包含了“具有人身意义”“特定性”“有体物”三项特征。在标准外观背后,立法者的评价观点在于对安全与自由之平衡。认定案涉客体能否归入该类型实际上是基于评价观点从整体上把握其与标准外观的相似性。首先,司法者应考察特定事实,获得案涉客体之整体图像。其次,可利用既有实践中的三类典型案型及其规则网络进行判断。最后,就超越典型案型的疑难案件而言,认定工作有赖于司法者的价值判断。对于最终余留的裁判空间,在排除明显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客体后宜做肯定性评价,防止出现有违实质正义的裁判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类型思维 规范性的现实类型 评价观点 整体归入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