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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1
作者
周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06-219,共14页
电子监控证据的开示既触及社会公共利益,又涉及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探究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揭示出电子监控证据的生成机制具有封闭性,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
电子监控证据的开示既触及社会公共利益,又涉及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探究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揭示出电子监控证据的生成机制具有封闭性,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可能会以“公共利益豁免”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同时,因遵循最后使用原则,电子监控证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拒绝开示必然会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目的”或“动机”看,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并非不可,但在同等实效下,应当选择不限制基本权利或者限制程度更小的其他手段。直接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违背了必要性原则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探索适当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电子监控证据开示的是纳入监控卷宗,准备作为指控依据的卷宗材料和关联电子数据,开示的方式均为查阅、摘抄和复制。此种制度安排的缺陷在于:一方面,对于纳入监控卷宗的电子监控证据,刑事诉讼法没有区分卷宗材料和电子数据,缺乏精细化规定,进而导致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局限于开示与不开示的二元模式;另一方面,对控诉机关不准备作为证据使用,没有纳入案卷的材料,辩方难以获得查阅、摘抄和复制的机会,因而对其无从知悉,即便知悉后申请司法机关调取,也难以获得支持。事实上,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承载的内容不同,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的开示方式应当有所区别。而电子监控获取的海量电子数据可能包含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决定性意义的材料,故未入卷材料具有开示的必要。有鉴于此,需按照入卷证据和未入卷证据的二元框架,建构差异化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入卷证据的开示,可以要求辩方签署保密协议,准许其查阅、摘抄、复制监控卷宗,以及查阅、摘抄监控电子数据。然而,基于保护技术侦查方法的目的,对辩方复制监控电子数据的申请可不予准许。对于未入卷材料的开示,控方应当向辩方提供数据清单和数据选择的标准,同时辩方享有提出异议、申请调取关联数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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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监控证据
证据开示
阅卷
数据访问权
必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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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基于云平台的电子证据存储中访问控制的动态委托方法
2
作者
何月
陈明
《微电子学与计算机》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62-168,共7页
对动态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代表的必要性的研究,证明所有资源网站的可信任性是安全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计算的一个先决条件.分析了现有的代表团类和电网计划,并提出了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访问控制的模糊信任、委托模型(FTDM)和基于云平台...
对动态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代表的必要性的研究,证明所有资源网站的可信任性是安全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计算的一个先决条件.分析了现有的代表团类和电网计划,并提出了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访问控制的模糊信任、委托模型(FTDM)和基于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实体之间信任关系的两个阶段的模糊推理过程,进而决定类的代表团和信任级别授权访问的可能性.并且引用数字取证分析云平台资源的K-means聚类算法的基础上的CGRS资源选择算法,并在实务部门数字取证分析平台的可扩展环境中实施.通过分析和实验结果验证了分析平台的资源选择算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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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证据
云平台
K-MEANS聚类算法
CGRS资源选择算法
动态访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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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网络空间中的司法管辖权冲突与解决方案
被引量:
8
3
作者
吴琦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1期47-64,共18页
互联网技术的去领土化极大程度地撼动了国家的司法管辖权。互联网内容层与物理层的分离使网络空间中各国的司法辖域脱离了国家地理边界,变得模糊不清。数据的流动性、分散性以及其存储地与访问地、用户所在地之间的不相关性对领土主权...
互联网技术的去领土化极大程度地撼动了国家的司法管辖权。互联网内容层与物理层的分离使网络空间中各国的司法辖域脱离了国家地理边界,变得模糊不清。数据的流动性、分散性以及其存储地与访问地、用户所在地之间的不相关性对领土主权的行使造成困扰,国家在刑事侦查与刑事诉讼中的数据跨境获取受阻。部分国家率先开启立法实践,却因法律的域外效力挑起国家间的管辖权冲突。面对“属地管辖”与“域外管辖”间的困境、网络服务提供者“国籍管辖”困难、国际礼让司法适用受阻的现状,传统理论在网络空间司法管辖权问题上亟须创新:明确国家对境内一切人的属地最高权;在此基础上,认可主权国家在实际联系原则限制下对别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域外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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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管辖权
网络空间主权
领土主权
域外管辖
电子证据跨境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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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1
作者
周伟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06-219,共1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监控类技术侦查证据运用研究”(19BFX090)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博士生资助项目“刑事初查电子数据取证程序研究”(2019XZXS-020)。
文摘
电子监控证据的开示既触及社会公共利益,又涉及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探究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揭示出电子监控证据的生成机制具有封闭性,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可能会以“公共利益豁免”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同时,因遵循最后使用原则,电子监控证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拒绝开示必然会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目的”或“动机”看,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并非不可,但在同等实效下,应当选择不限制基本权利或者限制程度更小的其他手段。直接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违背了必要性原则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探索适当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电子监控证据开示的是纳入监控卷宗,准备作为指控依据的卷宗材料和关联电子数据,开示的方式均为查阅、摘抄和复制。此种制度安排的缺陷在于:一方面,对于纳入监控卷宗的电子监控证据,刑事诉讼法没有区分卷宗材料和电子数据,缺乏精细化规定,进而导致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局限于开示与不开示的二元模式;另一方面,对控诉机关不准备作为证据使用,没有纳入案卷的材料,辩方难以获得查阅、摘抄和复制的机会,因而对其无从知悉,即便知悉后申请司法机关调取,也难以获得支持。事实上,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承载的内容不同,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的开示方式应当有所区别。而电子监控获取的海量电子数据可能包含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决定性意义的材料,故未入卷材料具有开示的必要。有鉴于此,需按照入卷证据和未入卷证据的二元框架,建构差异化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入卷证据的开示,可以要求辩方签署保密协议,准许其查阅、摘抄、复制监控卷宗,以及查阅、摘抄监控电子数据。然而,基于保护技术侦查方法的目的,对辩方复制监控电子数据的申请可不予准许。对于未入卷材料的开示,控方应当向辩方提供数据清单和数据选择的标准,同时辩方享有提出异议、申请调取关联数据的权利。
关键词
电子监控证据
证据开示
阅卷
数据访问权
必要性原则
Keywords
electronic
surveillance
evidence
the discovery of
evidence
to review case files
the right to
access
data
the principle of necessity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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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基于云平台的电子证据存储中访问控制的动态委托方法
2
作者
何月
陈明
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微电子学与计算机》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62-168,共7页
文摘
对动态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代表的必要性的研究,证明所有资源网站的可信任性是安全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计算的一个先决条件.分析了现有的代表团类和电网计划,并提出了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访问控制的模糊信任、委托模型(FTDM)和基于云平台电子证据存储实体之间信任关系的两个阶段的模糊推理过程,进而决定类的代表团和信任级别授权访问的可能性.并且引用数字取证分析云平台资源的K-means聚类算法的基础上的CGRS资源选择算法,并在实务部门数字取证分析平台的可扩展环境中实施.通过分析和实验结果验证了分析平台的资源选择算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关键词
电子证据
云平台
K-MEANS聚类算法
CGRS资源选择算法
动态访问控制
Keywords
electronic
evidence
cloud platform
K-means clustering algorithm
CGRS resource selection algorithm
dynamic
access
control
分类号
TP399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网络空间中的司法管辖权冲突与解决方案
被引量:
8
3
作者
吴琦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1期47-64,共18页
基金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18ZDA149)
2016年度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文科专项项目“大数据的法律规制:原理、立法与实施”(2016THZWYY04)。
文摘
互联网技术的去领土化极大程度地撼动了国家的司法管辖权。互联网内容层与物理层的分离使网络空间中各国的司法辖域脱离了国家地理边界,变得模糊不清。数据的流动性、分散性以及其存储地与访问地、用户所在地之间的不相关性对领土主权的行使造成困扰,国家在刑事侦查与刑事诉讼中的数据跨境获取受阻。部分国家率先开启立法实践,却因法律的域外效力挑起国家间的管辖权冲突。面对“属地管辖”与“域外管辖”间的困境、网络服务提供者“国籍管辖”困难、国际礼让司法适用受阻的现状,传统理论在网络空间司法管辖权问题上亟须创新:明确国家对境内一切人的属地最高权;在此基础上,认可主权国家在实际联系原则限制下对别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域外管辖。
关键词
司法管辖权
网络空间主权
领土主权
域外管辖
电子证据跨境获取
Keywords
jurisdiction
cyber sovereignty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to access cross-border electronic evidence
分类号
DF972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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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周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基于云平台的电子证据存储中访问控制的动态委托方法
何月
陈明
《微电子学与计算机》
CSCD
北大核心
2013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网络空间中的司法管辖权冲突与解决方案
吴琦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
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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