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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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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恒科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0-57,65,共9页
研究目的:针对“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及经营性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分析收益分配的理论依据及制度构造。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宅基地入市环节,农户依据宅基地使用权收益权能取得流转增值收益,农民集体依... 研究目的:针对“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及经营性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分析收益分配的理论依据及制度构造。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宅基地入市环节,农户依据宅基地使用权收益权能取得流转增值收益,农民集体依据集体所有权之收益权能参与收益分配;集体为成员提供共享利益构成其分配收益的合理边界。基于基础设施投入、产权交易服务以及再分配公平,政府应当通过税收方式参与二次分配。研究结论:为了保障集体和成员对宅基地流转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立法应对集体分配收益的最低比例、用途、资金监管做出规定,同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决议空间。宅基地入市环节应由农户缴纳所得税,再流转环节应当由转出方缴纳土地增值税,入市和再流转环节宅基地流入方均应缴纳契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流转 增值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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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背景下集体托管对宅基地利用效率的影响研究
2
作者 张亦弛 李惠敏 +2 位作者 罗泓雨 王晨奇 胡银根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77-87,121,共12页
研究目的:在宅基地闲置细碎化与“房闲而地不闲”的困境下,梳理集体托管的形成逻辑并界定其内涵,探究集体托管对宅基地利用效率的影响,为盘活闲置宅基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参考。研究方法:超效率DEA模型、Tobit回归... 研究目的:在宅基地闲置细碎化与“房闲而地不闲”的困境下,梳理集体托管的形成逻辑并界定其内涵,探究集体托管对宅基地利用效率的影响,为盘活闲置宅基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参考。研究方法:超效率DEA模型、Tobit回归模型。研究结果:(1)集体托管有利于发挥集体与农户的比较优势,有效缓解盘活宅基地的困境;(2)集体托管可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相比于未采纳托管的农户,采纳集体托管的农户,宅基地利用效率约高10.4%;(3)集体托管对宅基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具有异质性,针对托管全部房屋、部分房屋的农户,分别适宜选择全过程托管、部分环节托管。研究结论:集体托管对于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是有益探索;政府应积极推进“三权分置”制度,因村施策;集体经济组织应提升实力,创新托管形式、提升服务能力,为农户提供差异化方案,并做好权责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制度 集体托管 宅基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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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成员权与土地财产权分离与联系的制度逻辑
3
作者 徐忠国 卓跃飞 +2 位作者 李冠 王雪琪 陈阳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2-21,共10页
研究目的:基于城乡居民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与社会边界的特征分析,揭示现阶段农村集体成员权和土地财产权分离和联系的制度逻辑,为类型化构造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社科法学与概念法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1)... 研究目的:基于城乡居民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与社会边界的特征分析,揭示现阶段农村集体成员权和土地财产权分离和联系的制度逻辑,为类型化构造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社科法学与概念法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1)现阶段乡村封闭的社会边界和开放的经济边界是形成农村集体成员权与土地财产权分离与联系的深层原因。(2)从权利分离来看,此两种权利是法律性质迥然不同的权利,农村集体成员权是团体法上的权利,包括共益权和自益权两部分,土地财产权是个体法上的权利,包括基于身份分配取得的社会保障导向的土地权利和基于价格机制取得的财产经营导向的土地权利。(3)从权利联系来看,此两种权利有着密切的法理联系,农村集体成员权中的共益权和自益权分别与土地财产权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含身份的用益物权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研究结论:农村集体成员权与土地财产权之间存在分离与联系的制度逻辑,可以采用“一般法+特别法”的立法技术进行体系化构造,在《民法典》中构造农村集体成员权和土地财产权的基础法律概念和土地权利关系的一般框架,在《土地管理法》等单行法中规定具体类型土地权利的权利义务、行使规则和救济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制度 团体法 物权法 成员权 “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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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机制——基于政府与农民全方位互动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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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胜祥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72-82,共11页
研究目的:在当前不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并畅通其运行的政策背景下,聚焦研究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机制。研究方法: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研究结果:(1)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是政府与农民全方位互动的过程,涵盖观念竞... 研究目的:在当前不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并畅通其运行的政策背景下,聚焦研究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机制。研究方法: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研究结果:(1)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是政府与农民全方位互动的过程,涵盖观念竞争、利益博弈和规制回应3个领域,包括权属观念、利用观念、行使主体、权能体系、管理方式、居住保障、收益分配及收益使用8个维度。(2)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试点案例采取的改革举措有所不同,但均围绕上述8个维度开展实践探索,并与农民形成有效互动,从而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研究结论:政府与农民在上述8个维度上的互动,构成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有效实现的必要条件组合。其他地区可依此条件组合推进适合本地的综合改革措施,促进政府与农民的全方位互动,进而实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集体所有权实现 政府与农民互动 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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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逻辑与路径 被引量:42
5
作者 陈美球 黄唱 +2 位作者 张婷 郭细根 刘桃菊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26-33,共8页
研究目的:系统剖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并提出相应的改革路径,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归纳演绎、系统推论。研究结果: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已难以满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起点,构建有效... 研究目的:系统剖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并提出相应的改革路径,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归纳演绎、系统推论。研究结果: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已难以满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起点,构建有效的“三权分置”制度体系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目标,而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顺应人们对乡村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的需求、统筹好宅基地保障功能与资产功能的关系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主线。研究结论: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兼顾宅基地制度自身的特殊性及其改革的敏感性,改革路径主要包括:一是聚焦于制度建设,并确保制度能得以落实;二是以系统思维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并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三是立足于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破解宅基地利用与管理中的难题;四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提升其行使所有权人的能力,并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激发其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制度改革 改革逻辑 改革路径 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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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及其理论解释--基于义乌、湄潭、余江改革案例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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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超 吕萍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0-36,共7页
研究目的:比较、剖析试点地区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案例并进行理论阐释,为宅基地资格权立法与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研究方法:理论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运用“经济—社会”产权理论分析义乌、湄潭、余江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案例可知... 研究目的:比较、剖析试点地区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案例并进行理论阐释,为宅基地资格权立法与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研究方法:理论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运用“经济—社会”产权理论分析义乌、湄潭、余江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案例可知,不同发展阶段下村庄内经济产权与社会产权的主导作用不同,造成资格权认定、行使等实现方式方面差异明显。义乌资格权偏向于财产性权利,实现方式更加灵活,善于运用市场方式运作。余江资格权则是偏向于内部成员的身份性权利,是原住村民的福利资源,依赖村庄内部的宗族血亲关系来实现。湄潭资格权则是介于二者之间,在实现对本地村民福利保障基础上,适度向外来人口开放,以稳定流动人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研究结论:从立法层面,宅基地资格权立法应将底线思维与动态灵活性相结合。从理论层面,可以从动态性视角去理解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从实践层面,各地要依据村庄发展实际,搭配不同的资格权认定与行使政策工具才能符合现实的生产、生活需求,使宅基地资格权真正服务于乡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资格权 三权分置 社会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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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实质探讨——寻求政策在法律上的妥适表达 被引量:16
7
作者 陶钟太朗 杨环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4-72,共9页
研究目的:寻求并塑造对农地"三权分置"进行调整的妥适法律规范。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类比推理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从制度的妥适表达看,农地"三权分置"的实质并非三种具体权利的并立和对抗,而... 研究目的:寻求并塑造对农地"三权分置"进行调整的妥适法律规范。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类比推理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从制度的妥适表达看,农地"三权分置"的实质并非三种具体权利的并立和对抗,而是三类主体之间享有的权利的并立和对抗。这三类主体即是农民集体、农民(农户)和土地流入方。农民集体所享有的权利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农户)享有的权利则是一种集体成员权(可以"承包权"指称)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入方的权利则为土地经营权。研究结论:农民(农户)集体成员权的调整可依据既存规范性文件,土地经营权必须进行物权塑造,农地"三权分置"才能得以在制度上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三权分置 主体权利 集体成员权 土地经营权 物权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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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下耕地生态补偿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17
8
作者 赵亚莉 龙开胜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19-127,共9页
完善耕地生态补偿,是推进耕地生态治理能力建设的需要。本文围绕“三权”分置下耕地权利结构变化和生产经营方式转型两大新情势,阐释耕地生态补偿制度改进的理论逻辑,提出实现路径。“三权”分置下耕地经营权人按照合同利用耕地,不承担... 完善耕地生态补偿,是推进耕地生态治理能力建设的需要。本文围绕“三权”分置下耕地权利结构变化和生产经营方式转型两大新情势,阐释耕地生态补偿制度改进的理论逻辑,提出实现路径。“三权”分置下耕地经营权人按照合同利用耕地,不承担与耕地所有权人或承包权人同等的固有法定生态保护责任,具备以耕地生态系统服务贡献为依据进行生态补偿的关键前提;耕地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专业化,能够减少交易成本,是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耕地生态补偿的保障。通过耕地生态补偿资金的二次分配,改善耕地质量,增加社会公共福祉,能够增强“三权”分置和生态补偿物质基础及群众基础。今后,应构建按照耕地所有权人、承包权人和经营权人生态系统服务贡献分类分级,政府转移支付、市场交易与生态产品认证等多元化方式相结合,所有权人生态补偿二次分配以公共服务支出占主导的生态补偿体系,促进“三权”分置与耕地生态补偿长远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耕地生态补偿 生态系统服务 理论逻辑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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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与实现形式探索 被引量:17
9
作者 吴宇哲 沈欣言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35-42,共8页
研究目的: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与实现形式,为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当前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宅基地资... 研究目的: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与实现形式,为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当前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是作为新增成员户兑换宅基地使用权“期权”,赋予农户资格权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选择。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形式除去规划批地的传统方式,还可以选择集中安置、宅地退出“类市场化”交易、村庄更新以旧换新、继承祖宅、城镇落户优先保障居住权利等多种形式保障“户有所居”。研究结论:农民权益的底线保障是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初衷。资格权的“期权”逻辑可以指导实践中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拥有宅基地或农村住房保障,让城乡双栖人口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利用,让进城落户的新市民同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农村宅基地资格权 选择权 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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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要义评析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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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君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6,共6页
研究目的:明晰中国土地改革背景下科学与民主立法(修法)的价值方向。研究方法:以法规范分析为主,从法解释学与立法论的结合维度进行探求。研究结果:《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法正当其时,但修法与民法典分则修订起草的关系应加以研究,修法的... 研究目的:明晰中国土地改革背景下科学与民主立法(修法)的价值方向。研究方法:以法规范分析为主,从法解释学与立法论的结合维度进行探求。研究结果:《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法正当其时,但修法与民法典分则修订起草的关系应加以研究,修法的科学性不容忽视,立法技术亟待提升。研究结论:该立法修正案(草案)极有必要重新整合,尤其需要深刻理解"三权分置"政策意蕴,进而将其转换为符合法逻辑体系的立法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土地承包法 修正案 “三权分置” 立法设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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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 被引量:14
11
作者 肖鹏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24-29,共6页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制度 “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权利结构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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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目标实现的经济法路径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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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建恩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80-87,共8页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探究政策目标实现的国家(政府)干预的路径和方式。研究方法: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法结合制度演进的进化博弈理论,归纳"三权分置"政策的目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结合...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探究政策目标实现的国家(政府)干预的路径和方式。研究方法: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法结合制度演进的进化博弈理论,归纳"三权分置"政策的目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结合国家干预理论,分析国家(政府)干预的路径和方式。研究结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目标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系统性特点。研究结论:国家(政府)应当以经济法干预理念,适时调整激励手段、激励策略、激励力度和激励方向,逐步实现"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 土地经济 三权分置 政策目标 进化博弈 干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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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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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胜祥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2-28,57,共8页
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 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的分置路径应当是,在具有"总有"性质的集体所有权之上创设出具有成员权性质的农户承包权,籍此将集体所有权改造为可在实践中经由个人支配的产权形态;将原承包经营权更名为经营权,使之成为去身份化后的用益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农地“三权分置” 权利分离 经济学逻辑 法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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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经验与自发秩序:宅基地立法的制度根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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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勇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26-32,共7页
研究目的:提出并解决宅基地立法的制度根基问题,以增强宅基地立法的正当性和实效性。研究方法:文本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立法既要依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还应植根于民间自主开发利用宅基地所形成的自发秩序。... 研究目的:提出并解决宅基地立法的制度根基问题,以增强宅基地立法的正当性和实效性。研究方法:文本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立法既要依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还应植根于民间自主开发利用宅基地所形成的自发秩序。正在生成的农民集体统一利用存量宅基地制度能有效回应宅基地利用的现实需求。宅基地权利主体自主开发利用宅基地所形成的自发秩序,实现了宅基地公益与私益的有机结合。研究结论:在私法体系内,维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二元结构,引入宅基地集体统一利用制度,以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适度流转。在公法体系内,将农户申请宅基地、无偿取得宅基地并长期占有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升级为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宅基地三权分置 制度根基 试点经验 自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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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的实证检验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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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力 刘宗志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85-94,共10页
研究目的:探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方法:基于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1)农地“三权分置”增加了农村集体经... 研究目的:探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方法:基于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1)农地“三权分置”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且主要推动了财产性集体经营收入增加,非财产性集体经营收入无明显变化。(2)机制分析表明,农地“三权分置”增强了村集体主体地位。一方面,村集体通过增加地力投资,获得新增土地的增值收益和集中统一流转的管理费;另一方面,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后,村庄能够吸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而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3)异质性分析表明,“三权分置”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提升作用对处于城郊的村庄、村干部受教育年限高的村庄和产业化水平较高的村庄更为明显。研究结论:应当继续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强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落实,增强集体经济活力;同时,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集体地力投资 统一集中流转 新型经营主体 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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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主体成员权身份探究 被引量:6
16
作者 杨遂全 韩作轩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21-26,共6页
研究目的:分析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继承面临的法理障碍,提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立法建议。研究方法:田野调查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人身性的社员权;农地经营权流转面临受让主体的... 研究目的:分析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继承面临的法理障碍,提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立法建议。研究方法:田野调查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人身性的社员权;农地经营权流转面临受让主体的身份障碍,制约了农地财产功能发挥。研究结论:"三权分置"后农地经营权主体身份呈复合性;无承包权的农地经营权受让人可设置为新型成员权;参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建不同种类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用地的共有权和专有权,且保障新成员与原社员在用益物权上平等;在条件具备时完全以物权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取代人身性的社员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三权分置 身份转换 农地经营权 社员权 成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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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视角下城乡合作建房实践观察与理论模式构建 被引量:2
17
作者 林超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2-61,共10页
研究目的:通过实践观察,系统性构建城乡合作建房理论模式,分析不同模式产权配置与风险收益,为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理论研究法,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在实践观察基础上,从农户合作参与... 研究目的:通过实践观察,系统性构建城乡合作建房理论模式,分析不同模式产权配置与风险收益,为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理论研究法,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在实践观察基础上,从农户合作参与方式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比例维度构建城乡合作建房理论模式,包括农房流转型、个体合作型和成片开发型。(2)从农户角度来说,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大小依次是成片开发型>个体合作型>农房流转型,即农户的剩余控制权依次增强,合建方依次减弱。(3)三种模式下产权结构与配置不同,所要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各异,适用的区域也不同。研究结论:城乡合作建房应因地制宜选择不同模式,政府应当加强城乡合作建房管理减少社会资本投机行为,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控制权地位,平衡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与合建方宅基地使用权权能设置,才能使双方权益得到保障,从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城乡合作建房 三权分置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资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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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研究进展与启示 被引量:5
18
作者 林超 郭彦君 张林艳 《台湾农业探索》 2020年第6期41-46,共6页
【目的/意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是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梳理相关研究文献,可以为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思路。【方法/过程】从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资格主体、资格权实现形式、与宅基地退出关系、与... 【目的/意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是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梳理相关研究文献,可以为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思路。【方法/过程】从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资格主体、资格权实现形式、与宅基地退出关系、与土地承包权关系5个方面进行梳理。【结果/结论】结果显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是一种集身份性、财产性一体的复合型权利。对于资格权主体认定应确定到“人”,以“户”控制。不同地区应当采用传统宅基地分配型、住有所居型、货币补偿型差异化实现方式落实资格权。最后提出完善农户资格权政策建议,即:明确资格权主体地位,多用途拓展实现形式,创新制定宅基地资格权退出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 资格权 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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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逻辑起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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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超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5-12,共8页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简称《草案》)仍然沿袭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承包法》)的思路,依旧以"两权分离"为逻辑起点。由此,《草案》未在框架结构和权利体系实现重大突破,不能弥补《承包法》所有权主体...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简称《草案》)仍然沿袭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承包法》)的思路,依旧以"两权分离"为逻辑起点。由此,《草案》未在框架结构和权利体系实现重大突破,不能弥补《承包法》所有权主体缺位、承包权界定模糊、承包金未作规定等立法缺陷;设计的经营制度还可能引发权利主体、权利体系、经营期限和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冲突。因此,修订《承包法》应适应"十九大"后的国情、农情变化的新情况,以现实和政策为依据,以"三权分置"为逻辑起点,强化所有权主体建设,完整表达承包权,平等保护经营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两权分离 三权分置 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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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解释与法理演绎 被引量: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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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忠国 卓跃飞 +1 位作者 吴次芳 李冠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16-22,共7页
研究目的:在分析农村宅基地承载的社会功能的基础上,揭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机理,并从物权的角度演绎其法理逻辑。研究方法:经济学的产权分析和法学的法理演绎。研究结果:通过重构使用权的权利束,分离保障权能和财产权能,实现资格权... 研究目的:在分析农村宅基地承载的社会功能的基础上,揭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机理,并从物权的角度演绎其法理逻辑。研究方法:经济学的产权分析和法学的法理演绎。研究结果:通过重构使用权的权利束,分离保障权能和财产权能,实现资格权承载保障功能,使用权承载财产功能,从而更有效地统筹公平和效率的矛盾。所有权是自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完整的权能。资格权是用益物权下的人役权,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而设立,具有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保障权利主体的基本居住权益。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下的地上权,具有较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可以独立对抗所有权和资格权,但其上设有资格权负担,具有定期给付土地产出物的义务。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符合土地权利束组合和转移的经济学原理,也符合大陆法物权生成的法理,是统筹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好方法,在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普适可用之后,应及时上升为法律,为定分止争提供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宅基地 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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