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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前期台湾厂战船修造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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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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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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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3-107,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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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清代近海海事法制资料整理与研究”(21AZS010)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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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前期,台湾厂承担台湾地区、澎湖水师战船修造任务。乾隆时期,台、澎水师主力战船是赶缯船和双篷船;嘉庆、道光时期,主力战船为米艇、同安梭和白底艍船。台湾厂造船原料主要采购自闽江上游山区,通过商船海运到台湾地区。造船经费全部为公款,包括部拨“正价”、司库“津贴”和台湾府“耗羡”。由于清朝战船修造制度僵化,在原料上涨和营员“挑剔百端”情况下,要求企业经手人自掏腰包,通过“赔贴”完成修造任务,是违背常理的。尤其是公款动支、报销制度非常严格,虽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节约成本、防止冒领浮费的作用,而不良后果则是堵死了企业内部通过技术改良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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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台湾厂
赶缯船
米艇
同安梭
白底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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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aiwan factory
destroyer
rice boat
tong-an-suo ship
white bottom 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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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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