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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权力和以道德约束权力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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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道晖 《律师世界》 2002年第6期4-8,共5页
关键词 道德 权力约束 法治 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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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文档》稿约
2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F0003-F0003,共1页
关键词 稿约 中国法学 文档 资料档 文摘 检索工具 稿件 学术观点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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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五四精神推进民主法治——青年法学工作者笔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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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晨光 高鸿钧 +14 位作者 徐友军 顾昕 饶戈平 冯向辉 李呜 方人 邱水平 俞荣根 于晓光 马小红 杜飞进 陈兴良 钱明星 张骐 周振想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8-36,共9页
"五四"运动过去整整七十年了。有些历史事件的非凡价值往往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会被人们逐渐认识。"五·四"运动也是这样。当人们面对着人类文化的宏大视野,回首审视七十年前暴发在国土上的伟大事件时发现,在中... "五四"运动过去整整七十年了。有些历史事件的非凡价值往往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会被人们逐渐认识。"五·四"运动也是这样。当人们面对着人类文化的宏大视野,回首审视七十年前暴发在国土上的伟大事件时发现,在中国文化沿革史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终结了一个古老岁月和开启了新的纪元,而且还在于它指示的方向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五·四"运动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贡献,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会过高。它在中国法律文化史上的功绩更是如此。今天,我们对"五·四"运动的最好纪念,就是继承"五·四"的革命精神,去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七十年后的中国,又一次经历着伟大的历史性变革;七十年后的青年,深刻地意识到新一代庄严的历史使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四 七十年 五四运动 五四精神 法律文化现代化 科学与民主 中国法律文化 民主法治 法学研究 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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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的诉讼法学思想——为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15周年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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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国均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59-68,共10页
董必武同志的诉讼法学思想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 :政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 ;重视构建诉讼程序 ;依法办案是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 ;公开审判是审判活动的重心和重视司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等。这些诉讼法学思想虽然是在5 0年代... 董必武同志的诉讼法学思想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 :政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 ;重视构建诉讼程序 ;依法办案是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 ;公开审判是审判活动的重心和重视司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等。这些诉讼法学思想虽然是在5 0年代以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当时的政法工作实际总结出来的 ,但是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 ,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必武 诉讼 思想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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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十个学科的现状与展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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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1984年第1期127-153,共27页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工作,取得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重大进展。为了了解和交流法学各学科的发展情况,中国法学会邀请了一些同志,在一届二次理事会上对法学部分学科的现状与展望,分别作了介绍。现将这些发言,摘要辑录...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工作,取得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重大进展。为了了解和交流法学各学科的发展情况,中国法学会邀请了一些同志,在一届二次理事会上对法学部分学科的现状与展望,分别作了介绍。现将这些发言,摘要辑录,供研究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学 马克思主义 刑事诉讼法 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制 刑法学研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 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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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权力和以道德约束权力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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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道晖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21-27,共7页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这是中国古代儒家“德法兼用”、“德主法(刑)辅”思想的简明概括。现在我们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同时,又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这固然...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这是中国古代儒家“德法兼用”、“德主法(刑)辅”思想的简明概括。现在我们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同时,又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这固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不妨借鉴先秦儒家“德治”的某些合理因素。其中一个重要思想是:德治的主要锋芒,是要求执政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约国家权力 道德约束 道德自律 权力腐败 社会权力 强制力 道德规范 德治 执政党 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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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决策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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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道晖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1-8,共8页
决策,是指主体依据其对客观需要和其所代表的利益得失的判断,及对满足这种需要与利益所必须而且可能采取的策略与手段的权衡,作出对策性的决定。这都有赖于主体意识的导向与确认。所谓立法决策,也是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判断与权衡,而作出... 决策,是指主体依据其对客观需要和其所代表的利益得失的判断,及对满足这种需要与利益所必须而且可能采取的策略与手段的权衡,作出对策性的决定。这都有赖于主体意识的导向与确认。所谓立法决策,也是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判断与权衡,而作出是否采取立法的手段和选择立法的方略与模式的决定。它也是直接依靠主体的立法意识的成熟程度和拥有的知识与经验。当然,决策或立法决策,也会受到来自政党、社会利益集团、公众舆论等方面的导引或压力,而影响其价值取向和方略的选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决策 立法需求 民法典 立法模式 人大常委 立法意识 立法机关 实施细则 社会治安 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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