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编者按:民法典与中国法治新征程
被引量:5
1
作者
王锡锌
机构
《中外法学》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45-846,共2页
文摘
当罗马在位于地中海与亚得里亚海交汇处的亚平宁半岛兴起时,希腊文明已走过她的辉煌年代。透过希腊哲学、艺术、建筑以及民主制度投射在历史中的背影,罗马选择法治作为立国基石。《十二表法》是一个起点,随着罗马将她的势力从一个城邦扩展到横跨欧亚非的帝国,罗马法律观也散播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像野草一样生长。剑桥大学古典学家MaryBeard指出,道路、法律和公民身份,建构了罗马帝国。在这个意义上,法律以及后来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法典编纂,是罗马公民身份体系化的规则表达,是罗马市民人格生长的土壤,是罗马共同体建构的系统工程。可以说,不是罗马成就了民法,而是包括民法在内的法律成就了罗马。
关键词
公民身份
法典编纂
民法典
希腊文明
希腊哲学
横跨欧亚
罗马帝国
系统工程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题名 对学术GDP崇拜说再见
2
作者
梁根林
机构
《中外法学》 主编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5,共1页
文摘
随着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即GDP超越日本跃居世界第二并且据信即将超越美国坐上世界头把交椅,我国学术界包括法学界的学术GDP豪情空前焕发,学术GDP崇拜“蔚然成风”。虽然没有权威数据可资比较,我国学术GDP总量已经名列世界前茅,当属无可争议,未来学术GDP先于经济GDP跃居世界第一应该不是梦!
关键词
GDP崇拜
学术界
国内生产总值
2010年
GDP总量
世界
法学界
经济
分类号
F222.3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题名 编者按
3
作者
梁根林
机构
《中外法学》 编辑部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6,共2页
文摘
在万人瞩目与众声喧哗中,自2016年1月7日开启的中国年度审判大戏之“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以下简称“快播案”),历经一波三折,终于在2016年12月15日落下了大幕。
关键词
编者按
众声喧哗
淫秽物品
中国年
传播
分类号
G232.2
[文化科学]
题名 敬告读者与作者
4
作者
无
机构
《中外法学》 编辑部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I0003-I0003,共1页
文摘
"夫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为了回归学术服务社会的公益本质,顺应互联网时代学术期刊的发展趋势,本刊实行全文数据的免费开放获取、最新刊文的在线即时阅读。《中外法学》现已启用期刊采编系统,要求所有来稿在线投递,投稿请访问《中外法学》网站http://journal.pkulaw.cn,登录采编系统进行投稿。
关键词
开放获取
JOURNAL
采编系统
学术期刊
中外法学
学术服务
敬告读者
互联网时代
分类号
G23
[文化科学]
题名 时空变幻,坚守前行
5
作者
王锡锌
机构
《中外法学》 编辑部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5-6,共2页
文摘
1898年,中国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设立,晚清改革派政治精英开始超越洋务运动的“器物救国”路线,从法政改革层面寻求“制度救国”。6年之后的1904年,京师大学堂开设法律门,变法图强及法律现代化成为晚清变动时局下的选择。大学堂开,法律门启,中国向现代化法治迈进的漫漫长路,在这一刻开启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步。
关键词
法律现代化
京师大学堂
时空
1904年
北京大学
洋务运动
政治精英
改革派
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题名 编者按
6
作者
傅郁林
机构
《中外法学》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845-845,共1页
文摘
本次司法改革由微观到宏观涉及诉讼程序改革、审判机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各个层面,而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则是可能牵动程序、机制和体制的神经中枢改革。在微观层面的诉讼程序上,以审判为中心可能体现为以庭审为中心的原告一被告一审判者之间在诉讼程序内部的权利义务配置与实现模式;在中观层面的审判机制上,以审判为中心可能体现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者一审判管理者一审判监督者之间在诉讼程序外部的司法权限与责任配置模式;在宏观层面的司法体制上,以审判为中心可能体现为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在公权力结构关系上的调整。
然而,这样界定是对“以审判为中心”这一改革目标的理论诠释,还是以学术理想为指南的理论建构?是否准确、是否恰当、是否合理?“以审判为中心”作为政治话语中的改革目标,与学术语境中的“审判中心主义”是什么关系?与第一轮改革所推进的“庭审中心主义”改革之间又是什么关系?以及,这一具体改革目标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改革总体目标之间又有什么关联?只有界定这些基本概念、厘清这些基本关系,才能看清司法改革的逻辑前提与现实基础,才能找到相关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原理基础。就学术自身的价值而言,如果概念和理论既不能解决也不能解释现实问题,甚至不能准确定义和定位其研究对象,除了在一场混战中各说各话,还能指望有什么理论贡献呢?上世纪90年代在未经对抗制、职权主义模式等基础概念进行正确定义和对中国相关问题进行准确定位的情况下,便已启动了以对抗制为目标的审判方式改革,我们为此已交足了学费。二十年之后,即使远不能说中国学术发展已度过了幼稚期而迈人成年,至少不应该在同类(甚至同一)问题上、以同一种方法犯同样的错误,否则,就不再是“幼稚”可以搪塞了。
基于上述考虑,本期司法改革专栏选择发表了五篇文章。两位刑事诉讼法学者从界定基本概念开始,将理论界“审判中心主义”与本轮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内涵上进行了区分,并从外延上明确定位于刑事诉讼领域,从而排除了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对此概念的误用,因为前者涉及侦查、公诉、审判三个阶段,故有孰为“中心”之辩,后者本身只有审判而无其他阶段,故只能在审判程序的各个环节(如立案、审前、庭审、庭后)再确定“中心”(或谓之“重心”)。在此基础上,再展开讨论怎样的诉讼制度才能够体现和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目标。两位民事诉讼法学者则直奔“庭审中心主义”目标,从制度层面解决庭审空洞化、虚无化问题,比如确立和保障庭审笔录的证明功能和制约功能;同时在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背景之下,分流积案压力(而不是因此任意剥夺当事人诉权)才能保障少数必须进入庭审的案件得以实质性庭审,为此自起诉开始进行层层分流并在进入庭审之前形成明确、具体的审判对象。最后,一篇来自实践领域的思考,即司法的亲历性,诠释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赖以建立的一个重要的司法原理基础,其基本要求是直接言词审理、以庭审为中心、集中审理、裁判者不更换、事实认定出自法庭、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关键词
庭审中心主义
诉讼制度改革
编者按
司法体制改革
审判中心主义
审判机制
程序改革
司法改革
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编者按:尊严死的法律安顿
7
作者
王锡锌
机构
《中外法学》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903-903,共1页
文摘
“尊严死”(death with dignity)是指个人通过预立医疗指示,提前做出关于生命临终选择的离开方式。尊严死是自然死的一种。它通过放弃延续生命的医疗措施的方式,让生命自然终结。在此意义上,尊严死不同于通过医疗手段积极促成的“安乐死”。在所有的文化中,死亡都是非常复杂的话题。
关键词
医疗措施
安乐死
医疗手段
尊严死
编者按
法律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