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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福建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不作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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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志丰
刘文婷
廖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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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院行政检察处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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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2期3-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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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身边的环境日益恶化,食品不再安全.越来越多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正在被侵犯,人们无从保护自己合法的公共权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试点期满后,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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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清流县
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不作为
环保局
三明市
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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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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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福建林权纠纷的主要类型、成因分析及法律对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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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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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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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法论坛》
2011年第1期329-33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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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重点研究课题“三明市现代林业建设的司法保障”的子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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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次一、林权纠纷的主要类型二、林权纠纷的成因分析三、林权纠纷的法律对策林权虽然已经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概念,但在我国法律上却没有"林权"这一称谓。正因为法律上缺乏对"林权"含义的明确规定,学界及实务界对"林权"的理解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广义上的林权概念应该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和微生物和各项权利;狭义的林权概念仅指森林、林木、林地的各项权利,但并不局限于物权;有人认为"林权"并非是一种具体的物权类型,而是涉林物权的统称;有人认为"林权"是一个权利群或权利集合,它至少包括这样几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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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权纠纷
法律对策
成因
福建
野生动物
权利
概念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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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6.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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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冲突与协调:民事抗诉中检法关系新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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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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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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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0年第2期247-25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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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民事抗诉中检法关系概述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正式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府两院"的政权组织结构,此后在近四十年时间里,整个司法制度的运作保持着高度一致的协调。检法关系在这一时期里也是很协调的,检法两家共同遵照《宪法》所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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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法
民事诉讼法
调查取证权
政权组织
抗诉案件
抗诉权
司法独立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
抗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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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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