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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协商治理的中国逻辑
被引量: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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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岩
魏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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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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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26-45,204-205,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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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王岩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学术思想理论动态与意识形态建设方略研究”(15AKS014)阶段性成果
王岩主持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研究”(13A0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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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治理"概念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如何立足中国实际,正确把握中国协商治理的理论及实践逻辑,成为重要的学术命题。具体到治理理论的中国适用,需要实现治理话语从西方到中国的转换,形成中国协商治理话语,在实践中推进中国协商治理路径。这深刻地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理论前提,中国传统治理思想及其实践是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生存土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存在场域,党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必然主体,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客体是多层次多样化的存在,通过协商民主实现国家治理是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基本形式,实现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均衡发展,是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基本目标,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宽容与贵和,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评价尺度包括权威、共识、制度与法治。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指导下,根植于中国优秀政治文化传统,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诉求,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治理构成了当代治理理论的中国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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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协商治理
治理理论
中国适用性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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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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