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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以直报怨”与恕道的原则要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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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艳 余治平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1期37-46,共10页
儒家行恕以分清是非善恶、正义与非正义为认知条件。孔儒对待怨仇的处理态度体现出恕的原则性。励行恕道,得看对象。儒家以爱人为本,但也疾恶如仇。符不符合仁义原则是衡量仇雠与否的标准。父子不隐而告,是遵循公理;父子相隐而不发,则... 儒家行恕以分清是非善恶、正义与非正义为认知条件。孔儒对待怨仇的处理态度体现出恕的原则性。励行恕道,得看对象。儒家以爱人为本,但也疾恶如仇。符不符合仁义原则是衡量仇雠与否的标准。父子不隐而告,是遵循公理;父子相隐而不发,则在遵循天理。公理虽大,但仍须服从天理。作为美德的直道必须引导、规范以礼乐教化,没有主体自身的积极修为则容易演变为任性。儒家恕道始终要求有严肃的是非立场和清晰明确的道德认识能力,智因而成为一切道德行为的认识论准备或理性前提。君子行恕坚持标准,但也不排斥人性关怀,强调仁爱但也不失严厉,因而可以练就出推己达人的真本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直报怨 恕道 是非善恶 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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