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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协同”机制下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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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机关党委课题组 王琍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15期74-78,共5页
上海市提出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四责协同"创新机制,为深化细化、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 上海市提出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四责协同"创新机制,为深化细化、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门管理的长远战略眼光不足,党建的针对性、创新性、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应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打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根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横向联动纵向一体,完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平台载体,创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方式,以此推动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责协同 检察机关 从严治党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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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企刑事案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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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申杰 张豪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3期25-28,共4页
涉民企刑事案件的办理应当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合法经营并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有效利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实践中,尚存在不应当羁押而羁押,不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为此,建... 涉民企刑事案件的办理应当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合法经营并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有效利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实践中,尚存在不应当羁押而羁押,不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为此,建议从初审程序、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完善检察建议的配套制约等方面来完善该制度,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民企刑事案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 强制措施 民营企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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