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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高利贷”的认定标准
被引量:
5
1
作者
韩康
裴长利
《理论界》
2021年第9期44-49,共6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对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行为进行打击,但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并不明确,使该罪的适用存在扩大化的风险。债务依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合法之债、自然之债、非法之债,其中合法之债、自然之债受到民法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对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行为进行打击,但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并不明确,使该罪的适用存在扩大化的风险。债务依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合法之债、自然之债、非法之债,其中合法之债、自然之债受到民法的承认,不满足行政犯“二次违法性”的认定原则,应当排除在高利贷概念涵摄的范围之外。综合考虑我国的立法传统与刑法内部罪名之间的协调,以年利率36%作为认定高利贷的利率标准最为适宜。高利贷的认定还应当坚持社会危害性标准,排除数额微小的借贷和近亲属间的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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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利贷
催收非法债务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
自然债务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高利贷”的认定标准
被引量:
5
1
作者
韩康
裴长利
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
汉盛
律
师事务所
上海市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
出处
《理论界》
2021年第9期44-49,共6页
基金
华东理工大学校内科研基金“涉众型金融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研究”(T100-71914)的研究成果。
文摘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对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行为进行打击,但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并不明确,使该罪的适用存在扩大化的风险。债务依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合法之债、自然之债、非法之债,其中合法之债、自然之债受到民法的承认,不满足行政犯“二次违法性”的认定原则,应当排除在高利贷概念涵摄的范围之外。综合考虑我国的立法传统与刑法内部罪名之间的协调,以年利率36%作为认定高利贷的利率标准最为适宜。高利贷的认定还应当坚持社会危害性标准,排除数额微小的借贷和近亲属间的借贷。
关键词
高利贷
催收非法债务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
自然债务
Keywords
usury
the crime of illegal debt collection
the 11th Amendment to Criminal Law
natural obligation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高利贷”的认定标准
韩康
裴长利
《理论界》
202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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