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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上海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的审判实践:理念、现状与路径——基于472件商业保理案件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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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鑫 顾天翔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93-103,共11页
本文以2014-201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472件涉上海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为样本,通过案件数量、标的额、主体、所涉行业及业务类型等的分布情况,多维度梳理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现状。从审判实践看,商业保理案件在基础交易审查、... 本文以2014-201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472件涉上海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为样本,通过案件数量、标的额、主体、所涉行业及业务类型等的分布情况,多维度梳理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现状。从审判实践看,商业保理案件在基础交易审查、应收账款转让、保理人经营范围、新类型保理业务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具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在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发展的背景下,梳理当前司法审判理念及裁判观点,并在此基础上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指引,正确认识保理合同关系的本质,是厘清该类案件审判思路的有效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海自贸区 商业保理 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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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法律问题初探及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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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鑫 丁娴静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7年第3期191-198,共8页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转型,以P2P网络借贷、余额宝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也正置身于这场史无前例的金融创新浪潮。P2P网络借贷,萌芽于英国,发展于美国。2014年美国Lending Club和On Deck Capital两家网络借贷公司上市,迎来了P2P网络借...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转型,以P2P网络借贷、余额宝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也正置身于这场史无前例的金融创新浪潮。P2P网络借贷,萌芽于英国,发展于美国。2014年美国Lending Club和On Deck Capital两家网络借贷公司上市,迎来了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高速发展。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公司'拍拍贷'成立;2011年起网贷公司迎来爆发式的增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平台 P2P 借款人 信用贷款 互联网金融业 合同成立 法律关系 信息披露 电子合同 风险准备金 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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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中未授权支付的责任认定路径——以契约关系下的附随义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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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鑫 顾天翔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7年第2期157-165,共9页
2013年,'余额宝鲶鱼风波'搅起了一场互联网金融大浪,'余额宝'模式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了资金增值和资金消费领域的无缝衔接,开创了'互联网+'思维模式下全新的电子商务业态。正当全部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一互联... 2013年,'余额宝鲶鱼风波'搅起了一场互联网金融大浪,'余额宝'模式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了资金增值和资金消费领域的无缝衔接,开创了'互联网+'思维模式下全新的电子商务业态。正当全部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一互联网金融杰作之时,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所主导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也正悄然改变着传统支付生态,一场由互联网思维所引发的支付领域变革亦哗然而至。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改变了传统的支付理念,开创了多样、便捷的支付体验,但同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随义务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机构 责任认定 服务提供者 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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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网络盗刷案件中发卡行的责任认定——兼论互联网支付中持卡人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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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鑫 孔燕萍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203-209,共7页
一、引言当前,我国的支付服务体系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中国支付体系发展(2011~2015年)的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形成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为补... 一、引言当前,我国的支付服务体系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中国支付体系发展(2011~2015年)的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形成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为补充的工具系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电子支付业务1052.34亿笔,其中,网上支付业务为363.71亿笔,金额为2506.23万亿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卡人 互联网支付 发卡行 权利保护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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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涉网络谣言刑法规制大数据分析谈社会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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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吴金水 +4 位作者 卫世平 俞波 余韬 江帆 罗晓楠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21年第2期88-109,共22页
网络谣言是以互联网为栽体进行传播缺乏依据且未经证实的信息,其传播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的量级远非传统谣言可比。网络谣言在犯罪学中属于网络集群行为,通过对其现状及传播路径的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谣言发生的时间、地域、栽体、领域等... 网络谣言是以互联网为栽体进行传播缺乏依据且未经证实的信息,其传播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的量级远非传统谣言可比。网络谣言在犯罪学中属于网络集群行为,通过对其现状及传播路径的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谣言发生的时间、地域、栽体、领域等方面具有相当的规律性,从而为精准治理网络谣言明确了切口。但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看,作为规制网络谣言的主要手段,刑事规范并未在尊重网络谣言传播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刑法惩治体系,在刑事法网的严密性、刑法体系的严谨性以及刑罚力度相适性等方面“力有不逮”,进而需要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探索预防网络谣言的路径,包括重塑惩治网络谣言的理念、构建网络谣言长效预防机制及应急处置方案,力求防競结合、标本兼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谣言 网络集群 信息传播 犯罪预防 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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