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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生长评价标准对上海市城区婴幼儿超重趋势的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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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俊丽 徐明玉 +4 位作者 马静秋 李锋 任芳 盛晓阳 郭雁飞 《中华儿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686-693,共8页
目的比较两种生长评价标准的长期应用对上海市城区婴幼儿超重肥胖的影响。方法采用整群随机对照研究,选取上海市虹口区和杨浦区的19个社区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出生的正常新生儿15 019名,随访时间点为1、2、4、6... 目的比较两种生长评价标准的长期应用对上海市城区婴幼儿超重肥胖的影响。方法采用整群随机对照研究,选取上海市虹口区和杨浦区的19个社区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出生的正常新生儿15 019名,随访时间点为1、2、4、6、9、12、18月龄。19个社区按随机信封分配成两组,一组为上海标准组,应用2005版上海儿童体格生长评价标准,另一组为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组,应用2006年WHO发布的儿童体格生长评价标准。在每个随访时间点,门诊医生分别采用上海标准和WHO标准对随访儿童的身高和体重进行评价及喂养指导。将随访获取的身高、体重值,根据WHO标准计算年龄的体重(WAZ),年龄的身长(LAZ)和身长的体重(WLZ),以WLZ≥2为儿童超重标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层面的重复测量资料混合效应模型,比较两组间WAZ、LAZ和WLZ,结合t检验,Wilcoxon秩和检验和χ^2检验比较两组间各年龄段的身高、体重、WAZ、LAZ、WLZ和超重率的差异。结果上海标准组8 510名(男4 374名、女4 136名),WHO标准组6 509名(男3 391名,女3 118名)。男童体重4、6、9、12、18月龄WHO标准组均低于上海标准组[(7.5±0.8)比(7.7±0.8)kg、(8.6±0.8)比(8.7±0.8)kg、(9.6±0.9)比(9.7±0.9)kg、(10.4±1.0)比(10.5±1.0)kg、(11.5±1.1)比(11.7±1.1)kg,t=4.329、2.422、3.739、2.451、2.736,P<0.01、0.015、<0.01、0.014、0.009]。男童身长各月龄两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男童超重率9、12、18月龄WHO标准组低于上海标准组[3.3%(71/2 170)比4.9%(143/2 927)、2.5%(51/2 037)比4.5%(126/2 818)、0.8%(7/832)比3.1%(39/1 266),χ^2=6.520、14.209、12.350,P=0.011、<0.01、<0.01]。女童体重除2月龄WHO标准组低于上海标准组[(5.6±0.6)比(5.7±0.6)kg,t=2.935,P=0.003],其他月龄两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女童身长12、18月龄WHO标准组均高于上海标准组[(75.6±2.4)比(75.5±2.3)cm、(82.4±2.9)比(82.2±2.7)cm,t=2.351、2.197,P=0.019、0.028]。女童超重率,12、18月龄WHO标准组均低于上海标准组[1.8%(33/1 871)比3.0%(80/2 658),0.6%(5/790)比1.7%(20/1 178),χ^2=6.764、4.276,P=0.009、0.039]。结论应用WHO标准有利于降低男童体重增长速度,促进女童身长增长,因而降低18月龄内婴幼儿的超重趋势,建议上海城区1岁内儿童应用2006年WHO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重 参考标准 性别因素 随机对照试验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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