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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保护方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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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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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市税务局徐汇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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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56-5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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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税收法律关系保护的意义 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符合税收法律规范的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在经济上的法律表现。在我国众多的法律关系中,税收法律关系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保护征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在我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但是,由此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中,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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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保护
保护方式
税务监督
听证制度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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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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